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系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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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电子学籍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电子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2. 学籍管理包括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环节。

三、学籍管理职责1. 学校设立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学籍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负责学籍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更新和发布;(2)负责学籍变动事项的审核、审批和实施;(3)负责学籍档案的保管、查阅和利用;(4)负责学籍管理制度的宣传、解释和咨询;(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学籍管理工作。

四、电子学籍管理1. 学校建立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实现学籍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

2. 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学籍信息录入、查询、修改、删除;(2)学籍变动事项的申报、审核、审批、实施;(3)学籍档案的保存、查阅、利用;(4)学籍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5)与其他教育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3. 学生入学后,学籍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学生基本信息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并进行电子注册。

4. 学籍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学籍信息管理1. 学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冒名顶替、伪造。

2. 学籍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学籍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学籍信息的安全、保密。

3. 学生有权查询本人学籍信息,学校应为学生提供便捷的查询渠道。

4. 学校应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审核,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

六、学籍变动管理1.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学籍变动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2. 学籍管理人员应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学籍变动记录,并告知学生及相关部门。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学籍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程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程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程随着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已经成为学校管理学生信息的主要工具。

它能够帮助学校更加高效地管理和使用学生信息。

但是,要充分发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学生和教职员工都需要按照一定的规程进行操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介绍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规程。

一、账号和密码管理1.1 学生和教职员工在进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之前,需要根据学校要求申请账号和密码。

1.2 账号和密码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他人或以任何形式以供他人使用。

1.3 定期更改密码以增强账号的安全性。

二、学生信息录入2.1 教职员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学生的个人信息录入系统。

2.2 信息录入时应尽量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错误或遗漏。

2.3 对于涉及学生隐私的信息,教职员工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传播或泄露。

三、信息更新和修改3.1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定期进行信息更新,确保学生的最新信息得到及时记录。

3.2 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如有学生信息需要修改或更新,应按照学校指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核。

3.3 信息更新和修改应保证准确性,一旦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进行更正。

四、信息查询和查看4.1 教职员工可以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和查看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的成绩、考勤等信息。

4.2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和查看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的学习情况和奖惩记录。

4.3 信息查询和查看应符合学校的权限管理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五、信息统计和分析5.1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进行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帮助学校进行学生群体的分析和决策。

5.2 教职员工可以根据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教学和管理的优化,提高教学效果和管理水平。

5.3 信息统计和分析应注重学生信息的隐私保护,确保不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六、信息备份和恢复6.1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破坏。

6.2 在系统出现故障或数据损坏的情况下,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数据恢复,确保学生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高等学校_系统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_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的系统管理,规范学校各项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以及校内各类机构。

第三条系统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学校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规范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我校实行校、院(系)、部三级管理架构。

第五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第六条院(系)是学校的基本教学和科研单位,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七条部门是学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八条校长职责:1. 领导学校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2. 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年度工作计划;3. 签署学校重要文件和报告;4. 负责学校财务预决算;5. 主持学校重大决策。

第九条院(系)主任职责:1. 负责院(系)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2. 制定和组织实施院(系)年度工作计划;3. 管理院(系)的人事、财务、资产等工作;4. 组织开展院(系)的学术活动。

第十条部门职责:1. 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2. 完成校长和校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学校工作流程分为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阶段。

第十二条决策阶段:1. 校长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2. 院(系)主任主持院(系)会议,讨论决定院(系)重大事项;3. 部门负责人主持部门会议,讨论决定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执行阶段:1. 各部门按照会议决定,具体执行工作任务;2. 院(系)主任组织院(系)教职工执行工作任务;3. 校长对全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监督阶段:1. 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工作进行监督;2. 院(系)主任负责对院(系)工作进行监督;3.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规定为了维护高职院校的秩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以及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并实施一套明确的学生管理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本规定旨在为高职院校的学生提供一个稳定、有序、健康的学习环境,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维护学生的尊严和权利,创造一个公正、平等、和谐的学习环境。

民主参与: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公正公平: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公正公平的管理原则。

科学合理:管理规定应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学籍管理: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注册、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学籍状态。

课程与考试: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课程学习,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

