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网约车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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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出版
正文目录
1、政策提升进入门槛,“网约车”供给受限 (3)
1.1、网约车新政出台,B2C 将成主流 (3)
1.2、供给端受限,塑造“出租车”巨头 (6)
2、需求刚性,市场容量巨大 (8)
2.1、传统出租车牌照13 年增幅有限,供不应求 (8)
2.2、限牌、限行将成趋势,出租车未来需求更大 (10)
3、纯电动+换电模式网约车优势明显 (13)
3.1、“换电”+“网约车”替代“加油站”+“出租车”是趋势 (13)
3.2、发展空间较大,Uber 估值已超千亿美金 (14)
4、投资策略 (15)
图表目录
图表 1:近期国家持续发布网约车政策 (4)
图表 2:各省市网约车对车辆、驾驶员等的管理细则 (6)
图表 3:政策鼓励,出租车将打破地方限制成长为全国性企业 (7)
图表 4:02-15 年北京市出租车数量及人均可支配收入 (8)
图表 5:02-15 年上海市出租车数量及人均可支配收入 (9)
图表 6:02-15 年广州市出租车数量及人均可支配收入 (9)
图表 7:02-15 年深圳市出租车数量及人均可支配收入 (10)
图表 8:北上广地区私家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单位:万辆 (10)
图表 9:一线城市纷纷发布限购、限牌政策 (11)
图表 10:北京、天津、广深地区限号情况 (12)
图表 11:普通燃油出租车以及新能源网约车司机月成本 (14)
图表 12:换电模式网约出租车单车年利润测算 (14)
02-15 年出租车供给增长不明显。过去十三年北上广深等地出租车数量增幅极为有限,而人口规模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量非常明显。其中北京、上海出租车数量十三年仅分别增加9%、4%,而人口规模分别增加53%、49%,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加289%、276%。出租车供给端有限的同时,人口以及人均消费能力的提升带动需求的提升,北京、上海万人出租车保有量由02 年的43 辆、29 辆下降到15 年的31 辆、21 辆,出租车供需不均衡性逐渐提升。
限牌、限购带动出租车需求提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汽车保有量不断飙升,至2015 年为止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私家车保有量增长至439 万辆、208 万辆、1292 万辆、977 万辆,过去13 年增幅分别为4.4 倍、13.2 倍、8.7 倍以及17.6 倍。伴随而来的是道路拥堵、环境污染以及资源消耗等问题。我们预判未来10 年限牌限购将由一线城市延伸到二三
线城市,人口流动将更多依靠公共交通,出租车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网约车新政,有望塑造全国性出租车巨头。近半年国务院办公厅、交运部等数次发文,规范网约车行业发展的同时给予其合法身份,同时鼓励网约车平台、传统出租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车。预判网约车将由过去C2C 模式向B2C 模式转变,类似“共享单车”行业,将涌现出数个“网约车”龙头,同时该模式将给予众多车企走出地方性局限,成长为全国性出租车集团的机会。
“换电”+“网约车”替代“加油站”+“出租车”。新能源汽车时代到来,出租车讲求“效率”为先的情况下,“换电”模式将成为该领域发展趋势。能源供给环节,以“换电”模式替代传统出租车“加油站”模式,以“网约车”替代“出租车”将掀起公共交通领域的又一次革命。最终整个行业分享的将是油电价差的超额利润,同时包括牌照以及差异化服务利润,行业盈利空间刚性存在。
新能源网约车优势明显。相比传统燃油出租车,纯电动+换电模式可充分利用电动运营成本低的优势。以时空ER30 网约出租车为例,根据我们的测算,相比传统燃油出租车司机每月8850 元的综合成本,新能源网约车仅需6400 元/月,综合成本下降近30%。而对于时空参与的约车平台,换电年化利润5760 元,而车辆租赁等利润4500 元,单车年化利润可达1.03 万。
1、政策提升进入门槛,“网约车”供给受限
过去10 年城市人口规模、人均可支配收入剧增,出租车需求提升;另外预判未来10 年一线城市限购、限行将向二线城市延伸,公共交通受到鼓励,从而带动出租车新增需求。而从供给端,各省市出租车规模增量极少,供需矛盾突出;作为出租车增量市场,网约车将逐步渗透,政策趋严的背景下,将进一步提升网约车的进入壁垒,B2C模式将取代C2C,从而诞生数家全国性出租车公司。
1.1、网约车新政出台,B2C 将成主流
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简称,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传统出租汽车重新定义为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车与其最大的
区别就在于获得顾客的方式是对顾客在互联网上发布的需求信息进行接单,而不是在街道巡游;使用方式类似通常所用的滴滴打车,只不过是接单方将由传统出租车公司变更为网约车平台企业。
2016 年7 月26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16 年7 月27 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 部委联合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确立发展定位,有序发展网约车,并提出,各地应因地施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政策规定: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车辆、驾驶员等均有相关规定,需要具备“专业”的司机+“实体”的出租车公司+“专业”的出租车车辆方可经营;网约车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由此原来依靠“滴滴”等软件的私营专车司机将逐渐减少,“网约车”企业化公司将陆续诞生。
近半年网约车政策的频繁出台首先是为了规范网约车,设臵司机门槛、车辆门槛等,确保司机信息以及车辆信息的准确性,确保乘客的权益、乘车安全、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其次,网约车合法化后,为老百姓提供多样的选择,减少打车难的问题,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此外,规范发展的网约车,有利于其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有助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图表 1:近期国家持续发布网约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