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问答记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解析
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30%,主板、创业
(二)关于时间间隔
板为不超过总股本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 的 30%。
少于 18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 时间间隔与主板、
得夸大其词,不得
(四)保荐机构应当就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同时重点就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准备情况、 有误导性陈述。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重大风险、上市公司是否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进行详细核查并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
以客观清晰、简明易懂的语言对募投项目进行描述,不得夸大其词,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管部门的批准,是否履行了资产评估及其他相关的核准或备案等程序, 定价依据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是否应当通过产权交
易场所公开进行,完成收购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不能完成收购的风险。
二是本次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存在下列情形时,重点关注是否属于类重组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标的
企业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 100%,且标的企业的原股东通过本次发行持
义。
(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
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四)审议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
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企业上市及发行股票监管问答汇编
企业上市及发行股票监管问答汇编企业融资部目录一、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2016年12月9日修订)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2016年12月9日修订)三、发行监管问答--中小商业银行发行上市审核(2015年5月29日发布)四、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情形的通知》(2015年5月22日发布,已被2016年12月9日发布的替换)五、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反馈意见和发审会询问问题等公开的相关要求(2015年1月23日发布)六、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2015年1月23日发布)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优先股和创业板再融资发行承销相关问题的解答(2014年8月29日发布)八、关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相关问题的解答(2014年8月1日发布)九、发行监管问答——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征求国家发改委意见材料的要求首发企业用于征求国家发改委意见的材料是否有调整?(2014年4月18日发布)十、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2014年4月4日发布,已被2016年12月9日发布的替换)十一、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2014年4月4日发布,已被2016年12月9日发布的替换)十二、发行监管问答——首发企业上市地选择和申报时间把握等(2014年3月27日发布)十三、发行监管问答——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2014年3月21日发布)十四、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问答(2013年12月27日发布)十五、发行监管问答——落实首发承诺及老股转让规定(2013年12月13日发布)十六、发行监管问答——落实首发承诺及老股转让规定(2013年12月6日发布,已被2013年12月13日发布的替换)一、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2016年12月9日修订)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以下简称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签字人员被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更换的,审核中是如何把握的?答: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规要求,首发上市实行保荐制度,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承担保荐责任,保荐机构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有进行核查的义务。
创业板常见问题解答
1、创业板市场主要有哪些风险?答:主要是来自市场的风险以及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
首先,主板市场存在的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诚信风险、上市公司盲目投资风险、中介机构不司质量风险、股票大幅波动风险、市场炒作风险等,创业板市场都会存在;其次是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
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小,多处于创业展相对不成熟,其较主板的风险相对较高。
2、什么样的投资者适合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答: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多处于成长期,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相对较低,总体上投资风险大于主板,因此更适合于那些具有成熟的投资理念、较强的风险承分析能力的投资者。
3、为什么要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答: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建立以适当性为内容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使制度发展与投资者的风险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成为市场发求。
因此,创业板IPO管理办法中规定,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4、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何种类型的企业?答: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及支持处于成长的重要平台。
具体讲,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
5、投资者需要注意的主要风险?答:创业板是一个全新的市场,其上市公司的特点和市场规则安排等都与主板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并且市场风险相对高一些,投资者在入市前需尽量了解创业风险。
以下几种类型的风险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一是公司经营失败或其他原因导致退市的风险;二是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诚信风险;三是股价大幅波动的业企业的技术风险;五是公司价值评估的风险;六是交易规则改变及停牌带来的风险;七是投资者盲目投资及违规交易的风险。
6、我是老客户,创业板可以直接在网上开通吗?答:不行的,目前证监会还没有放开,必须本人带着身份证到我们营业部现场申请办理。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一、什么是科创板?科创板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于2019年设立的一种新的股票市场,旨在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和创业企业的发展。
科创板的设立是为了满足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二、科创板股票的发行上市审核流程是怎样的?1. 提交申请:科创板的企业首先需要向上交所提交上市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告、业务模式等。
