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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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旅发[2017]2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7.08.15
【实施日期】2017.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沪旅发﹝2017﹞29号)
各区旅游部门、相关旅游饭店: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旅游饭店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市旅游局联合市节能减排中心制订《2017年度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2017年8月15日
2017年度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创建
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本市《关于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推动本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提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旨在通过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挖掘旅游饭店的节能潜力,强化旅游饭店的节能意识和社会责任,宣传典型经验,更好地发挥节能低碳的推广效应。
二、实施范围
年综合能耗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本市旅游饭店。
三、申报方式
按照旅游饭店自愿申报和旅游管理部门遴选推荐相结合方式。
四、评价规范
(一)评价原则
根据《关于开展能效对标及创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旅游饭店领域节能工作特点以及2016年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经验,按照“过程和结果并重”、“定性和定量结合”、“分步实施,突出先进”等原则,制定了旅游饭店领域上海能效“领跑者”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并按评分标准对用能企业进行打分和等级评定,引导用能企业提升能效水平。
(二)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打分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能效水平70分,节能措施30分。根据打分,上海市旅游饭店领域能效“领跑者”共分金牌、银牌、铜牌三个级别,有效期三年。其中金牌能效“领跑者”得分不低于90分,银牌能效“领跑者”得分不低于80分,铜牌能效“领跑者”得分不低于70分。
五、实施流程
(一)企业申报(2017年8月底)
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申报企业向市节能减排中心提交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3)和2017年度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相关材料经初审后,由市节能减排中心转报至市旅游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2017年8月-2018年6月)
参与企业按照既定的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的执行情况,市、区旅游部门及市节能减排中心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三)企业自评估(2018年6月底)
实施阶段结束后,参与企业针对本企业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成情况以及评价标准,编写自评估报告并预打分,将自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市节能减排中心。
(四)评价及等级评定(2018年7月底)
市节能减排中心结合评价标准和企业自评估报告,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打分,经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审定且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授予金牌、银牌、铜牌能效“领跑者”。
附件1
旅游饭店领域上海能效“领跑者”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