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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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新发矿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同时,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最后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话方案(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

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2、职业危害因素降到最低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6、职业病查体率100%;

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置率100%;

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矿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全、生产、经营、后勤、工会、宣传、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1-2名专兼职职防人员,在集团公司安监局和防疫站职防所等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切实搞好煤矿尘毒、噪音等治理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煤矿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4、认真做好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日常检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1~2年查体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查体一次,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

监护档案和企业职工卫生档案。

6、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使职工充分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督促职工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自身保护,从而提高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发放管理。严格执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用品的发放实行签字制度。安监处、督察办和各单位负责监督劳动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

8、做好职业危害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工作。设立职业危害因素公示栏,将职业危害因素及评价结果告知劳动者,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所设置职业危害因素警示牌,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现场配备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开辟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完善合同管理。劳动工资部门要加强劳动合同执行与管理,将劳动者所从事职业可能遭受到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结果以及遭受职业危害后的待遇,预先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签订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结合新发矿的生产实际情况,杜绝职业病的发生,有效的控制职业病的危害程度,尽可能的减少人、财、物的损失和企业的影响,特制定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

1、本企业安全、卫生、保卫和工会等相关部门应当掌握本单位煤(矽)尘

的基本情况,建立专人管理的职业病档案。

2、对本企业容易发生场所、车间及岗位,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及现场应急处

理与医疗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3、对相关领导及生产工人进行有关职业病及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通过各

种方式对职工普及各种救援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4、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做到三落实(人、财、物),并定期检查有关方面

执行情况。

5、制定严格的科、队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定期和保全设备,防止跑、冒、

滴、漏的现象发生。

6、对使用的作业场所和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方说明,载明生产职业病

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措施等内容,有害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

装置和有效通风设备和粉尘监测结果。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及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单位职业病规章制度。

1、本单位设置卫生管理机构,在其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

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依法对劳

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体检。

3、向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

护用品〈口罩(防尘)、防水眼镜、工作服、耳塞等〉,积极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保证职工和身心健康。

4、要对职工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定期培训,让职工知道职业病的危害性。

5、对那些防护措施不当,指挥不当的工人,如干打眼、不戴防尘口罩、耳塞等

各种防护用品,坚决制止,严重者严肃处理。

6、“用兵之道,计以为首。”无论单位每名职工都有责任献计献策为新发矿又好

又快发展献出自已的力量。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工资科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3、监测的周期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向劳动者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生产安保科协助企业安全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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