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指南针司考】刑事诉讼法左宁讲义
离) (中立) (分
控方
(平等对抗)
辩方(被告)
六、刑事诉讼阶段 我国刑事诉讼可划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五个阶段。
【精题例举】 不定项选择题: 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A 为了充分有效地执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检察院系统,最高人民检 察院的司法解释也可以适用于法院系统 B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成为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C 自诉案件也可以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诉讼阶段 D 在刑法与刑诉法的关系上,应当坚持刑诉法工具主义
第十二章 侦查※※
第十三章 起诉※※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
具体诉讼阶段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审判※※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九章 执行※
第二十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第二十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第二十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特别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
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典,
而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如《高法解释》、《高检规则》等均属于广义
的刑诉法)
本目的与直接目的。 根本目的并非刑诉法所特有,国家制定的所有法律都是这个目的,即,通过制定刑诉法和实施
刑诉活动想要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之目的。 直接目的表现为两方面:(1)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适用刑法,惩罚犯罪,
实现国家刑罚权;(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保障人权,使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特 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必知:法定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必知: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除了当事人有法定代理人,未成年证人也有法定代理人;刑诉专门规定了法定代理人有在场权、申请回避权、独立的上诉权(谁上诉,谁就是上诉人,不需要被代理人同意。
);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不能代替被告人服刑;证人:(排除当事人、其他在诉讼中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证人的条件: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并能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既允许直接了解,也允许间接了解(别人转告的),我国没有传闻证据排除归责;注意:此处的了解案情,必须是在诉讼之前,而不能是在诉讼中了解案件情况。
―――"诉讼不能创造证据"―――比如某警察在巡逻时发现了犯罪情况,可以作为证人进行作证,但如果他此后又对该犯罪情况进行了侦查活动,就不能再作为证人,因为他的证词已经被"污染"了,我们无法区分哪些是他在巡逻时了解的犯罪事实,哪些是他在侦查活动中了解的犯罪事实。
―――对于另一种情况的"警察作证",如被告人说自己的供述是在警察的刑讯逼供下作出的,对于是否是刑讯逼供的证词,法庭要求该警察到庭作证,此时该警察的身份并不是证人,因为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的情况,而该警察作证的内容是诉讼中的情况。
同理,见证人对见证情况的作证也是对诉讼情况的作证,也不是证人(刑诉中有四种侦查活动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辨认)―――虽然知道案件情况,但没有亲自向公检法机关进行陈述的人也不是证人(证人必须用言词的方式把自己的证言提供给公检法机关)―――在我国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因为当事人有独立的地位―――刑诉中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证人(因此单位名义出具的某某人的平时表现材料,并不是单位的证人证言,如果来自档案材料那就是书证,如果来自某人的评价,那就是那个人的证人证言)―――民诉中单位可以作为证人。
法律服务中的法律代理与诉讼代理
法律服务中的法律代理与诉讼代理在法律服务领域中,法律代理和诉讼代理是两个常见的概念。
它们在法律行业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职责。
本文将对法律代理和诉讼代理进行详细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作用。
一、法律代理法律代理是指当事人委托律师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士代为处理法律事务的行为。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权益交由法律代理人保护和维护。
法律代理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合同起草、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核等。
在法律代理中,律师是最常见的法律代理人。
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律师作为法律代理人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并且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准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代理的目的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各种法律问题。
法律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建立了代理关系,代理人代表当事人行使法律权益,并履行与法律事务相关的义务。
法律代理人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和需求,并为其提供恰当的法律建议和意见。
二、诉讼代理诉讼代理是指律师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士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或仲裁活动的行为。
诉讼代理主要涉及到司法程序和争议解决的过程。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代表自己的利益,并进行法律辩护和争议解决。
在诉讼代理中,律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能够代表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了解司法程序,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充分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诉讼代理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当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和策略。
律师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和程序,维护诉讼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三、法律代理与诉讼代理的区别法律代理和诉讼代理虽然都是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代理关系,但在职责和范围上存在一些区别。
首先,法律代理是涉及到日常法律事务的一般性代理行为,包括合同起草、法律咨询等。
民事诉讼代理人分类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分类有哪些民事诉讼代理人因产生的原因与基础不同,可分为:1、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
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的人。
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由法律作出一定的条文规定。
法定代理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如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等。
法定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3、指定代理人,即为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人的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理其进行诉讼的人。
指定代理人的权限依法院指定范围而定,是法定代理的补充。
在海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1、法定代理人的权限随监护权的产生而产生,随监护权的消灭而消灭。
法定代理权为全权代理。
2、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3、委托代理人后,本人可以不出庭,但离婚案件除外。
委托了代理人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外,仍应当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委托代理人的范围1、当事人的近亲属。
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允许进行民事诉讼代理。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
