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制度守则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5篇)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航行,防范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航运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船舶的安全航行管理。
第三条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防范为主。
始终把船舶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
2. 法律依据,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确保船舶安全合法合规。
3. 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四条船舶安全管理包括船舶安全设备管理、船员安全培训、船舶维修保养等。
第五条船舶安全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维护设备完好。
船舶所有安全设备应经常检查,确保设备功能完好。
2. 及时更换损坏设备。
对于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3. 定期维护保养。
定期对船舶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六条船员安全培训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培训体系。
建立完善的船员安全培训体系,包括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2. 强化意识教育。
培养船员对安全的重视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3. 定期考核评估。
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成效的考核和评估,确保培训有效果。
第七条船舶维修保养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定期检修。
对船舶设备和构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现场质量监控。
对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3. 记录保存。
维护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方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航行安全管理第八条航行安全管理包括航行计划制定、航行监控、危险品管理等。
第九条航行计划制定应遵循以下要求:1. 充分考虑天气条件。
制定航行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天气条件、能见度等影响因素。
2. 合理规划航线。
根据港口、航次和货物等情况,制定合理的航行路线。
3. 高效利用资源。
充分利用导航设备和通讯设备,提高航行效率。
第十条航行监控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实时船况监测。
船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船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内部管理工作,保障船舶安全运行,提高船舶运营效率,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船舶及其船员,具体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日常生活、航行操作、应急情况处置等方面。
第三条船长为船舶最高管理者,负责全船内部管理工作,其他船员应服从船长的指挥,积极配合船长做好船舶内部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管理部门应做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宣传工作,确保船员充分了解并遵守本规章内容。
第二章船舶日常生活管理第一条船舶日常生活管理包括食宿、卫生、健康等方面。
船舶应配备合格厨师,定时供应营养均衡的饮食,并保持厨房及餐具清洁卫生。
第二条船舶的卫生保洁工作由全体船员共同负责,每天定时清洁船舱、甲板及公共区域,确保船舶内外环境整洁。
第三条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船员平时健康检查和日常医疗服务。
第四条船舶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健康体检,发现疾病及时治疗,保障船员身体健康。
第三章航行操作管理第一条船舶航行操作由船长和相关船员共同负责,必须严格按照航行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条船舶驾驶室应保持畅通,无阻塞物品,确保船员能够清晰看清周围环境,及时发现和应对意外情况。
第三条船舶应定期检查维护船舶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事故。
第四条在恶劣天气和海况下,船舶应根据规定制定相应航行措施,确保船员人身安全和船舶财产安全。
第四章应急情况处理管理第一条在船舶遭遇突发事件时,船长应迅速组织船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船员安全。
第二条船舶应配备应急设备和救生设备,确保船员在危险情况下能够及时获救。
第三条船舶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船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船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由船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条船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船舶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船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船舶管理规定守则
船舶管理规定守则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船舶管理制度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入我船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船队船舶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由船队统一监督管理。
实行船队、码头、船工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船队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船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理证照和保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第五条各船船工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第六条船队要督促加入船队的船舶按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证书、证照、保险;掌握好所有船舶的准确数及违章行为,协助处理违章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
第七条船员办理证书、证照,必须经船队严格审查,再上报办理。
第八条船队的营运船舶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第九条合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七)不具备夜航条件夜航;(八)违反规定,人、畜混装;(九)酒后作业;(十)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第十二条各类船舶必须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具体实施的定期安全学习。
无故不到会者,每次收取学习补课费50元/人次,迟到者收取学习补课费20元/人次。
第十三条船队所管船舶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违反船舶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经营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船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船舶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船舶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日常管理,确保船舶安全、高效运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船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船员管理、船舶维修、物料供应、安全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船舶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船舶安全、环保、经济、高效运行。
第二章船员管理第四条船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船舶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船员上船前,应当接受体检,符合船舶驾驶员身体条件要求。
船员在船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安全、环保、急救等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六条船员在船期间,应当遵守船上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船长指挥,不得擅自离船、辞退或者换岗。
第七条船员作息时间应当合理,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
船员生活区应当保持整洁、卫生,确保船员生活环境舒适。
第三章船舶维修与保养第八条船舶维修与保养工作,应当按照船舶管理公司制定的维修计划和工艺标准进行,确保船舶维修质量。
第九条船舶维修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船舶安全。
维修用的材料、设备、工具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船舶保养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确保船舶设备、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物料供应与管理第十一条物料供应应当根据船舶运行需求,提前制定供应计划,确保船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物料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确保物料质量。
