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解读.ppt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中国红十字总会 ❖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 黄埔军校同学会 ❖ 欧美同学会 ❖ 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 中华职业教育社 ❖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解读
省计生协办公室 龙沛和 2012年6月
一、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
章程
1、历数和度量衡的推算法式 《史记·太史公自序》:“ 张苍为章程。” 裴駰集解 :“章,
历数之章术也;程者,权衡丈尺斛(狐)斗之平法也。” 《魏书·历律志上》:“臣学缺章程,艺谢筹运。” 宋王禹 偁(称)《谏议大夫臧公墓志铭》:“又雅善音律、章程之 伎,为时辈所推服。” 2、制度、法规或程式、规定
非政府组织(NGO)
❖ 非政府组织是指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组织。 ❖ 特点: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 ❖ 从西方引入的概念, 在中国,这一名称包括“:志愿组织”、
“民间团体”、“公民社会”、“社区组织”、“慈善团 体”“、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第三部门”等不同的名称。 这些名称依各自的侧重点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含义,但它们都具 备了西方关于NGO特征。 ❖ 从上述特征比较:计生协在入序参公前具备有非政府组织的 基本特征
二、中国计生协新章程产生的背景
源自文库
组织背景: 中编办[2006]86号文件将计生协列入群众团体序列; 中组部、人事部[2006]28号文件将计生协列入参公管理的人 民团体和群众团体; 2008年,中编办[2008]54号文件明确中国计生协三定后,计 生协职能职责有了新的历史定位,需要上升到理论层面。 管理背景: 新时期计生协工作的发展和管理要求的提高, ,计生协组织 发展壮大,作为人民群众团体,迫切需要有统一的章程规范性 组织工作程序和指导自身建设。 工作背景: “十二五”时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 由上可以推出参加了人民政协的团体均可称之为人民团体的 结论。工、青、妇、工商联、科协、侨联、台联均为政协的 组成单位。省社科联、省文联、省作协也可称为人民团体。
❖ 人民团体主要特征,一是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具有比 较广泛的代表性。二是作为团体参加人民政协,是政治协商 会议的组成部分,参与参政议政;三是由中国共产党的一级 委员会直接领导。
广义上,社会团体是对除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企业、 事业组织之外的团体组织的总称。包括参加政协人民团体; 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机关、 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 的团体;需依法到民政部门登记的团体。
狭义上,指民政部门登记的团体。计生协入序前就是在民政部 门登记的社会团体。
概念的辩析结论
❖ 计划生育协会属于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团体。 ❖ 入序参公管理前属于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狭义的社会团体,具
有非政府组织的特征 ❖ 入序参公管理后属于广义社会团体中由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
理并免于登记、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 ❖ 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习惯上称为人民群众团体,以表达和维
护某一阶层、某一方面的人民群众具体利益为基础,具有明 确的社会目标,并担负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广泛参与社会 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并按照一定章程组织起来的政治性 社会团体。 ❖ 计划生育协会列为人民群众团体系列,具有其政治、社会、 文化等方面的职能特征
《宪法》中六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团、 企业、事业
人民团体
❖ 《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第三条:“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 定登记的范围:(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 体……”。明确人民团体参加政协,人民团体不用在民政部 门登记
❖ 《政协章程》总纲:“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进程中, 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爱国统一战线”。明确 人民团体是政协的组成部分。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人口计生工作主要目标。在这一目标 之下,计生协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需要有统一行动纲领
使用行政编制或中编办直接管理的人民群众团体
❖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中国作家协会 ❖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 中国法学会 ❖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群众团体
❖ 群众团体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没有这一概念,《现代汉语词典》中也 没有该词条。 主要是历史延续下来的称谓或习惯叫法,没有法律意义。
❖ 在一些工具书中(如地方志)的解释:一是是指有广大群众参加的而非 国家政权性质的团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种群众性组织,如工、青、 妇、学联、科协、文联、侨联等。二是为一定目的自愿结合成的群众集 体,包括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
❖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主要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正式组织,这些组 织都是与党政体制高度一体化的组织.民间组织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学会、 基金会、志愿组织等社团组织 。
❖ 从上述习惯叫法可以得出:在由省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团体 中,除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外,均可称为群众团体,即法学会、贸促会、 残联、红十字会、外交学会、黄埔同学会、欧美同学会、宋庆龄基金会、 中华职业教育社、计生协、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
广义是指人们从事共同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 狭义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 来的社会群体,是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组建 的稳定的合作形式。 社会组织特征: ①特定的组织目标。 ②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 ③制度化的组织结构。 ④普遍化的行规范。 ⑤开放的系统
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登记条例》中定义: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 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 社会组织
唐 赵璘《因话录徵》:“善守章程,深得宰相之体。” 郑观应《盛世危言·廉俸》:“倘有玩忽章程,贻误政事、 狥情受贿,越理取财,一经讦发,从严查办。” 3、章程:指书面写成的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章程是组织 或团体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地发挥其 作用,是组织或团体基本的办事准则
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