物业“一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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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一费两金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一费两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一费两金(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一费两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一费两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物业管理费第四条物业管理费是指业主为使用物业管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主要用于物业服务设施的维护管理、公共设施设备更新以及社区环境卫生等各项管理费用和开支。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业主大会决议确定,按照楼层、面积、品牌、位置等不同情况具体收费,每月缴纳。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流程如下:1. 物业管理公司在每月初依据收费标准开具收费通知书,制作并发放给每个业主;2. 物业服务人员在每月初将收费通知书发送或邮寄给业主,并提示业主按时缴纳相关费用;3. 业主在收到收费通知书后,应按时到物业服务中心或通过指定方式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三章公共维修基金第七条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业主为共同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第八条公共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按照楼层、面积、品牌、位置等不同情况具体收费,每年缴纳。

第九条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如下:1. 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需经业主大会决议;2. 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开透明;3. 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业主公布。

第四章专项维修资金第十条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为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第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的收费标准按照楼层、面积、品牌、位置等不同情况具体收费,每年缴纳。

第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定如下:1.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需经业主大会决议;2.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开透明;3.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业主公布。

住宅物业将实行一费制 水电公摊取消在即

住宅物业将实行一费制 水电公摊取消在即

住宅物业将实行一费制水电公摊取消在即住宅物业将实行一费制水电公摊取消在即《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住宅)将出台,物业收费将实行一费制每一个小区的业主都要交公摊费,相信有许多业主的公摊费都交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

然而,物业公司在公摊收费中存在的“猫腻”又让业主们无可奈何。

不住宅物业将实行一费制水电公摊取消在即《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住宅)将出台,物业收费将实行"一费制"每一个小区的业主都要交公摊费,相信有许多业主的公摊费都交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

然而,物业公司在公摊收费中存在的“猫腻”又让业主们无可奈何。

不过,即将出台的《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住宅)将让“公摊”退出历史舞台,物业收费将实行“一费制”。

届时,业主们的物业费将交得更加透明。

“我家每个月的水费还用不到10元,可是物业每个月却收我们9~16元的水费公摊。

物业把水损都加到我们业主身上,这太不合理了!”前些日子,家住莲前东路某小区的邱先生为公摊的事烦恼不已。

找物业多次协商未果,邱先生只好向市长专线求助。

经调查,该小区的水电费由物业代收,但该物业公司居然有一个月漏抄了106户住户的水表,造成小区水费公摊偏高。

原来,邱先生在为别人家的用水埋单,这公摊交得真是冤。

据业内人士透露,物业在公摊收费中往往存在许多“猫腻”。

除了上文中提到的疏忽大意外,一些物业公司常常把公摊的水用于绿化、冲洗地面等,而业主又不易察觉。

业主不仅要为这些不合理的项目埋单,更造成物业服务中的浪费———反正物业公司花的都是业主的钱。

对于业主来说,公摊确实成了一个很头疼的问题。

不过,这个难题很快就有解决的办法了。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即将出台《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住宅),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收费,实行“一费制”收费模式,物价部门也将实现“无为而治”的管理目标。

届时,全市1000多个小区的物业收费都将“有法可依”。

新“物业收费”六大变化本报明日将全文刊登《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住宅),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详情解读

《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详情解读

《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详情解读日前,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省内各地市房管局意见征求环节,首个全省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亮点多多:物业收费双方可协商;区域楼盘物业费不得一刀切;物业移交需设立合同条款。

在经历了2011年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重要制度出台后,首个全省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有哪些亮点?记者根据市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一一解读。

物业收费双方可协商2011年,自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施行,省城物业收费采取"一费制",即把小区共用电梯、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收取的公摊费用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中一并收取,不得再另行收取公摊费用。

小区物业费执行不得高于每月1.20元/平米、上浮幅度不超过20%的收费标准。

不过目前省城部分高档小区物业收费超出"限高"标准。

不少市民对此提出异议。

在本次发布的《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一费制标准,引入了"酬金制"等协商类收费制度。

意见稿规定,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简单来讲,在保持一费制基础上,全省范围内的物业收费标准可采取统一收费或协商收费两种方式,给予业主与物业公司一定选择权,对于某些提供更精细的管家式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准许与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形式,扩展物业服务项目,延长物业公司服务时间等内容,适度提高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L"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表示。

区域楼盘物业费不得一刀切目前省城一个区域楼盘,基本包含普通住宅、办公写字楼、商业地产等多个项目,而在实际交费操作中,物业公司收费时通常只按照一个项目标准收取,例如普通住宅,按照商业住宅收费标准收取,造成物业收费过高,省城小区居民对此类问题反映较为集中。