第十三条物料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库存制度,定期盘点,确保物料安全、完整。
第五章安全监督与环境保护第十四条船舶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加强安全培训和事故预防。
第十五条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定期检查、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船舶排放的废气、废水、垃圾等,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法规和国际公约要求。
第六章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第十七条船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流程等,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船舶管理制度牌子
船舶管理制度牌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管理工作,保障船舶运营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负有船舶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船舶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船舶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保障船舶运营安全和效益。
第六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船舶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八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和灾害的应对措施。
第二章船舶管理第九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船舶的维护和保养,保障其航行安全和船员生活。
第十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航行管理程序,确保船舶航线合理和安全。
第十一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船舶检查和维修,确保船舶设备完好,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船舶管理负责人应当对船舶运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船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其职责和技能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船舶运营档案,记录船舶运营情况和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船舶安全第十六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船舶的安全设备和装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十八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环境和生产过程的监测和控制。
第十九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船舶管理负责人应当对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一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第二十二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
第二十三条船舶管理负责人应当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及时调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船舶管理制度守则
船舶管理制度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入我船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船队船舶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由船队统一监督管理。
实行船队、码头、船工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船队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船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理证照和保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第五条各船船工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第六条船队要督促加入船队的船舶按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证书、证照、保险;掌握好所有船舶的准确数及违章行为,协助处理违章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
第七条船员办理证书、证照,必须经船队严格审查,再上报办理。
第八条船队的营运船舶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第九条合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七)不具备夜航条件夜航;(八)违反规定,人、畜混装;(九)酒后作业;(十)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第十二条各类船舶必须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具体实施的定期安全学习。
无故不到会者,每次收取学习补课费50元/人次,迟到者收取学习补课费20元/人次。
第十三条船队所管船舶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违反船舶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经营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船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经营事项。
船舶管理制度doc
船舶管理制度doc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管理工作,保障船舶运行安全,提高船舶管理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舶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内注册的船舶,包括商船、渔船、客船等各类船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船舶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逐级负责制和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船舶管理工作应遵循国际公约、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船舶管理工作机制。
第五条船舶管理工作贯穿船舶设计、建造、运营等全过程,相关责任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船舶管理工作。
第六条船舶管理工作应注重科学管理、信息化管理,借助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七条对于船舶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事故事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八条船舶安全管理是船舶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相关责任部门应制定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
第九条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设备维护管理、船员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编制、危险品管理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每艘船舶,应配备专职负责安全管理的船舶管理人员,其责任是监督船舶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船舶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维护和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船舶在进行航行前,应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演练、逃生逃生等内容。
第十三条船舶在接受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在发生安全事故或灾害事件时,应能够迅速响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三章船舶运营管理第十五条船舶运营管理是船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责任部门应制定船舶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运营管理目标和责任。
第十六条船舶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航行计划管理、货物运输管理、船舶维护管理等内容。
船舶生活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生活环境的整洁、安全、有序,提高船员生活质量,保障船舶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船工作的船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3. 公平公正,奖罚分明;4. 严格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船舶生活设施管理第四条船舶生活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宿舍、食堂、卫生间、浴室、活动室等,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第五条船员应爱护船舶生活设施,不得损坏、乱扔垃圾、乱涂乱画,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船务部门。
