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项目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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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项目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机制, 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结合本县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促发展为目标, 按照“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依法开展税收征管工作,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摸清税源,规范征收;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堵塞漏洞,应收尽收, 确保实现年度财政收入目标。

二、征管重点、工作步骤

(一)征管重点今后每年将根据工作情况确定税收征管重点, 今年税收征管重点是:

1、新建的工业企业和已建成未纳入管理及长期零、负、低等异常申报企业;

2、年以来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联户开发经营的未依法纳税企业。

(二)工作步骤整个工作分四个阶段,合理安排, 统筹推进:

1、宣传动员阶段(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组织抽调人员进行相关税收知识培训, 印发相关税收法规宣传资料, 制作张贴通告, 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 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2、清查申报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被查单位在本阶段内认真填写自查情况表,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小组要根据职责分工, 按照上报的工作方案,深入园区企业、建筑业、房地产企业调查

摸底, 登记纳税人相关信息, 督促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

3、征收催缴阶段(7月1至7月15日)。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税收催收征缴力度, 确保税收按期交纳入库。税务部门要及时汇总上报税收进度情况,并反馈信息,做到互联互通;对于拒不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强制措施, 限期缴纳,逾期从重处罚;对于涉税犯罪行为, 执法部门要提前介入依法严厉打击。

4、总结表彰阶段(7月16日至7月25日)。乡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 充分认识开展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勇于负责,真抓实干,既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又要促使其依法纳税。

(二)精心组织,强化领导。为切实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 乡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 财政、国税、地税、工商、房产、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全乡税收征管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并根据实际需要分别成立宣传组、税收检查组、税收征缴组等专职工作小组,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抓好税收征管工作。

(三)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各乡镇、园区XX县政府有关单位要严格依法行政, 切实履行职责, 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税务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 敢于碰硬。依法治税, 依率计征, 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四)落实责任, 严格奖惩。各单位, 要把税收征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 一把手亲自抓, 负总责。要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制,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切实做到领导到位, 责任到位, 措施到位。要完善奖惩机制, 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严格奖惩。

(五)加强配合。各单位要增强大局观念, 抽调政治素质高、业

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税收征管工作, 从人力、物力上保证专项治税工作顺利开展。要密切协作,做到信息共享,形成“无缝隙”联动工作机制。

(六)严明纪律, 强化管理。各工作小组抽调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依法行政,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工作秘密,不得违规泄漏纳税人的相关信息。抽调人员不得无故请假、旷工和中途换人。凡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工作秘密的, 一经发现, 按党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健全机制, 建立税收征管长效机制通过本次税收征管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 全面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支撑” 的税收征管体系, 营造公平、法制、有序的税收环境, 保证全乡社会经济秩序健康有序运行。

(一)明确责任, 加强税源监控

(二)建立责任体系, 加强信息的沟通与共享税收征管工作涉及单位较多, 为确保这些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乡政府依法对各单位在积极征管工作中的职责、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乡税收征管成员单位要按期将相关信息资料传递给县税收征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税收征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然后再传递到税收部门, 由税收部门进行分析作出处理。

1、信息传递方式。国、地税及财政部门与上述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就信息传递的形式、内容、责任等联合签订正式协议, 分类制定涉税信息传递表。传递表一式四份。传递信息时, 传递人、接收人分别签字并存档备查。

2、信息传递制度。涉税信息传递实行定期传递和随时通报相结合。原则上责任单位于每个月的第 5 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涉税信息向财税部门和乡涉税征管办公室传递一次。如遇特殊情况, 先采取电话等

方式向财税部门通报, 然后按前述规定补办信息传递表。

3、信息反馈要求。财税部门接到涉税信息后, 应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落实征管措施, 并与1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函告提供信息的责任单位。

(三)建立健全制度, 实现税收征管制度化

1、例会制度。由乡税收征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每季度召开一次县税收征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乡税收收入形势, 通报税收征管情况,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 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2、信息传递反馈制度。乡税收征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归类、分析、调查、研究,认真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在每月征期过后10 日内反馈至报送单位。

3、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工作考核考评机制, 将税收征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政务督查范围, 每年底由乡税收征管领导小组对税收征管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 导致税款流失或干扰税收执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按有关国都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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