物业一费制实施方案

物业一费制实施方案

物业一费制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已经成为社区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实际的物业管理中,由于费用划分不合理、管理不透明等问题,常常导致居民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了物业一费制实施方案。

首先,物业一费制是指将原本分散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维护费等费用合并为一个统一费用,由物业公司进行统一收取和管理。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提高费用使用的透明度,减少居民对费用划分的疑虑和不满,也能够提高物业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其次,物业一费制的实施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

我们建议可以根据小区的规模、建筑面积、居住人口等因素来确定收费标准,同时也要考虑到不同楼栋、不同户型的差异性,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此外,还可以引入居民代表参与收费标准的制定,让居民有更多的话语权。

再次,为了保障居民的利益,我们建议在实施物业一费制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可以通过设立居民委员会或者监督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情况、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也可以通过定期公开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和财务情况,增加透明度,让居民更加放心。

最后,为了确保物业一费制的顺利实施,我们需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可以通过加大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力度,对其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对表现良好的物业公司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公司进行警告甚至撤换。

同时,也可以通过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综上所述,物业一费制的实施对于改善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相信,通过合理的收费标准、健全的监督机制和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物业一费制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为社区居民带来更好的生活体验。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并支持这一方案的实施,让社区物业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透明,为居民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小区物业招标文件一费制

小区物业招标文件一费制

一、招标公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小区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项目地点:[小区地址]三、招标人:[小区名称]业主委员会四、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五、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包括[小区名称]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2. 小区绿化养护;3.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4. 小区安全保卫;5. 小区秩序维护;6. 小区业主服务;7. 小区物业档案管理;8. 小区公共秩序维护;9. 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10. 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招标范围:[小区名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

八、招标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具体日期]止。

九、投标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有效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5. 在过去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无不良记录;7. 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十、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6)企业简介及业绩证明材料;(7)物业管理服务方案;(8)投标报价;(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一、投标报价:1.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费用;2. 投标报价应采用人民币,且一次性报价;3. 投标报价应合理、透明,不得有欺诈行为。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最新版-2021年1月1日实施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最新版-2021年1月1日实施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最新版-2021年1月1日实施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办法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西安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本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

所谓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服务所收取费用的统称,包括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秩序维护及安全防范等具有公共性和普遍性的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停车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停放服务合同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指定场地(所)停放的机动车进行秩序管理、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其他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或个性化需求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以外且由业主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所收取的相应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并根据物业服务的不同性质、特点和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对于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应实行政府指导价;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及其他服务费则应实行市场调节价。

而对于别墅、公寓、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非住宅等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则应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统一政策、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区(县)分级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分别负责辖区内的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晋城物业费收费标准

晋城物业费收费标准

晋城物业费收费标准在⽇常⽣活中我们知道,当我们⽣活在⼩区时候,到⼀定的时间物管会收取我们⼀定的物业费。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使⽤⼈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区内的项⽬进⾏⽇常维护及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

对于物业费每个地⽅的是有收费标准的,具体是多少,⼤家可能不清楚,那么⼩编整理了晋城物业费收费标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晋城市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规定,多层住宅收费等级分五级,⾼层住宅收费等级分四级。

1、其中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从低到⾼分别为:0.40、0.60、0.80、0.90、1.00元/⽉·平⽅⽶;2、⾼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从低到⾼分别为:1.20、1.30、1.50、1.70元/⽉·平⽅⽶。

3、绿化⾯积超25%的住宅⼩区,可另加收0.05——0.10元/⽉·平⽅⽶,25层以上⾼层住宅可另加0.10元/⽉·平⽅⽶。

达到浮动条件的多层住宅可上、下浮动20%,⾼层住宅可上、下浮动10%。

同时⾸次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后,除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车辆停放服务费以及受业主委托提供的特约服务费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收取其他任何费⽤。

具体各⼩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

实施新收费标准后有何变化新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政策规定最明显的变化,即新物业服务收费项⽬少,服务⾏为更规范,服务内容更具体。

