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殡葬改革工作会议讲话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同志们:

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为推进这项工作,2011年和2012年,曾分别组织参观了密水街道南关社区规范化公墓、井沟镇寨庄规范化公墓。今天会前,我们又参观了密水街道幸福村规范化公墓、城南烈士陵园墓地、镇社区规范化公墓,听取了情况介绍,看后、听后很受启发和鼓舞,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相互借鉴。

加快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是我市近几年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从2010年起,市委、市政府就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2011年,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任务,要求将这项工作与新农村建设、迁村并点、合村并点、土地复垦、集中居住区建设相结合,同步规划。2012年,民政部门提出了推行村居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的九条基本要求,在部分村居进行试点。2013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加强村居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下发后,民政部门加强了调度落实,截止目前,已有密水街道南关村和幸福村,井沟镇寨庄村、阚家镇谢家屯、镇社区建起了规范化公墓,38个村居上报了新建规范化公墓建设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去年5月,市委范书记亲自带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城东实地进行调研,提出了建设城东公墓的指导意见,今年又专门批复“党员群众建议搞好农村公墓建设”的来信,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今年3月1日,市长办公会把推进殡葬改革作为第一个议题进行研究,这足以说明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我们要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

当前,我市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解决好集体公墓内无序安葬问题;二是解决好集体公墓外散埋乱葬问题;三是解决好使用棺材安葬、墓穴超标、墓碑超高问题;四是解决好部分村居无公墓和墓地已用完去世人员骨灰安葬难的问题。下面,就落实好当前公墓建设的这些任务,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把握好基本原则,落实好政策规定。去年7月份,通过对全市公墓进行普查,详细摸清了全市公墓建设的现状,我市共有村级公墓1084个,但“规划型”公墓只有14个,“规范化型”公墓仅有5个。另外,一直无墓地的村居41个,墓地已用完的村居26个。为改变公墓无序发展的现状,市政府明确了我市加强村级公墓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五条基本原则及九条基本要求。五条基本原则就是:①有集体公墓但布局杂乱的村居,要按标准就地规划改造,不能无序安葬;②墓地已用完的村居,要按规范化公墓的标准扩建、改建公墓或建骨灰堂;③一直没有公墓的村居,要建设规范化公墓或骨灰堂,并制定方案,将零散坟头有计划地迁入新建公墓或骨灰堂中;④有骨灰堂但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村居,不再规划开发建设新的公墓,要改建或扩建骨灰堂;⑤新建规范化公墓的村居,可以采取村居自建、多村居联建、社区所辖村居合建,也可以建镇级公益性公墓。按照这五条基本原则改建、扩建或新建公墓,必须根据市政府规定的九条基本要求和《2014年度市镇街区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标准要求去实施,所建公墓要“有规划、有硬化、有绿化、无坟头、卧碑化”。要参照镇社区公墓卧碑区的做法,推广使用卧碑。规范化公墓建成后,所有去世人员一律不得在规范化公墓内散埋乱葬。对占地大、影响规划的原坟头,要迁入到新建的公墓中。对这些文件规定和要求,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二要搞好示范引导,以点带面促进公墓建设。今年,市政府提出了“镇街区新建规范化公墓的数量不少于村居数量的5%和村居数量少的镇街区不少于3处”的要求,力争年内建成55处村级规范化公墓。各镇街区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抓紧确定建设规范化公墓的村居,制定好方案,按公墓规范化建设要求,尽快开工建设,要通过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公墓规范化建设。为保证工作成效,市政府决定对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刚才,我代表市政府与各镇街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镇街区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奖补验收合格的规范化公墓,新建的公墓每处最高可奖励12万元,而且市里还专门制定了《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意见》,明确了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标准、资金奖补依据和数额、检查验收方法步骤等内容,各镇街区要按标准要求,尽快开工建设,积极争取这笔资金。

三要尽快解决好无墓地和墓地已用完村居去世人员的骨灰安葬问题。从去年12月1日开始,我市实施了惠民殡葬免除政策,并明确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四个条件,即:“对不在集体公墓内安葬、使用棺材安葬、墓穴超标、出喇叭架子殡”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不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这四个条件之一就是:“不在集体公墓内安葬的”不予免除,如果村居无墓地,就会导致乱埋乱葬,从而致使丧户享受不到惠民殡葬免除政策。为解决无墓地和墓地已用完村居的安葬问题,去年已经明确提出:对无墓地和墓地已用完的村居,要在全市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之前,解决好安葬难的问题,并向相关镇街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但截止目前,仍有67个村居无墓地或墓地已用完,这67个村居必须在6月30日前建起“有规划型”公墓,新建的公墓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列入考核奖补指标。对6月30日后仍无集体墓地解决去世人员骨灰安葬的,应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所在镇街区协调所在村居负担。对此,相关镇街区要会同67个村居,认真研究破解办法,能在清明节前解决的,要尽量抓住清明节前的有利时机,解决好无墓地安葬问题。清明节前确实解决不了的,也不能拖到6月30日之后,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维护好群众享受惠民殡葬的权益。

四要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为契机,推进殡葬管理和公墓规范化建设。我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最高可达1180元,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市政府提出了“四不免除”的规定,目的是为了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与促进殡葬管理相结合,实现落实免除政策与制度约束的有效对接,维护惠民资金的严肃性,以此倡导文明殡葬的正能量。大家可以想一想,市财政每年拿出上千万元资金,惠及人民群众,如果丧事活动中仍然出现使用棺材安葬、在集体公墓外散埋乱葬、大操大办等自我加重负担和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行为,惠民殡葬免除政策就会失去意义,这不仅违背了殡葬改革的初衷,也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各镇街区要在认真审核的同时,还要对所辖村居提出严格要求,由村居对“四不免除”把好关,不能因宽严不平造成攀比,引发问题。要向村居干部讲清道理,要求他们按规定搞好监督和公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管理的各项规定。

五要加快城东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对城东公墓进行规划建设,是治理城区零散墓地发展状况的现实需要,是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现实需要,对这项工作,市委范书记非常重视,民政部门会同朝阳街道、规划、国土部门多次进行座谈研究,3月1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对城东公墓建设专门作为一个议题进行了研究。目前,民政部门按照公墓规范化建设的理念,设计出了《城东规范化公墓规划建设平面图》,报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朝阳街道要尽快组织开工建设,相关部门要搞好配合,争取今年入冬前,建成第一期墓地,为城区村居零散墓地搬迁创造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