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版(二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版一、引言本文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模版,旨在对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细化,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二、总则1. 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验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判断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否达标。
2. 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进行,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和程序1. 前期准备(1)建设单位应提前组织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验收组成员,报相关部门备案。
(2)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必要的检测和监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3)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2. 验收准备(1)建设单位应组织齐全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报告、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2)建设单位应检查工程竣工前的管理和整改情况,确保存在的问题已得到合理解决。
(3)建设单位应通知参与验收的各方,明确验收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 验收过程(1)验收组成员应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方案的要求进行验收活动,包括实地检查、实物抽查、文件审查等环节。
(2)验收组成员应密切配合,相互交流意见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记录和整理成验收报告。
(3)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验收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分析和解释。
4. 验收结论(1)验收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判断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验收要求。
(2)验收组应向建设单位发出验收结论,包括合格、不合格和验收附条件等。
(3)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结论,及时整改不合格项,确保工程达到验收要求。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1. 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2)验收标准应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使参与验收的各方能够清晰判断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模版(四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控制,保障公路工程的安全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的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竣工验收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完工后,组织有关方面对该工程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合格,交付使用的工作。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公路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促进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竣工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各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方面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防止有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确保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质量验收等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以备竣工验收时使用。
第八条竣工验收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分为总竣工验收和分项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第二章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九条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申请、组成验收组、召开验收会议、编制验收报告、验收结论和交付使用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有关规定的要求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验收材料。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组由主管部门组织,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代表,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有关方面的代表。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组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验收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并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和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各方应当相互配合,提供必要的技术和数据支持,协助验收组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验收会议应当由主持验收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并应当在事前通知各方参会。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3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要求,保障公路工程质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和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工程符合要求,保证公路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工程建设和验收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
第五条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不同的验收级别。
第六条竣工验收应按照先评审、后验收的原则进行,建设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评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和验收人员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并提供完整的勘察设计资料供施工和验收使用,并为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持。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提供施工记录和质量报告。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技术条件的核实和验收及验收报告的编制等环节。
第二章设计文件审查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审查是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审查应对道路线形、标准断面、技术标准和材料选用等进行评审核实,并比对设计变更和施工记录。
第十五条设计文件审查应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核对,确保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完整和正确性。
第十六条设计文件审查应详细记录审查过程和结果,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七条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给建设单位,供其整改。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活动,保障工程质量,避免事故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二条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等。
第三章验收标准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2. 工程安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3. 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 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 召开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确定验收时间和人员;2.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验收组进行审核;3. 验收组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4. 验收组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 工程验收通过后,发放竣工验收证书。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竣工:指工程项目全部工程工作结束,符合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要求,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状态。
第七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整;2. 工程质量问题:验收组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3. 技术人员不足:建设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以上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竣工:指工程项目全部工程工作结束,符合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要求,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状态。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24〕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验收的基本原则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2.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4.验收组织应独立、公正、专业,由相关部门指派。
二、验收的程序及要求1.建设单位应提前30天向审批机关申请工程竣(交)工验收。
2.验收组织在收到申请后,应按照程序组织召开验收会议,确定验收组成员,并签订保密协议。
3.验收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并遵守相关规定,进行独立、全面、深入的验收工作。
4.验收组进行实地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记录相关问题。
5.建设单位应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报告验收组。
6.验收组根据实地检查和整改情况,综合评估工程质量,出具验收报告。
7.验收报告应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并向审批机关提交。
三、验收的内容及标准1.工程质量:验收组要对工程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安全防护:验收组要对工程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环境保护:验收组要对工程的环保设施、噪声、水质等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使用功能:验收组要对工程的道路通行、照明设施、标志标线等进行评估,确保满足使用功能。
5.管理维护:验收组要对工程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建设单位能够履行管理责任。
四、验收结果及后续措施1.如果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验收组应出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证书》。
2.如果工程未能完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如果工程严重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整改。
2020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0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20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大型修缮工程竣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循“安全、经济、合理、规范”的原则,依法开展,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合规。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其他工程应当依照行业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验收。
