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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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论文
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经济分析及管理研究摘要:面对层出不穷的包括食用农产品在内的食品安全问题,本文对食用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同时,围绕食用农产品监管存在体系混乱、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等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安全体系污染技术
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对全球经济负面影响不断扩大,各国均不同程度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特别是食用农产品的控制。尽管我国目前主要食用农产品供给已实现总量基本平衡,但长期以来因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引发的问题日益显现,部分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农产品竞争能力增强的前提,也是现代农业及关联产业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对正处于转型期间的中国来讲,有效、平稳的处理各类食品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面对和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面对全球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学术界大多围绕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开展了对食品安全的研究,特别是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研究。理论与实践共同证明,保障食品安全不能仅靠市场调节,还需政府在其中发挥主导及监督作用,这是由食品安全的信息不对称决定的。从经济学角度上看,食品具有“经验品”和“信用品”的特性,这就导致流通过程中消费者和生产者、管理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简单地说,就是存在使交往或交易当事人的一方拥有与交往或交易密切相关的信息,而另一方则没有,从而造成交往或交易的结果可能会由于拥有信息一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而明显不利于缺乏信息一方的局面[1]。
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以及缺乏对入市农产品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是出现农产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2]。食用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只有在最终消费者食用之后才能有所体验和了解,甚至相当一部分问题即便通过检验也难于得出结论,短期内无法表现,但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爆发。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因此,政府在失灵市场中有必要扮演监管、干预角色,建立信息强制公开、信息回溯制度,行使监管职能。
二、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体系混乱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总共将近3000项,应该说我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是这些标准约34%是关于产品等级和质量的传统标准,而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特别是关于过程控制的标准则微乎其微。同时,与我国实际上市的农产品数量相比,食用农产品技术标准还存在着数量少、不配套、技术水平低等问题。国外农产品标准每隔2年或5年修订一次,我国10年以上的国家标准占37.7%,5-10年的国家标准占33.4%[3],多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制定的,与国家标准发展的趋势和限制有较大差距,造成我国出口农产品受阻严重。同时,我国缺乏统一的质量安全标准。各部门按照各自的标准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市场上流通的产品进行检验和监督执法,在执行中容易出现混乱。另外,一些产品缺少标准,有些标准也没有及时转化为强制性标准,有些标准缺少技术支撑,给检验检疫上作带来一定困难。标准制修订主体混乱,造成标准重复、交叉甚至技术内容相互矛盾的弊端。
2、污染严重
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的排放,化肥、农药、除
草剂、生长调节剂、饲料等的使用,造成了农产品污染、土壤生产力下降、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并日趋严重。以农药为例,我国耕地总量占世界的9%,但所耗用的化肥和农药的消费总量却分别占世界的35%和20%。全国每年的化肥使用量为4600多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达到每平方公里40吨,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吨的安全上限。我国有1500多种农药,每年使用量130万吨,占世界农药总量的1/3。农药的合理使用准则体系尚不完备,导致农药使用混乱。农药残留在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等品种中都有检出。
3、技术落后
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工作起步较晚,食用农产品研究工作缺乏系统规划和组织,缺乏专业设备和经费,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严重不足。同时,科学技术的进步影响食品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检测技术的发展又直接影响着技术标准的修订、新增和删除,标准确定的难度直接造成了检测检验部门对新技术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此外,受生产和检验条件制约,我国多数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水平都低于国际水平。以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例,我国现行《食品卫生法》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食用油、肉蛋、水产品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残留量,共291个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是
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最高残留标准[4]。不仅检验检测的项日数量差距大,限量标准也存在很大差距。
三、加强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的对策建议
1、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必须把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这样才能真正地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以及食品市场秩序的稳定。解决目前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最有效的办法是严格食用农产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对进入食品市场的生产企业和食品严格管理,形成一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体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框架进行总体设计,并对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的具体建设方案组织协调。行业协会对其会员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和服务。作为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企业内部信用体系建设。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社会监督。
2、严把生产过程
指导农产品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范化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对采用安全农业投入品的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推广其使用。加强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防疫和防治工作,提高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储藏和加工标准化水平。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的技术与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并自觉遵循安全生产的技术规程,保证农产品的安全。
3、加强监测环节
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监测体系的不完善,监测水平发展的不均衡,检测技术储备的缺乏以及基层监测人员的质和量的不足已经成为当前发展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瓶颈问题。为此,要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水平,满足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期望,当务之急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增设或改建食品安全检测所。检测所和分中心不隶属目前与食品原料、加工、流通监督有关的任何一个部门,为多部门服务,受多部门监督。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干扰。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以及卫生监督的执行,提供新方法、新技术的培训。同时,在管理上,国家应给与重点支持,包括仪器设备和人员开支。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