校园秩序:学生应遵守校园秩序,不得在校园内进行非法活动,禁止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宿舍管理: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尊重室友,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财务管理: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方式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缴费。

网络安全:学生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在校园网内传播违法信息,禁止网络欺凌等行为。

实习与就业:学生在实习和就业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实习和就业质量。

学校设立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学校将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家庭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信息。

学校将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将建立奖惩制度,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学校将通过多种方式与学生家长保持,及时通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规定是维护学校秩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本规定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遵守执行。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1. 学生管理概述在职业技术学院中,学生管理是保障学院正常运转和学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和责任,维护学院的学术环境和社会秩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2. 学生入学管理2.1 录取资格 - 学生入学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

- 学生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2.2 入学考试 - 学校会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入学考试。

- 入学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考试和面试,用于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2.3 入学注册 - 被录取的学生需按指定时间到学校进行报到和注册手续。

- 学生需要缴纳学费和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3. 学生学习管理3.1 课堂纪律 - 学生在上课期间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或干扰教学秩序。

- 学生应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

3.2 作业和考试 - 学生需按时完成作业和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

- 学生应自觉防止作弊行为,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学业的真实性。

3.3 学习辅导与支持 - 学院提供必要的学习辅导和支持服务,学生可以借助这些资源提高学习效果。

- 学生可以向班主任、辅导员或教务处咨询学习问题和困惑。

4. 学生行为管理4.1 诚信守则 - 学生应遵守学院的行为准则,做到诚实守信,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作弊、抄袭和剽窃行为。

- 学生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盗用他人作品、代码等。

4.2 安全管理 -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注意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 学生在实验室、工作场所等特殊环境中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3 社会公德 - 学生要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恪守社会道德底线。

- 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

5. 学生活动管理5.1 学生组织管理 - 学生组织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注册和管理。

- 学生组织要举办积极向上的活动,促进学生的交流和合作。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具体来说,学生管理制度的管理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学生是学校最重要的资源,他们的行为举止对校园文化和学习氛围有着直接的影响。

学校要通过学生管理制度的规范管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培养他们的独立性和责任感。

2.促进学生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

学生是自己的主人,应该学会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

学校要通过学生管理制度的规定,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和热情,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3.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学校是学生的学习场所,教育是学生成长的主要任务。

学生管理制度要通过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4.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利益。

学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权益和利益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

学校要通过学生管理制度的规定,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管理原则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实践经验表明,管理原则是管理实践的指导原则,是学生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学生管理制度的管理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依法治校。

高职院校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管理制度应该遵循法律法规,依法治校。

学校要通过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和稳定环境。

2.民主参与。

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该体现民主决策和广泛参与的原则。

学校要积极倡导民主参与,鼓励学生和教师共同参与学生管理事务,形成共同管理、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3.激励育人。

激励是培育学生的一种有效手段,学生管理制度要通过形成科学合理的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学生锻炼自身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

4.公平公正。

学生管理制度要体现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保证学生在学校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学校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管理态度,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对学生实行一视同仁的原则。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一、系统简介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是为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学生信息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而开发的一套综合性管理系统。

该系统涵盖了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奖惩管理、实习就业管理等多个方面,为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系统登录1、打开浏览器,输入系统网址:_____。

2、在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一般为教职工的工号,学生的学号。

初始密码为_____,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主界面。

三、系统主界面系统主界面分为菜单栏、导航栏和工作区三个部分。

1、菜单栏:包括系统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奖惩管理、实习就业管理等多个模块。

2、导航栏:根据所选的菜单栏模块,显示相应的子菜单。

3、工作区:用于显示具体的操作页面和数据信息。

四、学籍管理1、学生信息录入(1)点击“学籍管理”>“学生信息录入”,进入学生信息录入页面。

(2)按照页面提示,依次填写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

(3)上传学生的照片和相关证件扫描件。

(4)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学生信息录入。

2、学籍异动管理(1)点击“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管理”,进入学籍异动管理页面。

