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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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 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 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 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 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 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费用手续: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和深圳无偿献血证明办理;

(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的,凭
无偿献血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深圳无偿献血证明、用血者
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用血者与无偿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
有效证明办理。

无偿献血者或者其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未在就
诊的医疗机构办ຫໍສະໝຸດ Baidu免交临床用血费用手续的,可以凭前款
• 第二十九条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对 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培训,将临床用血相 关知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新上岗医务人员应当接受 岗前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
2017年4月11日下午请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输血科李 岚教授对全院进行创“三甲”中临床输血知识要点培训。
(三)《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规定的证件、相关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证明和用
血收费单据,向采供血机构报销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临
床用血费用。
二、输血适应症
• (一)红细胞悬液 • (二)洗涤红细胞 • (三)血小板 • (四)血浆 • (五)冷沉淀 • (六)新生儿输血 • (七)各种成分血输注及保存
(一)红细胞悬液
• 1.血容量正常的慢性贫血需要输血者,外伤或手术引起的 急性失血需要输血者,心肝肾功能不全需要输血者,儿童 的慢性贫血者。
(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 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 共41条款 • 第七条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
人。
• 第八条 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 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主任 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 门、输血科、检验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 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 、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 2.内科输血指标为Hb小于60g/L,外科输血指标为Hb小于 70g/L, 妇产科输血指标为Hb小于80g/L。特殊情况处理。
• 3.大的原则是失血超过20%才考虑输血,输血另一原则是 先输晶体液再输胶体液最后才输红细胞成分。
(二)洗涤红细胞
• 1.对血浆蛋白有过敏反应的贫血患者。 • 2.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 • 3.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 • 4.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者。 • 5.G6PD酶缺乏症严重贫血者。(供血者做G6PD酶活性测定
•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的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 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 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摇床,如果 临床暂不输,可以先帮它放摇床)。储血保管人 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储 血环境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 工作,规范开展互助献血工作。
本院除了网站进行了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平 时小册子宣传外,还有一个专门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栏(保 健中心门口)
互助献血和自体供血以后可能会在深圳地区也将大力推 行。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输血前标本采集和输血前 核对、输血不良反应相关制度、紧急用血预案和具体保障 措施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 (三)《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 (四)《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五)《龙华区中心医院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 (六)《龙华区中心医院输血质量管理手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1998年10月1日起执行 。 • 共24条款。 • 第二条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
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与《深圳经济特区无 偿献血条例》 区别)
• 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 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 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与《深圳经济特 区无偿献血条例》 区别)。
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 相关知识培训
输血科 张肄鹏
2017.06.01
主要的内容
•一、输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办法》、《龙华区中心医院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二、输血适应症
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血小板、血浆、冷沉淀 等各成分血输注适应症
•三、日常输血工作常见规范与要求
• 第十八条 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临 床用血可终生无限量优先使用、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 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时可合计免交其无偿献血的等量 血液的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不合格 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可免交其无偿献血的等量血液的临 床用血费用。
• 第十九条 无偿献血者或者其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 的,按照下列规定,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免交临床用血
• 第十三条 提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男性体重五十 公斤以上或者女性体重四十五公斤以上,符合献血健康要 求的个人,自愿捐献全血或者血小板等血液成分。(与献 血法的区别)
• 第十五条 采供血机构对无偿献血者每人次采全血的,采 血量最高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全血的献血间隔不得 少于三个月。(与献血法的区别)
•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 液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共32条款。 • 第七条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无偿献血有关
工作。规划部门应当将无偿献血站(点)建设纳入城市规划 ,按照方便无偿献血者献血的原则,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献血站(点)设置意见的基础上,综合交通、人流量等因素 ,规划献血站(点)或者在建成区合理设置献血站(点);( 观澜兴万达广场设有献血点,龙华美丽AAA爱心献血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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