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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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台村村级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农村(社区)党员管理教育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丰富、活跃基层组织生活,提升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水平,确保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落实到位,科学合理使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保障标准、经费来源
1、保障标准:每名农村(社区)党员每人每年100元活动经费。
2、经费来源: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2:3:5的比例配套下拨。
二、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立足实际、服务基层、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用于发放党员误工等各类补贴。主要使用范围包括:
1、开展教育培训。如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开展党员轮训及订阅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各类报刊和资料等。
2、党员表彰奖励。即表彰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同一年度上级党委已表彰的,村级不得再行表彰。
3、远程教育管理。即远程教育设备更新、设备维修、制作课件等方面的费用。
4、党建阵地建设。如党员活动室布置、党务公开栏建设等。
5、其他活动。如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
三、农村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
1、乡镇代管。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由乡镇党委代为管理,设立党员活动工作经费专户,由乡镇组织委员负责账户管理。
2、审批使用。农村党建经费依据下列程序审批使用:
(1)拟定计划。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本村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经村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年度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2)提出申请。每项活动经费使用前,填写《农村党员经费使用审批表》(见附近一),由村党组织书记审核同意,逐笔向乡镇党委提出使用申请。
(3)审核批准。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对村党组织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再报乡镇党委审批。审批后乡镇可先预支部分活动经费给村(社区)党组织,用于有关活动的开展。
(4)经费核报。村党组织在完成相关活动后,要开据正式经费票据,经村党组织书记、分管纪检委员联签,报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审签后,到乡镇报销。
四、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监督管理
1、建立专账。建立乡镇、村(社区)两级党员活动经费专用账薄,指定专人负责。
2、财务公开。村(社区)党组织应将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每季度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逐笔公开,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3、检查审计。各乡镇党委要对本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自查,并于当年12月底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本年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县委组织部将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不定期地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农村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列入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
4、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当使用农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或者截留、挪用党员活动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农村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
说明:原则上经费决算比预算上浮不得超过15%,经费决算时需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