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旅发[2017]2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7.08.15

【实施日期】2017.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沪旅发﹝2017﹞29号)

各区旅游部门、相关旅游饭店: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旅游饭店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市旅游局联合市节能减排中心制订《2017年度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2017年8月15日

2017年度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创建

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本市《关于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推动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提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旨在通过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挖掘旅游饭店的节能潜力,强化旅游饭店的节能意识和社会责任,宣传典型经验,更好地发挥节能低碳的推广效应。

二、实施范围

年综合能耗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本市旅游饭店。

三、申报方式

按照旅游饭店自愿申报和旅游管理部门遴选推荐相结合方式。

四、评价规范

(一)评价原则

根据《关于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旅游饭店领域节能工作特点以及2016年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经验,按照“过程和结果并重”、“定性和定量结合”、“分步实施,突出先进”等原则,制定了旅游饭店领域上海能效“领跑者”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并按评分标准对用能企业进行打分和等级评定,引导用能企业提升能效水平。

(二)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打分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能效水平70分,节能措施30分。根据打分,上海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共分金牌、银牌、铜牌三个级别,有效期三年。其中金牌能效“领跑者”得分不低于90分,银牌能效“领跑者”得分不低于80分,铜牌能效“领跑者”得分不低于70分。

五、实施流程

(一)企业申报(2017年8月底)

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申报企业向市节能减排中心提交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3)和2017年度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相关材料经初审后,由市节能减排中心转报至市旅游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2017年8月-2018年6月)

参与企业按照既定的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的执行情况,市、区旅游部门及市节能减排中心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三)企业自评估(2018年6月底)

实施阶段结束后,参与企业针对本企业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成情况以及评价标准,编写自评估报告并预打分,将自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市节能减排中心。

(四)评价及等级评定(2018年7月底)

市节能减排中心结合评价标准和企业自评估报告,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打分,经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审定且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授予金牌、银牌、铜牌能效“领跑者”。

附件1

旅游饭店领域上海能效“领跑者”评分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