上交所将根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2. 审核环节:上交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技术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估。
同时,上交所还会对企业的内控制度、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查。
3. 发行审核委员会评审:上交所设立了发行审核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科创板申请企业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中,委员会会就企业的创新性、技术含量、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4. 反馈意见:如果审核中发现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上交所会向企业发出反馈意见,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补充材料。
5. 发行批文:经过审核委员会评审并解决反馈意见后,上交所会向企业发出发行批文,同意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
6. 上市辅导:企业获得发行批文后,需要进行上市辅导,包括编制招股说明书、进行路演宣传等。
7. 上市交易:完成上市辅导后,企业就可以在科创板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购买该企业的股票。
三、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特点有哪些?1. 高科技含量:科创板股票主要面向高科技创新企业,因此在审核中会更加关注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
2. 注重审核效率:科创板的审核流程相对传统股票市场更加简化,审核时间更短,以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
3. 强化信息披露:科创板要求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更加透明,提高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 审核标准更加灵活:科创板对企业的审核标准更加灵活,不仅注重企业的财务状况,还会考虑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
创业板交易规则问答
创业板交易规则问答问1:创业板是什么?答1:创业板是指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个板块,是为了支持和促进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而设立的证券交易市场。
问2:创业板的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答2:创业板的交易时间与主板股票交易时间基本一致,即每个工作日上午9:30到11:30和下午13:00到15:00。
问3:创业板的交易规则有哪些?答3:创业板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开发行与配售:创业板股票的发行方式可以是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或二者结合。
2)上市条件:申请上市创业板股票的公司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包括净资产、盈利能力、股权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3)交易规则:创业板股票实行集中竞价交易制度,交易价格按照涨跌幅限制调整。
涨跌幅限制在首日上市时为20%,之后为每日连续上涨或下跌10%。
4)停复牌规则:创业板股票的停牌和复牌可以由公司自主申请或交易所决定,停牌期间没有交易,复牌后可以继续交易。
5)信息披露: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与投资者利益相关的信息。
问4: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则是什么?答4: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则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主动退市:上市公司自愿申请退市。
2)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重大违约情形,交易所决定终止其上市。
3)强制退市: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并且股票累计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交易所决定强制退市。
4)重组退市: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所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交易并进行退市风险警示。
问5:创业板的交易费用有哪些?答5:创业板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佣金、经手费、交易所过户费等。
具体收费标准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问6:创业板的交易风险有哪些?答6:创业板的交易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投资者在进行创业板交易时需要注意评估风险,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问7:创业板的交易如何进行股票买卖?答7:创业板的股票买卖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进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目录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发行人如何选择适用?保荐机构应当如何把关?申报后能否变更? (3)2.针对部分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在信息披露方面有什么特别要求? (4)3.对发行条件中“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应当如何理解? (6)4.对发行条件“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中的“重大不利影响”,应当如何理解? (6)5.发行条件规定,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
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位于国际避税区且持股层次复杂的申请在科创板上市企业,如何做好核查及信息披露工作? (7)6.对发行条件中发行人最近2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应当如何理解? (8)7.《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指标包括“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研发投入”如何认定?研发相关内控有哪些要求?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9)8.《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中包含市值,针对市值指标,发行上市审核及监管中有哪些要求? (10)9.《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人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
对此应如何把握? (11)10.《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人应当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对此应当如何理解?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3)11.发行人在首发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4)12.发行人存在首发申报前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并准备在上市后实施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6)13.发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19)14.发行人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的,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20)15.发行人存在科研项目相关政府补助的,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等信息披露方面及中介机构核查方面有哪些要求? (22)16.《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问询的回复中,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目录问题1、融资规模和时间间隔 (2)问题2、募集资金投向、使用与管理 (2)问题3、收购资产或股权 (3)问题4、补流和还贷 (6)问题5、财务性投资 (7)问题6、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8)问题7、重大违法行为 (9)问题8、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10)问题9、重大资产重组或实际控制人变更 (11)问题10、会后事项 (11)问题1、关于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的融资规模和时间间隔,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答:为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时间间隔相关要求如下:(一)关于融资规模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二)关于时间间隔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