(2)选择学籍异动类型,如转学、休学、退学等。

(3)填写学籍异动原因和相关信息。

(4)上传学籍异动相关证明材料。

(5)点击“提交”按钮,等待审核。

五、成绩管理1、成绩录入(1)点击“成绩管理”>“成绩录入”,进入成绩录入页面。

(2)选择课程和班级。

(3)按照学生名单,依次录入学生的成绩。

(4)点击“保存”按钮,完成成绩录入。

2、成绩查询与统计(1)点击“成绩管理”>“成绩查询与统计”,进入成绩查询与统计页面。

(2)选择查询条件,如学期、课程、班级等。

(3)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显示符合条件的学生成绩。

(4)可以对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如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等。

学生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学生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学生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学生信息系统是现代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可以提高学校管理效率,还能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进步。

然而,学生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

本文将从不同方面对学生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信息收集和存储学生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应明确指出如何收集和存储学生信息。

首先,学生信息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收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学校应建立安全、稳定的数据存储系统,以保护学生信息免受恶意攻击或丢失。

二、信息保密与隐私学生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应注重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信息保密措施,限制访问学生信息的权限,并确保只有有关人员才能查看和使用这些信息。

同时,学校还应对信息系统进行循环的安全评估,以及定期培训教职员工处理学生信息的责任和义务。

三、信息传递与沟通学生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应规范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信息传递与沟通。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信息系统向学生和家长发送学业进展报告、校园通知等消息,同时鼓励学生和家长通过系统提出问题、反馈意见等。

这样可以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有效沟通,加强学生的学校参与度。

四、学生选课与课程安排学生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定学生选课和课程安排的流程与规则。

学生可以通过系统在线选择课程,并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调整。

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系统合理安排学生的课程,避免冲突和重复学习。

这样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学校资源。

五、学习资源与成绩管理学生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应包括学习资源的管理与评估方法。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信息系统提供学习资源的在线访问方式,如教学资料、习题集等。

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系统记录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等,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习情况并进行评估。

六、学生行为与纪律学生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应明确学生行为与纪律的管理方式。

学校可以通过系统发布学生行为规范,记录学生的违纪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这样可以加强学校的纪律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律能力。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规范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规范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规范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学校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更新和进化。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学生管理的重要工具,已经成为学校管理的核心系统之一。

本文将从系统的基本原则、功能模块和数据安全等方面,探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规范。

一、系统的基本原则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透明、高效、便利和安全。

透明:学生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个人信息,并可以随时查看或修改自己的信息。

高效:系统可以快速且准确地处理学生信息,提高管理效率,减少人力成本。

便利:系统的界面应简单友好,操作简便,可供学生、教职工和家长顺利使用。

安全:系统需要具备对学生信息进行保密、防篡改和备份的能力,确保信息安全。

二、功能模块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包含以下主要功能模块:学生档案管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考勤管理、奖惩管理和综合查询。

1. 学生档案管理: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信息、联系方式等,方便学校对学生进行个人化管理。

2. 课程管理:包括课程安排、选课和退课等功能,帮助学校实现课程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生选课的便捷性。

3. 成绩管理:记录学生的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等,方便学校和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辅导和评价。

4. 考勤管理:记录学生的到勤情况,包括上课、请假和旷课等,帮助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

5. 奖惩管理:记录学生获得的奖励和受到的处罚,促进学生的积极向上和自律意识的培养。

6. 综合查询:提供学生和家长查询学生信息的功能,例如课程表、成绩单、考勤记录等,方便他们随时随地获取学生相关信息。

三、数据安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需要保障学生信息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数据安全措施:1. 数据备份:定期对学生信息进行全面的备份,确保数据丢失时可以及时恢复。

2. 访问权限控制:根据用户角色划分权限,确保不同用户只能访问其工作所需的数据。

3. 数据加密:对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其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4. 防止非法访问:建立严格的账号体系和访问控制机制,防止不法分子的非法访问和攻击。

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职学生的学籍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高职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科学、规范、严谨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四条新生应当按期到校报到,并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进行学籍注册。

第五条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为入学后的一个月内。

逾期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的学生,需提前向学校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七条学生因转学、休学、复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的,应当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转学申请需经原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休学申请需提交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且休学期间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第十条复学申请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经学校批准后可恢复学籍。

