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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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12年度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五人,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均为会计、经济、金融等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吕长江:男,1965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吉林大学经济学博士毕业。2001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吉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1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副院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樊勇明:男,1949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经济学博士毕业。2004年7月至2009年5月任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主任、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2009年5月至今任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史晋川:男,1957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毕业。1999年9月至2009年3月历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3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社会科学部主任,兼任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荆林波:男,1966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

院经济学博士毕业。1998年7月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工作,先后担任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等职。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更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任副院长。其中,2003年7月-2004年8月,福特基金会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兼职:浙江正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净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黄速建:男,1955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专业博士毕业。1988年至今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管理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经济管理”杂志副主编。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小商品城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我们及其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此外,我们还列席了公司2012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

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均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投资等情况,与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们对12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我们对董事会其余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就2012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的《义乌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义乌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义乌幸福湖国际会议中心管理合同》内容合法。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审议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协议对委托管理范围、期限、费用、付款方式等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束,本次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2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关于对2011年度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审议,我们对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并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出资比例为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担保总额4,60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共向银行借款人民币17,000万元,公司按23%的出资比例承担人民币3,91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该担保事项程序合法、有效。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时,在商品房承购人尚未办理完房屋相关产证之前,为其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止2011年12月31日担保金额为144.15万元。该担保事项将在房

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解除。公司历史上未发生过与此担保相关的损失。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2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解除龚国宏董事职务》、《推荐王春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议案,我们审阅了的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变动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龚国宏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已不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解除其董事职务,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解除龚国宏先生的董事职务,并同意董事会报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王春明先生系由公司大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我们审阅了王春明先生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后认为:王春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董事的提名、聘任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王春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董事会报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2年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并经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浙江证监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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