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问题2、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关于募集资金的投向、使用与管理,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答:(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服务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募集资金投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二)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的准备和进展情况、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计划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障碍或风险等。
原则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再融资时,已投入的资金不得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
中小企业板、创业板股票上市问答
中小企业板、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问答目录一、发行与上市 (7)1. 股票发行方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7)2. 什么是股票发行询价制度?如何操作? (8)3. 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有哪些? (10)4. 拟上市公司经证监会核准后,如何申请在交易所发行上市? (11)5. 什么是路演? (11)6. 什么是机构投资者?什么是战略投资者? (11)7. 什么是承销?什么是代销?什么是包销? (12)8. 什么是发行失败? (12)9. 如何确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13)10. 什么是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绿鞋”)? (13)11.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上市后须锁定多长时间? (13)12.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上市后须锁定多长时间? (14)13. 企业上市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4)14. 企业上市后如何进行规范运作? (14)15. 企业上市后需要接受交易所哪些持续监管? (15)16. 现阶段交易所的监管重点有哪些? (15)17. 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涉及哪些内容? (15)二、中小企业板 (16)1. 为什么要设立中小企业板? (16)2. 中小企业板的定位是什么?它与现有主板市场,以及将来可能设立的创业板市场的关系是什么? (16)3.“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的含义各是什么?为什么要在中小企业板实行“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 (16)4. 中小企业板存在哪些风险?深交所采取了哪些措施? (17)5. 深交所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推出了哪些创新措施? (17)6. 什么是业绩快报制度?有何意义? (17)7. 深交所在中小企业板股票交易方面推出了哪些创新措施? (18)8. 深交所在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方面推出了哪些创新措施? (18)9. 保荐机构推荐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需要遵循哪些特殊规定? (18)10.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要遵循哪些特殊规定? (19)11. 深交所在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推出了哪些创新措施? (19)12.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必须遵循哪些规定? (19)13. 企业申请在中小企业板上市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20)14. 中小企业板指数与主板指数比较呈现哪些特点? (20)15.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业绩状况如何? (20)16.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中小企业板市场运行呈现哪些特点? (21)17. 有哪些中小企业通过进入资本市场取得了快速发展,成为行业龙头?请举例说明。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解读(上)答案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解读(上)答案单选题(共1题,每题20分)1 . 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如存在同业竞争情形,认定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时,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各方面因素,核查并出具明确意见。
竞争方的同类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例达()以上的,如无充分相反证据,原则上应认定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A.20%• B.30%• C.40%• D.50%我的答案:B多选题(共2题,每题20分)1 . 存在以下哪些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科创板股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违法?• A.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 B.相关规定或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C.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 D.发行人自己认为不属于重大违法我的答案:ABC2 . 最近3年内,科创板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以下哪些违法行为,原则上视为重大违法行为?• A.被处以罚款等处罚且情节严重• B.导致严重环境污染• C.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D.造成社会影响恶劣我的答案:ABCD判断题(共2题,每题20分)1 . 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的相关要求,围绕科创板定位,对发行人自我评估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结合尽职调查取得的充分证据、资料等,对其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作出专业判断,出具专项意见,说明理由和依据、具体的核查内容、核查过程等,并在上市保荐书中简要说明核查结论及依据。
对错我的答案:对2 . 科创板股票发行人管理层因退休、调任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化的,原则上不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因此发行人不必披露相关人员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对错我的答案:错。
【企业上市宝典】中小企业上市问答(节选)
中小企业上市问答(节选)一、企业上市概要1、中小企业公开发行上市,好处有哪些?(1)为中小企业建立了直接融资的平台,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有资本的比例,改进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的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3)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4)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更有效地开拓市场,降低融资与交易成本;(5)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6)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可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行业整合,迅速做大做强;(7)有利于股权的增值并增强流动性。