第二章竣工验收相关程序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经竣工验收委员会分别进行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工程实物的验收,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提出验收结论。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申请、组织、审查、现场检查、会审、确认、备案等环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履行申报和验收手续。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当组织属地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依法开展竣工验收活动,实现统筹管理、综合评估、专业鉴定和技术审查的一体化。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实物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验工程实物的合规性、安全性和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审查程序对工程完工验收文件、质量鉴定报告和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第十条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实物的质量情况、验收结论及建议意见,说明工程中发现的技术问题和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章竣工验收标准和验收要求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应当按照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
建设单位和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应当认真遵守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把关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应当依据工程完工验收文件和质量鉴定报告,对工程实物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准确判断工程的质量状况和合规程度。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3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以下为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一、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1. 竣工验收的目的是验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设计要求的执行情况,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3. 竣工验收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检查项目。
4. 竣工验收应包括现场勘查、技术文件和资料审核、验收报告的编制等环节。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1. 建设单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必要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2. 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对工程的结构、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3. 相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 竣工验收小组应编制验收报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设计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竣工验收的具体内容1.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结构、材料、施工工艺、检验报告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
2. 工程安全验收:包括施工工程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
3. 工程设计验收:包括设计图纸、计算书、工程量清单、施工规范等方面的审核。
4. 工程资料验收: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竣工图纸等方面的审核。
5. 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环境管理方案、环境监测报告等方面的审核。
四、竣工验收的处理结果1. 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 如发现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应重新设计并整改,然后重新申请验收。
3. 如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竣工验收小组应发出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到相关部门备案。
五、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
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竣工验收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验收的效率和质量。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竣工验收(以下简称验收)是指在工程建设全部或一部分完工后,经验收组织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测试、检验、论证和评价等一系列程序,确定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过程。
第三条验收的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设计要求等,并确保工程达到预定的功能和使用要求。
第四条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终期验收两个阶段,其中初步验收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一定程度后的验收,终期验收是指工程项目完成全部工作后的验收。
第二章验收的条件和程序第五条验收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项目建设事项已经完成,符合设计和规划要求。
(二)工程项目已通过各级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取得相关手续。
(三)各项专业施工和安装工作已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工程项目的各项设备和结构材料已经试运行,并符合要求。
(五)工程项目的各项监理和质量检测报告已经出具,并符合要求。
第六条验收程序如下:(一)初步验收程序1.工程项目完成一定的施工和安装工作后,由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初步验收。
2.主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技术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
3.专家组根据现场检查和测试结果,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步评价,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
4.初步验收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二)终期验收程序1.工程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终期验收。
2.主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技术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
3.专家组根据现场检查和测试结果,对工程项目进行终期评价,并出具终期验收意见。
4.终期验收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进行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和归档。
第三章验收的要求和内容第七条验收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相关责任人员应全程参与,履行相应职责。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验收委员会主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派代表参加。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验收委员会组织对工程进行实地查看,并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验收委员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
(四)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报告的编制和签署。
(五)通过验收委员会的评审,形成验收报告,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验收报告中的要求整改不合格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七)验收委员会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则予以通过;如不符合要求,要求建设单位继续整改。
第七条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工程竣工报告。
(三)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四)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五)相关合同文件和施工记录。
(六)其他必要的资料。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在实地查看工程时,应重点检查工程的主要技术参数、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并记录问题和意见。
第九条验收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主体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二)工程施工质量的合格性。
(三)工程安全设施的完备性。
(四)工程装饰装修的水平和质量。
(五)工程设备的齐全性和功能性。
(六)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
(七)工程的使用性能和功能性。
(八)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建成后,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
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可靠、经济。
下面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一、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3. 保证设计文件和施工实际相符。
4. 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1. 准备阶段:a. 建设单位准备相关文件,包括竣工验收申请材料、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报告等。
b. 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勘察和设计,编制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c. 监理单位监督施工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把关。
2. 进行验收:a. 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b. 相关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包括外观检查、结构检查、设备检查等。
c. 验收小组根据检查和测试结果,确定验收结论。
三、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分工: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和验收过程,提供监理报告。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并协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4.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提供相关施工记录和证明材料。
四、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和处理:1. 合格验收: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验收小组出具合格证书。
2. 不合格验收: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必须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质量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以上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竣工阶段,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建设,对工程进行的验收管理的规定。
2023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
