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教研字〔2018〕2号

合集下载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通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通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通报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冀教督委〔2018〕2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试行)的通知》(沧教督委〔2018〕1号)文件要求,2019年3月至6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督导评估组,对全市18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督导评估小组听取了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工作汇报,查看了教育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资料和账目,实地检查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教育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能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综合评价。

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一、2018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一)根据评价的总体要求和评估标准,认定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泊头市、沧县、青县、献县、肃宁县、吴桥县、东光县、南皮县、盐山县、孟村县、海兴县、新华区、运河区、渤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评价结果为合格。

(二)在对18个县(市、区)评价结果综合分析评议的基础上,评选黄骅市、泊头市、东光县、南皮县为2018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

依照《沧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试行)的通知》(沧教督委〔2018〕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上述县(市)进行通报表扬。

认定任丘市、盐山县、海兴县、孟村县、沧县、运河区教育行政部门为2018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淮北市教育局委员会2018年度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淮北市教育局委员会2018年度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共淮北市教育局委员会2018年度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20•【字号】教党委〔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关于印发《中共淮北市教育局委员会2018年度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现将《中共淮北市教育局委员会2018年度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19日中共淮北市教育局委员会2018年度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委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办〔2018〕21号)精神,结合淮北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优化督查方式,突出督查重点、提高督查效能,以务实的作风、进取的精神,推动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督查重点内容及分工(一)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1、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情况。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总支)(二)省、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2、省、市委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涉及我市基础教育的目标任务:①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②推进九年制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③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④推进中考、高考综合改革。

(责任科室:考试中心)⑤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

天津市教委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1.10•【字号】津教委办〔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教委关于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教委办〔2018〕3号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自2018年1月29日(周一)开始放寒假,2月26日(周一)开学(幼儿园寒假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安排)。

现就本年度寒假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组织学校干部教师加强学习各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在寒假前集中组织全体党员通过党支部集体学习和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要精心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业务研讨和学习,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春节这一最主要的中华传统节日,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学生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过一个有意义、节俭、绿色的寒假。

学校可适当通过写春联、包饺子、剪窗花等形式开展"我给家人送祝福"等活动。

提倡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展览馆等社会文化资源单位,开展"实践课堂"学习。

鼓励师生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区志愿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新风。

三、面向中、小学生搞好安全教育各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在寒假之前开展安全教育,将假期安全重点提示以主题班会、家长会、告家长书、校园网、微信发送等形式,告知每一位学生及家长,对学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衡政办字〔2018〕90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衡政办字〔2018〕90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衡政办字〔2018〕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近年来,特别是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市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到2017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968所,其中公办园502所、民办园466所,共有在园幼儿12.2万人,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我市学前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城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亟待解决;学前教育师资数量不足,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学科结构不合理,待遇落实不到位,制约着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支持学前教育更好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部署要求,切实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原则,坚持以公益普惠为主、办学主体以公办为主、经费投入以财政为主,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切实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师资达标、办学规范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到2020年,我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年度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

——到2019年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15•【字号】津教委办〔2017〕68号•【施行日期】201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68号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要求,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探索建立与我市教育内涵发展相适应的新课程体系,依据教育部有关课程计划的安排意见,结合天津市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研究制定《2017-2018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6月15日2017-2018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一、继续贯彻并严格执行我市有关中小学课程计划的规定,本《意见》只对需要提请注意的几个问题加以说明或重申。

二、根据教育部颁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的精神和要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结合我市基础教育的具体情况,对中小学教育的课程计划作出安排。

(一)全市义务教育学段一至九年级均按照《天津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表》(见附件)设置和实施学校课程。

(二)全市义务教育三年级以上各年级开设英语必修课。

全市义务教育五至七年级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其中五、六年级每周1课时,七年级每周2课时。

(三)认真开设好地方课程。

全市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开设《快乐英语》,每周2课时。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1.02•【字号】双教字〔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校寒假工作的通知双教字〔2018〕1 号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2018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7]631号)的要求,为加强假期我市中小学校管理,确保广大中小学师生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2018年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寒假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基〔2001〕268号)、《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教基〔2009〕223号)精神,期末考试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5日,极特殊情况学校期末考试另择期的,须提前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2018年寒假时间自1月16日至3月1日(起止时间指学生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共6周零2天。

各县(区)、各直属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放假时间不增减的前提下对假期起止时间作不超过一周左右的调整,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学校要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认真检查和指导教师备课等相关情况,确保上好新学期第一堂课。

二、科学制定假期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寒假管理,积极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冰雪运动和其他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浇筑冰场的学校要在假期期间对学生免费开放。