2、股票发行与上市是什么关系?股票发行属于“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的范畴,股票上市交易属于“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的范畴。
一级市场是二级市场的源泉,二级市场的状况也反过来制约一级市场的发展。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由保荐人保荐和证券公司承销,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3、股票发行上市需要哪些中介机构?(1)保荐机构(股票承销机构);(2)会计师事务所;(3)律师事务所;(4)资产评估机构(如需要评估)。
4、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主要负责哪些工作?(1)协助企业拟定改制重组方案和设立股份公司;(2)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3)对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辅导和专业培训,帮助其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4)帮助发行人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等;(5)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制作发行申请文件,并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并出具发行保荐报告;(6)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反馈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7)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组织承销团承销;(8)与发行人共同组织路演、询价和定价工作;(9)在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持续督导义务。
创业板市场基本概述问答题
创业板市场基本概述问答题创业板市场基本概述问答题一、什么是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是指国内证券交易所中专门为创业型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交易平台的市场。
创业板市场的主要目标是为那些具备一定成长性但尚未实现盈利的企业提供融资机会,同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创业的发展。
二、创业板市场的历史发展创业板市场起源于2004年,是我国证券市场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
最初,创业板市场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供上市融资渠道。
201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设立了创业板市场,并于同年6月1日正式上市交易。
三、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创业板市场具有以下特点:1. 高成长性:创业板上市公司多为新兴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2. 高风险性:创业板市场上的企业普遍处于起步阶段,经营风险较大,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
3. 创新属性:创业板市场作为提供融资平台的市场,需要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创业性,吸引那些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企业进入。
4. 监管要求严格:虽然创业板市场给予企业更多的融资机会,但同样也要求企业接受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披露要求。
四、创业板市场的运作机制创业板市场的运作机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企业准备阶段:企业需要先进行申请和准备工作,包括编制企业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报告等。
2. 企业审核阶段:交易所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具备上市条件,并审核企业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
3. 发行阶段: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证券形式来筹集资金,同时承诺按照规定的披露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4. 上市交易阶段:企业由此进入创业板市场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创业板进行买卖股票等交易。
5. 监管与规范:交易所和监管机构会对上市公司进行日常监管和信息披露的审核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罚等工作。
五、创业板市场的意义和作用创业板市场对于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创业板市场提供了一个独立的融资渠道和交易平台,为那些具备一定成长性但尚未实现盈利的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创业板自2004年1月12日上市以来,已经迎来了百余家上市公司的发行上市回归,创业板上市公司也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鉴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题,下面是关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的问答:Q:上市前,深交所需要审核什么材料?A:上市前,深交所将对公司提供的申请文件、财务报告和财务对账单等资料进行审计,当审计结果达到相应标准后,深交所才可以准予其上市。
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以便于深交所对上市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查。
Q:什么是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审核?A: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审核是指深交所根据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提出的发行上市申请,对其财务报表、发行承诺、市场影响评估报告和市场宣传等资料进行审核的工作。
Q: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A: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需要20个工作日,但这只是一个参考值,实际审核时间取决于申请公司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审核要求,如果有缺陷,需要另外加以审核,则审核时间会受影响。
Q: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后可以进行业务调整和研究转型吗?A:是的,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业务调整和研究转型,但需要满足深交所制定的重大事项审核及资料披露要求。
深交所对公司业务调整安排和研发转型实施前,将审核研究转型方案及其他证明材料是否合理可行,以确保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受到有效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的问答,深交所依据上述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行承诺、市场影响评估报告和市场宣传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上市的真实可靠。
而在上市后,深交所也将继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务调整和研究转型,审核研究转型方案及其他证明材料是否合理可行,以免影响股东利益受损。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全文如下答:为增强科创板的包容性,《上市规则》以市值为中心,结合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
其中,第 2.1.2 条规定了通用上市标准,第 2.1.3 条规定了红筹企业适用的上市标准,第 2.1.4 条规定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适用的上市标准。
(一)发行人应当选择一项具体上市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应当在相关申请文件中明确说明所选择的一项具体上市标准,即《上市规则》第 2.1.2 条中规定的五项标准之一。
红筹企业应选择第 2.1.3 条规定的标准之一。
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应选择第 2.1.4 条规定的标准之一。