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有什么不同
诉讼代理⼈与法定代理⼈有什么不同诉讼代理⼈是基于被代理⼈的委托⽽代表被代理⼈参与刑事诉讼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及其法定代理⼈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诉案件的⾃诉⼈及其法定代理⼈有权委托诉讼代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及其法定代理⼈有权委托诉讼代理⼈。
所谓近亲属,是指夫、妻、⽗、母、⼦、⼥、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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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与法定代理⼈有什么不同诉讼代理⼈与法定代理⼈不同,诉讼代理⼈参与刑事诉讼是基于被代理⼈的委托,依据双⽅签订的委托协议进⾏代理,⽽不是依据法律的规定。
诉讼代理⼈只能在被代理⼈授权范围内进⾏诉讼活动,既不得超越代理范围,也不能违背被代理⼈的意志。
诉讼代理⼈的职责是帮助被其代理的公诉案件被害⼈及其法定代理⼈或者近亲属、⾃诉案件⾃诉⼈及其法定代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及其法定代理⼈等⾏使诉讼权利。
诉讼代理⼈只能以被代理⼈的名义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进⾏诉讼活动。
如果没有被代理⼈的授权,诉讼代理⼈代替被代理⼈进⾏的诉讼活动就不具有法律效⼒。
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不同。
⾸先,有权委托辩护⼈的是犯罪嫌疑⼈、被告⼈,⽽有权委托诉讼代理⼈的是公诉案件被害⼈、法定代理⼈及其近亲属、⾃诉案件的⾃诉⼈及其法定代理⼈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及其法定代理⼈。
其次,刑事辩护⼈的产⽣有犯罪嫌疑⼈、被告⼈委托辩护和⼈民法院指定辩护两种⽅式,⽽刑事诉讼代理只有被代理⼈委托⼀种⽅式。
再次,刑事诉讼代理⼈与辩护⼈的地位不同。
辩护⼈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的诉讼地位,不受犯罪嫌疑⼈、被告⼈意志的约束,有权独⽴地按照⾃⼰对事实的认识和对法律的理解来发表意见,以保护犯罪嫌疑⼈、被告⼈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代理⼈只能在被代理⼈授权范围内进⾏诉讼活动,严格受到被代理⼈意志的左右。
最后,刑事诉讼代理与刑事辩护承担的是不同的诉讼职能。
公诉案件被害⼈的代理⼈、⾃诉案件⾃诉⼈的代理⼈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在刑事诉讼中都是承担控诉职能,⽽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
2020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课件)
2020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文档交流仅供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A项中,盗窃罪的对象“公私财物”都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他人的财物”的解释,去除了“他人占有”的限制,扩大了盗窃的对象,属于扩张解释。
...文档交流仅供参考...B项中,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并不是当然解释。
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
故B项说法错误。
...文档交流仅供参考...C项对抢劫罪的认定进行了扩张解释,说法正确。
D项中,对“信用卡”的功能进行了扩张解释,故D项说法错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文档交流仅供参考...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体。
A项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司考】考点之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星考点)
一、概念及区分(一)必要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同一,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且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
一人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生效。
(二)普通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同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
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各共同诉讼人间行为独立,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没有效力。
(三)二者区别1、诉讼标的:前者一个;后者同一种类多个。
2、主观要件:前者无,后者法院、当事人的态度都有否决权。
3、可分性:前者不可分;后者可分。
4、内部关系:前者经承认后发生效力,后者不发生效力。
二、常考必要共同诉讼人1、挂靠关系,权利人主张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承担连带责任的。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人不一致的。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
4、企业法人分立,因分立前行为发生的纠纷,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企业法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6、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单位为共同诉讼人。
7、在追索赡养费案件中,应当将所有赡养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9、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10、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
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11、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12、共同侵权、共同危险等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3、遗产继承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司法卷三:诉讼代理人(强化练习)
司法卷三:诉讼代理人(强化练习)1、多选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B.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单位,而不限于自然人C.法定代理人属于当事人,其在诉(江南博哥)讼中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于自己D.法定代理人也可以基于授权委托而产生正确答案:A, C, D参考解析:考查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可以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非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项错误。
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其代理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于被代理人,C项错误。
法定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取得只能是依据法律规定,而不能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
2、多选甲婚后即前往A国攻读学位,后留在A国工作。
其妻乙在分居多年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委托其兄丙代理诉讼,丙曾在监所服刑9个月。
乙由于不愿意在庭审中再提起与甲的婚姻往事,在对其兄丙的书面委托书的委托权限中写明"全权委托",而不再出庭。
甲闻讯后委托国内某律所律师丁代理应诉,并将授权委托书直接邮寄到该律所。
甲在电话中授权丁处理诉讼全部事宜,并阐述了自己对财产分割的意见,丁在法庭上向法官口头转述了甲的意见。
法院根据双方的辩论情况作出了判决。
结合案情,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乙可以委托曾经服刑的丙代理诉讼,由于是全权委托,丙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减少乙要求分割的财产数额B.甲将授权委托书直接邮寄到律所,其委托是有效委托C.甲在电话中授权丁处理诉讼全部事宜,该授权产生全权委托的效力D.由于丁在法庭上已经向法官口头转述了甲对案件处理的意见,甲无须再提交书面意见;乙已全权委托其兄代理诉讼,乙也无须再出庭正确答案:A, B, C, D参考解析:《民诉意见》第6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行政类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行政类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民事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
因代理权的不同可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一、民事诉讼诉讼代理人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
"一定权限"又称为诉讼代理权限,即诉讼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和接受对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权利范围。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
