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教版八年级下册 道德与法治: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教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教育的含义和重要作用;明确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明确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能力目标:了解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懂得教育既赋予人类智慧与美德,又赋予社会进步的力量,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还是国家的繁荣昌盛,都离不开教育。
教学重点: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
教学难点: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
教学方法:讲授法、设疑讨论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板书:知识助我成长
讲述:偏远山区的放羊娃很简单地安排他的人生——放羊。为什么放羊,放羊娶媳妇呗,娶媳妇干啥呢,娶媳妇生娃呗,生娃干啥呢,生娃放羊呗。
设疑:从这个故事里,你们读出了什么?(学生讨论后教师小结)
教师小结:短短的一段对话,述说了放羊娃的一生,从放羊到放羊的轮回中间只有简单的挣钱、娶媳妇、生娃三个环节。我们不去考究这个轮回在此之前已经轮回了多少个轮回,以后还要轮回多少个轮回,单纯从生存的意义上来讲,这给我们有什么启发?
刚刚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悲哀,一种对生存的厌倦。难道我们的生活就那么简单?我们不甘心那么简单的轮回,却又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更好的轮回。这种轮回对于正处于对人生与未来充满渴望和憧憬的热血沸腾的少年来说,是一种生存的悲哀。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为自己创造一种幸福的生活呢?课本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思路。(引导学生讨论得出以下结论。)
讲授新课:
1、教育为人的幸福生活奠基(板书)
情境活动一:(CAI:《儿子和驴子》
一个家长和老朋友聊天,谈及自己的儿子。
家长:我要教育我的儿子,以免他成为愚人
朋友:做的对,要给孩子准备上学用的钱。
家长:但这笔钱数目不小啊,够我买头毛驴。
朋友:如果你买驴,而不让孩子上学,家里就两头驴了。
教师问:你是如何理解那位朋友说的“如果你买驴子,而不让孩子上学,家里将有两头驴子”?
教师:这个寓言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会愚昧无知,难以成才,接受教育将使我们终身受益。能够使我们明白更多的知识,赢得生存的更大空间。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使我们终身受益的权利。
材料、全国希望工程第一位大学生、研究生张宗友,2001年在南京大学考博成功,成为全国希望工程第一位博士生。张宗友1990年因家贫面临失学,金寨县希望工程办公室予以援助,使其得以继续学业。
救助期间,张宗友不负众望努力学习,1992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阜阳师范学院,1996年9月又考入南京大学攻读硕士。由于学业突出,上大学期间希望工程继续资助他。1999
年,张宗友从南京大学毕业,留校执教。2001年1月,他报考母校古典文学博士,历经辛苦,近日终于如愿以偿。张宗友平时十分热心于希望工程的公益活动。他表示,“一定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希望工程的关爱。”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材料一中的这幅广告画是为什么设计的?(2)希望工程是为什么而设立的?(3)材料二中的张宗友的命运是因为什么而改变的?(4)张宗友的事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教师问:刚才我们同学的发言,使我们知道,教育是我们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下面我们弄清一个基本的概念──教育。请同学们谈谈你的认识,什么是教育?
(1)教育的含义(板书)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为目的德,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的作用(板书)
情境活动二:(见教材P58—59页)
讨论、交流:※结合笛福德信和“阿韦龙野人”的故事,设想一下不受教育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教师讲述:“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①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板书)
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总之,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情境活动三:(见教材P59页)接受教育、掌握知识的益处:
※学习语文,能使我们
※学习数学,能使我们
※学习物理,能使我们
※学习地理,能使我们
※学习思想品德,能使我们
※谈谈自己身边学有所成的例子,分析教育对他们成长发展所起的作用。
情境活动四:“希望工程第一个受助者张胜利的自述”
我的家乡在河北省涞源县桃木疙瘩村,人均改入不到百元。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父亲病故,娘改嫁,家中只剩下弟弟妹妹和近80岁的奶奶。为了生活,我只好离开学校,上山放羊去了。
1989年10月,全国开始实施希望工程作为第一批受助生,我重新走进了课堂。那年,我13岁这以后,我不再为学费发愁。3年后,我小学毕业升入上庄中学读书。读到初中毕业,我看到村里因为没老师,孩子没学可上。于是,我当上了桃木疙瘩村的一名代课老师。1995年,中国青年基金会在浙江建立了希望工程全国教师培训基地,我又荣幸地成为第一批学员。在上海举行的开学典礼上,我被上海第一师范学校破格录取。1996年6月,我作为希望工程受助生的代表,赴美国参加了第26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圣火的传递。
提问:张胜利从小山村到大上海、到大洋彼岸,是什么改变了他的命运,使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张胜利的经历给我们了哪些启示?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希望工程给了张胜利受教育的权利,是教育改变了他的命运,促进了他的个人发展。给我们的启示是作为公民为了自身的发展一定要上学接受教育;作为国家一定要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总之,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对于国家来说,教育能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能成就我们的未来(板书)
想一想:※你对“知识改变的命运”这句话是如何理解的?
教师讲述:幸福,是人的向往和追求。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能、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他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一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正因为如此,国家赋予公民受教育权,并制定了义务教育法,让公民切实像有这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往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这说明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2、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板书)
但是,每位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了吗?请看以下事例——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是外来打工人员的聚居地,来自河南农村12岁的孙小燕和8岁的弟弟孙向阳随着父母两年前来到了北京。小燕的父母在工厂里打工,十天半个月才能回家一次,小燕的奶奶就带着姐弟俩挤在这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里。早上6:00点钟,姐弟俩便起了床,洗漱之后,小燕便不停的向外张望。过了一会,一个女孩子匆匆来到小燕家中。来找小燕的女孩叫小娟,是小燕的同学。小燕把自己头天晚上写好的作业交给了小娟,拖她带到学校让老师批改。
看着好朋友能背着书包去上学,小燕心里很难受。今年2月16号,也就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小燕就读的打工子弟学校槐房实验小学被丰台区教委查封了,而小娟随着实验小学搬迁到了十几里外的大兴县。因为路途远,学生们每天都要乘坐班车去上学。小燕姐弟俩因为交不起每学期增加的200元车费失学在家。姐姐小燕正在读四年级,弟弟向阳今年读二年级。失学以后,姐弟俩每天在家坚持自学,按照课文的要求写作业。虽然他们对课文的内容似懂非懂,但他们仍然读的非常认真。
(师过渡):小燕和弟弟虽然失学在家,但仍坚持自学,她的经历令人心痛。但是,是谁剥夺了小燕上学的权利,谁又应该在失学少年的遭遇中承担责任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走进今天的热点辩论。
热点辩论:辩题:少年失学谁之过?
[教师事先把学生分为五组,分别代表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个人]
(师):请同学们结合录像提供的信息,利用手中的材料、教材,对其进行加工重组,要求:1、寻找对方的责任 2、尽力为自己开脱
记住:你给对方找的过失越多,你的责任越小,为自己开脱的越好。同学们,展示自己的时候到了,让我们赶紧行动吧。
[第一阶段:学生看书、资料,自由讨论,
第二阶段:自由辩论,教师应随时调控、并适时转移矛盾,挑起战争。
此环节是本节课最重要的部分,通过学生的看书、交流、整合知识、自由辩论,使学生对本节课的知识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并能从中找到对方的责任,从而为己开脱。本环节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也为本节课掀起了第一个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