拿收费项⽬来说,原在物业服务费外,可另收公摊⽔、电费⽤以及电梯电费三项费⽤,现全部合并进⼊物业服务费中,亦即只能收取物业服务费⼀项。

收费项⽬减少,收费⾏为也更加规范。

原物业服务企业以保护电梯为由,对装修材料不允许或限制使⽤电梯运送,迫使采⽤吊装⽅式,⾃⾝或由吊装公司收取数额较⼤的吊装费;现涉及装修的收费项⽬明确规定只有两项,即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也制定了最⾼价格,同时取消了吊装收费,改由电梯运送,发⽣的费⽤包含在装修管理服务费中,并要求签订协议(合同)约定双⽅的权利、义务、责任。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服务等级 服务内容
基本要求
客服管理
房屋管理 共用设施设
备维护 公共秩序维
护 保洁服务 绿化养护管
理 社区文化建

一级
二级
三级
1.按规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企业信息、企业人员及投诉举报电话;2.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 理等制度;5.定期检查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 着装,佩戴标牌;9.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录和保养记录 齐全等。
1、适用物业类型
政府指导价 •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多层、
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 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 政府指导价,《市办法》制定了与物 业服务等级相对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 度,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为最高限价。
市场调节价 • 已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以及别
墅、公寓、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非住 宅(办公、商铺)类型等政府定价范围 以外的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及其他 服务费(特约、增值服务等)实行市场 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 主大会双方协商,通过合同约定。
《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市办法》制定情况的总体介绍
1. 为何要出台《市办法》及收费标准? 2.《市办法》及收费标准是怎么制定出来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等规定,《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制定程序如下:


拟定


办法


不同物业管理类型的物业收费标准区分
政府指导价
按产权类型区分
社会化物业

银川物业“一费制”实施后,多种经营业务与社区团购的新机遇

银川物业“一费制”实施后,多种经营业务与社区团购的新机遇

银川物业“一费制”实施后,多种经营业务与社区团购的新机遇随着银川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一费制”的新政出台,物业行业迎来了新的变革。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简化了物业收费结构,更推动了物业服务企业向更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模式转型。

在这样的背景下,社区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零售模式,是否会成为物业多种经营业务的新风标,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费制”改革:简化收费,提升服务“一费制”的实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照明、绿化、消防、安防、电梯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运行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收取。

这一改革降低了业主对物业收费的理解难度,同时促进了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理顺了收费结构。

多种经营业务:创新服务,满足需求物业企业在“一费制”的框架下,需要探索更多创新的服务模式来满足业主多样化的需求。

例如,物业可以提供:家政服务:包括清洁、洗衣、照顾老人和儿童等。

维修服务:快速响应业主的维修需求,提供专业的维修团队。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文化、娱乐、健康等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

智能服务:利用智能技术,提供安全监控、智能停车、在线缴费等便捷服务。

社区团购:新兴模式,潜力巨大社区团购作为一种新型的零售模式,通过线上预订、线下自提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购物体验。

物业企业可以与社区团购平台合作,利用自身的社区资源和业主基础,开展社区团购业务:合作模式:物业可以成为团购平台的自提点,为业主提供商品自提服务。

定制服务:根据业主的需求和喜好,提供定制化的团购商品。

增值服务:通过团购平台,为业主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如优惠券、积分兑换等。

社区团购成为新风标的可能性社区团购具有以下优势,使其有可能成为物业多种经营业务的新风标:便捷性:为业主提供家门口的购物体验,节省了购物时间和成本。

价格优势:通过集中采购和减少中间环节,为业主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价格。

信任基础: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天然的信任关系,有助于团购业务的推广。

服务延伸:社区团购可以作为物业服务的延伸,增加业主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物业费一费制同意书

物业费一费制同意书

物业费一费制同意书
尊敬的业主:
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根据
文件要求,拟从年月起实行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

一费制,即把小区共用电梯、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收取的公共能耗费用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中一并收取,不得再另行收取,增加收费透明度。

具体如下∶
一、原标准
1、物业综合费:多(高)层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另收取)
2、停车费∶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停放费;小型车元
/月、大中型车元 /月;地下车位综合服务费元/平方米/月;非机动车室内停放费∶自行车元/月、电动车元/月(电动车代充电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摩托车元/月
3、装修垃圾清运费2元/平方米
4、提供服务等级:级
二、拟实行标准(一费制)
1、物业综合费∶有(无)电梯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纳入综合费,不再另收)
2、停车费∶机动车地面车位停放服务费∶小型车元
/月、中型车元/月(规划建设地下车位配比率;地下车库立体机械升降式停车位车辆停放服务费元/月;非机动车室内侵放服务费∶自行车元/月、电动车元 /月(电动车代充电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摩托车元/月
3、装修垃圾清运费3元/平方米
4、提供服务等级∶级
我公司从月日至月日会将此次物业费调整的通知书发放到各位业主手中,征求大家的意见。