第六条船舶生活设施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食堂:按时开饭,按需取餐,不得浪费食物;2. 卫生间:保持清洁,使用后及时冲洗,不得乱扔杂物;3. 活动室: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爱护室内设施;4. 洗浴间:节约用水,爱护设施,保持清洁。
第三章船员个人卫生管理第七条船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第八条船员应遵守以下个人卫生规定:1. 每天至少洗澡一次,保持身体清洁;2. 每周至少换洗一次内衣,定期更换床上用品;3. 不得在船上吸烟,保持空气清新;4. 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报告船务部门,并采取隔离措施。
第四章船舶卫生检查第九条船舶卫生检查由船务部门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十条卫生检查内容包括:1. 船舶生活设施卫生状况;2. 船员个人卫生状况;3. 船舶垃圾处理情况;4. 船舶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章奖罚措施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船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船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船员有义务向船务部门反映船舶生活设施存在的问题,船务部门应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船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船舶垃圾处理第十六条船舶垃圾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船舶垃圾处理规范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船舶安全、高效、环保地运营,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船舶运营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船舶运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节能减排的原则。
第四条船舶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船员的安全职责。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五条船舶运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船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船舶技术状况良好。
第六条船舶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船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船舶运营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第八条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设备和救生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船舶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船舶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水域。
第十条船舶运营企业应遵守航行规则,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三章船舶运营组织第十一条船舶运营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配置船舶,优化航线,提高运营效率。
第十二条船舶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船舶调度制度,确保船舶按照规定的时间、航线、停靠站点运营。
第十三条船舶运营企业应加强船舶客运、货运管理,确保旅客、货物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运营企业应与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船舶顺畅进出港口。
第四章船舶经济管理第十五条船舶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船舶运营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船舶运营企业应加强船舶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益。
第十七条船舶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船舶税收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船舶运营企业应接受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船舶运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船舶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船舶运营企业。
第二十三条船舶运营企业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遇到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制度
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的正常运营管理,保障船舶的安全、环保和经济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运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者、管理者等。
第三条船舶正常运营管理应当以安全第一、环保为重点、合理经济运行为目标,统一规范船舶的运营行为。
第四条所有从事船舶运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的监管和管理。
第五条船舶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划分责任,建立协作机制,确保船舶正常运营。
第二章船舶运行管理第六条船舶运行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包括航行、负荷运行、动力系统、船舶设备等方面。
第七条船舶的航行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航行路线、航速和航行安全要求,确保船舶航行的平稳和安全。
第八条船舶的负荷运行应当按照规定负荷率进行,不得超载或过载,保证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船舶的动力系统应当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船舶的动力系统运行正常,避免发生故障。
第十条船舶的设备应当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船舶的设备运行正常,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船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熟悉船舶的操作规程,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船舶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船舶维护管理应当定期检查船舶的结构、舱壁、舱顶、船体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船舶的防腐防污涂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船舶的外表面清洁整洁,减少外表面污染。
第十四条船舶的舱室和设备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舱室内空气清新,消除异味。
第十五条船舶应当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对船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船舶的消防设备应当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设备正常使用,提高船舶的防火能力。
第四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船舶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意识培训。
第十八条船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船员,确保船员素质和能力,提高船舶的安全性。
船舶规章制度
船舶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维护海洋环境保护,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海上航行的船舶,包括商船、客船、渔船等各类船舶。
第三条船舶所有人、船长、船员和乘客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对船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船长和船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船舶的安全操作,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第六条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乘客和船员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海洋环境保护。
第七条船舶在海上航行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防止污染海洋环境。
第八条船舶应当遵守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规定,对船舶产生的废物进行妥善处理,确保海洋环境的清洁。
第九条船舶在进入敏感海域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保护当地的海洋生态环境。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船舶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扣船舶证书等措施。
第十一条对于遵守本规章制度并且在船舶安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表现优秀的船舶和相关责任人,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海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于违反
规定的船舶和责任人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以修订后
