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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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顾问温馨提示: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已经公布,第一时间为大家奉上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综合法律知识的解读及下载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已经公布,第一时间为大家奉上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的解读及下载。
各科目大纲的基本要求分为了解、理解及熟悉并能够运用的内容,拿到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之后,要多翻几遍,熟知大纲的内容,在熟悉的基础上,再和去年的大纲做比较,找出大纲的变化点,这些变化点往往是高频考点。
考生在自己理解大纲的基础上,还要认真领会名师对大纲的分析,以便做到对大纲的准确把握。
二、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主要职能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第三节企业总法律顾问一、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三、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下的法律事务管理模式五、我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开展情况第四节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一、企业法律风险概述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三、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策略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管理模式和关键环节五、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实践第二章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实务第一节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概述一、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概念和分类二、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主要作用三、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有关规定四、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度保障第二节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主要方式和具体要求一、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主要方式第五节企业重组上市法律实务一、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二、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主要程序三、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1234567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第2页-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顾问温馨提示: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已经公布,第一时间为大家奉上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综合法律知识的解读及下载第三章公司法律实务第一节公司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第二节公司章程实务一、公司章程概述二、公司章程的内容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第三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一、股东权的含义二、股东权的内容三、股东权的规范行使第四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一、股份与股票二、股份的发行三、股份的转让第六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义务和责任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二、忠实义务三、勤勉义务四、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七节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四、公司债券的转让第八节公司的财务会计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二、公积金制度三、公司利润分配第九节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一、公司的合并二、公司的分立三、公司增加资本四、公司减少资本第十节公司解散和清算一、公司的解散二、公司的清算第十一节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和清算第十二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一、公司登记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二、出资方面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三、财务、会计方面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四、公司变更、清算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五、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六、公司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七、外国公司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八、其他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第3页-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顾问温馨提示: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已经公布,第一时间为大家奉上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综合法律知识的解读及下载第四章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第一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其特征二、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三、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基础第二节企业专利法律实务一、专利与专利权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三、专利的申请程序四、专利权的内容五、专利权的限制六、专利权的期限、终止与无效七、专利权的保护第三节企业商标法律实务八、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第五节企业商业秘密法律实务一、商业秘密的概念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三、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第五章涉外投资法律实务第一节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一、外商投资的概念二、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第二节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法律制度一、概述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三、境外投资后续监管四、境外投资的风险保障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三节涉外投资交易流程一、独家谈判流程二、招标式交易流程第四节法律尽职调查一、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和意义二、法律尽职调查常见问题三、法律尽职调查流程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五、交易涉及东道国法律调查及外资审批与限制。
公司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公司法律顾问考试.doc
为确保您顺利参加考试,请认真阅读下列须知:一、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凡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假单位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因考试作弊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严禁替考、手机、通讯工具作弊、交头接耳、窥视、抄袭、传条、交换试卷等各种违纪行为。
1、考生必须关闭手机。
发现手机或作弊通讯工具,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2、考场违纪作弊不再警告,当场直接查处,并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由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3、一般违纪违规的取消考试成绩,严重违纪违规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4、加强考试监督。
对利用考试工作之便,指使或纵容他人作弊,或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考生可当场举报。
5、雷同试卷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和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
考生要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考试意识,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
三、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正式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为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严防考试作弊,请考前30分钟内入场,开考后不得入场;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备查。
为保证考试秩序,考生应在考前提前上厕所,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四、考生入场除携带本次考试规定的黑、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等应试用品外,禁止携带规定以外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以及书籍、资料等与考试相关物品带入座位,开考后考生间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五、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首先在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上规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涂)本人所在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和科目代号等。
用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介绍(参考Word)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并经注册,本企业内部的专业人员。
它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通过全部科目,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科目考试共有4门课程,《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每科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教材是由经济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全4册),2010版教材已于5月28日出版。
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除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一)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二)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报名时间及方法报名时间从每年的4~5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年公司法律顾问考试大纲:公司法律顾问实务第2页-公司法律顾问考试.doc
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第2页-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顾问温馨提示: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已经公布,第一时间为大家奉上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综合法律知识的解读及下载第三章公司法律实务第一节公司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第二节公司章程实务一、公司章程概述二、公司章程的内容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第三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一、股东权的含义二、股东权的内容三、股东权的规范行使第四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二、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一、股份与股票二、股份的发行三、股份的转让第六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义务和责任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二、忠实义务三、勤勉义务四、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七节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特征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四、公司债券的转让第八节公司的财务会计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二、公积金制度三、公司利润分配第九节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一、公司的合并二、公司的分立三、公司增加资本四、公司减少资本第十节公司解散和清算一、公司的解散二、公司的清算第十一节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和清算第十二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一、公司登记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二、出资方面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三、财务、会计方面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四、公司变更、清算中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五、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六、公司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七、外国公司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八、其他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第3页-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顾问温馨提示: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已经公布,第一时间为大家奉上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综合法律知识的解读及下载第四章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第一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其特征二、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三、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基础第二节企业专利法律实务一、专利与专利权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三、专利的申请程序四、专利权的内容五、专利权的限制六、专利权的期限、终止与无效七、专利权的保护第三节企业商标法律实务八、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第五节企业商业秘密法律实务一、商业秘密的概念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三、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免试条件与科目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上)(下)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上)(下)范本一: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上)第一章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考试概述1.1 