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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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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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批准:复审:初审:编制:生产技术部2012年-04月-18日发布2012年—04月—18日实施××××公司发布办法控制表1 目的为了强化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为××××公司企业内部标准,只适用于××××公司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3 引用标准DL/T438—2009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4 管理内容4.1××××公司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网络管理制度,电厂总工程师是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生产技术部是金属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是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直接实施者。

4。

2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成员应尽职尽责,按照国家、行业及公司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切实搞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检修及老机组更新改造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4。

3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成员在技术监督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金属技术监督相关规程、标准及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生产现场发现的问题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

4。

4金属技术监督外委工程施工中,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各项标准、规程及制度要求,管理考核标准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4.5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管理由生产技术部执行,监督网络成员有权提出考核建议和意见,考核通知单一式三份,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及被考核单位、部门、班组或个人各一份。

4。

6被考核单位、部门、班组或个人必须在接到考核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或完成整改将加倍考核,特殊情况除外。

电力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文档范文

电力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文档范文

电力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管理,杜绝发生爆炸、人身伤害等各类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D L/T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等相关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改造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防止由于材质不佳、焊接缺陷、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引起的各类事故,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提高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专业监督和全员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管理监督,并要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公司范围内涉及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各单位及实施检验、检修等外部单位。

第七条本规定设备定义:(见附件一)。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范围第八条金属技术监督的部件范围:1、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高温承压部件(含主蒸汽管道、过热器管、联箱、阀门和三通),以及与管道、联箱相联的小管;2、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35℃的导汽管、联络管;3、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82MPa 锅筒;4、工作压力大于等于5.88MPa 的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含水冷壁管、蒸发段、省煤器管、联箱和主给水管道);5、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筋、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6、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00℃的螺栓;7、工作温度大于等于435℃的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

第三章金属技术监督任务第九条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1、做好监督范围内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和部件质量监督以及试验工作。

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范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严格贯彻执行电力行业以下规程、规定:《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438-2016)、《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2012)、《火力发电厂锅炉受热面管监督技术导则》(DL/T 939-2016)。

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以下规程、办法:《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第1部分:金属技术监督》(Q/CDT 101 11 003.01-2019)、《火电厂机炉外管道监督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52号)、《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泄漏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6〕6号)、《火电机组防止承压部件管座和套管焊缝开裂反事故措施》。

第三条《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第1部分:金属技术监督》等标准、规程中的主要内容在本管理办法中不再重复,各企业应严格执行第二条所列各项标准、规程。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厂系统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各火电企业应成立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做好日常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第一级为总工程师、第二级为金属技术监督工程师、第三级为生产相关部门、专业、班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物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第三级金属技术监督网络成员应包括:设备管理部(检修部)的金属、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热工专业相关人员,发电部汽机、锅炉、电气、化学专业相关人员,物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等。

第六条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各级人员应按照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金属技术监督方面的职责,各级人员的职责如下:(一)总工程师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电厂有关的制度、标准、规程、技术措施等,全面负责金属技术监督工作;2.组织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管理体系,落实金属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审批有关金属监督制度、标准、规程、实施细则、工作计划、监督项目等;3.经常督查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有效运作;4.组织开展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研究解决金属技术监督重大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5.组织召开年度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对金属技术监督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6.审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专项奖惩。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为了保证水电厂金属结构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金属结构的质量,制定水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厂金属结构的特点和需求,对金属技术监督进行规范和指导。

一、监督对象二、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由技术部门和质检部门共同参与,指导和监督水电厂金属结构各环节的技术工作。

三、监督内容1.设计阶段监督(1)监督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的专业资质,确保设计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2)监督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过程,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方案、详细设计和施工图纸等。

(3)监督金属结构的设计计算和结构分析过程,确保结构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制造阶段监督(1)监督金属材料的采购和验收过程,包括材料的牌号、规格、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等。