第四章学业考核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考查等。

第十二条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

补考仍不合格者,需按规定进行重修。

第十三条学生累计重修次数超过规定次数仍未通过者,将被给予退学处理。

第五章毕业与就业第十四条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者,可申请毕业。

第十五条毕业申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发给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毕业生应当按时离校,办理就业手续。

如需推迟离校,需向学校申请。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

希望每位学生都能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

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

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一、定义1. 职业学校学生:指在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就读的学生;2. 学生管理:指基于学校学生的学习,办学,行为表现和其他事项进行的监督、引导和规范。

二、管理原则1. 坚持“以德育为基础,以制度保障,以责任落实,以惩戒顺利”的学生管理原则;2. 坚持德育优先,以宽容引导、正确引导和重在让学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3. 坚持学校层面主导,做到精准施策,分类施教育;三、学生管理责任1. 校级领导负责学校学生管理总体工作,统筹教育、科学文化、心理健康、安全卫生等各项工作;2. 各部门或学院有关负责人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参见《学生管理机构与责任人分工表》;3. 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应落实职责,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

四、学生管理形式1. 开展行为规范教育,加强个别教育;2. 强化组织管理:学生应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活动,发挥学生组织的作用,开展学生的社会实践;3. 加强物质管理,完善学生宿舍、校车和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4. 加强责任管理,学生活动要有明确的安排,同时给予学生适当的自主权利;5.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习惯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6. 加强安全管理,把学校管理层面的措施落实到基层,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常见问题处理1. 加强学生阅览室管理,落实学生出入口管理,监管学生的进出;2. 对学生住宿条件进行检查,督促学生住宿问题的整改;3. 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4. 督促学生及时学习,完成学习任务,维护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5. 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违纪问题;6. 坚决制止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落实社会管理责任,依法办处。

六、管理考核1. 定期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学校学生实施学生管理的情况;2. 对学校学生违纪行为数量进行观察,根据数量调整学生管理制度;3. 对正确认识学生管理责任,学校管理层面及时发现解决学生问题的有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4. 关注校园和谐程度,学生社会实践情况等,考核学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

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建立和完善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学院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职业学院所有在校学生及相关教职员工。

第二章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公平公正1.学生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学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任何形式的不平等对待。

2.学生管理应当以学校的教育目标为导向,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发展需求,为其提供适合的教育和管理。

第四条清晰透明1.学生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应当明确、具体、易于理解,并向学生公示和告知。

2.学生的权益和责任应当明确界定,学生和教职员工都有权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

第五条依法治校1.学生管理应当依法进行,遵守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加强法律意识和法制教育。

2.学校有权对违反学生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学生管理标准第六条学风管理1.学生应当树立诚信、勤奋、刻苦学习的态度,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和实践实习。

2.学生应当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3.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并主动维护学术诚信。

第七条行为规范管理1.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校内进行传播违法信息和从事违法活动。

2.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进行言语或身体上的侮辱、恐吓、欺凌等行为。

3.学生应当爱护学校的财物,不得故意破坏或浪费学校的资源,遵守环境卫生规范。

第八条社会实践管理1.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2.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习俗和社会道德,不得损害学校和自身的声誉。

第九条职业素养管理1.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提升自我职业素养,培养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五年制大专和中专生)。

第三条学院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等应用型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使自己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院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院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院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院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院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规定近年来,学校广泛推行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学生学籍的全面管理和信息化。

为了更好地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制定明确的使用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分十二个小节,从不同角度展开回答,旨在探讨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规定。

一、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涉及大量学生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首要考虑。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机制,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和备份,以确保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丢失。

同时,学生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禁止将其泄露给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二、正确使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应正确使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的用户权限进行操作。

不得利用系统进行非法操作,如恶意篡改他人信息、伪造成绩等。

同时,学生还应遵守学校的网络使用规定,不得利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访问、上传或传播不良信息。

三、严禁作弊行为学生应明确,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旨在规范学业表现和成绩评定,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学生不得通过恶意操作系统、利用系统漏洞等方式获取非法成绩或获得不当利益。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作弊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学术环境。

四、合理利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不仅仅用于查询个人成绩和考勤信息,还可以提供教学资源、交流平台等功能。

