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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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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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
(房屋建筑工程)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填报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由总承包施工企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报工程所在地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海曙、江东、江北、国家高新区)报市安质总站。
2、“隐患基本情况(简述)”: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及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
3、“重大事故隐患”按一患一表方式填报,本表不足以说明情况的,另加附件。
4、“重大事故隐患编号”:一患一号,由总承包单位按项目流水编号。
附件3
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表
(房屋建筑工程)
注:1、此表由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在隐患整治完毕后填报工程所在地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海曙、江东、江北、国家高新区)报市安质总站。
2、本表隐患编号应与“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编号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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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宁波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
(房屋建筑工程)
单位名称(章):年1月至月(累计数)
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每季度第末月20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市)、区、管委会住房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海曙、江东、江北、国家高新区)报市安质总站。
2、此表按工程项目填写,一个项目一张表,所述隐患为工程项目汇总隐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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