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机房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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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机房管理制度4
计算机网络机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通信机房管理工作,确保公司通信机房内信息系统及设备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机房是指公司信息系统设备的运行场地,主要包括机房环境、电源系统、安防系统、空调系统等部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总部和外地公司。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信息中心是公司机房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公司机房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 负责组织制定和发布机房管理相关工作的制度、规定、流程。
(三) 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机房管理相关工作的审批。
(四) 负责公司机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机房值班人员是本单位机房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颁布的制度、规定和流程,确保机房设备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二) 负责机房环境、电源系统、安防系统、空调系统及信息设备的管理工作。
(三) 负责机房出入登记和各种记录的填写,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四) 负责机房现场工作的工作许可、工作完工等手续的办理。
(五) 负责机房的巡视检查及所辖设备的台账管理、运行维护、事故及异常情况的上报。
(六) 负责机房各种工具、材料、仪表、图纸、维护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机房环境
第六条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机房环境卫生,设备表面、地板、门窗等地方要保持清洁。
第七条任何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穿拖鞋或鞋套,并做好清洁工作,防止将灰尘及其它杂物带入机房。
第八条机房内物品必须放在指定位置,通道、路口、设备前后和窗口附近均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机房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
第九条不得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十条不得在机房内饮食、吸烟、大声喧哗、乱扔废弃物。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应熟悉电源系统的原理和工作状态,熟悉UPS的工作原理,熟悉电源系统的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做好蓄电池的维护保养,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和充放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保证UPS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机房内的电源配电装置、UPS设备、电源开关、电源插座应有标识,标识需规范、准确。
第十四条机房内配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图、配电系统图、线缆布线图等资料应完整,并且与标识一致,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改资料。
第十五条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机房配电柜、网络机柜的电源管理,用电申请人需提出用电申请,在机房值班人员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加电。
第十六条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时应做好保护措施,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断开所接临时电源,清扫整理现场。
第十七条拔插带有集成电路板的设备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第十八条机房内退出运行的设备要及时断电。
第五章消防管理
第十九条机房值班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第二十条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第二十一条机房内消防器材放置处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以便随时取用。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消防部门有关要求,机房值班人员定期对机房消防设施
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第六章设备管理
第二十三条机柜(屏)前后要有统一规范的名称标签。
第二十四条机房内的电源线缆、通信线缆、机柜内线缆应分别铺设在管槽内或桥架上,排列整齐,分类捆扎固定,并留有适度余量。
第二十五条服务器、磁盘阵列、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应置于机柜内,固定牢靠,并有专人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六条设备应有标签,标签内容应包含设备应用名称、投运日期、使用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IP地址标识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网络设备已使用的端口、网络线、配线架端口都应有标识,便于查对。
第二十八条建立设备台账。设备台帐至少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应用名称、设备所处的机柜位置、IP地址、设备供应商、服务电话、投运日期、责任人及历次检修调试报告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建立线缆台账。机房内线缆台账内容应包括电源线、网线、光纤、跳线台账。台账中需明确线路来源及去向。
第三十条设备或线缆调整时,要及时修正对应台账。机房运行人员每半年要组织一次设备清查工作,进行设备台帐、实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第七章出入管理
第三十一条除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机房。
第三十二条相关人员进入机房,须如实、详尽地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上的相关内容, 未经允许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入)机房。
第三十三条机房内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未经允许,机房内禁止拍照。机房内设备种类、型号、数量、配置等信息均不得对外泄露。
第三十四条相关人员如需对设备进行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审核工作票的有效性,办理工作许可手续,进行登记后方可允许进入机房;机房内的操作须由值班人员进行监护,工作完毕应通知当班值班人员办理完工手续后方可离开。
第三十五条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处于安全保护状态,规整工器具,清理现场。
第八章值班管理
第三十六条机房的日常管理由值班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值班人员要熟悉各种设备的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应急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机房实行7×24小时运行,特殊情况确需停机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提前通知相关用户。
第三十九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分析原因并按操作程序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事件的处理,必要时根据应急预案联系运维人员或相关厂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