考试目的与意义1.1.1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目的1.1.2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意义1.2 考试对象与范围1.2.1 考试对象1.2.2 考试范围1.3 考试科目及权重1.3.1 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能力测验1.3.2 企业法律顾问职业知识测验1.3.3 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实务测验第二章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能力测验内容2.1 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2.1.1 法律职业道德2.1.2 法律职业操守2.2 法律基础知识2.2.1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2.2.2 法律团体基础知识2.3 法律实务能力2.3.1 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2.3.2 法律文书的撰写能力第三章企业法律顾问职业知识测验内容 3.1 公司法与商法3.1.1 公司法基础知识3.1.2 公司管理与监督3.1.3 商法基础知识3.2 金融法与证券法3.2.1 金融法基础知识3.2.2 证券法基础知识3.3 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3.3.1 劳动法基础知识3.3.2 社会保险法基础知识第四章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实务测验内容4.1 合同起草与谈判4.1.1 合同起草技巧4.1.2 合同谈判技巧4.2 争议解决与仲裁4.2.1 争议解决方式4.2.2 仲裁基本程序附件:1. 考试报名表2. 历年考试真题3. 考场规定与须知法律名词及注释:1. 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评估、法律事务处理等服务,并具有执业资格的法律专业人士。
2. 执业资格考试:对从事某一特定职业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的考试。
3. 法律职业道德:法律从业者应遵循的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
4. 法律职业操守:法律从业者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行为规范。
范本二: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下)第五章公司制度与公司管理5.1 公司类型与组织形式5.1.1 有限责任公司5.1.2 股分有限公司5.2 公司章程与公司合同5.2.1 公司章程的要素5.2.2 公司合同的要求5.3 公司管理机制5.3.1 董事会5.3.2 监事会5.4 公司股东权益保护5.4.1 股东权益的保护5.4.2 股东行为的限制第六章经济法与商法6.1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6.1.1 市场经济法律基础6.1.2 市场经济法律监管6.2 商务合同法6.2.1 商务合同订立6.2.2 商务合同履行6.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3.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 6.3.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第七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7.1 劳动合同法7.1.1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7.1.2 劳动合同的履行7.2 就业促进法7.2.1 就业促进的基本原则7.2.2 就业促进的政策措施7.3 社会保险制度7.3.1 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7.3.2 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附件:1. 考试成绩查询表2. 参考书目推荐3. 课程大纲与考试大纲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章程:公司按规定制定的内部管理规则和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一、考试概述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司法部门主管的考试,旨在选拔具备企业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职位。
考试内容涵盖企业法律知识、公司治理、合同管理、劳动关系、知识产权、税务管理等领域,考试形式为笔试,全国各地均设有考点。
二、考试科目1. 企业法律知识1.公司法知识2.合同法知识3.股份制企业法律知识4.不动产法律知识5.知识产权法律知识6.新型经营方式相关法律知识2. 公司治理1.公司注册及变更管理2.公司股权和股票发行管理3.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管理4.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和实施管理3. 合同管理1.合同起草及审核2.合同签订及履行3.合同争议解决4. 劳动关系1.劳动法律法规2.劳动人事管理3.劳动纠纷处理5. 知识产权1.商标法律法规2.版权法律法规3.专利法律法规4.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6. 税务管理1.税务法律法规2.非居民所得税法律法规3.企业所得税综合管理三、考试方式本次考试为笔试,分为选择题和问答题两种题型。
其中选择题共计100道,每题1分,问答题共计6题,每题10分。
笔试时限为180分钟。
四、考试要求1.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需要具备中国国籍,并具有执业中级律师证书或具有法学专业学位。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考场,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抄袭或翻阅与考试无关的资料。
4.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按规定方式离开考场,不得交流或传递考试内容。
五、考试评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选择题总分为100分,问答题总分为60分。
总分为160分,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100分)即为合格。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详细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指定时间公布,考生可登录司法部门指定网站或咨询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七、结语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是企业法律人才选拔的重要手段,旨在评估候选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参加考试需要充分准备,提高自身对于企业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考试挑战,成为优秀的企业法律顾问。
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说明
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说明为了帮助广大考生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做如下说明:一、考试目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提高企业独立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的能力,为实现依法治企准备人才,为实现“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举办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性质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执业资格考试。
凡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资格。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表明具备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类型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综合法律知识、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由计算机阅卷。
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带计算器(免套、非立式)。
符合《关于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和《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四、考试办法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办法。
考试方法为笔试(闭卷)。
五、考试时间2009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为2009年10月24日、25日两天。
具体安排为:10月24日上午9:O0~1 1:30 综合法律知识下午l4:00~16:30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10月25日上午9:O0~1 1:30 企业管理知识下午l4:O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人事部《调整公司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doc
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适应我国队伍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企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与科目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可免试综合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可免试综合、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年度与成绩有效期限从2002年开始,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每2年组织一次调整为每年组织一次,并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说明
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说明为了帮助广大考生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做如下说明:一、考试目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提高企业独立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的能力,为实现依法治企准备人才,为实现“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举办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性质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执业资格考试。
凡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资格。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表明具备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类型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综合法律知识、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由计算机阅卷。
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带计算器(免套、非立式)。
符合《关于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和《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四、考试办法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办法。
考试方法为笔试(闭卷)。
五、考试时间2009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为2009年10月24日、25日两天。
具体安排为:10月24日上午9:O0~1 1:30 综合法律知识下午l4:00~16:30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10月25日上午9:O0~1 1:30 企业管理知识下午l4:O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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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队伍,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提高企业独立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的能力,为实现依法治企准备人才,为实现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举办。
二、考试性质
企业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执业资格考试。
凡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资格。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表明具备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类型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综合、民商与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由计算机阅卷。
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带计算器(免套、非立式)。
符合《关于实施及的通知》(人发[1997726号)和《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四、考试办法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办法。
考试方法为笔试(闭卷)。
五、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为2012年10月20日、21日两天。
具体安排为: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