的规定为准。
以上即为船舶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船舶所有人、船长、船员和乘客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海上航行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
船舶规章制度
船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运营,确保船舶安全,保护船员和船舶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船舶,包括商船、渔船、客船等各类船舶。
第三条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者、船员以及其他与船舶运营相关的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船舶管理。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应确保船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船舶的适航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船舶经营者应制定船舶的运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船舶的运营管理。
第六条船舶经营者应确保船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船员管理。
第七条船舶经营者应根据船舶的种类和规模,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船员。
第八条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航海技能和证书,且持证上岗。
第九条船员在上岗期间应遵守船舶经营者的管理,服从船长或船舶经营者的指挥。
第四章航行安全。
第十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航行规则。
第十一条船舶在航行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航行状态,避免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
第五章灭火与救生。
第十三条船舶应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船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设备,确保船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十五条船员应定期进行灭火和救生演习,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六章外部合作。
第十六条船舶经营者应积极与港口、海事部门等相关机构合作,共同维护船舶运营的安全。
第十七条船舶经营者应与船舶保险公司合作,购买必要的船舶保险,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利益。
第七章违规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船舶经营者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航等。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船舶经营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船舶经营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于本规章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应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船舶规章制度
船舶规章制度一、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1.1 船舶应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1.2 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完好,船员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1.3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二、航行规定。
2.1 船舶应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2.2 船舶应根据气象和海况,合理安排航行路线和速度,避免遇险。
2.3 船舶应遵守港口和水域管理规定,遵守禁航区和限速区的规定。
三、环境保护规定。
3.1 船舶应遵守国际海洋污染防治公约,严格控制船舶排放的废水和废气。
3.2 船舶应妥善处理船舶产生的废弃物,避免污染海洋环境。
3.3 船舶应合理使用能源,减少碳排放,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四、船员管理规定。
4.1 船舶应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规定,合理安排船员工作和休息时间。
4.2 船舶应为船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操作和应急处理能力。
4.3 船舶应建立健全的船员管理制度,保障船员权益,提高船员工作积极性。
五、应急处理规定。
5.1 船舶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5.2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通讯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求救和获得支援。
5.3 船舶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急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六、违规处理规定。
6.1 对违反船舶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国际海事组织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2 对严重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吊销船舶证书等处罚措施。
6.3 船舶应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理制度,加强对船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七、附则。
7.1 船舶应根据国际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确保船舶规章制度的实施。
7.2 船舶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船舶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7.3 船舶应不断改进和完善船舶规章制度,适应船舶管理的发展和变化。
船舶及船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及船公司的管理,提高船舶运行效率,保障船舶及船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船公司员工。
第三条公司船舶及船公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经营,诚信服务;3. 严格管理,持续改进;4. 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第二章船舶管理第四条船舶管理部门负责船舶的全面管理,包括船舶购置、维护、修理、改装、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船舶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择符合公司要求的船舶。
第六条船舶维护、修理、改装工作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船舶技术要求进行,确保船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船舶报废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第三章船公司管理第八条船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船公司的全面管理,包括船公司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工作。
第九条船公司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船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船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福利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二条船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考勤、考核制度,确保员工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公司应关心员工生活,解决员工实际困难,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及船公司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船舶及船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船舶规章制度
船舶规章制度
第一条,船舶必须遵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航行规则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避碰规则、航行安全规定等。
第二条,船舶必须配备符合国际标准的航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雷达、GPS、航海电子地图等,以确保航行安全。
第三条,船舶必须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保证船体结构和机械设备的完好,以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船舶事故。
第四条,船舶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救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救生衣、救生艇、救生圈等,以确保船员和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五条,船舶必须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进行船员的培训和考核,保证船员具备必要的航行技能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六条,船舶必须遵守国际海事组织的环保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保护海洋环境。
