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算书编制说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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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安置区灌溉调蓄工程(西区)可行性研究估算书
河南省新乡市中原水利设计研究院
2012年1月
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辉县市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安置区灌溉调蓄工程,位于辉县市东北约6.5km处的常村镇境内,群库灌区东干渠望远沟渡槽上游60m。供水水源主要有天然降水及上游群库总干渠调水。该灌溉调蓄工程以防洪、灌溉、水产养殖为主,结合工业供水等综合利用,该工程由百间寺水库大坝、库区防渗两部分组成。工程总占地面积26.32h㎡,设计总库容281.44万m³,兴利库容189.68万m³,防洪库容157万m³。
该工程主要为辉县市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安置区及仓房、沿江、荒里、常东、常西、常北、古章、沿西、沿北、百间寺等10个行政村202h㎡设施农业灌溉任务、6.25 h㎡水产养殖水面及工业用水等任务。同时承担常村镇及所属23个村庄的防洪任务。
二、项目建设内容
辉县市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安置区水源调蓄工程(西区),主要包括:百间寺水库新建挡水坝、溢流坝、库区开挖、库区防渗工程及管理设施。
三、投资主要指标
工程总投资4699.0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977.59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8.28万元,临时工程168.40万元,独立费用749.75万元;基本预备费390.40万元;工程建设征地及淹没补偿343.3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51.5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9.71万元。
完成本工程共需土石方开挖73628m3,土石方回填46300m3,混凝
土19728m3,浆砌石74980m3,钢筋205t,帷幕灌浆3000m。主要材料用量:水泥14763t,钢筋219t,炸药1.97t,砂子39118m3,石子17326m3,块石80978m3,柴油60.87t,汽油8.72t。工程总投工时101万个。
四、编制依据
1、编制依据
(1)费用构成及标准按豫水建[2006]52号文颁发的《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概(估)算编制规定》执行。
(2)建筑工程定额采用豫水建[2006]52号文颁发的《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乘以10%的扩大系数。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设备费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到货价格,安装费取设备费的15%。
2、工程量计算采用依据
估算所采用设计工程量按照水利部颁发的SL328-2005《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执行。
五、设计概算编制说明
(一)基础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
按照豫水建[2006]52号文颁发的《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概(估)算编制规定》计算人工预算单价,本次工程采用枢纽工程人工费标准,经计算人工预算单价如下:
工长:7.10元/工时;高级工:6.61元/工时;
中级工:5.62元/工时;初级工:3.04元/工时;
2、主要材料价格
水泥、砂子、碎石、钢筋价格由《辉县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三季度查得,其中水泥考虑运距为5km、钢筋考虑运距为6km;汽柴油材料原价由辉县市市场调查获得,汽柴油由工程车辆直接从加油站购买,不计取运费及保管费。砂子、碎石、块石价格,根据市场调查价包括运费。
次要材料由辉县市就近采购,采用市场调查价格。机动车直接运至工地。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按下式计算:
预算价格=(原价+运杂费)×(1+采保费率)
运率:水泥采用0.5元/t·km,钢筋采用0.60元/t·km;
装卸费:水泥10元/t,钢筋10元/t。
按照编制规定,主要材料采用限价方式进入工程单价,预算价超出部分作为价差,计入税金后列入独立费用中。限价标准为:水泥300元/t,汽油3600元/t,柴油3500元/t,砂子、石子60元/m3,钢筋3000元/t,木材1500元/m3。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见下表: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
3、风、水、电预算单价
⑴施工用电:
采用网电和自发电相结合使用。基本电价经调查确定为0.81元∕kwh;自发电比例10%,采用50kw柴油发电机发电,计算得自发电价格为1.72元∕kwh。经计算得施工用电价格为1.01元∕kwh。
⑵施工用风:
采用9m3/min移动空压机制风,经计算风价为0.167元/m3。
⑶施工用水:
采用常村镇常春社区水厂水源,施工用水价为2元/m3。
(二)取费标准
1、其他直接费费率(以基本直接费为基数)计算基础为直接费,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工程、模板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其他工程费率为2.5%,安装工程为3.2%。
2、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费率见下表:
现场经费费率表
3、间接费
间接费费率见下表:
间接费费率表
4、企业利润
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
5、税金
在编制概算时,可按下列公式和税率计算: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
税金标准:建设项目在市区或城区之外的工程项目取为3.284%。
(三)施工临时工程
1、导流工程
导流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计算。
2、施工交通工程
该项目紧靠县乡道路和村村通道路,路况较好,仅考虑修建500米的施工道路供大型机械进场,计3万元。
3、施工引水工程
施工用水考虑从常村镇常春社区水厂铺设PVC管道到施工场地,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计算。
4、施工用电工程
该项目区有一条10kv线路穿过,仅考虑购置一台200kvA的变压器。
5、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施工仓库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两部分。施工仓库考虑新建300平米的活动板房,计6万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生活设施按建安费的1.5%计取。
4、其他临时工程
其他临时工程按建安费的3.5%计取。
(四)独立费用
1、建设管理费
⑴前期工作咨询费:按照编制规定范围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