2023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审查和评定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原则是真实、公正、公平、透明。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一)检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评估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状况;(三)确定建设工程能否投入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机构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委托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第七条建设单位是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者和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向有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第九条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条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并提供相关监理材料。
第三章竣工验收程序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包括申请验收、验收审查、验收评定和验收报告等环节。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60日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竣工验收申请书;(二)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三)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四)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材料和检查报告;(五)其他与竣工验收相关的材料。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审查主要包括对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检查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验收评定是针对竣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工程的功能、结构、设备和防火等方面的评定。
第十五条验收报告是对竣工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书面总结,包括工程的验收结论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4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类型的公路工程。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目的是验证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是否达到设计质量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筹备阶段、验收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结果确认阶段。
第二章筹备阶段第五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筹备阶段主要包括组建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等工作。
第六条组建验收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师、监理人员、施工人员、专家等相关人员。
第七条验收方案应该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和特点制定,提出验收的具体要求、方法和标准。
第八条验收计划应该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具体安排。
第三章验收准备阶段第九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阶段主要包括资料准备、设备准备、场地准备等工作。
第十条验收资料应该包括工程图纸、施工图、技术规范、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变更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验收设备应该包括测量仪器、检测设备、测试仪器等必要的设备。
第十二条验收场地应该满足验收的需要,包括充足的空间、通风良好、设备齐全等。
第四章实施阶段第十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实施阶段主要包括现场勘察、检查验收、技术测试等工作。
第十四条现场勘察应该对工程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包括路面平整度、路基稳定性、路缘石安装等方面。
第十五条检查验收应该按照验收方案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有序的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方面。
第十六条技术测试主要包括对工程材料和结构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第五章验收结果确认阶段第十七条验收结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经全体验收人员讨论决定,并进行书面确认。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工程竣工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对于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1. 验收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各类工程。
在验收管理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验收范围,并确保覆盖各个关键环节。
2. 验收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验收依据。
在制定验收依据时,应综合考虑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因素。
3. 验收程序(1)申请验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书面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
(2)组织验收:有关部门应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验收材料审核:验收人员应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实地验收:验收人员应前往工程现场进行实地验收,重点检查工程的结构安全性、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
(5)验收报告编制:验收人员应依据实际情况编制验收报告,明确工程的验收结果和建设单位需要改正的问题。
(6)颁发证书:验收合格的工程应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并载明工程的基本信息和验收结论。
4. 验收要求(1)结构安全性:验收人员应检查工程的结构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存在结构缺陷和隐患。
(2)施工质量:验收人员应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材料的选用、施工工艺的执行、工程的平整度和精确度等方面。
(3)使用功能:验收人员应检查工程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包括设备设施的完善性、功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效果的良好等。
(4)环境适应性:验收人员应检查工程的环境适应性,包括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境污染的控制等方面。
5. 验收结果处理(1)验收合格:如果工程达到验收要求,验收人员应及时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总则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的成果,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铁路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的依据、条件2.1验收的依据: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合同文件。
2.2验收条件初验应具备的条件: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投产条件。
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4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
7 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按规定完成,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2.3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 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3 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4 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即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上岗人员、设备状态、物资准备以及外部配套条件等,能适应正常连续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
5 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23.1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1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 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3 对建设项目能否合格交付生产或者使用作出评价。
4 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3.2竣工验收内容如下:1 检查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鉴定时依据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建成;配套辅助项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文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竣工验收范围。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二、竣工验收依据。
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国家现行技术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施工过程中主管部门审批的修改、调整文件等。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工程),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出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三、竣工验收项目(工程)必须具备的条件: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同时建成使用。
非生产性项目可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属下列情况的建设项目(工程),也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1、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验收时应确定剩余工程解决办法;2、有的项目虽按设计要求建完,投产初期一时未能达到设计所规定的能力;3、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已经使用,近期又不可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经原批准部门批准可按缩小规模办理验收;4、分期建设,分期受益的建设项目,按主管部门批准的分期建设计划进行验收;5、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应进行验收。
四、竣工验收必须具备的文件资料。
1、竣工图。
可按国家建委(1982)建发施字50号文件《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整理编制。
2024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4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的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依法进行,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所处的具体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定和验收。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和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和支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合格的工程给予批准使用,对不合格的工程予以整改和追责。
第二章竣工验收程序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申请:工程建设单位经工程竣工,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完工申请。
(二)资料审查: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要求。
(三)现场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对工程结构、设备安装、工艺流程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四)技术评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技术评审,对合格部分进行评价和认定。