要制定具体的寒假工作方案,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丰富学生假期活动内容。

引导教师充分利用假期调整身心,提高素养。

三、加大治理违规补课办班工作力度1.严格禁止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

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共双鸭山市委办公室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双办文〔2014〕4号)文件精神,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禁止违反“三不”原则(不强迫、不上课、不收费)组织学生学习,禁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付费“空中课堂”等电视(网络)授课。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2018年度体育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豫体政〔2018〕5号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2018年度体育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豫体政〔2018〕5号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2018年度体育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体育局关于2018年度体育课题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豫体政〔2018〕5号各省辖市体育(教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有关高校:2018年度省体育局体育课题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

按照《河南省体育局体育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豫体政〔2018〕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准予43个课题立项(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2018年度省体育局课题分为委托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2018001-2018002号课题为省体育局委托研究项目,研究经费各1.2万元。

2018003-2018020号课题为重点项目,研究经费各0.6万元。

其他为一般项目,研究经费自筹。

三、按照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研究费用采取在省体育局报账形式支付,具体办法见《河南省体育局体育科学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豫体政〔2018〕2号)。

四、2018年度局管课题研究周期为2018年4月-2019年4月,省体育局委托研究项目和重点项目经提前申请可以跨年度进行,一般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

五、请各有关单位立项课题负责人认真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做好本年度课题研究工作。

附件:2018年度河南省体育局体育课题研究立项一览表2018年4月23日附件2018年度河南省体育局体育课题研究立项一览表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项目类别2018001河南省青少年体质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研究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本部)张振东委托研究项目2018002河南省冰雪运动发展问题研究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南音委托研究项目2018003体育休闲特色小镇建设的理论和路径研究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本部)黄延春重点项目2018004河南省竞技体育优势项目运动员分布情况动态研究——以近五届全运会为例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本部)黄迎乒重点项目2018005NBL联赛管办分离改革后困境及其对策研究——以赊店老酒篮球俱乐部为例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张红学重点项目2018006全民健康背景下青少年体育与心理健康素质研究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郭玉江重点项目2018007河南省竞技体操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河南大学孙思哲重点项目2018008河南省滑翔伞运动发展策略研究河南师范大学焦现伟重点项目2018009“体医结合”在社区老人膝关节运动中的模式应用研究河南中医药大学田明波重点项目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项目类别2018010太极拳对运动员膝关节软骨损伤影响的临床研究河南中医药大学郑永智重点项目2018011“互联网+体育”新模式对大学生体育行为的影响研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琚军红重点项目2018012河南省青少年网球运动后备人才可持续发展研究信阳师范学院王显重点项目2018013河南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构建研究洛阳师范学院王晓冬重点项目2018014“互联网+”背景下体育培训产业商业运行机制研究铁道警察学院庞兵武重点项目2018015“健康中国”背景下河南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研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李海停重点项目2018016河南省城市社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模式研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杨建华重点项目2018017河南省体育教练系列职称改革探析河南省体育局人事教育(宣传)处赵艳萍重点项目2018018河南省6-19岁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抽样调查和对策研究河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苏丽重点项目2018019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设计与运营管理研究河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吴亦农重点项目2018020河南省青少年体育联合会架构与运行问题研究河南天运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马锐重点项目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项目类别2018021指长比在运动员跨界选材中的应用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石峰一般项目2018022功能性训练队青少年游泳运动员蛙泳动作效率的影响河南大学陈治一般项目2018023基于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河南省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创新研究河南农业大学王慧一般项目2018024河南省青少年体质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河南师范大学李荷皎一般项目2018025拳击项目专项体能的研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郭树涛一般项目2018026体医结合在河南省城乡居民公共服务中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河南中医药大学王改凤一般项目2018027传统体育项目在“体医结合”服务模式中应用研究——以八段锦为例河南中医药大学方玉甫一般项目2018028城市公共体育空间构建问题研究——以郑州市为例中原工学院魏建一般项目2018029河南省主要城市体育产业竞争力理论模型构建及实证研究南阳师范学院杨飞一般项目2018030全民健身背景下河南省弱势群体的体育发展研究河南科技大学董好杰一般项目2018031河南省全民健身品牌赛事研究周口师范学院王立新一般项目2018032“健康中国2030”背景下河南省“体育+”发展模式研究洛阳理工学院郭庆生一般项目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项目类别2018033发达国家体育产业扩散效应对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启示许昌学院张山佳一般项目2018034关联规则下我国男子乒乓球运动员体能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张辉一般项目2018035河南省国家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开发研究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刘法权一般项目2018036对河南省青年女排不同位置运动员身体形态和专项素质的研究河南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杨爽一般项目2018037PRI呼吸姿势修复在射击射箭项目的应用研究河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王XXX一般项目2018038河南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研究河南省体育运动学校齐柯一般项目2018039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问题研究-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基础运动能力特征研究河南省体育运动学校杨延玉一般项目2018040运动员档案信息资源库建设研究——以手枪项目为例河南省射击运动管理中心王浩一般项目2018041平顶山市“互联网+体育”全民健步走网络活动的发展现状研究平顶山市体育局郭志勇一般项目2018042舞钢市尹集镇马拉松体育休闲小镇发展路径研究舞钢市体育局王春来一般项目2018043马拉松赛事对城市发展的综合影响研究——以郑开马拉松为例河南在路上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冯晓露一般项目——结束——。

