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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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严肃整治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改革政策”等问题,狠刹公车配备使用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政办函〔X〕7X号)及《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政办函〔X〕7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党政机关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二)治理内容
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编制配备、日常使用、经费管理等方面为重点,认真查摆,积极整改。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改革政策的问题。
2是否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是否违规审批未到使用年限更新公务用车,是否违规审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是否
购买使用进口车,是否违规处置公务用车。
3.是否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是否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是否长期租用车辆供领导干部使用。
4.是否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是否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等公务车辆。
5.是否违规安排公务用车经费预算,是否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单车运行费用定期公示,是否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是否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
6.是否建立车辆使用台账、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是否为公务车辆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7.是否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是否存在退休干部未按规定交回工作用车的问题。
8.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治理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治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X年6月30日止,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及整改阶段(截至5月12日)。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次治理内容认真自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
不能立即纠正的限期整改。要加强内部情况核实,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对于存在瞒报、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单位,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5月12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及统计表(见附件1-3)报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地址:X县政府办X室,联系电话:XQQ:X)。
(二)检查核实阶段(截至5月30日)。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成立检查组,分别对上级反馈的有关公务用车重点问题线索和各部门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对发现的违规问题,通报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建章立制阶段(截至6月30日)。各部门单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配备更新、日常使用、经费管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有效规范公车管理和使用。各部门在5月2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
本轮机构改革完成后,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根据最新的“三定”规定重新核定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对超出编制的公务用车按规定处理。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小组,负责全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 任专项治理小组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X任专项治理小组副组长,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所所长X、县财政局副局长X、县审计局总审计师X为专项治理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所,X任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一名干部负责本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