(五)验收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现场检查和技术评审的结果,对工程提出验收意见。
(六)报审批:建设主管部门将验收意见报送审批机关,待批准后才能正式使用。
第三章竣工验收内容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对工程结构、设备安装、材料使用等进行检查和测试,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工程安全:对工程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检查和测试,确认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三)工程环保:对工程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等进行检查和测试,确认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四)工程用地和土地资源:对工程用地和土地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确认,确认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法规。
(五)工程竣工图纸和施工记录:对工程竣工图纸和施工记录进行审查和确认,确认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规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建设单位验收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制度,保证竣工交验顺利完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公司和子公司竣工验收的归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是竣工验收主责人,总工程师是竣工验收具体负责人。
第五条公司职责1.制定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检查、督促子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3.负责组织大型项目的内部验收工作;4.负责工程竣工验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专业分公司)职责1.根据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2.检查、指导、督促所管辖项目部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落实竣工验收资源配置和技术支持工作;3.负责组织对所辖项目的内部验收工作;4.负责督促所管辖项目验收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负责所管辖工程竣工验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职责1.项目部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2.组织召开竣工验收准备会议,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3.组织向验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竣工验收交底。
4.组织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5.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前的自验工作和向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申报工作。
6.参与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和传达相关信息。
7.定期召开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会议,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库,落实责任人,制定解决问题和修复工程缺陷方案,布置交验工作任务。
8.按期整改竣工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消除竣工验收存在的各种缺陷。
第八条公司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公司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履行第四条职责,参照第七条组织开展和牵头协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各分部具体落实管段内各项工程竣工验收业务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3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认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功能正常运行。
第四条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第三方进行技术评审。
第二章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完成工程的各项检查和试验,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第六条竣工验收分为技术验收和管理验收两个环节。
技术验收由专业机构进行,管理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七条技术验收的内容包括:检查工程结构、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测试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指标是否达标;评估工程的运行效果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管理验收的内容包括:查验工程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核实工程成本和工期是否符合合同;评估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第九条技术验收和管理验收应同时进行,并分别出具验收报告。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建设单位有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和资料,配合验收工作的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专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技术评审。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对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报告是评价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第四章竣工验收的结果和处理措施第十五条竣工验收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整改不合格项,并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法规和规范要求的工程,可以责令停工整改,涉及行政处罚的,应依法处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范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按照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竣工验收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组织实施。
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各类工程应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一)确认验收的项目和范围;(二)编制验收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三)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和培训;(四)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第三章实施阶段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实施阶段包括:(一)准备验收材料,包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二)组织竣工验收组成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三)对工程的结构、装饰、设备、功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四)对工程竣工验收组成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第四章验收阶段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包括:(一)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总体评估;(二)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三)对工程合同、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四)提交验收报告,并进行评审和审查;(五)根据评审结果,做出验收结论。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程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提供真实、准确的竣工验收材料。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验收的公正、公平和公正。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组成员应独立、公正地进行工作,不得泄露工程信息,不得接受他人的财物和款待。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经批准后施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后,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实地验收的过程。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内容:
1. 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等。
2. 竣工验收的主体:规定竣工验收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各方的权责。
3. 竣工验收的要求:明确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4. 竣工验收的评定标准:制定评定工程竣工质量和合格标准,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5. 竣工验收的结果处理: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对工程进行评定和处理,包括是否合格、整改和奖惩等。
实施细则是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规定,包括以下方面:
1. 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准备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2. 竣工验收的程序:明确竣工验收的详细程序和验收环节,包括验收前准备、现场检查、技术评审等。
3. 竣工验收的技术要求:指明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和评定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4. 竣工验收的结果判定: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判定工程的合格性和究竟处理,包括是否通过验收、是否要求整改等。
5. 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设定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责任,确保工程竣工验收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
总之,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定。
它们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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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总则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的成果,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铁路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2验收的依据、条件2.1验收的依据: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合同文件。
2.2验收条件初验应具备的条件:1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投产条件。
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3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4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
7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按规定完成,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2.3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3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4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即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上岗人员、设备状态、物资准备以及外部配套条件等,能适应正常连续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5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3.1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1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3对建设项目能否合格交付生产或者使用作出评价。
