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及表格(.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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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及表格
公司考勤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司各门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3.1考勤设置种类
①休息、②迟到、③早退、④忘打卡、⑤旷工、⑥请假、⑦出差、⑧外勤、⑨调休
3.2基本定义
●休息:员工月正常休息4天(店长、厨师长按照具体情况排休);15日(含)日前入职的员工可月正常休息2天,15日后入职的员工可月正常休息1天;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事假计算,迟到2小时(含2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并且必须在岗上班。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事假计算。早退2小时(含2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忘打卡:按规定时间上班忘记打卡,或因个人原因打卡未打上。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含10分钟)扣5元,满两次扣除当月满勤奖;超过10分钟未超过30分钟扣10元,扣除当月满勤奖。
忘打卡一次扣10元,超过五次取消当月优秀员工的参评资格。因个人原因打卡未打上者,按规定填写相关考勤单。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当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当月无休息;累计旷工两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三天固定工资,当月无休息;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凡旷工员工当月无满勤奖,绩效奖金酌情处理发放。
3.3作息制度
3.3.1工作时间:
A.门店正式员工:前厅早班15:00—次日1:00;晚班17:00—次日4:00;
后厨早班11:00—22:30;晚班15:30—次日3:30;
B.门店非正式(兼职)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按照门店要求进行工作考勤;
3.4打卡制度
3.4.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面部扫描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可不必打卡,须填写员工考勤表;
3.4.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3.4.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4.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5因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因停电故障等原因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店长处填写《考勤类申请单》,由店长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店长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门店店长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4.6手工考勤制度
3.4.6.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临时外调),可由各店长提出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4.6.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店长另行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30日前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4.6.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3.4.6.4短期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店面有打卡或手工考勤记录,由该店店长负责登记、证明;调店的员工从调动之日其,考勤转入接收其店面店长进行登记;
3.5考勤统计及评价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3号由各门店负责人对本店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后考勤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员工请假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
2.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2较长假期须有交接人交接代理其岗位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2.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2.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力资源部,并交接工作;
三、请假标准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或串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四、请假规定
4.1请假方式
4.1.1员工及门店管理者请假,采用填写请假单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
4.1.2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副厨师长)、店长(厨师长)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1.3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以继续请假论处,并按照请假扣减月工资;
4.1.4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2请假流程
提出请假申请——提交门店店长、厨师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总经理审批
注:如因门店管理者/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其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委托人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4.4请假其他说明
4.4.1对病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4.4.2《考勤类申请单》需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门店管理者呈递办理《考勤类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门店收银员保存,当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4.3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