发行人应当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特点、发展阶段以及上市后的持续监管要求等因素,审慎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
保荐机构应当为发行人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提供专业指导,审慎推荐,并在上市保荐书中就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理由,其中对预计市值指标,应当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情况等进行说明。
(二)发行人申请上市标准变更的处理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前,发行人因更新财务报告等情形导致不再符合申报时选定的上市标准,需要变更为其他标准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更新相关文件;不再符合任何一项上市标准的,可以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发行人变更上市标准的理由是否充分,就发行人新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理由,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重新发表明确意见。
答:(一)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1.原因分析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结合行业特点分析并披露该等情形的成因,如:产品仍处研发阶段,未形成实际销售;产品尚处于推广阶段,未取得客户广泛认同;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技术含量或品质仍有差距,未产生竞争优势;产品产销量较小,单位成本较高或期间费用率较高,尚未体现规模效应;产品已趋于成熟并在报告期内实现盈利,但由于前期亏损较多,导致最近一期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其他原因。
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75大问题解答汇编
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75大问题解答汇编文/梧桐小钰总第一期(2020年第1期)问题1【审核关注要点】保荐人是否必须填写审核关注要点?答:为了提升审核透明度,提高审核效率,本所在业务专区中外推审核关注要点,保荐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填写。
本所鼓励根据审核关注要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保荐人在审核关注要点中作出的确认和说明,将有助于审核过程中减少问询轮次,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审核工作效率。
问题2【创业板定位】:发行人如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原则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如何判断其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列举了十二类原则不支持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业,但同时明确支持上述行业中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发行人应当结合创业板定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创新、创造、创意开展生产经营,具有成长性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进行专业判断,并出具专项说明。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难以判断的,可在申报前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进行咨询。
问题3【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因醉酒驾驶被拘役或者罚款,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答:《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应当根据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后果,判定是否属于前述规定所指的刑事犯罪或者重大违法行为。
实际控制人同时兼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当关注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情形。
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问答记录
第三部分股票发行审核关注要点第一节主体资格 (4)第二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4)160、企业改制重组有哪些契税减免政策 (4)161、以土地及其地面建筑物是否可以减免土地增值税 (4)162、哪些人员成为拟上市公司股东受限制 (4)163、PE的对赌条款及企业IPO之前引进新股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165、为什么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5)165、发起人股份转让有什么要求 (5)171、发起人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5)172、发起人以股权出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5)173、发起人是否能够以债权方式出资 (5)174、无形资产出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5)第二章财务与税务 (5)第一节会计处理与财务规范 (5)190、现行会计准则体系主要有哪些特点? (5)193、拟上市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须作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5)194、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应注意哪些问题? (6)195、以母公司会计报表净资产折股? (6)196、非经常性损益包括哪些项目? (6)197、国有企业改制时如何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调整? (6)198、企业发行前滚存利润应如何处理? (6)199、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应注意哪些问题? (6)203、拟上市企业财务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应对? (6)204、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中对关联方认定的标准应如何把握? (7)第二节税务 (7)206、企业改制设立是如何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7)207、企业改制重组有哪些契税减免政策? (7)208、企业改制时投入土地及其地面建筑物是否可以减免土地增值税? (8)209、如何判断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废话 (8)210、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时,净资产折股应如何纳税? (8)211、企业改制时将产权以股权形式量化到个人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8)21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奖励个人,是否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8)215、发行人报告期内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处罚应如何处理? (8)第三章独立性 (9)219,是指上市公司应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科技创新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的焦点。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上交所推出了科创板,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渠道。
然而,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对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考验。
下面是一些关于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常见问题和答案。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主要目标是什么?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促进科技创新企业的健康发展。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标准有哪些?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标准主要包括:公司的创新性、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