4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3.2竣工验收内容如下:1检查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鉴定时依据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建成;配套辅助项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2检查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查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发生调整概算的,是否经过审批部门批准;材料、设备购置是否合理;工程其他支出是否符3检查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4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5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主要设备经过联动试运转及考核情况;生产项目试生产情况;从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6检查环保、水土保持、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经考核是否合格;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7检查运营投产或投产使用准备情况,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岗位人员培训、物资准备、外部协作条件是否已经落实。
是否满足国家运输要求和运营行车安全。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8检查财务决算情况,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决算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9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监理文件等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并按规定归档。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4竣工验收程序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主要包括初验、正式验收、组成固定资产。
初验是指由初验委员会组织参建各方与接管使用单位共同对建设项目检查,确认建设项目具备投产使用的条件。
正式验收是指验收委员会组织建设项目有关各方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认符合验收条件的由接管单位正式运营或投产。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组成固定资产是指由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正式验收后,向接管使用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由接管使用单位根据竣工决算完成固定资产的组成工作。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初验前,承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按承包合同要求工程全部竣工,并经自验达到验收条件后,向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竣工申报表》(铁验表一l)及竣工决算有关资料。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竣工申请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接管使用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建设项目各专业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是否已具备初验条件。
同时,对己具备初验条件的,提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准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向负责组织初验工作的单位报送《初验申报表》(铁验表一2)。
对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已竣工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初验,负责初验工作的单位自收到《初验申报表》(铁验表一2)之日起,应在9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初验;若在此期间组织初验确有困难,经项目审批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负责组织初验工作的单位收到《初验申报表》(铁验表一2),经审核确认符合工程初验条件后,报请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建初验委员会(或工作组,下同);同时组成线路、桥隧、房建土地、站场设备、机辆、通号、运输信息、给水、电力、财务、档案等现场检查专业小组。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4.1初验工作程序:1各专业小组对建设项目分专业全面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条件;是否存在质量和影响安全生产隐患;竣工文件是否齐备、是否与工程实物一致;填写《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铁验表一3)。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2初验委员会对各专业小组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和方法,届时再组织复检,不得将问题遗留至V正式验收阶段。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3初验合格的建设项目及竣工文件(不含竣工决算资料)按初验委员会确定的时间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由接管使用单位对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接管使用单位自移交之日起,开始临管运营或投产,并负责维修保养。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4初验工作结束后,初验委员会应向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初验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建设依据和修建意义,工程概况,修建经过和竣工的主要工程数量,工程造价和概算执行情况,有无工程临管及工程临管运营情况,初验经过,存在问题和工程评价,初验结论。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5自初验后移交之日起,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编制完毕竣工决算并经过审计;审计通过后即向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送《正式验收申报表》(铁验表一4)。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6、正式验收原则上在初验一年后进行。
对初验后经批准实行临管运输或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在临管或试生产期满后,应及时组织正式验收。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7、负责组织正式验收的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正式验收申报表》(铁验表一4)后,经审核,确认申报项目符合正式验收条件,报请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组建正式验收委员会,确定参加验收人员。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4.2正式验收工作主要包括:1、审查建设项目建设中的各个环节;根据初验报告,对竣工验收工程或初验检查遗留问题进行复验或抽查;查看竣工决算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研究解决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对建设项目作出全面评价。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2、对达到正式验收交接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在办理正式验收手续后10日内交付正式运营或投产,6个月内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正式验收,填写《竣工验收证书》(样式附后)并签字。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3、经验收委员会对《竣工验收证书》签字验收的建设项目,接管单位必须按验收委员会确定的时间正式接管、开办正式运营或投产。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4、验收机构对不影响运输安全的剩余工程或设备及其类别、数量、投资、完工日期、验收手续和方式,应在验收文件中予以明确。
剩余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即可办理交接手续。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5、组成固定资产接管单位应在正式验收后6个月内根据竣工决算完成固定资产的组成工作;对原为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应按竣工决算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6、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公安消防、环保、土地、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责令接管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由验收机构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5验收权限、职责及组织机构依据谁审批项目谁负责组织验收的原则,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本工程是经太原铁路局审批的专用线铁路建设项目,由审批单位组织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
项目审批单位可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等情况,委托具备相应验收能力的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受委托的单位须将验收情况及时报送委托单位。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5.1验收机构职责铁路建设项目的验收由各级验收委员会负责主持,验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的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
2坚持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程序和权限划分,负责铁路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3制定验收交接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4组织审查各种竣工文件验收资料和竣工图。
5按竣工验收内容进行工程检查。
6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国家、铁道部颁发的竣工验收交接办法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负责对验收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等综合评定。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7初验委员会应提出初验报告,正式验收委员会应负责填制《竣工验收证书》,组织验收委员会委员确认并签字。
《竣工验收证书》应发送审批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
8决定对其验收工程项目的交付运营日期和办理转入固定资产日期。
5.2验收机构组成1初验阶段,由初验委员会主持进行验收。
初验委员会由负责组织初验工作单位任主任,由接管单位任副主任,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督、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及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任委员。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2正式验收阶段,组建正式验收委员会主持验收工作。
参加初验和正式验收的人员要精干,名额由验收委员会严格审定。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3验收委员会于《竣工验收证书》正式签字后撤销。
6竣工文件的编制1、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接管单位档案部门协助指导。
竣工文件要如实反映建设项目施工的技术状况和工程竣工的现状。
如发现竣工文件与实际不符者,应追究原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责任。
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2、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各参建单位按档案部门提出的要求做好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工作。
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中随时收集整理各种检查证、试验报告、原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施工日志等有关原始资料,并及时对图纸进行校验;竣工验收前,将文件图纸按专业和单项工程进行汇总整理完成,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有关参建单精品文档收集整理汇总3、竣工文件内容及份数见附件《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及移交资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