如您对上述征求意见内容有异议,请向物业公司进行反映,也可向经开区经贸局和社区反映。

如果您对本次物业费拟实行标准无异议,就请您在此通知上签字确认。

征求意见期限结束,多数业主无异议后,经物价部门同意后,办理物业收费备案手续并申领《服务价格登记证》。

监督电话:
物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业主签字:
年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存在问题及建议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存在问题及建议
60
费的同时,以每度电 0.08 元至 0.1027 元不等的标 准按用电量,向用户收取公共设备维护费、配电 房维护费用。
2. 按 500 元至 1000 元不等向租户收取用水、 用电保证金。
(三)重复收费 1. 业主在购房时已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但物 业服务管理公司每月在收取物业管理费之外,仍 按建筑面积 1 元 / 平方米每月向业主收取公共维 修基金。 2. 收取了物业管理服务费后仍然向需要装修 的小区业主按 1000 元的标准收取装修押金。 (四)不合理费用分摊问题 1. 将电动车充电费用纳入公摊电费中,由业 主共同承担,产生充电收入,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占为已有。 2. 物业管理公司不按规定将涉及政策性退费 落实到终端用户,截留供电部门多收退还给用电 户的电费,并占为已有。 3. 以用电量为计费依据,擅自制定收费标准, 向用电户收取服务费。 4. 水、电公摊费用高且不透明,计算方式笼统, 许多物业公司将二次加压费用加到供水价格中收 取业主水费,导致终端用户承担过高的水费。 5. 转嫁物业公司办公用电、用水费用,通过 增加公摊电量、水量方式,将物业办公用电的费 用分摊给小区全体业主承担。 (五)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 1. 由于宜州区对物业服务机构等级没有进行核 定,等级收费标准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到目前为止,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秩序仍然比较混乱,收费项目五 花八门,随意性很大,乱收费现象处处都有。
6. 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一户一表” 到户改造工作滞后,使水、电价格政策难以落实, 一是导致在代收费用过程中,极易产生分摊损耗 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二是由于抄表时间不同步, 导致损耗计算、价格执行上存在误差。
二、建议
(一)推行物业收费“一费制”改革。将公
研究
摊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在制定政策时, 做好物业成本监审工作,除水、电收费按国家规 定标准收费外,不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分等级 实行物业收费“一费制”。

物业一费制合同范本

物业一费制合同范本

物业一费制合同范本甲方(物业服务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一、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

计费面积:以乙方所拥有/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为准,共计______平方米。

月物业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元。

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每月/季度/年度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 支付时间:[明确具体的缴费时间,如每月的 X 日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包括楼道、电梯、小区道路等的清扫和垃圾清运。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和管理。

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小区出入口的站岗执勤、巡逻等。

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给排水系统等。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服务期限届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3. 定期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对物业区域内的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 接受乙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

合肥市物业费一费制公示模版

合肥市物业费一费制公示模版

公示小区全体业主: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根据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合价房〔2011〕41号)、《关于实施<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合价房〔2012〕24号)和《关于开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合价房〔2012〕41号)文件要求,拟从2012年月起实行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

一费制,即把小区共用电梯、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收取的公共能耗费用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中一并收取,不得再另行收取,增加收费透明度。

具体如下:原标准拟实行标准(一费制)1、物业综合费多(高)层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另收约/ )1、物业综合费:有(无)电梯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纳入综合费,不再另收)2、停车费: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停放费:小型车元/月、大中型车元/月;地下车位综合服务费元/平方米.月;非机动车室内停放费:自行车元/月、电动车元/月(电动车代充电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摩托车元/月2、停车费:机动车地面车位停放服务费:小型车元/月、中型车元/月(规划建设地下车位配比率);地下车库立体机械升降式停车位车辆停放服务费元/月;非机动车室内停放服务费:自行车元/月、电动车元/月(电动车代充电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摩托车元/月3、装修垃圾清运费2元/平方米3、装修垃圾清运费3元/平方米4、提供服务等级级4、提供服务等级:级我公司从月日至月日在小区公示栏和楼道内公开征求意见。

如您对上述征求意见内容有异议,请向物业公司进行反映,也可向经开区经贸局和社区反映。

征求意见期限结束,多数业主无异议后,经物价部门同意后,办理物业收费备案手续并申领《服务价格登记证》。

监督电话:区经贸局电话:3679032莲花社区电话: 3812452 房产中心:3839962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月日。