(2)监督制造单位的资质和工艺设备的适用性,确保金属结构的加工质量。

(3)监督制造过程的控制和记录,如焊接、切割、钻孔和冲压等,确保工艺参数的符合要求。

3.安装阶段监督(1)监督安装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资质和安全培训情况,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能力。

(2)监督安装过程的控制和记录,包括准备工作、吊装、装配和焊接等,确保施工工艺的符合要求。

(3)监督安装质量的验收和相关文件的归档,确保安装工作的合格性。

4.维修阶段监督(1)监督维修方案的编制和评审,确保维修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监督维修作业的过程控制和操作记录,包括防腐、焊接和补强等,确保维修质量的合格性。

(3)监督维修后的结构测试和检测,确保维修效果符合要求。

5.运行阶段监督(1)建立金属结构的日常巡检制度,定期对金属结构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结构的安全可靠。

(2)对金属结构的损伤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

(3)对金属结构的维修和更换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结构的正常运行。

四、监督要求1.监督工作要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控制记录、施工验收报告和维修记录等。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了贯彻执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及公司《华能国际电力金属技术监督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 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厂、部、班组各级领导和有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重视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并教育职工从思想上认识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共同做好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1.3 本制度适用于华能福州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运行、检修、材料供应及检验的有关环节。

2引用标准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9-91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导则DL441-2004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DL/T679-199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华能国际电力金属技术监督规定3金属技术监督的范围与任务3.1金属技术监督的范围3.1.1 工作温度≥450℃的高温承压金属部件,如锅炉过热器管、再热器管、蒸汽管道、联箱、汽缸、阀门、螺栓等。

3.1.2 工作压力≥60Kgf/cm2(5.88Mpa)的承压管道和部件,如水冷壁管、省煤器管、汽缸、阀门、汽包、水包、水冷壁省煤器联箱及疏、放水管等。

3.1.3 重要转动部件,如汽机大轴、叶轮、叶片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叶等。

3.1.4 大型铸件,如汽缸、汽室、主汽门等。

3.1.5 机、炉、电、燃料等专业确认的其它重要金属部件3.2 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3.2.1 做好监督范围内各种管道和部件的材质监督、焊接质量监督和金属测试工作,防止错用钢材,保证焊接质量。

3.2.2 掌握受监范围内各种管道和部件的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爆破或损坏(失效)。

3.2.3 认真检查各重要转动部件的缺陷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部件失效。

3.2.4 参加受监金属部件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防止对策并督促实施。

电力集团发电公司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电力集团发电公司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电力集团发电公司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加强基金属部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各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建设单位设专职“金属专业工程师”岗位,安装单位应设3名以上金属焊接专业岗位专责工程师岗位,全面负责电厂基建期间的金属专业管理。

对该岗位人员要求如下:(一)金属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有5年以上金属专业管理工作经验。

(三)掌握最新发布的《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中的主要内容。

(四)熟悉金属专业其他规程及标准。

(五)参加过金属专业相关的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锅监工程师、焊接工程师、焊接质检师、无损检验、理化检验二级等资格证)。

第四条金属专业工程师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属专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项目金属专业相关技术及管理文件。

(三)组织项目金属选材评审。

(四)确定金属专业设备监造范围。

(五)组织安装阶段金属专业检验检测项目评审。

(六)定期组织金属专业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落实并形成书面文件存档。

(七)组织召开“金属专题会”,落实金属专业工作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八)确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检测、金属技术监督范围。

