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肥产品质量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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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肥产品质量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摘要】复合产品废料在农田的使用上起着很大的作用,不仅能提升农作物的产量,还能改进农作物的质量,但在当前复合肥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如何有效地解决复合肥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使其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复合肥;质量;现状分析
复混肥由于具有养分全面、均衡,并可根据不同土壤和作物灵活配比的优点,既有利于改良土壤、改进农产品品质、提高化肥利用率,又有利于农民节省工时、降低成本, 在促农增收、发展农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诸多方面原因,当前复合肥的产品质量却并不尽人意,有些问题甚至还非常严重,从而给农作物的增产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1.当前复合肥产品质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由于复合肥生产的准入门槛较低,复合肥产品的市场竞争非党激烈,致使复合肥产品鱼龙混杂,存在诸多亟待规范的问题:1.1产品标识不规范
国家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主要是为了规范肥料生产企业产品标识。但调查中发现,产品标识不规范的问题非常严重。具体表现在:一是产品名称标识不规范,未按照国家标准标识。二是养分标志不规范。有的企业将产品的有效养分含量与中微量元素并列,误导消费者。三是
不标注标准号。四是没有标准生产许可证号。五是厂址标注不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等等。
1.2产品养分含量不足
养分是衡量肥料质量的重要指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4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1.5%。实际上有的生产企业其产品在养分含量与标识养分含量有一定差距,使氨、磷、钾单一养分或总养分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标明值,使产品质量下降。有的生产企业产品有机质含量很低,根本无法达到标准要求,因此不能充分发挥有机质的作用。还有的生产企业氮含量低。氮含量是农业氯化铵产品最主要的技术指标,含量过低会造成施入土壤后产品供氮强度不足,不能满足作物生长对氮的需求。
1.3设法钻国家标准空子
国家虽然颁布实施了复合肥强制性标准,但标准中规定,只要在包装袋上标明“含氯”就可以不检验该项目。所以,个别不法分子瞅准这一点打擦边球,有意选用含氯高的劣质原料生产复合肥,且把“含氯”字样淹没在瓜果蔬菜图案中或标注在很难找见的边角部位,使农民在购买时不易发现。
1.4有意制定和使用低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国家复合肥标准要求氮、磷、钾总养分含量≥25%,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用来组织生
产。但个别复合肥生产企业为了逃避质量监督检查,不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是有意制定和使用低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生产复合肥,且企业标准不规范,质量指标混乱。
1.5打着新产品招牌,自定所谓新产品企业标准
目前市场上肥料种类繁多,以新产品、高科技产品面目出现的复合肥品种层出不穷。如什么“硅钙镁钾肥”、“硫酸镁肥”、“全元素肥”、“纳米肥料”、“包衣尿素”、“腐植酸尿素”等。由于新型肥料国家或行业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各种产品主要执行企业标准,但不同企业之间产品质量指标相差甚远,造成了肥料市场混乱。
2.对提高复合肥产品质量的思考
作为农业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的生产资料,复合肥的产品质量事关国计民生。因此,规范复合肥产品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是各级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2.1加强部门团结协作,提高联合监管力度
肥料产品从生产到流通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必须进行综合整治,才能收到明显成效。笔者建议各地可政府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农业、公安、环保、安监、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化肥专项整治办公室,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行使各自职能,从生产到销售形成严密的监控体系。化肥生产过程中,质监部门监管到位,实现批次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质检报告随产品出厂;安检部门对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加大检查的力度;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要严格
执行“四制两查一规范”。
2.2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计划和质量措施
从原材料挑选到产品出厂实行全程质量监管,使生产各环节处于受控状态。培养技术骨干,使他们在企业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帮助企业培养检验技术人员,建立合格实验室。
2.3加大《标准化法》的宣传和运用力度
要把《标准化法》作为对农资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的主要法律依据。当前,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日常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往往比较重视运用《产品质量法》。积极研究实施《标准化法》,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的具体措施。
2.4建议修订复合肥国家标准
近几年来,因氯离子含量超标造成农作物减产等损农害农案例不少,因此,建议对(gb15063-2001)复合(混)肥国家标准“技术要求”一项中的氯离子含量指标进行修订。应明确规定出氯离子含量的最高限量指标,作为强制性条款和必检项目,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取消“如产品氯离子含量大于3.0%,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可不检验该项目”的规定,从标准规定上堵死个别不法分子钻国家标准空子生产问题新产品的企图,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打好基础。
2.5建议改进和加强企业标准审查备案工作
目前,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分省、市、县(区)三级管理,比较混乱。因各种因素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只备案不审查或者审查不严的现象,致使个别企业有意制定了低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或有缺陷的标准,甚至有问题的企业标准被顺利备案,导致不合格产品或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所以应取消县(区)级企业标准备案职能,改为统一由省、市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县(区)只负责组织督促企业按有关规定制定企业标准,及时上报省、市局审查备案,平时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受理企业标准备案的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审查,严格把关;同时,实行参审者签名负责制,与标准的制定者共同对标准的实施后果承担责任。提升企业标准档次和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走“质量兴企、名牌兴企”的路子。
2.6加强管理,抬高准入门槛
为保证肥料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建立起科学可行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从严制定准入条件,严格审批新建项目,抬高准入门槛。对现有的化工企业,一方面要加强登记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决不能发放登记证,发证后也不能放任自流,要加强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将化工业列为淘汰重点领域的政策要求,淘汰一些技术水平低、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混乱、检验能力差的企业;上大压小,组建大型生产企业,形成集团化的规模经营,帮助企业创立自身品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总之,复合肥作为一项重要的农资产品,其质量好坏涉及千家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