"一定权限"又称为诉讼代理权限,即诉讼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和接受对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权利范围。
民事诉讼一般由当事人亲自进行,但在当事人不能或难以亲自进行诉讼时,就需要有人代替或帮助其诉讼。
民事诉讼代理就是适应这一客观需要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
民事诉讼代理人可分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在哪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
职责较为广泛,可以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各种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严格说来民事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一般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介入诉讼,开始诉讼代理活动。
刑事辩护人:只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基于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而产生,职责较为单一,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人即可介入诉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可在其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了强制措施时提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辩护人介入诉讼。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人大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10章 诉讼代理人——第12章
第10章 诉讼代理人10.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诉讼代理人概述1.诉讼代理人的概念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委托,代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
2.诉讼代理人的特点(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诉讼代理人的概念诉讼代理人的特点诉讼代理人概述 诉讼代理人的种类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异同民事诉讼代理制度的作用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法定诉讼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点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诉讼代理人(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
3.诉讼代理人的种类(1)法定诉讼代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代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为诉讼行为的人。
(2)委托诉讼代理人。
根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当事人为诉讼行为的人。
4.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异同(1)相同点两者都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一定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都由被代理人承担。
(2)不同点①代理的内容不同。
民事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诉讼代理则是代为实施一定诉讼行为。
②代理的目的不同。
民事代理的目的在于协助当事人实现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诉讼代理的目的则是协助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③民事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和法人,诉讼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5.民事诉讼代理制度的作用(1)补充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
在法定诉讼代理中,诉讼代理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诉讼行为能力的不足。
(2)扩张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
在委托诉讼代理中,诉讼代理制度能够补充当事人诉讼知识和技能的不足。
(3)有利于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法考知识点总结
2024年法考知识点总结一、民法部分。
1. 总则编。
-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相关规定,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标准。
-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行为的具体情形和法律后果。
- 代理:代理的类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2. 物权编。
- 物权变动:不动产登记制度(登记的类型、效力等),动产交付的方式(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 所有权:共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权利义务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的内容)。
-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的设立、内容和流转规定。
- 担保物权:抵押权(不动产抵押、动产浮动抵押等的设立、效力、实现),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的特殊规定),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和行使限制。
3. 合同编。
- 合同的订立:要约与承诺的规则,格式条款的规制。
- 合同的效力: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
- 合同的履行: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
-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 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的情形,解除权的行使和法律效果。
- 典型合同: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瑕疵担保责任等)、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转租等规定)、借款合同(利息的规定等)等的特殊规则。
4. 人格权编。
- 人格权的种类: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的内涵与保护方式。
- 人格权的限制与保护: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与人格权保护的平衡。
5. 婚姻家庭编。
- 结婚:结婚的条件(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与法律后果。
- 家庭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父母子女关系(抚养、教育、赡养等义务)。
2002-2009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故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据此可知,如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高某不服的,高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因此,D项正确。
73.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通知检察院补充材料?( )
A.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的
B.起诉时未移送证据目录的
C.证人名单未列明出庭作证和拟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住处和通讯处的
D.移送材料中辩护人通讯地址不明确的
根据上述规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故意泄露秘密罪的,依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故意泄露秘密罪的规定酌情处罚,所以处罚的结果可能会根据案情有所区别,故本题吴某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需加以证明,A项正确。
BC两项分别属于上述第(二)、(五)两种情形,也需运用证据加以证明。
根据本题题干,证明的相关事实是围绕吴某是否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这个中心,而D项主要是关于定罪量刑需要证明的内容,故D不符合题意。
鉴定人应当与案件当事人或者案件无利害关系,鉴定人如果与案件或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话,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不得参与该案件的诉讼活动,证人无此项要求。因此,B项错误。
第4章诉讼参与人
第四章
诉讼参与人
本章主要内容: 诉讼参与人概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被害人 其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 单位参与人