第三章阶段工作要点第五条设计阶段:金属部件设计选材,制造与安装范围界定,焊接接头型式审定。

第六条采购及设备制造阶段:技术条件书,金属专业监造及检验检测。

第七条安装阶段: 资质审查,技术及质量管理,金属部件制造质量监检范围及检验检测比例,金属部件安装检验检测项目及比例,监理。

风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百分制考核评价细则

风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百分制考核评价细则
2、新增焊口一次合格率92%以上
2
检修报告、焊接记录
新增焊口一次合格率每低1%扣0.2分
3、焊接前必须制定焊接作业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焊接工作完成后应做好焊接记录、焊工自检记录
2
焊接工艺卡、指导书、焊接记录、自检记录
无焊接作业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一项扣1分;制定不规范一项扣0.5分;焊接记录及焊工自检记录缺一项扣0.5分,记录不规范一次扣0.2分
4、焊接前必须对材料(包括焊材)进行验证,合金钢材料焊接前必须进行光谱分析
2
光谱分析报告
未验证材料一次扣1分,合金钢材料未进行光谱分析一次扣2分
5、承揽机组检修的单位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
焊接专项总结
检修承揽单位未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扣1分
6、需要进行热处理的焊口,要求热处理工艺参数在工艺卡规定的控制范围内,并有热处理自动记录曲线
扣分标准
三、检修维护(20分)
1
指标
(2分)
受监金属部件检验项目完成率100%;超标缺陷处理率100%
超标缺陷消除率95%以上
2
检修报告
受监金属部件检验项目完成率每低1%扣0.5分;超标缺陷处理率每低1%扣0.5分;受监金属监督部件超标缺陷消除率每低1%扣0.5分
2
定期检验
(2分)
受监金属设备应结合机组检修进行定期检验
0.5
未参加电科院举办的培训班每次扣0.5分
3
规章制度(2分)
1、应建立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规定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2
管理制度
缺一项制度扣0.2分,制定不完善一项扣0.1分
4
季报管理
(2分)
1、季报按时上报,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金属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工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电力工业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技术诊断和技术管理,了解并掌握设备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机组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管辖各电厂,所有并网运行的发电设备都必须接受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各电厂应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安全生产部是分公司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分公司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设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兼)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分公司金属监督技术工作,其职责如下:(一)检查分公司所管辖各电厂贯彻执行国家、行业、股份公司、分公司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标准等情况;(二)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分公司金属技术监督规定、技术导则、试验方法和技术措施;(三)了解掌握分公司金属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状况,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四)参加有关金属专业方面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参加重大技术措施与改造方案的审查;(五)了解分公司所管辖各电厂重要测试设备的配置情况,负责规划和审核分公司配置计划;(六)了解掌握分公司所管辖各电厂金属技术监督队伍的技术状况,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七)研究金属技术监督新手段,推广新技术,开展技术交流,并对关键技术问题组织进行攻关;(八)负责分公司所管辖各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检查、指标考核和公司奖惩核准的工作;(九)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及试生产过程中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和设备质量验收工作;(十)认真、严肃行使监督职权,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电厂有否决权,对制止违章操作及超标运行有建议权;(十一)组织参加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汇总分析各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季报、金属技术监督情况和调查分析总结;(十二)对分公司所管辖各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归口管理。

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是指对热电厂金属材料的生产、安装、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金属材料的质量和安全使用。

为了保障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必要明确实施细则。

以下是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管理机构二、监督责任1.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由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热电厂应建立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

3.监督管理机构应对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内容1.对金属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格的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

2.对金属材料的加工和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控制、加工工艺等。

3.对金属结构的安装和施工进行监督,确保金属结构的安全可靠。

4.对金属材料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包括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四、监督措施1.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惩罚。

2.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热电厂金属材料的生产、安装、使用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监督管理机构还可以定期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

五、监督结果与效果评估1.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档案,记录监督结果和整改情况。

2.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金属材料,应进行追溯调查,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监督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热电厂金属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布评估结果,为热电厂选择合格的金属材料提供参考。

六、监督信息公开综上所述,热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明确了金属技术监督的机构设置、监督责任和监督内容,提出了相应的监督措施和评估要求,可以为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提高金属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热电厂的健康发展。

某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某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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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