学生应充分利用这些功能,做好学习计划和教学交流,提升学习效果。

同时,学校也应提供更多有益的信息和资源,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五、保护数据隐私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类数据都属于学生个人隐私,学校应加强数据保护工作,严禁将学生个人数据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不正当用途。

学校应明确数据保护责任人,制定具体的数据使用政策,确保学生数据安全。

六、建立规范的数据录入流程学校应建立规范的数据录入流程,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录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录入,排除错误和偏差。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章学制、学习年限与学分第五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正常学制三年,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四年,超过此年限者,不予注册。

第六条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延长学习年限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缴费等手续。

第七条学生必须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要求在合格(含)以上,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第三章考勤第八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事训练、时事政治学习,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

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使用规定

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使用规定

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使用规定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学校学生管理系统逐渐成为学校管理学生的一种重要手段。

它的存在可以提高学校管理效率,方便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生活和学习体验。

然而,学校学生管理系统的使用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原则,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发挥最大的效用。

一、使用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应充分保护信息安全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内存储着大量学生和教师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的泄露将带来不可预料的风险。

因此,我们应当时刻意识到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妥善保存学生的个人信息,确保其只在必要的场合下被使用,并加强对网络环境的安全防控,防止黑客入侵等安全威胁。

二、合理利用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学校学生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是提供一个便捷的管理平台,方便老师和管理人员对学生的信息进行及时管理和查询。

我们应当充分利用系统的各项功能,熟悉操作流程,及时上传和更新学生的信息。

同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大家对系统操作的熟练度,以增强学校管理效能。

三、建立健全的学生考勤制度学生考勤是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环节,而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学生考勤信息的实时记录和查询。

因此,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生考勤制度,明确考勤要求和规定,对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利用学生管理系统及时通知家长,保持家校之间的沟通畅通。

四、加强学生成绩管理和通知家长学生成绩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一环,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可以帮助学校及时记录和统计学生成绩,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同时,通过系统,学校可以方便地向家长通知学生的考试成绩以及相关评语,促进家校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展。

五、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提高学习质量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可以为学生提供学习资源的获取途径,如电子教材、课外学习资料等。

学生可以通过系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提高学习积极性和自主学习能力。

此外,学生还可以通过系统与老师进行在线互动,及时解决学习问题,提高学习质量。

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使用规范

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使用规范

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使用规范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应用的普及,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已经成为了现代学校管理的重要工具。

为了更好地提高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学生和教职员工必须遵守一定的使用规范。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学校学生管理系统的使用规范,以期提供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在使用学生管理系统时的指导。

一、保护个人隐私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中储存着大量的个人信息,包括学生的姓名、成绩、出勤记录等。

教职员工在使用系统时应严格遵守隐私保护的原则,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士或滥用学生信息,以确保学生隐私的安全和保密。

二、合理授权使用权限学校学生管理系统通常具有多层次的权限设置,管理员需要合理设置不同用户的使用权限。

教职员工只能拥有与其职责范围相符的权限,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将登录信息泄露给他人。

同时,学生应当申请特定权限前完成相关手续,并对自己在系统中的行为负责。

三、防止系统滥用学校学生管理系统的使用应以学生管理为中心,不能滥用其功能。

教职员工应合理使用系统的各项功能,不得私自篡改学生信息、成绩或考勤记录。

同时,学生也不能滥用系统进行私自修改个人信息等非法行为。

四、保持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对于学生、家长和学校都至关重要。

教职员工在录入和管理学生信息时应严谨细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应在遇到信息错误时及时反馈给学校,以帮助学校及时修正错误。

五、及时更新系统版本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属于软件系统,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功能的升级,系统版本的更新是必要的。

学校应定期检查系统版本,并及时根据需求升级系统。

教职员工和学生也应保持系统版本的更新,以便享受到更加高效和稳定的系统服务。

六、合理利用系统资源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是学校财产,使用系统资源时应合理利用。

