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思维与技能 —— 时间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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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思维与技能——时间紧迫感
高度专业的律师执业思维是律师执业高度的基石。思维定式决定行为方式。在律师服务行业中,“专业”是律师圈中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不管是在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工作表现,还是服务客户的过程,又或者是和其他法律界同行打交道中,专业的表现是赢得声誉和尊重的通行证。专业表现在律师业界是可以定位的。为把抽象的“专业”一词具体化及变得有操作性,本章围绕着专业服务这一中心思想:主人翁精神苏格拉底式准备时间紧迫感及时回应和优化事务
这五个方面,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阐述如何形成国际律师的执业思维。
时间紧迫感(Sense of Urgency)
律师高质高效的能力和习惯是衡量一名律师是否达到国际顶级律师的标准之一。时间紧迫感的养成不仅有益于培养律师高效的工作习惯,也能把律师锻炼成在压力状态下发挥稳定。一般而言,高质量的工作成果要优先于速度快但质量不高的工作成果,因为如果律师在执业初期就失去了对高品质的追求,而片面追求高速,这样的服务含金量会很低,且日后很难再养成追求高质量的习惯。
律师行业的时间紧迫感是指律师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如果没有明确时限,不能假定该法律事务是无期限的,而是应当和上级律师或客户沟通并在合理时间内高效完成;如果有时限,应当在该时限内递交合格直至完美的工作成果,如不能在时限内完成,应当在第一时间判断出不能完成并报告给上司或客户。
一、时间紧迫感能养成律师高效率的习惯
例如:同样一份工作,A律师对法律判断的感觉及思维较敏锐,可能需要2小时完成;而B律师要达到同样的工作质量,可能需要3小时。如果合伙人在同一天下午6:00把同一工作分别交给A律师和B律师,A 律师当晚8点就可以回家了。如果B律师没有时间紧迫感,也8点递交工作成果回家,那么其工作质量一定比A律师差。如果B律师拟完成和A律师同样的质量,但又缺乏时间紧迫感,B律师决定在当晚8:00和A律师同时离开律师事务所,第二天接着工作。这样B律师就需要第二天花多一小时才交功课,这样就影响了作品交付时间。但是,如果B律师有时间紧迫感,其会在当晚9:00完成同样质量的工作。
如果把这两名律师做比较,合伙人一般会倾向于多使用A律师。但是律师执业生涯是长跑运动,B律师的起步由于天赋原因或许在起步时的竞争力弱于A律师,但B律师完全可以通过不断积累的经验而逐步缩短和A律师在该项工作的效率差距。更何况,B律师或许在其他法律事务上比A律师效率高。但如果B律师缺乏时间紧迫感,其低效率的不足就会被日益暴露出来。
由此可见,时间紧迫感的养成能促使B律师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高质量的工作,早点离开办公室去娱乐或休息。日积月累,时间紧迫感会使B律师更加专注于在某个连续时间段内思维连贯地解决问题,而这样的专注不仅为律师提交高质量的工作成果提供了保障,也促使律师不断为如何提高效率作出孜孜不倦的努力。当然,从竞争的角度,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如果A律师和B律师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形下,特别是A律师以同样的时间紧迫感并付出同样的工作时间(这种情形在国际律师所尤为普遍),基于A律师的效率,其在律师所表现自然会比B律师突出。B律师应当考虑的问题是其在所里的晋升途径、如何提高效率以及如何发现及挖掘自己的执业特长,而不是在自身的短板上和A律师竞争。
二、时间紧迫感能使律师在压力状态下发挥稳定
律师在最初几年主要的工作压力有:限时交功课;限时交高质量的功课。他们一般还不会涉及律师事务所的人事关系及斗争,因为其执业经验和承担工作的责任还没那么大。律师在高压中表现依然出色是律师在大型律师所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因为大的交易和诉讼不允许一名负责律师在高压状态下交出低质量的作品。
在无时间压力的情形下,律师或许会交出A级的法律作品。但是一旦时间紧迫,有些律师就很难交出A级法律作品。这是律师行业中较为常见的现象。稳定的发挥是客户或上级律师或合伙人值得信赖的基础。训练律师在压力状态下稳定发挥甚至超出原有水平发挥比较好的办法之一就是把日常工作的时间紧迫感当成压力和动力,每日进行训练,通过长期积累,律师很自然地就把这种时间紧迫感状态视为常态了。相反,律师如果对时间紧迫感不敏感,时紧时松,就容易造成在时间宽裕状态下表现出色,而在时间紧迫下交出低质量的作品。
如上述例子所述,如果B律师养成了时间紧迫感,其对工作质量的高要求促使其需要或许比其他律师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同样质量的工作。在保证高质量的前提下,B律师会通过不断提高效率的方法来达到甚至超越A律师。为进一步阐述,同样上述两名律师,以同等质量完成同样工作,正常情形下A律师需要5个小时,B律师需要7个小时,二者同时在当天下午6:00接到同一工作指示,合伙人要求在当日工作结束(Close of Business—“COB”today,即当天离开办公室前)交报告。
B律师习惯了在高质的前提下交付产品,其秉承一如既往的工作习惯,在凌晨1:00前完成了高质量的工作。A律师由于长期对工作缺乏时间紧迫感,目前迫于具体的期限,但又想在晚上11:00前回家休息,在这样的压力状态下,精力不够集中,最后花了5个小时,在11:00前交付了质量不高的法律作品。而A律师如果在没有期限的压力下是完全可以用5个小时完成同等质量的作品。按照这样的工作模式,长期下来,B律师获得合伙人或客户信赖的可能性或许会比A律师更高。
三、时间紧迫感是顶级律师所的特定要求
时间紧迫感是全球顶级律师所的特定要求,特别对那些在中国拿着年薪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高薪的国际律师而言。年轻律师在不影响健康和重要家庭关系的前提下,应当优先工作。如果我们把朋友聚会或普通的家庭聚会优先于工作,那么很有可能会造成律师对所从事工作的时间紧迫感不强,造成其工作质量不高或迟延交付的状况,从而使其失去竞争力。
律师是服务行业,如果年轻律师准备过朝九晚五的有规律生活,那么其实没必要选择律师这一行。执业时间长的律师可能会发现,其周围大部分合伙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都对工作质量和交付速度很苛求(demanding)。这是律师行业和大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特色,这样的行业特色其实来源于客户对律师的需求:对服务质量要求越高的客户就越苛求,他们所聘用的律师事务所为满足这种苛求以获得大量的律师费也如此一级一级来苛求律师,而律师换来的是高薪和业务能力的成长。
四、不能假定无期限
在收到没有期限的工作指令时,年轻律师易犯的错误是假定为没有期限,因此在一种没有时间紧迫感的状态下工作,到下班时间了(特别是周五)就倾向于认为该工作可以明天或下周再完成,然后下班。如果在收到上级律师没有规定期限的工作任务,比较保守的方法是在工作1~2天后及时向上级律师报告工作状态,包括预计完成时间及询问这样的时间表是否能满足上级律师的要求。
五、及时和上级律师或客户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