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维护、停用、检修、设备改造及材料供应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监督与多级监督网络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通过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在管理上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发电企业应切实加强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网络和防磨防爆检查网络,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防磨防爆检查有效性,保证金属监督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为了保证电力生产设备安全可靠性,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应选择有相应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机承担。

发电厂金属监督管理制度

发电厂金属监督管理制度

发电厂金属监督管理制度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属监督管理制度Q/GD.SC-28一、目的意义为贯彻执行有关国家及行业有关金属监督规程、标准、制度,规范公司金属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一)受监部件错用钢材率:0(二)金属监督计划性检测率:100%(三)金属监督重点项目完成率:98%(四)金属监督常规项目完成率:95%(六)发现缺陷处理率:100%缺陷处理指:(1)按规定彻底消除的缺陷。

(2)对暂时无法消除的缺陷进行安全性评定及制定可靠、可行的安全措施后,设备可继续运行。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机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在役机组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四、引用制度DL438-2000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五、具体内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在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检修副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和基建副总工程师分别负责组织在役机组、新建机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生产综合管理部、工程项目部设金属监督专责工程师分别负责在役机组、新建机组金属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公司成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金属监督网(见公司文件),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性监督相结合,日常性、有效性地开展金属监督工作。

(一)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职责。

1、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指示和规定,审批公司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和金属监督规程实施细则。

2、组织受监金属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

3、审批重大受监金属部件缺陷处理方案。

4、审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督促检查金属技术监督实施情况.(二)生产综合管理部职责1、审核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和金属监督规程实施细则。

2、审核金属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组织实施重大受监金属部件缺陷处理。

4、负责组织完成金属监督任务中专业监督的检测职能。

5、负责组织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的试验研究及鉴定工作。

(三)生产部金属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1、负责在役机组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细则

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细则

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细则(试行)批准:审核:编制: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2011年11 月25日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细则(试行)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省电力公司《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细则》及我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加强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高机组设备的可靠性,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结合公司经济考核制度,制订考核细则:一.考核内容:1、金属材料1.1、凡受监范围内的钢材、部件在制造、安装或检修更换时,必须验证其钢号,防止错用。

未能按要求做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300元。

1.2、采用代用材料时,要有充分的技术依据,原则上应选择成分、性能略优者,必须进行强度核算,应保证在使用条件下各项性能指标不低于设计要求,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的批准后才能使用。

未能按要求做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1.3、焊条、焊丝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焊条、焊丝及其它焊接材料,应设专库储存,防止变质锈蚀。

各级仓库、部门储存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的金属材料、焊接材料、备品备件等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保管和领用制度。

未能按要求做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300元。

2、主蒸汽、再热蒸汽管道2.1、结合大、小修对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特别是弯管、弯头、三通、阀门进行检查,发现有泄漏和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没有检查记录每次考核责任部门50元;虚造数据每次考核100元。

2.2、主蒸汽管、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要保温良好,严禁裸露运行,保温材料应符合要求。

运行中严防水、油渗入管道保温层。

保温层破裂或脱落时应及时修补。

未能按要求做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2.3、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如超过设计规定温度、压力上限运行时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未能按要求做的,每次考核责任部门50元;虚报数据每次考核责任部门100元。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确保电厂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的生产、建设、运行、检修等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工作。

二、技术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一)绝缘监督1、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监测,包括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等。

2、定期进行绝缘预防性试验,及时发现和处理绝缘缺陷。

3、对新投运设备的绝缘状况进行评估和验收。

(二)继电保护监督1、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整定和运行维护。

2、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确保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3、监督继电保护设备的选型、配置是否符合要求。

(三)电测监督1、电测量仪表的校验、检定和管理。

2、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性监测和维护。

3、电量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四)化学监督1、汽水品质的监测和控制,包括炉水、凝结水、给水等。