教职员工应遵守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不得私自占用系统资源。

学生在使用系统时应遵循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恶意占用系统资源。

七、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学校学生管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是使用系统的重要凭据,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妥善保管该信息,防止账号密码泄露或被他人盗用。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三章学风建设第四章行为规范第五章奖励和处分第六章学生权益保障第七章管理和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学生的行为,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等教育机构, 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学生应努力学习, 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高等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 尊重学校的学问传统和社会公德, 遵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科技、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提高综合素质。

第六条高校学生的管理应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七条学生入学时, 应按照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录取, 提供真实的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材料。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 应按照规定的学习计划完成学业, 取得学分, 通过各种考试。

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 如需请假、休学、退学等, 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 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程序, 完成各项审核和毕业答辩。

第三章学风建设第十一条高校学生应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遵守学习纪律,自觉遵守考试规则, 杜绝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学科竞赛, 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高校学生应注重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 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十四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等校内文化和艺术活动, 提高文化素养。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五条高校学生应尊敬师长, 礼貌待人, 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六条高校学生应尊重他人权益, 不侵犯他人身体、财产和精神上的权益。

第十七条高校学生应踊跃参与学校的文明建设, 不进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十八条高校学生应树立正确的网络文化观念, 不传播和制作虚假信息、淫秽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学校和学生。

2. 德育为先: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3. 实践为主: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 严格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学生管理制度1. 学籍管理(1)学生入学后,应按规定办理学籍手续,学校应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2)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3)学生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露。

2. 考勤管理(1)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

(2)学生请假需经班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3)学生考勤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 住宿管理(1)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2)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等。

(3)学生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损坏。

4. 课外活动管理(1)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学生参加课外活动需遵守活动规则,不得违反纪律。

(3)学校鼓励学生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社团活动。

5. 校园安全管理(1)学生应遵守校园安全规定,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危险活动。

(2)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

(3)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四、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对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可推荐参加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规定

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规定

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规定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学生,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使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这个系统可以对学生的各项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方便学校和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考勤情况等。

然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定也备受争议,有人认为它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也有人认为它为学校管理提供了便利。

本文将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规定的利与弊。

第一,学生隐私权的保护。

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需要收集学生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年龄、家庭住址等。

这些信息对于学校来说是必要的,但如果这些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将对学生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学校在制定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定时,应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并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措施。

另外,学校还应向学生和家长详细说明信息收集的目的和使用范围,确保学生和家长对这一系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二,学生学习情况的监控。

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业完成情况等重要信息,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可以通过系统查看学生成绩和评语,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展。

这样,学校和家长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和辅导,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然而,一些人认为这种监控形式可能给学生带来压力,甚至影响学生的自信心和积极性。

因此,学校在使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时,应注意平衡监控和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适度使用系统的功能,避免过度压力的产生。

第三,学生考勤情况的记录。

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学校精确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旷课、迟到等问题。

这对于学校的管理来说非常重要,也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和出勤纪律。

但是,一些人担心这种考勤方式可能存在不公正的情况,比如学生忽然病假却被系统记录为旷课。

因此,学校应制定合理的考勤规定,同时允许学生提供相关的请假证明,确保考勤信息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第四,教师管理学生的工具。

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提供给教师一个管理学生的工具,包括查看学生基本信息、成绩、请假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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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在校生。

三、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高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俭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的权利。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

(五)对学院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义务(一)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业。

(四)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五)遵守学院的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我院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学生患病、意外受伤等)不能按期入学者,持有关材料提前到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由学院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期开学时,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集中到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其他人不得代替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暂缓注册,否则按旷课处理。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未按时返校注册逾期不足两周的学生,返校后,到教务处补办注册手续。

第四章学制学院全日制高职学制为三年。

第五章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一、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实习、军训等都应进行考勤,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以补考机会。

二、学生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册,归入本人档案。

考核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口试、现场操作、第三者评价、证明书、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工件制作、大型作业(设计)、论文等多种形式。

三、课程考核按考试课、考查课、实践课等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计分方式。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应根据教学环节或课程的不同性质确定,一般情况下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可以采用百分制记载,也可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考查课程的考核,在停课考试周前的一周结束,按五级制记载。

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考勤、作业、测验、学习态度等方面情况评定成绩,是否组织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若安排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

