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本项目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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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服务方案

(一)项目服务组织及服务团队

项目组人员情况及服务人员素质情况一览表

(二)服务方案

1.现场服务机构的理赔权限

为充分保证本项目的保险标的遭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能够得到迅速准确的赔偿,保障贵公司的利益,ⅩⅩ省分公司对此项目进行理赔直接管理,其理赔权限为1000万元。

2.服务团队的组织及管理

我公司成立三一重工商业保险统保项目保险服务团队,形成总公司、分公司相结合的服务体系。该服务体系在保险协议签署后投入管理运作,负责管理、组织、实施保险承保、理赔及其他各项服务,为贵方提供全方位、及时快捷的服务。

Ⅹ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三一重工商业保险统保项目》,总公司副总裁李伟担任总公司领导小组组长,总公司财产险部和再保险部牵头组织协垂直化管理

调我司系统内的承保、理赔、风险管理、技术后援等系统化服务工作。同时,由Ⅹ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承保、理赔服务。总公司重点项目部负责项目整体沟通协调,协助分公司在总公司层面解决服务中的疑难问题,与总公司核保、理赔部门联合与分公司就本项目服务工作定期展开工作交流,如召开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真正使总分垂直服务模式落到实处,建立有效沟通交流渠道,保证本项目保险服务顺利运行。

3.具体服务组织安排

我公司已在总公司、分公司两个层面抽调专业人员,设立项目服务小组,项目服务小组的服务举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协调项目组各项工作和各级公司、各个部门的关系,以使项目服务组高效运作;

(2)监督整个保险服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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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保险方案和承保条件的审定;

(4)提供保险咨询服务;

(5)参与风险管理工作;

(6)负责承保过程中与贵方联络沟通;

(7)负责对本项目保险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负责承保和理赔的指导、协调和技术支持等工作以及日常与被保险人的保险服务联络和现场查勘。

在本项目保险有效期内,我公司保证项目服务小组人员的稳定性,切实保障对本项目保险服务的实施和服务水平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到影响。

4.理赔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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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索赔流程

我司建议的索赔流程如下图:

(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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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型赔案所需的索赔资料标准清单

4)理赔响应时间及程序

我公司将切实遵守合作查勘、查勘时效、定损专家组、代位追偿、三一重工专项服务团队等服务承诺,以解决承保、理赔各环节存在的纠纷问题,主动迅速地为各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以实现客户服务高度满意。并将以下服务承诺在双方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我司无法实现承诺,三一重工有权采取罚款、服务评价扣分、直至取消合作资格等措施给予处罚。具体服务承诺项目如下:

①接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关信息保险人24小时*365天全国统一服务专线为:95510,并提供以下信息:

(1)保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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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地点及出险经过

(3)损失/事故情况、估损金额

(4)报案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本项目报案第一联系人:王锁柱,手机号:

被保险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及时报案,我司认可被保险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注意事项:尽力采取措施控制损失

(1)立即组织施救,转移物资,尽可能减少损失,对被保险人因此产生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人可予以赔偿;

(2)立即通知消防队/公安部门/其他政府当局,特别是财产遭受盗窃或恶意破坏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3)迅速把受伤人员送往邻近医院(一般为2甲级以上医院)诊治,必要时,应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可就近抢救;

(4)若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意外事故,在必要的情况下要确保员工和邻近人员及时疏散转移。

②现场查勘

我司接到报案后,服务小组成员在一小时内给出处理意见,并回复是否前往现场查勘;如果没有回复,则表示服务小组不去现场查勘并同意以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材料为理赔依据。

服务小组安排现场理赔服务人员/查勘人员在三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保险事故损失查勘。未按上述规定及时到达现场,则允许被保险人及其委托人自行处理事故现场,但应保留事故现场的有关照片或实物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和事故损失由我司全部承担。

在收悉被保险人将采取施救措施的报告后,应被保险人要求,我司即刻派相关人员至施救现场进行现场响应式理赔服务。我司承担施救所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

注意事项:

(1)保留事故现场及实物证据

紧急情况下,被保险人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而必须即时清理或抢修时不在此限,但必须提供:

1)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等的事故现场照片

2)详细的事故报告

3)准确的损失凭证

4)其他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

1)配合保险人的理赔人员进行现场查勘;

2)清点、记录受损财产的项目名称、财产种类、数量、受损范围等,以及受损设备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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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点、记录第三者财产的损失项目、种类、数量、型号、人员伤亡数等;

4)商定初步的后续处理方案;

5)保险双方对受损财产统计或现场查勘记录共同签字确认。

我司在进行初步现场查勘后,将在与被保险人约定的时间内填写现场查勘报告表,提出下一步处理意见,并一次性书面明确被保险人应提交的各种索赔单证。我司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单证后,将填写索赔单证签收单,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必须在接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被保险人书面说明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资料,被保险人根据保险人的上述书面说明提供了其所能提供的补充证明或资料后,我司需认可索赔资料完整;若保险人在接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我司已认可索赔资料完整。在以后的理赔处理中,我司不得以索赔单证不齐全为由拒赔或要求延长理赔期限。

(3)涉及第三者事故

1)需要赔偿第三者方

在第三者责任事故发生时,有时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受害者才提出索赔,因此当知晓事故时,就应采取如下步骤:

(1)记录目击者联系方式,以免流失证据;

(2)可能情况下,现场拍照;

(3)重大事故应尽量在公安部门、法律顾问、公估师等专业人士到场前保留一切可见证据。

2)在处理第三者责任事故时,面对第三方索赔不得私下承诺:

(1)切勿擅自向第三方接受责任或给予任何赔付承诺,否则在保单利益下的索赔将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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