2、油质的监督,包括变压器油、汽轮机油等。

3、化学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监督和维护。

(五)热工监督1、热工仪表和自动控制系统的校验、维护和管理。

2、机组主要参数的监测和控制,保证机组运行的稳定性和经济性。

3、热工保护系统的可靠性监督。

(六)金属监督1、受监金属部件的材质检验和焊接质量监督。

2、高温高压部件的蠕变监督和寿命评估。

3、管道、容器等设备的无损检测和缺陷处理。

(七)节能监督1、机组能耗指标的监测和分析,制定节能措施。

2、对主要辅机的运行效率进行监督和评估。

3、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三、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一)成立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电厂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厂长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审批电厂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3、协调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设立技术监督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生产技术部门,由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组成。

工作小组的职责:1、具体实施技术监督工作,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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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批准:复审:初审:编制:生产技术部2012年—04月—18日发布2012年—04月—18日实施××××公司发布办法控制表1 目的为了强化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为××××公司企业内部标准,只适用于××××公司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3 引用标准DL/T438-2009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4 管理内容4.1××××公司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网络管理制度,电厂总工程师是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生产技术部是金属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是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直接实施者。

4.2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成员应尽职尽责,按照国家、行业及公司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切实搞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检修及老机组更新改造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金属试验工作。

4.3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成员在技术监督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金属技术监督相关规程、标准及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生产现场发现的问题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

4.4金属技术监督外委工程施工中,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各项标准、规程及制度要求,管理考核标准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4.5金属技术监督考核管理由生产技术部执行,监督网络成员有权提出考核建议和意见,考核通知单一式三份,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及被考核单位、部门、班组或个人各一份。

4.6被考核单位、部门、班组或个人必须在接到考核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或完成整改将加倍考核,特殊情况除外。

5 考核标准5.1技术管理考核◆◆基础监督管理部分5.1.1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必须组织制定金属技术监督相应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按照国家新发标准规程每年对其进行一次修订,不组织进行修订的,考核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100-300元。

5.1.2按照公司下发的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图,各相关部门及班组应配置技术监督兼职人员并开展相应技术监督工作,未配置兼职人员的,考核部门或班组100-300元,并限期要求配置人员。

5.1.3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图内人员由于易岗、调动等原因发生人员变动时,相应部门应及时配置人员并报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审核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如未及时配置人员的考核相应部门100-300元。

5.1.4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成员必须尽职尽责配合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开展金属技术监督各项管理工作,不配合或拒绝执行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300元,考核相关部门200-5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考核。

5.1.5金属试验室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对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并及时开展定期检验等工作,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300元。

5.1.6机组日常维护及临修中受监金属材料及部件的无损检测、理化检验由设备维护部组织或外委有资质金属检验人员或单位进行,并及时将检验报告交予生产技术部存档,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有权对其开展的检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未执行上述规定者,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5.1.7机组等级检修中受监金属材料及部件的无损检测、理化检验等特殊检验项目及重大检修检验项目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或外委有资质金属检验人员或单位进行,设备维护部、发电运行部及外委施工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未执行上述规定,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5.1.8对受监金属设备部件进行射线检验时,应提前一天下发检测通知书并要注明检验位置及检验时间,检验时要做好各项安全、隔离等措施,未执行上述规定,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5.1.9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必须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相关技术台帐档案,相关部门班组必须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相应技术台帐(如运行超温超压记录和检修检验技术档案),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部门及班组100-300元。

5.1.10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应按照金属技术网络活动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金属技术监督例会,认真开展金属技术监督网络相关活动内容,三级网络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300元。

5.1.11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成员及金属试验室人员应积极配合锅炉专业开展锅炉防磨防爆检查金属监督检验部分工作内容,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300元。

5.1.12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应按时上报各类金属技术监督报表、计划及总结等材料,及时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等举办的有关金属技术监督会议、培训等,未按时上报和参加上述工作的,考核金属监督专责工程师100-300元。

5.1.13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成员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及相关单位进行的各项安全检查和技术监督查评等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隐患按时落实整改,对拒绝或不配合检查或不进行整改的,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500元。