同时,还需要满足一些定量指标,比如公司的净利润、营业收入等。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流程是怎样的?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初审、现场审核、反馈意见、二次答辩、证监会审核等环节。
审核流程相对严格,需要企业充分准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时间周期是多久?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时间周期相对较短,一般为6个月左右。
但具体时间还需根据企业的情况和审核流程的进展情况而定。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费用是多少?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费用相对较高,包括申请费、初审费、上市辅导费等。
具体费用标准根据企业的情况和审核流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风险有哪些?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风险主要包括:审核不通过的风险、审核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风险、市场风险等。
企业需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合理规划和安排。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后,公司还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后,公司还需要做好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
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成功案例有哪些?答: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的成功案例有很多,比如上海微芯生物、歌尔股份、华兴源创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1.发行条件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申请首发上市,应当如何计算持续经营起算时间等时限?答: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如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的净资产折股设立股份公司,视同新设股份公司,业绩不可连续计算。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最近1年”以12个月计,“最近2年”以24个月计,“最近3年”以36个月计。
2.发行条件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或者改制瑕疵的,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答: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应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等存在瑕疵,或者发行人历史上涉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存在瑕疵的情形。
(一)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申报前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对出资瑕疵事项的影响及发行人或相关股东是否因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应当充分披露存在的出资瑕疵事项、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二)历史上存在改制瑕疵对于发行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或历史上存在挂靠集体组织经营的企业,若改制过程中法律依据不明确、相关程序存在瑕疵或与有关法律法规存在明显冲突,原则上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有权部门关于改制程序的合法性、是否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等,分析说明有关改制行为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履行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等。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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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股票发行审核关注要点第一节主体资格 (4)第二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4)160、企业改制重组有哪些契税减免政策 (4)161、以土地及其地面建筑物是否可以减免土地增值税 (4)162、哪些人员成为拟上市公司股东受限制 (4)163、PE的对赌条款及企业IPO之前引进新股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165、为什么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5)165、发起人股份转让有什么要求 (5)171、发起人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5)172、发起人以股权出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5)173、发起人是否能够以债权方式出资 (5)174、无形资产出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5)第二章财务与税务 (5)第一节会计处理与财务规范 (5)190、现行会计准则体系主要有哪些特点? (5)193、拟上市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须作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5)194、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应注意哪些问题? (6)195 、以母公司会计报表净资产折股? (6)196、非经常性损益包括哪些项目? (6)197、国有企业改制时如何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调整? (6)198、企业发行前滚存利润应如何处理? (6)199、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应注意哪些问题? (6)203、拟上市企业财务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应对? (6)204、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中对关联方认定的标准应如何把握? (7)第二节税务 (7)206、企业改制设立是如何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7)207、企业改制重组有哪些契税减免政策? (7)208、企业改制时投入土地及其地面建筑物是否可以减免土地增值税?8209、如何判断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废话 (8)210、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时,净资产折股应如何纳税? (8)211、企业改制时将产权以股权形式量化到个人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821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奖励个人,是否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8)215、发行人报告期内因纳税问题受到税收征管部门处罚应如何处理?8第三章独立性 (9)219,是指上市公司应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9220具体表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等 5 个方面 (9)221具体解释上述5 方面的独立 (9)227、公司的业务目前与控股股东有一定的竞争关系,但上市后募集资金有有购买控股股东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划,这样对上市有无影响。