第一节
一、概念
二、种类 三、当事人
概述
四、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概念
诉讼参与人: 是指在刑事诉 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 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 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三)范围
法定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证人 鉴定人 辩护人 翻译人员
需要注意:
1、见证人 2、保证人 3、辨认人
见证人、保证人、辨认人也属于刑事诉 讼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虽然《刑 事诉讼法》第82条并未将这三种人明确 列为其他诉讼参与人,但他们实际上参 与了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的诉讼权 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
如果既有诉讼权利能力,又有诉讼行为能力, 那么就不会出现法定代理人的情况。 如果有诉讼权利能力,没有诉讼行为能力,那 么需要法定代理人。 如果没有诉讼权利能力,意味着诉讼主体资格 的丧失。需要更换当事人,或者终止诉讼。 在程序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与无行为能力的 人,处境完全一致。
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区别
当事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
与案件 的利害 关系 参与诉 讼程度
对法律 关系的 影响
影响重大
参与某些环节
影响较小
第二节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一、概念 二、诉讼地位
周正毅 杨 彬
三、诉讼权利和义务
一、概 念
(一)概 念
1、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侦查起诉阶段被怀疑犯有某种 罪行,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是公诉案件受 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之前的称谓; 2、被告人:被有起诉权的公民个人或机关指控犯有某种 罪行,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包括公诉案件的 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公诉案件中,是受刑事 追扩者在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后的称谓; 3、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界定:以检察机关制 作正式的起诉向法院提起公诉为中界线;
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诉讼代理人的条件1、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二、诉讼代理人资格的认定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对此,《民通意见》作了详细规定。
3、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形诉讼代理制度是各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所谓诉讼代理,通说认为,是指诉讼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实施诉讼行为的一种法律行为。
具有如下特征:(1)代理行为以作为被代理人的当事人名义实施;(2)代理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诉讼行为能力;(3)代理行为不超过代理权限范围;(4)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诉讼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而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
三、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1、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b.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限行为能2、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3、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限行为能力的人;4、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有责任的监护单位等;诉讼代理人广泛,如律师、公民、单位、亲友;5、权限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受被代理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很多权利可以自己独立行使,如申请回避权、上诉权(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都有,例如,一审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法定代理人上诉,则二审上诉人是法定代理人,但需注明一审被告人是谁)),诉讼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由被代理人进行授权,受被代理人的意思约束,若无具体授权,则无请求权、和解权、变更权等实体权利。
2022上半年司法考试(试卷二)全真模拟试题A卷
2022上半年司法考试(试卷二)全真模拟试题A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关于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B、地方政府在设置机构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C、县级以上政府的行政机构可以要求下级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D、地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发布2、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其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
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
关于此案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B、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C、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D、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3、宋体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
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4、宋体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
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
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袋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
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
民事诉讼法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二、法定代理人
• (三)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诉讼地位
– 1.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 全权代理
– 2.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1)代理的诉讼终结或者代理人完成代理任务; (2)代理人辞去委托或者委托期限届满; (3)被代理人解除委托代理关系; (4)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三、委托代理人
• (五)民事诉讼法律援助
–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是指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机构为因经 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免 收代理费的法律保障制度。 – 法律依据: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 法部于2005年联合颁发的《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 规定》 – 申请民事诉讼代理法律援助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公 民(自然人)。(2)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3) 公民只能就特定民事权益事项请求诉讼代理,即请求给付 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 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4)有诉讼代理的必 要。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e Law
二、法定代理人
• (四)法定代理权的取得与消灭法定代理权 的取得,依赖于监护权的取得。
【案例】A市粮油运输公司为某钢铁厂运送粮食。卸完粮食 后,该厂炊事员郭营见司机不在,便跳上驾驶室倒车,不慎 撞到来厂找人的农民李青山。李受伤后经抢救脱险,但卧床 不起。李青山之妻张艳珍要求工厂赔偿,遭到钢铁厂的拒绝, 张艳珍遂以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中的法定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问题