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3.01•【字号】淮教〔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关于印发《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为积极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根据《安徽省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2月27日淮北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安徽省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初中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引导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完善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高中招生行为,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维护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

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注重统筹推进。

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初中教育教学和高中招生,统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统筹考试、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综合改革,分步实施。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8〕63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8〕63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各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我省决定继续组织“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推荐工作。

现就推荐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地推荐条件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

该单位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或正在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

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一)各地各行业现有的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优质资源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

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

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

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

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创新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要求,我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教育局和各省属本科高校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被评估单位认真对待本次评估结果,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获得良好和合格等次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狠抓整改,尽快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2019年3月23日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估报告山东省教育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山东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办字〔2018〕3号)中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各市教育局和各省属本科高校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了评估。

桓台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方案-(试-行)

桓台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方案-(试-行)

桓台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方案-(试-行)桓教体字〔2017〕54号桓台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教育集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桓政发[2016]18号),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确保集团化办学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全县基础教育高位优质均衡特色发展,打造桓台教育新亮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评价对象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对象是全县各义务段教育集团,包括各教育集团总校、教育共同体学校、教育联盟学校。

二、考核评价原则一是坚持增量评价的原则。

注重发展性增量评价,从起点看变化,科学客观地评价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新作为、新增长、新发展。

二是坚持优质均衡的原则。

积极推进教育集团内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下沉、融合、互补,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促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

以夯实基础为前提,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发展的路径和方法,努力实现教育教学理念的不断优化和办学水平的迅速提升。

三、考核评价内容依据《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教育集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制定《桓台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细则》,从制度建设、队伍管理、学校文化、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特色创新等方面对各教育集团进行考核评价。

四、考核评价程序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工作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度进行一次。

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分自查自评、学期评价、年度总评三个步骤。

(一)自查自评:各教育集团认真对照标准,逐项逐条对每学期集团化办学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打分,分别于每年6月30日、11月30日以前向县教体局提交自查自评报告。

(二)学期考评:在各教育集团自评的基础上,县教体局组织考核评价小组,按照考核评价指标,对各教育集团每学期的办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打分,考核情况全县通报。

(三)年度总评:县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结合自评、学期考评、县教体局相关科室日常考核情况,对各教育集团年度办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张建成、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建成、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建成、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5【案件字号】(2020)鲁03民终436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宁郭鹏胡晓梅【审理法官】刘宁郭鹏胡晓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建成;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当事人】张建成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建成【当事人-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虹山东圣尧律师事务所;徐文丽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李成凤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虹山东圣尧律师事务所徐文丽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李成凤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虹徐文丽李成凤【代理律所】山东圣尧律师事务所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建成;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不能提供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证据不足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不能提供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上诉人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主张上诉人张建成提交的四份护理证明存在伪造的可能,但未提供证据证实,一审采信张建成提供的护理证明,并依此证据认定张建成的护理费并无不当。

上诉人张建成主张因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赔偿,上诉人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应支付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器械费、救护车费,对此张建成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也未取得最终处理结果,故,一审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因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为张建成缴纳工伤保险,依法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上费用的认定,并无不当。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示2018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示2018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示2018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各类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8.05.20
•【字号】晋教研函〔2018〕9号
•【施行日期】2018.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示2018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
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晋教研函〔2018〕9号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晋教研函〔2018〕6号)安排,在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基础上,经我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23个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77项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36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人才培养项目和206项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拟立项支持。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1日至25日。

如有意见和问题,请向山西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反映。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
邮编:030024
联系电话:************
附件:公示清单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0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研学实践基(营)地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研学实践基(营)地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研学实践基(营)地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7.02•【字号】皖教秘基〔2018〕65号•【施行日期】2018.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研学实践基(营)地申报核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8〕63号),开展了2018年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申报工作,全省共有12个市申报了38个研学实践基地、2个研学实践营地。