第七条,船舶必须遵守各国港口的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船舶入港手续、货物装卸作业等,确保船舶在港口安全停靠和作业。
第八条,船舶必须遵守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进行船舶检验和
审查,确保船舶符合国际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船舶必须遵守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进行航行报告和
通信,以确保船舶在航行中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和指导。
第十条,对违反船舶规章制度的船舶,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可
能被禁止进入各国港口。
公司船舶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船舶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船舶管理,提高船舶安全运营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公司对船舶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及船舶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2.预防为主原则,注重事前预防,防范事故发生;3.综合施策原则,采取船舶管理、人员培训、技术装备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4.合规合法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船舶管理。
第四条船舶运行控制1.值班人员必须遵循航行路线和航行计划,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2.船舶应遵守海上交通规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航速和航向。
3.船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合适的措施应对。
第五条人员管理1.船舶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不得超员或调整船员职责。
2.船舶管理部门应对船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船员技能水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船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船舶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
第六条船舶维护保养1.船舶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船舶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船舶管理部门应制定船舶维护保养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3.船舶维修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七条安全检查1.船舶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船舶设备、消防设施、救生设备等。
2.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上级。
3.紧急情况下,船舶管理部门有权对船舶进行停航或限速等操作。
第八条事故应急处理1.船舶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和处理流程。
2.在发生事故时,船舶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3.事故后,船舶管理部门应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九条信息管理1.船舶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船舶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船舶档案、航行记录、装载情况等。
船上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高效运行,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保障船舶及货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船上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以人为本,关爱船员;(三)科学管理,高效运行;(四)依法治船,规范操作。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四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船舶安全管理法规,确保船舶符合国际和国内相关安全标准。
第九条船舶发生事故时,船员应立即报告船长,船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第三章船员管理第十条船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船舶管理,积极参加船员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船员应按时参加船舶会议,了解船舶运行情况,参与船舶管理。
第十二条船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船长和管理人员,团结互助,共同维护船舶和谐稳定。
第十三条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纪律,服从船长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十四条船员应爱护船舶设备,合理使用船舶资源,提高船舶运行效率。
第十五条船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船上工作要求。
第四章船舶设备管理第十六条船舶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
第十七条船舶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船舶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八条船舶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船舶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五章船舶运行管理第二十条船舶运行管理部门负责船舶航行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公司船舶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船舶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船舶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形象和社会公信力,促进公司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公司船舶管理。
二、船舶选购和登记1. 船舶选购公司在选购船舶时,应考虑以下因素:•适航性能:包括航速、载货量、油耗等。
•航行区域:应符合公司经营范围,同时要考虑当地法律法规。
•质量和安全性能:包括船舶的外部结构、设备、指标等。
•维护费用:应考虑船舶维护成本,以确保公司运营收益。
2. 船舶登记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完成船舶登记手续,并按时更新船舶登记信息。
三、船舶运营管理1. 岗位设置和职责公司应根据船舶类型、航行区域和规模等综合因素,合理设置管理和运营岗位,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
2. 安全管理•船舶安全措施:公司应采用船舶安全措施,包括船舶保险、安全设备安装、船员知识和技能培训等。
•人员安全措施:公司应确保船员安全,包括规范船员管理、灾害防治教育等。
•环境安全措施:公司应考虑环境安全措施,包括船舶废物和污染物处理、环保技术应用等。
3. 财务管理•船舶保险:公司应为船舶投保保险,包括船体和机器损坏、货损、第三方责任等。
•船舶运行开支:公司应注意船舶运行开支,包括维修、加油、设备更新等费用。
•财务报告制度:公司应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包括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损益表等。
四、船舶维护管理1. 保养•船舶保养计划:公司应制定船舶保养计划,包括船体外观清洗、机器设备保养、指标检查等。
•保养记录:公司应建立保养记录,及时记录维修保养情况,并备查。
2. 技术支持公司应建立船舶技术支持系统,包括:•船舶维修:确保船舶设备正常运行,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船舶升级:将旧船舶设备更新换代,提高运营效率。
•技术培训:开展船舶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船舶管理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扣除工资、辞退等。
内河船舶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河船舶的日常管理,确保船舶安全、高效、环保地航行,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内河航运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内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内河船舶。
第三条内河船舶的日常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并对船舶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船员的职责。
第六条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七条船舶应按照规定进行船舶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八条船舶应遵守航行规则,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碰撞事故。
第九条船舶应按照规定进行船员配备,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十条船舶应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污染排放。
第三章船舶航行管理第十一条船舶航行前,船长应组织船员进行航行准备,包括检查船舶设备、制定航行计划等。