合肥物业收费新办法正式出台 8月1日起实施

合肥物业收费新办法正式出台 8月1日起实施

合肥物业收费新办法正式出台8月1日起实施昨日,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了解到,新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整个《办法》中,首次尝试取消公摊费,实施一费制。

另外,按照新《办法》,合肥市业主可以选择甲、乙、丙、丁四级服务,当然,价格也是从高到底。

其中,乙、丙、丁级的政府指导价基数提高了0.1元。

另外,此次对地面、地下停车收费的调整较大,地下停车一律180元每月,地面按照小区车库配比率不同,分别为30、80、160元每月(小型车)。

【物业费】最高1.44元最低0.33元物业费根据服务等级分为四级,每级又分为有电梯和无电梯两种。

甲级无电梯,基本收费标准为每月0.70元/平方米,有电梯的每月1.20元/平方米;乙级无电梯的每月0.60元/平方米,有电梯的每月1.10元/平方米;丙级无电梯的每月0.50元/平方米,有电梯的1.00元/平方米;丁级无电梯的每月0.40元/平方米,有电梯的每月0.90元/平方米。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规定的价格只是政府指导价,有20%的浮动空间。

以政府指导价的20%浮动计算,合肥市普通住宅的物业综合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44元每平米每月,最低不得低于0.33元每平米每月。

【公摊费】收费一费制公摊费取消针对原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繁多的状况,新《办法》实施物业收费“一费制”,把原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等收取的公摊费用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中一并收取,不得再另行收取公摊费,如:共用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设施设备运行费。

二次供水未移交给供水部门的供水设备,其增压水泵运行费用可据实分摊收取,接受监督。

【广告费】七成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之后,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综合服务费,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24年小区物业收费规章制度

2024年小区物业收费规章制度

2024年小区物业收费规章制度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具体的法律文本,因为现行的法律文件中并不存在被称为“物业法”的单部法规。

不过,物业费用的收取通常会遵循《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当地政府的指导性价格来执行。

以下是根据一般情况和参考信息整理的2024年小区物业收费规章制度的一些要点:一、收费标准物业费用收费标准通常根据服务等级和房屋类型(如多层无电梯住宅、高层或带电梯住宅)来划分,具体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小区设施、服务质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物业费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等级:●一级收费标准:约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适用于服务标准较高的小区。

●二级收费标准:约0.7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适用于服务标准稍低一些的小区。

●三级收费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在0.45元/平方米·月至0.50元/平方米·月之间(已包含税、费),适用于服务标准较为基础的小区。

●四级收费标准:约0.3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适用于服务标准最低的小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变化。

二、收费依据物业费用的收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事项。

●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市场调节价:未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收费方式物业费用的收取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按月收取: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向业主收取当月的物业费用。

●按季或按年预收: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为了方便管理,会采取按季或按年预收的方式收取物业费用。

小区物业一费制实施方案

小区物业一费制实施方案

小区物业一费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数量快速增长,物业管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满足居民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很多小区开始实行一费制物业管理模式。

一费制物业管理模式是指将小区内所有物业管理费用归集为一项费用,由小区居民统一缴纳,物业公司负责整个小区物业管理的服务工作。

二、实施目的1. 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效益,提升小区整体的品质。

2. 统一收费,减少居民个体缴费的繁琐程度。

3. 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增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

4. 形成规范、透明的物业管理机制,建立和谐的居民社区。

三、实施内容1. 建立一费制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小区物业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并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2. 制定详细的物业服务标准,明确物业公司的职责和居民的权益。

包括维修、安保、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内容。

3. 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根据小区的规模、设施和服务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并采取统一缴费的方式,减少个体缴费的麻烦程度。

4. 加强物业公司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物业公司需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5. 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居民的投诉和问题。

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或投诉箱,定期处理投诉事项,并给予居民反馈。

四、实施步骤1. 确定实施一费制物业管理的时间节点。

可以选择物业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的时机。

2. 成立一费制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3. 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并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4. 向小区居民宣传和解释一费制物业管理的意义和好处。

可以通过发放宣传册、召开居民大会等形式,向居民详细介绍方案内容。

5. 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一费制物业管理的态度和意见,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驻马店物业协会一费制政策

驻马店物业协会一费制政策

驻马店物业协会一费制政策
1、本次新的物业服务收费包含物业费、停车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即电梯费与公摊电费包含在物业费中,不再另行收取。