为了做好省级遴选公XXX向国家推荐上报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和委厅领导要求,现就省级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时间从2018年7月9日开始,原则上用两周左右时间完成核查,各组根据情况,可以连续核查直至完成,也可以分时段核查直至完成,具体时间、行程由各核查组视情况确定,各组联络员负责提前与被核查市联系。

二、核查分组第一组:马鞍山、黄山、合肥,13个基地;第二组:核查淮南、六安、芜湖、铜陵,12个基地、1个营地;第三组:核查池州、安庆、滁州、宿州、亳州,13个基地、1个营地;三、核查人员省教育厅从部分市、县(区)教育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抽调人员组成3个核查组开展核查工作,主体人员以今年5月省教育厅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督查专家组人员为主,请各相关单位予以支持。

第一组:组长程克勤铜陵市教育局副局长联络员:王力电话:150****9191专家:单新风赵发仁第二组:组长丁瑞滁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联络员:周树龙电话:139****9959专家:刘金萍胡天群第三组:组长教育厅处级干部(待定)联络员:李韦遴电话:189****4551专家:奚家福彭缨四、核查内容和方式1、对照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8〕63号通知的基(营)地推荐条件,对38个基地、2个营地实地核查;2、核查采取实地查看和听汇报的方式进行,实地核查包括基(营)地的景点路线、活动形式、课程开发、队伍建设、安全保障、制度建设等情况;汇报以核查提纲确定的内容为准。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校本培训的意见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校本培训的意见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校本培训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18.03.12•【字号】双教字〔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校本培训的意见双教字〔2018〕34 号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师德水平和规范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行为,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师爱和责任为核心,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行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为重点,依托校本研修,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师德校本培训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师德的校本培训,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广大教师师德理论水平的普遍提升,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师德养成,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培训原则以教师存在的师德问题为出发点,以教师自学和培训为基础,以专题研讨和主题实践为重点,以考核评估为策略,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培训模式(一)理论学习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学习“时代楷模黄大年、最美女教师张丽莉”等先进人物的事迹。

各学校要将师德学习内容纳入年度政治和业务学习计划,每学期要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题学习,培训学时累计不少于8学时,每学期学习结束后,要进行理论测试。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通知-桓政办发[2010]57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通知-桓政办发[2010]57号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通知正文:----------------------------------------------------------------------------------------------------------------------------------------------------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通知(桓政办发〔2010〕5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教育工作,促进幼儿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落实幼儿教育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幼儿教育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指导村民委员会办好村级幼儿园。

县教育局负责拟订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对全县幼儿教育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负责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常规管理和发展督导;负责幼儿园成立、变更、注销前的审查、审批和年度检查的初审,监督、指导,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幼儿园的违法行为。

县卫生局负责对幼儿食品、卫生、防疫、保健等工作进行指导。

县公安局负责幼儿园接送车辆、驾驶员、消防设施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县发改、财政、劳动保障、城建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二、规范幼儿教育办学行为要提高公办幼儿园规模和质量,发挥公办幼儿园在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示范、辐射作用。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辖区内的幼儿园,办好乡镇中心园,合理规划村小幼儿园的布局,形成每个乡镇建有一个中心园,下设若干个成型园的服务网络,要充分利用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建设成型的、合格的幼儿园。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黑教办函〔2018〕48号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黑教办函〔2018〕48号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黑教办函〔2018〕48号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公布日期】2018.04.17
•【字号】双教字〔2018〕72号
•【施行日期】2018.04.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双鸭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黑教办函〔2018〕48号的通知
双教字〔2018〕72 号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条件保障体系建设改革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黑教办函〔2018〕4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征集活动。

各县、区征集的每类成果不超过两项,直属单位一项。

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于2018年4月28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冯力超联系电话:***********邮箱:******************)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条件保障体系建设改革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黑教办函〔2018〕4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条件保障体系建设改革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48号)(略)
双鸭山市教育局2018年4月17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桓教研字〔2018〕2号
关于公布全县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
初中县级公开课、学科经验介绍情况的通报
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初中:
县级公开课、学科经验介绍等对全县教学工作起到了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现将全县初中各学科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县级公开课和学科经验介绍情况等予以通报,供各单位在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参考,并以此为榜样,加以宣传和推广。

附件: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县级公开课、学科经验交流名单
桓台县教学研究室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桓台县教学研究室 2018年1月16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