(9)第四章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 (9)第一节组织结构与制度 (9)232.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立哪些组织机构 (9)243、相关部门颁布了哪些内部控制规范 (9)248、未为职工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能否申请发行上市 (9)249 、企业申请发行上市如何规范劳务派遣用过问题 (9)第二节股东大会 (10)第三节董事会和监事会 (10)第四节高管任职资格、责任与权力 (10)第五节实际控制人 (10)283、什么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0)284 、什么是一致行动人 (10)第六节同业竞争 (10)286 、什么是同业竞争 (10)289、如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0)290、什么叫竞业禁止,如何解决竞业禁止问题? (10)第七节关联交易 (10)293、什么是关联关系、关联人呢和关联交易 (10)294.如何规范关联交易 (10)295、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应该遵循哪些规定? (10)第五章募集资金使用 (11)301、审核要点一,持有金融资产和财务性投资 (11)302、募集资金与生产经营等相适应 (11)企业如何自我评估发行上市可行性19、企业如何评估自身是否具备发行上市业务条件(1)企业所处行业是否是国家鼓励和优先发展的行业(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细分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往往会受资本市场的青睐(3)企业所处行业是否具有广阔发展空间;未来概念的行业(如物联网、生物制药、消费升级等)以及高科技行业(如芯片设计、移动互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市场份额和较好的财务业绩(4)商业模式独特商业模式和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5)客户和供应商优质、稳定的上下游,采购销售地域范围,供应商或客户结构多元化等(6)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7)核心知识产权企业拥有核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其他专用技术,并能据此产生差异化的竞争优势(8)其他方面20、企业如何评估自是否具备发行上市的法律条件?(1)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在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哟徐爱你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历史沿革出资规范(3)独立性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4)同业竞争(5)关联交易(6)公司治理(7)企业经营和董监高任职资格的合法性合法经营董监高不能属于被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人员,不属于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监会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8)违法行为及违反公众利益的重大行为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法律法规处罚(9)募投项目21、企业如何评估自身是否具备发行上市的财务条件(1)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2)会计基础工作及内部控制(3)依法纳税和税收优惠(4)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5)交易性金融资产(6)重大依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过于依赖关联方或者重大不确定性客户,则会使得企业业绩可持续性受到影响(7)其他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地位或处行业的经营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表范围外的投资收益第一节主体资格第二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60、企业改制重组有哪些契税减免政策(1)改制后股份公司(包括股权转让、合并、分立)承接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等免征契税。
(2)资产划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国有资产划转(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免征契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免征契税。
(3)事业单位改制161、以土地及其地面建筑物是否可以减免土地增值税(1)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2)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则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第三节股权问题162、哪些人员成为拟上市公司股东受限制(1)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2)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3)现役军人,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27 条规定,(4)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5)国有企业领导人及其配偶、子女,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不得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6)国企职工,可以有本企业股权,不的有其他163、PE的对赌条款及企业IPO之前引进新股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是否导致股权比例调整尚不能确定,存在各股东股权纠纷,对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拟上市企业需要在申报前完全解除其或其原股东与PE 之间签订的对赌协议。
IPO前引进新股东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有关增资、股权转让真实合法合规,履行股东会程序(2)不发生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员不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发生重大变化(3)股权转让签署合法合同,真实意思表达,已完成增资款和转让款支付,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纠纷,不存在代持和信托持股(4)充分理由解释引进新股东目的(5)增资规模适当(6)资金来源合法(7)工会转让股份的,一一书面确认(8)定价原则问题,净资产作参考(9)国有股权需评估,备案履行相应程序(10)自然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164、公司申报前怎样实施股权激励及如何避免股份支付的认定通过股票期权计划来实施股权激励目前未在境内IPO企业出现过(神州泰岳)以下几种情况可不作为股份支付处理:(1)原有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获得新发行的股份,如大股东增资,原股东配售股份等(2)对亲属带有赠与性的转让或发行股份(3)公司的高管人员原来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整改规范后变为持有公司的股份165、为什么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1)变形非法集资(2)主体资格(民政部门不再接受职工持股会的社团法人登记)165、发起人股份转让有什么要求(1)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开发行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上市发行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第四节出资问题171、发起人以非货币资产岀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发起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资产。
(2)法律法规禁止流动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财产,不得作为出资172、发起人以股权出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可用于出资的股权只能是在中国境内的公司,投资对象也只能是境内设立的股份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2)股权出资额+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3)股权出资需经评估,缴纳相应个税或企业所得税173、发起人是否能够以债权方式出资不得以对拟设立公司以外的债权出资174、无形资产岀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扥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百分之二十第五节实际控制人无变化,主营业务、董事、高管无重大变化问题第六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主体资格问题第二章财务与税务第一节会计处理与财务规范190、现行会计准则体系主要有哪些特点?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该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目的的新设股份有限公司应采用该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