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基础监理细则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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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一号还建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独立基础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城一号还建小区建设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武汉市江夏区金口镇淮山村、旭光村
3.结构形式: 框剪结构
4.建筑层数和高度:1#、8#楼为16层,高度49.450m;3#、4#、6#楼、10#楼
为17层,高度49.750m。
5.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武汉市江夏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施工单位:武汉鑫弘志建设有限公司(Ⅰ标段)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Ⅱ标段)
监理单位: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设计技术要求:
⑴本工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基基础设计
等级为乙级,基础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
⑵基础材料:钢筋,HPB300级,HRB400E级;基础、基础梁混凝土等级为C35。垫层为100厚C15素混凝土,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为50㎜(考虑防水)。
⑶基础以3-1层粉质粘土作为持力层,地基承载力fak=400kPa,ES=16.0Mpa。基础埋深约为27.56-29.15,应确保基底埋置于持力层内深度不小于300㎜,
且埋深不少于3.3M。
⑷基础施工说明及注意事项:
①基础开挖时,如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异常情况发生时,应会同
业主、监理、设计及勘察单位研究处理。
②基础开挖后,应采取有效措施保留300㎜厚土进行人工开挖,基槽不应泡水,基础下的原土不得扰动。基础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清除建筑垃圾进行基坑回填,
采用干容重16KN/m³的粘土分层压实,其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4,分层厚度≤300㎜。
③相邻基础的基底标高(含垫层)应不应大于基础净距的0.5倍。
④基础施工时应从持力层较深处向持力层较浅处施工,并不得扰动基底土层。当持力层标高变化大时应采用放阶形式处理。
⑤基础与柱连接大样详11G101-3。
二、监理控制的要点及目标
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⑴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施工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出审查、建议。
⑵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
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其它方案。
⑷审核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手续、特种人员上岗证。
⑸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机构、质量、技术、安全保证体系和专业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⑹检查施工管理人员、设备、材料、人员的进场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⑺复核定位放线。
2. 基础阶段的质量控制
⑴土方开挖:
独立柱基槽开挖应按规定放坡,按层均衡挖掘,每挖1米左右检查边线和边坡,随时纠正偏差。基底10cm用人工清理至符合设计标高及要求;基底土不能扰动。基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并在开挖前和开挖中做好排水、降水工作。
⑵独立柱施工质量控制:
模板、钢筋、混凝土应按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控制工程质量。做好柱插
筋的定位准确、钢筋锚固长度的控制。独立基础施工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基
础混凝土宜分层连续浇筑。对于阶梯型基础,每一台阶高度混凝土一次浇筑完成,上一层台阶应在下一层台阶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完成,表面随即原浆抹平,
并做好混凝土的养护。
⑶基础梁施工:
基础梁施工除按有关模板、钢筋、混凝土的工艺过程及质量控制外,可先在基
础梁的一侧支模,然后再进行钢筋绑扎施工再支另一侧模板,模板要有足够的
刚度、强度,模板应平整且拼缝密不漏浆。模板上口应切实固定牢固。
基础梁混凝土施工要求不留施工缝,逐段浇筑直至完成。基础梁施工应将柱插
筋(构造柱)固定牢固,位置正确,防止混凝土施工时柱插筋移位。基础梁混
凝土的养护按混凝土养护的质量要求执行。
三、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
⑴模板要求
①模板要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准确。
②施工前应做好模板设计,要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承受住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荷载。
⑵施工要求
①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并严禁隔离剂粘污钢筋与砼接搓处。
②模板在其支架的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支撑。
③模板安装过程中,其拼缝不应漏浆且不应大于2.5mm,相邻两模板表面高低不应大于2mm。
④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不得遗漏且要保证安装准确牢固。
⑤在浇筑砼之前,模板应先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模板内的杂物要清除干净。
⑥模板拆除时侧模不得损坏砼构件的棱角,底模应在砼达到要求强度后方可拆除。
2. 钢筋工程
⑴材料要求
①钢筋进场时,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均有标志,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质量,并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施工中所用的钢筋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⑵钢筋加工要求
①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无油渍。
③Ⅰ级钢筋末端需作180°弯钩,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的3倍。
④箍筋应作135°弯钩,平直部分不应小于箍筋直径d的10倍。
⑶钢筋的连接
①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②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焊工必须具有焊工上岗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操作。
③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互相错开,其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否则属同一连接区段,接头面积占全部受力钢筋面积不宜超过50%。
④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钢筋的最大弯折处,且不宜设置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内。
⑤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绑扎搭接接头区段的长度为1.3倍的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心点位于该连接区段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接头面积占总受力钢筋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
⑥在梁柱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配置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钢筋较少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少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
200mm。
⑷钢筋绑扎与安装
①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②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