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评价及索赔细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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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供应商
质量评价及索赔细则
1.总则
1.1为客观真实反映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水平,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加强供应商的品质保证,促使供应商不断地提升产品质量,使我公司的产品品质能得到强有力的保障,本着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特制订《东风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评价及索赔细则》。
1.2本细则规定了东风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的原材料、协配件及工装模具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供货质量的考核管理办法。
1.3本细则适用于东风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原材料、协配件及工装模具的质量管理。
2.职责
2.1品质保证部负责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综合评价及质量赔偿信息传递。
2.2资源保障部负责外购件质量索赔工作的信息传递及索赔工作具体实施。
2.3计划财务部负责外购件质量索赔工作的财务结算。
3.质量指标的控制及评价办法
3.1供应商质量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
3.2评价内容--纳入不良品率、态度及沟通。
3.3评价形式—供应商二方审核
4.不良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4.1供应商质量索赔标准(详见附件2)。
4.2索赔主要从“进货检验阶段、制程阶段及后端不良”三个方面进行。
4.3索赔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品质保证部开具的质量索赔单从货款中直接扣除。5.有关工作要求
5.1品质保证部按批次负责不良品的数据采集及索赔费用的统计,开具质量问题通
知单并传递资源保障部。
5.2资源保障部负责通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十堰地区5个工作日内,非十堰地区10个工作日内)对质量问题通知单进行确认。供应商对质量问题有异议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请品质保证部进行裁决。
5.3品质保证部根据无异议或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请裁决的质量问题通知单出具质量索赔单,经资源保障部会签,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4资源保障部负责按批次将质量索赔单及时传至相应供应商。
5.5计划财务部根据质量索赔单进行财务结算。
5.6 6附则
6.1本细则由品质保证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6.2本细则从2009年4月起执行。
品质保证部
2008年4月8日
附件1:
质量评价标准
1.评价内容
1.1纳入不良品率
1.1.1纳入不良品--同一供应商以月为单位统计当月不良品状况,不良品含进货检验阶段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场及顾客发现合格产品。
1.1.2协配件、工装模具类i月纳入不良品率=(i月累计纳入不良品率件数∑R/i月累计交货数量∑D)*1000000= PPM
1.1.3原材料类i月纳入不良品率=(i月累计纳入不良品吨位∑R/i月累计交货数量∑D)*1000000= PPM
1.2态度及沟通
1.2.1态度及沟通主要从四方面来评价:时效性、补救措施、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计划、效果验证。
时则未即时换上合格产品,影响入库验收及生产。
2.评价方法及措施
2.1供应商最终评价级别由初评和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获得。
2.2初评结果是根据纳入不良品率获得
级别分级表
2.3. 非常满意、B满意、C 不满意三个等级。
2.3.1满意度为A类时,最终评价级别在初评结果基础上上升一个级别。
2.3.2满意度为B类时,最终评价级别维持初评结果不变。
2.3.3满意度为C类时,最终评价级别在初评结果基础上下降一个级别。
2.4对评价后的结果,采用制定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实施经济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理,严重者减少供货订单量直至取消供货资格
分级处理表
2.4.1连续2个月或6个月内3次被评为B类/C类供应商,将进行经济处罚,处罚类别为C类/D类。
2.4.2连续2个月或6个月内3次被评为D类供应商,减少供货份额,直至取消供货资格。
2.4.3连续12个月被评为A类供应商,授予“质量保证优秀供应商”称号。连续2次评为A类供应商,增加供货份额。
附件2
不良品质量索赔管理标准
1、索赔结构示意图
2、进货检验阶段的不良品
批的构成:以同一品种、同一型号、同一时间段进货的同一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所形成的入库批。
3、制造过程阶段的不良品
批的构成:以同一品种、同一型号、同一时间段,在同一工序生产同一产品/半成品所形成的生产批。
4、后端阶段的不良品
批的构成:以同一品种、同一型号、同一时间段内生产的产品所形成的发交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