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创作者聘用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音乐作品创作者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聘用乙方为其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片《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片)创作音乐作品;

2.乙方具有创作音乐作品的能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为电影片创作原创音乐,本条所称原创音乐具体包括以下第___项(一项或数项):

1.电影片片头音乐;

2.电影片片尾音乐;

3.电影片画面同步音乐;

4.电影片的歌曲;

5.为电影片选择相关的效果音乐;

6.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进行本第一条确定的相关音乐作品的创作,该日为乙方工作开始之日。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电影片的导演工作台本和其他创作音乐作品所必需的资料,并向乙方介绍其对音乐的总体设想和要求。

第四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勤

勉、尽责、高效地进行音乐作品的创作。

第五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音乐作品核心段落的小样,甲方应于收到相关音乐作品小样之日起___日内进行审核并与乙方协商进一步的修改方案并根据此方案完成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音乐作品。

第六条甲方应在电影片剪定后为乙方提供全片的录像带或光盘,甲乙双方据此确定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音乐作品。

第七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音乐作品确定后___日内完成经双方确定的音乐作品的创作,并向甲方提供音乐作品总谱/录制成品光碟/数字录音带以及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相关音乐素材。

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上述音乐作品之日起___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乙方的创作成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不需要再行修改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乙方的工作结束。若甲方经审核认为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仍需再行修改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甲方要求对音乐作品进行最后一次修改并将最终的音乐作品向甲方提交,向甲方提交最终音乐作品总谱/录制成品光碟/数字录音带以及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相关音乐素材之日乙方的工作结束。

第八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酬金的支付时间按下列第___种方式确定:

1.乙方工作开始之日起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交付音乐作品核心段落的小样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元)于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采用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乙方不得干涉。

第十一条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由____(甲方/乙方)享有。

第十二条若电影片采用了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且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中的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和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将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自行或聘用他人予以录制并应用在电影片、电影片的衍生产品、电影片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以及电影片的其他宣传活动中。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此使用仅限于对电影片的宣传之目的。

第十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其所知晓的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不得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因音乐作品侵权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日内将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归还甲方。不论因何原因造成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丢失或毁损,乙方均不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

第十八条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县指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