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展厅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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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家具展厅场地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联络电话:

承租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箱:

联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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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标的物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xx号商业楼x号楼xx层北侧(见平面图)。

2、出租标的物面积_ _平方米(此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和套内实际面积,以此面积为最终租赁约定面积)。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小写:¥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署当日向甲方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方可生效,逾期未支付,甲方可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承租。

(1)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逾期支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相应的金额。

(2)履约保证金被用于扣除上述款项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5日内,补足被扣除金额。

(3)本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乙方在结清所有应缴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和电梯运行维护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的费用等),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租金、租赁期限、用途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租赁期自2020 年09月01 日起至2025 年08月31 日止,租赁期限为五年。本合同租约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甲方交房日期初定为:2020 年09月01 日。实际交房时间应当以双方确认的交房确认单为准。如甲方交房需要延期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乙方顺延交房日期,甲方违反此约定的,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按延误天数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因延期交房给乙方造成的其它损

失。

3、履约保证金、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第一个年度租金0.50 元/天/平方米,第二个年度租金0.50 元/天/平方米,第三个年度租金0.60 元/天/平方米,第四个年度0.70 元/天/平方米,第五个年度租金0.80 元/天/平方米。甲方收取租金的同时应给乙方开具有效收据。

(1)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履约保证金200000.00 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方可进场装修;

(2)租金:

①第一个年度的租金_元(大写:_)用于乙方租赁区域的设施维修及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实行一次性包干,租赁期间不再向甲方申请任何费用,此费用的使用乙方只需向甲方备案即可。

①乙方应在2021 年7 月1 日时支付第二个年度租金元(大写:);

①乙方应在2022 年7 月1 日前支付第三个年度租金元(大写:);

①乙方应在2023 年7 月1 日前支付第四个年度租金元(大写:);

①乙方应在2024 年7 月1 日前支付第五个年度租金元(大写:)。

4、上述房屋租金为净租金,税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具租赁发票或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发票的,税率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房屋租赁税率支付,乙方支付甲方税费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乙方拖欠租金或税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金及任何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需要物业费、水电费发票时,由物业公司开具。

6、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费等费用)。

自开业之日(含试营业)起物业费,物业费收费标准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执行,物业费与房租日期同步计算,物业费由物业公司收取。

租赁区域内建筑本体专用部分(内墙体、室内楼体间、门厅)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租赁区域内建筑本体专用部分(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租赁区域内环境(房屋内部及进出通道)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租赁区域内空调系统由乙方自行安装,维护、保养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作为红木家具及家居建材使用,如作其他用途,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8、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9、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利,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4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重新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四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以现状交房,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甲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安全义务或法律责任。其余附属设施在租赁期间的使用权归乙方,交房时由乙方检查合格后接收,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房屋内部维修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交房后的房屋内部维护及其维修,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甲方提出维修需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尽量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时进行维修,甲方维修时间应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应相应延长租赁天数。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乙方不能立即修复,应承担甲方修复所需各项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应另行赔偿。

4、乙方如需对所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或设置可能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及其他重物,均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装修和设置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签订时房屋消防整体验收已由房屋原开发商办理完毕,待乙方验收后,乙方从进驻之日起所有消防设施由乙方维护,包括消防设备由乙方自行设置。在乙方经营期间出现一切消防问题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装修及整改应当办理的行政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到主管部门办理,甲方应给与积极配合。因乙方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有误导致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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