较原三项费用合计,标准略有上涨;车辆停放服务费明显降低。

2、根据新办法规定,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

物业费标准将电梯费与公摊电费纳入其中,与现行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三项分开收取相比较,按平均值测算(公摊电费0.18元/平米一月、电梯费0.32元/平米一月),高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7.2%,多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18.5%。

3、调整后的停车服务费,按月计算为室内一类80元/车位一月、二类60元/车位一月;露天机动车停放场所不分类别,停车服务费为60元/车位一月;按次计算为室内一类2.5元/车位一次、二类2元/车位一次;露天不分类别,停车服务费为2元/车位一次(4小时为一次)。

子母车位不得高于1.5个车位的停放服务费标准,具体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机械车位的停放服务费参照室内标准执行,上浮不超过10%;小区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放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室内一类降低46.7%,二类降低53.8%,露天降低25%。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成本变动情况和拟调价方案;就调价方案与业主协商,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简称“参与表决双过半业主”)同意后,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小区业主三分之二参与,三分之一同意),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实施调整并约定执行。

通用范文(正式版)一费制物业服务协议

通用范文(正式版)一费制物业服务协议

一费制物业服务协议1. 引言本协议是由物业服务提供商和物业业主签订的一费制物业服务协议。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确保物业服务的高效运作和业主权益的保障。

2. 定义在本协议中,术语的定义如下:•物业服务提供商:指负责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物业业主:指拥有该物业的合法所有者。

•一费制服务:指物业服务提供商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以覆盖物业管理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和维护费用:指物业服务提供商为维护和管理物业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维修费用、保险费用等。

•物业服务范围:指物业服务提供商向物业业主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和工作范围。

3. 一费制物业服务内容根据本协议,物业服务提供商将按照内容为物业业主提供全面的一费制物业服务:1.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清洁、维修、安全巡逻等日常物业管理工作。

2.公共设施维护:保养和维护公共设施,如电梯、消防设备、停车场等。

3.绿化管理:负责公共区域和绿化带的养护和维护工作。

4.安全管理:确保小区或物业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行政管理:协助物业业主处理行政事务,如代收费用、签发停车证等。

6.报修服务:为物业业主提供及时的报修服务,解决各类维修问题。

4. 一费制物业服务费用1.物业服务费用采用一费制收费方式,即通过一次性收费覆盖一段时间内的物业管理和维护费用。

2.物业服务费用根据物业的规模、类型和维护需求进行评估,并由物业服务提供商和物业业主协商确定。

3.物业服务费用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10%。

调整原则应公平合理,并经物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4.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业主每年按照约定方式和时间节点缴纳。

逾期未缴纳的,物业服务提供商有权提供有限的服务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5. 物业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和义务1.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2.保障物业的安全和秩序,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

3.建立健全的业主沟通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业主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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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
管理办法
县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物管小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盱眙县发改委和盱眙县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区域的汽车停放费、车位租金、垃圾清运处理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

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商铺服务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政府指导价标准为:多层每月每平方米0.48元,每月每平方米公摊水电费0.11元,一费制执行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0.59元;高层(含小高层)每月每平方米0.97元,电梯、水泵等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费用每月每平方米约0.22元,高层(含小高层)一费制执行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
1.19元。

三、服务费调整后,普通住宅内共用电梯、公共照明、绿化用水、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设施设备运行费用,均己纳入一费制测算范围,不得另行分摊收取。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等费用。

根据县政府〔2003〕83号文件精神,生活垃圾费:每户8元/月另行收取。

四、车辆停放费为:室外专用车位不超过60元/月.辆;室外共用车位最高不超过60元/月.辆;室内专用车位最高不超过150元/月.辆;室内共用车位最高不超过140元/月.辆(均含租金。

租金标准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100元/月.辆);室内专有车位最高不超过30元/月.辆;机械车位最高不超过160元/月.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收费单独列帐,独立核算,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商铺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五、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或其它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原因未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未入住或未使用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的,期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六、物业服务费应当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任何末予标明的费用。

七、县物价局会同我局负责全县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为保证一费制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分管物业的局领导为组长的盱眙县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管
理领导小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住宅小区:①物业服务费的调研、评估、测算及调整工作;②督促检查和纠正物业服务乱涨价、乱收费等违规行为;③对各小区物业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服务标准、人员配备、逐一过堂并跟踪管理。

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宿舍,由业主自行组织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原盱住建发〔2016〕20号《盱眙县普通住宅物业收费一费制管理办法》废止
(此件公开发布)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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