行政诉讼中的法定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问题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诉讼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来探讨法定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问题。
一、法定代表人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法人或组织的代表人,具有代表法人或组织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职责。
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或组织作为原告或被告的代表人,是行政诉讼中的必要参与人之一。
具体来讲,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表人主要有以下作用:1. 提出起诉书和授权委托书。
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表人必须提出原告起诉书,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授权委托书的附带才能使起诉书的效力充分发挥。
2. 接受诉讼文书和传票。
在诉讼过程中,法定代表人必须接受法院的诉讼文书和传票,包括开庭通知、判决书等。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接受诉讼文书或传票,则可能会影响行政诉讼的正常进行。
3. 表达法人或组织的意见和决策。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或组织的代表人,必须表达其意见和决策。
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表人要对法人或组织提出的诉求和主张做出决策,必须提供决策的依据和理由。
二、诉讼代理人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诉讼代理人是被委托为当事人代表的律师或其他人员,代表委托人在诉讼中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诉讼代理人在行政诉讼中的作用具体如下:1. 代表法人或组织行使法律权利。
诉讼代理人是法人或组织的代表人,可以代表其在行政诉讼中行使法律权利,包括提起行政诉讼、提交诉讼材料、参加庭审等。
2. 辅助法定代表人制定决策。
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法人或组织的要求,为其制定合理的诉求和决策,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和方案。
这有助于法人或组织更好地参与诉讼,并制定出更加恰当的决策。
3. 提供法律咨询和义务建议。
诉讼代理人除了在行政诉讼中代表法人或组织行使权利外,还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义务建议,帮助法人或组织了解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三、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关系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在行政诉讼中有着密切的联系和协作关系。
法定诉讼代理人
范围
哪些人可以担任法定诉讼代理人?
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 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可见,法定代理人的范围,亦即监护人的 范围。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没有监护能 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者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 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同意的”。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而取得代理权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 人
目录
01 基本特征
03用
07 诉讼代理人
06 范围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取得代理权,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基本特征
法定代理人最基本的特征在于其代理权的取得,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法定诉 讼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只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一般 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监护人一致。
应用
法定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居于与当事人类似的诉讼地位,其代为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均视为当事人的行为, 与当事人在诉讼上的行为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法定代理人毕竟不是当事人,他不是实体权利的直 接享有者和实体义务的直接承担者。因此,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仍直接由被代理的 当事人承担。也正是由于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所以,当他在诉讼进行中若死亡或因故不能行使诉讼代理权, 而又没有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继续诉讼时,人民法院只能中止诉讼,而不能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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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核心内容: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是有区别的。
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产生的根据不同、被代理人的范围不同、代理人的范围不同、在诉讼中的权限范围不同。
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
1、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
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
2、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
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限行为能力的人。
诉讼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对行为能力没有限制。
3、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
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有责任的监护单位等;诉讼代理人广泛,如律师、公民、单位、亲友。
4、权限范围不一样。
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受被代理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很多权利可以自己独立行使,如申请回避权、上诉权(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都有,例如,一审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法定代理人上诉,则二审上诉人是法定代理人,但需注明一审被告人是谁))。
诉讼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由被代理人进行授权,受被代理人的意思约束,若无具体授权,则无请求权、和解权、变更权等实体权利。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辩护人是指刑事案件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司法机关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与刑事辩护人有某些共同特征,如都不是基于自己的利益参加诉讼,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无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也存在着重大的区别:
(1)服务对象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服务的对象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而刑事辩护人服务的对象则是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2)诉讼地位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并且要受到代理权限或被代理人意志的制约,而刑事辩护人则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他只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制约,相比较而言,刑事辩护人的独立性更强。
(3)诉讼职责不同,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职责在于通过实施一定的诉讼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辩护人的职责在于通过行使辩护职能,以事实和法律为根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如某甲以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他聘请律师乙为其进行无罪辩护,则律师乙即为某甲的刑事辩护人,如果在民事案件中如离婚案件,当事人某甲委托的律师则为民事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