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奥装饰公司与主材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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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奥装饰公司与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国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秉承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简称产品),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
二:合作期限:自2008年月日起至2008年月日止
三: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四:产品价格: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价格为形式销售。甲方客户在乙方购买产品或商品,按照甲乙双方协定返利比例,乙方返利给甲方。
具体比例如下:
(1)返利%
(2)返利%
(3)返利%
(4)返利%
(5)返利%
五:结算方式:
返利金额由甲乙双方按每个客户进行结算,所销售交齐全款后每单一结,甲方提供银行账号,乙方转帐结款,每月日对帐,已交全款,并返退完毕的订单每月2日前结清返利款项。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产品,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合作过程中,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商品原因而导致的装修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出面解决。产生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
责任及损失。
(3)为了保证客户的装修质量,甲方在与乙方合作之初,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商品的经营权、代理权等有索要相关证明及资料的权利。
(4)乙方调整市场产品价格或在一定阶段中搞产品促销没有或没有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补偿损失。
(5)由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满足不了客户的要求,并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而乙方对这种影响和损失又无解决和弥补的措施,
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责任。
2.义务
(1)甲方应积极向终端客户介绍和推荐乙方的产品;
(2)甲方积极协调乙方与终端客户的主材供应事宜;
(3)甲方购买产品时,要通知乙方联系人或店面;甲方推荐客户购买产品时,需电话告知乙方该客户的详细地址、姓名、设计师姓名、预计客户来店
面时间等;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他机密给予保密;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对于甲方违反乙方价格政策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对于甲方蓄意扰乱乙方销售市场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偿;
(3)对于甲方攻击,贬低乙方产品,损坏乙方品牌形象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
甲方的法律责任;
(4)如甲方设计或施工方案改变,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并索取赔偿。
2.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所经营产品的说明书样册,应用说明书以及相关资料光盘、标志、网站连接、电子资料。
(2)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乙方在产品安装过程中,应遵守甲方施工环境的要求;
(4)乙方应对所提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年,自安装之日起计算,乙方所提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终端客户履行保修责
任及义务;
(5)乙方应定期委派专人给甲方提供培训,并提供宣传图片;
(6)乙方有新产品推出应以书面报告通知甲方;
( 7 ) 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并对其行为负责;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如未能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返利比例、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与甲方结算返利金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9)本合作协议为公司行为,乙方应杜绝为设计师私设返利,如果出现乙方私下给甲方设计师返点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即可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
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参照本协议第十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
解决时,可提交所在地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