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考。

四、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

学生无故不参加考核,视为旷考,该课程按“0”分处理。

五、经学院同意,学生在其他学校修读的课程,所取得的成绩由学院予以认定后,按选修课或必修课记录本人总成绩。

六、学生违反考核纪律或者考试作弊的,按《学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七、学生毕业时,其成绩档案一式两份,一份归入学生档案,一份留存教务处档案室。

第六章请假与考勤一、学院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实行考勤制度。

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和统一安排的课外活动等集体活动。

因故不能上课或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一般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病假须有学院认可的医院证明)。

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生所在系部批准;请假期限一周至二个月以内的由主管院领导批准;请假期限超过二个月的,到教务处考务学籍科办理休学手续。

三、学生请假期满或在请假期内返校的,应在返校时到批假部门销假。

如需续假应另行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七章免修和缓考一、留级学生对于已修过的课程,如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

二、免修课程成绩按60分记载,直接获得该科课程的成绩;如果学生参加该科课程的考试,成绩高于60分按实际分数记载。

三、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时,在考前通过所在系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还需同时提交学院或院外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缓考。

第八章转专业与转学一、学院按专业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是优化教育资源、保证社会对人才正常需求和稳定教学秩序的需要,学生按照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具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学生,本人可以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的申请:(一)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补考仍有六科(含六科)课程不及格,经学院认可,该学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可申请降转到学院指定的专业学习。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具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申请转专业学生本人高考招生类别,原则上与申请转入专业的高考招生类别相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一)专业跨文理大类,不予调整。

(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或按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学生不得调整专业。

三、一年级学生转专业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平转到本年级其他专业学习,二年级或以后各年级及不同学制之间不允许转专业。

四、学生转专业须由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学生所在系审核同意后,按学院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已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转入原专业或其他专业。

六、高职专业调整时间为入学后两个月内,逾期将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七、转专业学生的学费及相关费用一律按新专业标准收费。

八、学生转学,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提前批次录取的。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十、转学的程序:(一)省内高校转学: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查转学理由是否正当,商拟转入学校,由拟转入学校向教育厅提交报告。

(二)跨省转学:①由本省转出: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查转学理由是否正当,商拟转入学校,拟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向教育厅提交报告。

②由外省转入: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查转学理由是否正当,商拟转入学校,拟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报所在省教育厅,所在省教育厅同意后,由拟转入学校向教育厅提交报告。

(三)转学需要的材料:除上述程序中规定的学校报告(须有文号)之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学生申请书、学生原始录检表(复印后加盖学校公章)、转出学校同意函和转入学校同意函、学生成绩单、学生表现鉴定书、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书等,由外省转入者还须提供所在省教育厅同意转出函或转学确认表。

第九章留级、降级、休学与复学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留级或降级:(一)每学期考核成绩有四科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二)每学期课程补考后仍有三门课程考核不合格的。

(三)在校期间累计课程有六科及以上课程经学期补考仍不合格的。

(四)留、降级学生按本专业规定交纳留级学年学费。

留、降级学生如无相同专业,经批准后可转入相近专业。

二、学生在校期间留、降级不得超过两次。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休学:(一)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修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三)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需休学者。

四、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不交休学期间学费,复学后学费及相关费用按就读班级学生所交费用收取。

五、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学生休学填写“休学(保留学籍)审批表”,经所在系(部)主任,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手续。

(二)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三)因病休学的学生,回家疗养。

(四)休学学生的户口关系不迁出学院。

(五)休学期间,中途不得申请复学。

六、休学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休学期限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需要继续休学的,另行办理继续休学手续。

七、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八、学生复学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学生休学期满,于复学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复学申请、休学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向学院提交复学申请或继续休学申请。

休学期满因故无法办理复学手续的,于复学对应日之前5天与教务处联系,办理请假手续,休学期满超过两周不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手续者,学院将取消其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向学院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可以正常学习,经学院或学院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三)休学学生复学后须降级编入原专业,并按复学后就读年级的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原专业已经调整合并或下一年级无此专业,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转入相近的专业学习。

(四)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复学资格,并取消学籍。

第十章退学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退学处理:(一)连续留、降级或累计留、降级次数超过两次者。

(二)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手续经复查不合格者。

(三)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因为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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