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班组长安全培训教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案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事故: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二、安全生产在化工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1、安全生产是化工生产的前提条件;
化工生产连续性强,不能实现安全,稳定、长周期的化工生产就无从谈起。
2、安全生产是化工企业生存和发展关键。
一个事故频发的化工企业,生产不可能正常,同时也没有经济效益,企业就难于生存和发展。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内容
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十七条: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八条:规定了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和因资金投入不足应承担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十九条:对三危企业和其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作了规定;
二十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作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二十一条: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培训作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单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十三条:对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作了规定: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包括: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危险化学品操作工、起重机械工等。
2、其它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主要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四、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1、公司主要负责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公司领导,生产车间、科室管理人员、生产调度和班组长必须具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
2、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上级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发放安全管理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3、从事车间、科室和班组管理的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并进行相应等级的考试,经考试合格,发放相应等级的《安全管理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4、公司发放的《安全管理资格证》分为特级证、一级证、二级证、三级证四个等级,凡对全公司范围内特殊动火有审批资格者持特级证,对本车间一、二级动火有审批资格者持一级证,对本车间二级动火有审批资格者持二级证,无审批特殊作业证资格者持三级证。
5、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的管理人员具有对下级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资格和义务。
6、每年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录在资格证内。考试不合格者,不能担任现有职务。
7、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的人员因工作变动担任其它职务时,必须重新进行与新任职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从事本岗位工作。
五、班组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职责
班组安全生产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也叫8小时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是最基层的安全生产管理者。班组长有如下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负责新工人、学习和培训人员的班组安全教育及考试。
4、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6、督促所属员工做好机电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的维护保养,严格交接班制度,使之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7、按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和对工人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有关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