第十二条船长应按照航行计划执行航行任务,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十三条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气象、水文等信息,遇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船舶应按规定报告航行情况,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五条船舶在进出港口、航道、锚地等区域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航行安全。
第四章船舶停泊管理第十六条船舶停泊时,应选择符合规定的停泊地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船舶停泊期间,应加强船舶巡视,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船舶停泊期间,应按规定报告停泊情况。
第五章船舶设备管理第十九条船舶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第二十条船舶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排除,如无法排除,应采取措施确保船舶安全。
第二十一条船舶更换设备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产品。
第六章船员管理第二十二条船员应遵守船员职业道德,服从船长指挥,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船舶管理规章制度8篇
船舶管理规章制度8篇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船舶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船舶管理规章制度【篇1】1、船舶开航前必须按《最低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持证船员,船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提前回船准备开航工作,不许无故耽误船舶开航。
2、开航前,船长应组织船员召开航前会议。
研究部署装载和航行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并把会议内容记录在《航行日志》中。
3、各船员按自己的岗位职责,开航前对自己负责的航行设备、操纵设备、信号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机械设备、堵漏器材实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船东或公司,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后再开航。
船长应把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措施记录于《航行日志》以备日后查阅。
4、自卸砂船严格按《货物装载手册》装载,装砂后立即把砂推平、推匀,确保船舶装货之后处于正浮状况,严禁超载运输。
5、自卸砂船装砂时,同时开启抽水泵,抽出舱内积水,防止积水形成自由液面影响船舶稳性。
6、船舶航行期间,驾驶台应保持安静;不能从事对航行无关的其他活动,防止分散当班人员的精神。
7、航行中,当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章,在感潮河段坚持靠右航行的原则,加强了望、慎重驾驶、使用安全航速。
夜间航行正确使用夜航灯号,会船时确保与来船统一会船信号后再驶过。
8、船员应当熟练掌握雷达、gps等导航设备的使用,并善于使用船上的`导航设备协助了望,及早发现接近船舶、做出正确判断,及早采取相应措施。
9、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时,应按助航标志标示的通航桥孔通过,并与桥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桥区水域内追越、掉头、试航或并排航行。
10、当班人员应当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搜集航行安全信息,遇到雷雨大风等危险天气,立即报告公司,及早做好防范措施,选择安全水域锚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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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制度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入我船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船队船舶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由船队统一监督管理。
实行船队、码头、船工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船队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船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理证照和保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第五条各船船工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第六条船队要督促加入船队的船舶按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证书、证照、保险;掌握好所有船舶的准确数及违章行为,协助处理违章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
第七条船员办理证书、证照,必须经船队严格审查,再上报办理。
第八条船队的营运船舶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第九条合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七)不具备夜航条件夜航;(八)违反规定,人、畜混装;(九)酒后作业;(十)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第十二条各类船舶必须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具体实施的定期安全学习。
无故不到会者,每次收取学习补课费50元/人次,迟到者收取学习补课费20元/人次。
第十三条船队所管船舶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违反船舶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经营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船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经营事项。
各科室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
第三章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岗位职责一、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船舶运行状况及消防器材、救生设备等,确保船舶及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生产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运营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员工在船队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各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检查制度。
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一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要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第八章伤亡事故管理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公司。
第九章附则1、凡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2、本制度条文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一日办公室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
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
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
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
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
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
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名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
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
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
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
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
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
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现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
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一日人事管理制度一、员工守则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5、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二、工资、待遇1、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2、公司执行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
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5、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
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6、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7、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
三、辞职、辞退、开除1、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