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重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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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安徽省建设厅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亳州同创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淝河鑫源商业街
工程地点:亳州市淝河镇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设计图施工(包工、包料、包验收)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7年4月25日:竣工日期: 2017年7月25日:施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签订合同时国家验收规范最新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综合单价760元/ 每平米
¥:柒佰陆拾/每平米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图纸会审纪要;
5、设计变更通知;
6、发包人签证;
7、本合同专用条款; 8、本合同通用条款;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7年4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鑫源商业街项目部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2、经双方协商确认的价单;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图纸会审纪要;4、设计变更通知;5、发包人签证;6、本合同专用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施工图纸;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2适用标准、规范
使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贰套设计图。
二、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4.工程师
4.1发包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工程质量监理,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认证,督促和确认工程进度,组织施工图会审,参加设计交底,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施工保证措施设计变更,确认工程量,顺延工期,隐蔽工程签证及综合协调等。
5、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承包方正式开工前,施工场地达到“三通一平”。
(2)将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七天将
水、电等接至施工现场,水电需保证施工用量,承包方按规定交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从开工之日起半封闭施工。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七天由甲方提供地质资料,地下管线根据开挖情况确定。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要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如未完成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而要求承包人进场施工,由发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设计部门现场交验,并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七天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负责办理工程所需建设用地申报手续及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在施工中发现地下管线、文物、古树名木时,发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立即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24小时内通知承包方。延误工期时,由发包、承包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协调各方面工作,按合同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包方在每次付款节点前三天,申请付款文件,发包方在接到付款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审批支付,在此期间承包方不得停止施工。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并承担一切费用。
(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提供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发包方协调配合办理。
(5)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验交前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施工中发现地下管线、文物、古树名木时及时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24小时内通知承包方。延误工期时,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方应在开工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报送发包方审定后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三日内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三个工作日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加大;2、甲方、相关部门所负责的管线等工作未及时完成;3、征地拆迁滞后、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