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潮湿绝缘电阻介电强度试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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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防潮绝缘电阻介电强度试验要求
一、目的:充分验证灯具正常环境或恶劣环境下,产品使用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二、适用范围:灯具、电子镇流器等
三、规范引用标准:GB7000.1-2007《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中9.3、第10章、
GB19510.1-2009第11章、第12章。
四、试验程序:潮湿试验处理完成后,立即进行绝缘电阻试验和介电强度试验。
五、潮湿试验:
1、试验前样品的处理:将样品放到潮湿箱之前,先使样品的温度达到t和(t+4℃)
之间。即在t和(t+4℃)的房间环境温度内放置4小时,使样品的温度达到要求
的温度。
3、试验条件:将测试样品以正常使用时最不利的方式放置在潮湿箱内,箱内空气的
湿度保持在91%~95%,温度保持在20℃~30℃之间的任一适宜的温度值t,且变
化不得超过1℃。且在试验期间,潮湿箱内的空气要能够始终保持流通。样品放在
潮湿箱内48h。
3、试验要求:经过48h试验后,样品表面不应有任何明显的损坏迹象,不能有明显
的生锈、变形等不良;
4、本试验的合格性,由潮湿处理完成后,立即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试验来检验。
5、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试验时,下述部件应断开,使试验电压加到部件的绝缘
上,而不是加到这些部件的电容或电感功能元件上:
1)旁路连接的电容器;
2)带电部件和灯具壳体之间的电容器;
3)连接在带电部件之间的扼流圈和变压器;
6、若不可能将金属箔置于衬垫或挡板上,则要对三片衬垫或挡板进行试验,将它们
取出放在两个直径为20mm的金属球之间,并用2N0.5N的力将其压在一起进行试
验;
7、晶体管镇流器的试验条件应按GB19510的规定;
六、绝缘电阻试验:
1、在做完潮湿试验后,保证样品下述部件之间应有充分的绝缘性,立即进行绝缘电
阻试验;
2、试验部件和试验条件:
1)安全特低电压基本绝缘,给测试样品施加100V直流电压,持续1min,其中Ⅰ、Ⅱ、Ⅲ类灯具的绝缘电阻均应不小于1MΩ:
a)不同极性的载流部件之间;
b)载流部件和安装表面之间(试验期间,安装表面需用金属箔覆盖);
c)载流部件和灯具的金属部件之间;
2)非安全特低电压灯具,给测试样品施加500V直流电压,持续1min:a)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基本绝缘的Ⅰ、Ⅱ类灯具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
b)带电部件和安装表面之间(试验期间,安装表面需用金属箔覆盖),基本绝缘的Ⅰ类灯具、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Ⅱ类灯具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双重
绝缘或加强绝缘的Ⅱ类灯具绝缘电阻应不小于4MΩ;
c)带电部件和灯具的金属部件之间:基本绝缘的Ⅰ类灯具、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Ⅱ类灯具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Ⅱ类灯具绝缘
电阻应不小于4MΩ;
d)通过开关的动作可以成为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本绝缘的Ⅰ类灯具、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Ⅱ类灯具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
Ⅱ类灯具绝缘电阻应不小于4MΩ;
3、试验要求方法:
1)在进行后续绝缘电阻试验前,样品表面有明显的水珠,应用吸墨水红外线擦干。
2)如果在灯的控制装置的输出端子和接线端子之间装有连接件,在试验期间应将这种连接件去掉;
3)将测试仪器的高压端连接测试样品的输入端(L、N),将仪器接地端连接测试样品的外壳,对外壳是绝缘的,需用锡箔纸进行包着再行测试;
4)在测试载流部件(安全电压灯具)或带电部件(非安装电压灯具)与安装表面之间的绝缘电阻时,安装表面用金属箔覆盖;
5)Ⅱ类灯具,如果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能单独试验的话,则不应对灯具的带电部件和壳体之间的绝缘进行试验。
6)只有当带电部件和可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距离(在衬垫或绝缘挡板不在其位时)小于第11章的规定时,才对绝缘衬垫和绝缘挡板进行试验;
7)必须按表10.1对衬套、软线固定架、电线支架或线夹的绝缘进行试验,试验时软缆或软应该用金属箔或用相同直径的金属棒代替。
8)这些要求不适用于特意接在电源上又不是带电部件的启动辅助件。
9)带电部件的试验:为了确定某一导电部件是否可能引起触电的带电部件,灯具要
在额定电源电压和标称频率下进行下述试验:
a)测量被测件与地线之间的电流,测量线路的无感电阻为200050。如果测得的交流
电流大于0.7mA(峰值)或直流大于2mA,则该部件为带电部件;泄漏电流极限的组
成是累积的。
b)测量被测件与可触及部件之间的电压,测量线路的无感电阻为50000。如果测得
的电压大于34V(峰值),则该部件为带电部件。
以上试验,试验电源的一个极应处于地电位。
4、合格性:试验后,其测试数值大于要求数值,或符合设定测试数值要求。
七、介电强度试验:
1、测试完绝缘电阻后,立即进行介电强度测试;
2、试验条件:应将基本为正弦波、频率为50Hz或60Hz,以下述规定的电压放加于绝缘两端,时间为1min;
3、试验部位及具体试验条件:
1)安全特低电压基本绝缘,给测试样品施加500V交流电压,持续1min,其中Ⅰ、Ⅱ、Ⅲ类灯具的介电强度为500VAC、1min、mA:
a)不同极性的载流部件之间;
b)载流部件和安装表面之间(试验期间,安装表面需用金属箔覆盖);
c)载流部件和灯具的金属部件之间;
2)非安全特低电压灯具,给测试样品施加下述电压,持续1min,漏电流为mA:a)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基本绝缘的Ⅰ、Ⅱ类灯具耐压值为:2U+1000V;
b)带电部件和安装表面之间(试验期间,安装表面需用金属箔覆盖),基本绝缘的Ⅰ类灯具、基本绝缘耐压值为:2U+1000V,附加绝缘的Ⅱ类灯具耐压值为:
2U+1750V,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Ⅱ类灯具耐压值为:4U+2750V;
c)带电部件和灯具的金属部件之间:基本绝缘的Ⅰ类灯具、基本绝缘耐压值为:2U+1000V,附加绝缘的Ⅱ类灯具耐压值为:2U+1750V,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的Ⅱ类灯具耐压值为:4U+2750V;
d)通过开关的动作可以成为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基本绝缘的Ⅰ类灯具、基本绝缘耐压值为:2U+1000V,附加绝缘的Ⅱ类灯具耐压值为:2U+1750V,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Ⅱ类灯具耐压值为:4U+2750V;
3)泄漏电流(泄漏电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