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大赛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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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城市广场涩谷杯”

校园舞蹈大赛

南阳理工学院

校学生会文艺部、交谊舞俱乐部

2010年4月19日

甲方:南阳理工学院交谊舞俱乐部、南阳理工学院学生会文艺部

乙方:新华城市广场

关于乙方向甲方提供“新华城市广场涩谷杯”校园舞蹈大赛赞助事宜,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在2010年5月15日至5月23日舞蹈大赛举行期间,

接受乙方提供的一系列赞助。

(二)、义务:

1、2010年5月22日至5月23日,把舞蹈大赛汇报演

出举办地放到甲乙双方商定好的地点,方便乙方做

产品等宣传。

2、2010年5月15日至23日舞蹈大赛举行期间,为乙

方做以下宣传活动:

●在校内发放宣传单页。

●在赛场周围悬挂2—3条横幅。

●在校内张贴海报及展板

●通过校内网站及学校广播站宣传

●宣传单页、海报、网站等一切宣传手段均为乙方做宣传

3、主持人串场词提名本次校园舞蹈大赛由()

独家赞助。

4、舞台大幕布上乙方以独家赞助单位全程出现。

5、2010年5月22号至2010年5月23号为乙方提供两

天的舞蹈大赛汇报演出。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享有本届校园舞蹈大赛的总冠名权,在舞蹈大赛举行期间在南阳

理工学院校内发放宣传单页,并在合适的位置悬挂横幅等其他不违反学校规定的宣传活动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协议签订后,提前给甲方提供所需要为乙方做宣传的物品。

2、在2010年5月15号前将所有赞助物品交给甲方,其名列如下:

●横幅3条(共150元)

●宣传海报8张(0.8—1平米)(共40元)

●宣传单4000份(共400元)

●舞台幕布一张6×8米(共300元)

●节目单200—400份(共200元)

●入场券910张(理工学院小礼堂)(共90元)

●荣誉证书25份(共125元)

●麦克风电池20节(共80元)

参赛选手奖金:5个类别前三名及优秀奖2名(共计3500元)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优秀奖50元

●幸运观众礼品及主持人、嘉宾、评委纪念品:50张奥斯卡电影

票或新华广场购物优惠券

初赛、决赛两天校内场地租用及布置费用(共1500元)

小礼堂租借费400布置费用400老师指导费700

5、汇报表演两天派车接送甲方参赛人员、嘉宾、主持人及评委费用(共400元)

6.汇报表演的场地及设施均有乙方搭建。

合计:人民币6785元整

三、违约条款:

1、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一切

宣传活动,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甲方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五)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有效期为2010年4月15日~2010年5月25日,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根据实际需要续签合同;

2、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再做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

4、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5、本协议共二份,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手印)后生效;

6、附件:第二届校园舞蹈大赛策划书

本协议一式两份,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南阳理工学院乙方:

交谊舞俱乐部学生会文艺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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