5.1.14设备维护部及外委施工单位对机组检修、技改等涉及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必须及时通知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如未及时通知的,考核相关部门及单位100-500元。

5.1.15发电运行部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机组锅炉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报表,如发现有超温超压事件不报或报送数据与实际运行参数不符的,考核相关部门100-500元。

◆◆金属材料监督部分5.1.16物资供应部必须严格按照《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中金属材料验收入库程序内容进行验收入库、保管和领用工作,不执行制度规定的,考核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0-300元。

5.1.17对于受监金属材料及部件的采购,必须明确要求供货单位提供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资料,进口受监金属材料及部件还需要提供商检合格证明书,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5.1.18受监金属材料及部件无论是长期或短期存放都应挂牌标明材料牌号和规格,并按材料牌号和规格分类存放,严禁不锈钢与碳钢混放或直接接触铁质货架,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部门及相关责任人100-300元。

5.1.19受监金属材料及部件的入库验收、出库领用及更换安装前必须进行光谱检验,相关部门或班组填写检验委托单后,由金属检验人员按比例配合进行抽样检测,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5.1.20由于物资供应部或设备维护部工作人员未及时通知金属检验人员进行受监金属材料及部件的金属检验工作而导致错用材质或不合格部件的现象发生,考核相关责任人100-200元,考核相关部门300-5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5.1.21由于金属试验室金属检验人员技能水平或操作失误而导致受监金属材料及部件发生错用材质或不合格产品的现象,考核金属检验人员100-3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5.1.22对于受监金属材料及部件的代用应综合考虑选用成分、性能略优者,若材料厚度偏薄时应进行强度核算,代用前在征得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同意后需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200元,考核相关部门300-5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焊接质量监督部分5.1.23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的焊接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焊工承担,焊接施工内容必须与资格证书允许内容一致且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5.1.24在机组检修过程中,如焊接工作量较大、焊接有特殊要求或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所有焊工在焊接施工前必须进行样管(件)的试焊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5.1.25在受监金属材料及部件焊接施工前,焊接班组技术人员必须按照规程标准等要求编制焊接及热处理施工工艺并经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审核和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执行,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5.1.26焊接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三级质量验收管理,发现超标缺陷焊口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返修,不执行三级质量验收管理、拒绝或不配合焊口返修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200元,考核相关部门300-5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5.1.27焊接施工中所使用的焊材均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且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焊材严禁使用,焊材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程、标准及工艺要求,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5.1.28焊接材料应设专库储存,并要保证库房内相应湿度、温度、尘土含量,防止变质锈蚀、药皮受潮蒙尘等,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设备部件监督部分5.1.29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必须严格按照DL/T438要求结合机组日常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编制机组等级检修金属技术监督项目,未执行上述规定,发生漏项差项现象,考核金属监督专责工程师100-300元,特殊情况除外。

5.1.30受监金属设备部件的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程标准要求,不能漏检、不检或相互替代,检测数量、比例必须符合相关规程、标准要求,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100-300元。

5.1.31机组检修过程中,对受监金属设备部件进行改造、维修等施工工作时,应提前通知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并要征得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同意及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未执行上述规定者,考核部门及相关责任人100-300元。

5.1.32机组运行过程中,受监金属设备部件严禁超温运行,除屏式过热器热段出口温度按500℃控制,屏式过热器冷段出口温度按470℃控制外,其余机组设备均按设计参数控制;超温时间每超出5min考核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5.1.33机组运行过程中,受监金属设备部件严禁超压运行,所有机组设备均按设计参数控制;超压时间每超出5min考核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外委工程监督部分5.1.34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外委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及电力行业的相关资质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工作内容与资格证书一致,未执行上述规定的,考核相关责任单位100-300元。

5.1.35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外委工程中的材料技术监督参照本办法第5.1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材料理化检检验工作由施工方自己负责但要接受电厂金属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对情节严重者加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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