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机动车入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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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校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

大学新校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

大学新校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XX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结合新校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动车辆管理1.凡本校机动车辆(含私车),必须到学校保护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方可出入校门,并严格按照规定区域停放。

2.长期在校内从事公务活动、运送货物或参加学习的外来车辆,必须持驾驶证、行驶证、单位介绍信及学校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到保护处登记备案,并领取《机动车辆通行证》方可出入校门。

3.临时来校的外来车辆,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出门时须将登记回单交门卫处。

4.在校园内搞基建、维修的车辆,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行驶证、单位介绍信及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到保护处登记备案,并领取建筑车辆通行证明方可出入校门。

5.机动车辆驶入校园,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交通路线行驶,必须停放在规定区域内。

6.驶入校园的一切车辆严禁鸣喇叭、大声放音乐。

7.驶入校园的各种车辆及助力车一律不得超车、并行,进入校门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校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

公里/小时,夜间行车只准使用近光灯。

8.严禁出租车、外来摩托车驶入校内。

特殊情况,须经保护处同意后方可通行。

9.严禁超载车辆进入校园。

特殊情况必须进入,须经保护处同意。

10.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禁止在校区内学开车。

二、非机动车车辆管理1.骑自行车出入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接受门卫的检查。

2.凡有问题的(无锁、无牌、车锁有撬压痕迹等)非机动车辆,治安管理人员有权查验,车主未能提交本车执照票据或相关证明时,暂时扣留,事后凭有效证件领取。

3.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必须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自行车带人,不准双人扶肩或双手撒把骑自行车。

4.人力、机动三轮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须进入校园,驾驶人必须持相关证件到保护处办理车辆通行证方可出入。

5.校园内骑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6.非机动车必须在校区内地点有序停放,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4年校园车辆管理规定(3篇)

2024年校园车辆管理规定(3篇)

2024年校园车辆管理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校园及在校园内部通行的机动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细则(一)车辆进出1. 凡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均须减速缓行,并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

2. 未悬挂车牌或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3. 校内举办的各类会议或活动邀请的外单位车辆,主办方应提前一日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学校通知门卫予以放行。

4. 来访的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由后门入校。

5. 载物车辆出门,需凭处室、部门负责人出具的出门证明放行。

6. 特种车辆(如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车辆)进出校门时,安保人员应主动疏导,确保通道畅通。

(二)车辆行驶1. 车辆进入校园后,不得鸣笛,行驶速度不得超过____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2. 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驶、练车或试刹车。

所有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且与所驾驶车型相符。

严禁酒后驾驶。

3. 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

上下班使用者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4. 基建、维修等工程用车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仅在工程区域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1. 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 因公需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并停放在指定地点。

3. 车辆停放时,应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确保安全。

4. 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____米范围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以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5. 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过夜停放,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管理(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具备齐全的证照和完备的手续。

(二)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载物出门时,需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禁止双手脱把或手持物品骑行;禁止并肩骑行、相互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保持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师范学院校园车辆通行及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校园车辆通行及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校园车辆通行及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笫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校园机动车辆通行、停放、收费管理,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XX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本着“方便师生、严格管理”的原则,规范车辆通行停放秩序,严格控制无关车辆进入校园。

学校设立了门禁与机动车收费管理系统,对进出车辆实行自动识别和电子计时收费管理。

第三条学校保护部(处)是校园交通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校内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管理、交通秩序维护、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日常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机动车通行、停放、服务收费等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师范学院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机动车辆。

(本办法所称校园包括师范学院各教学区和职工宿舍区)第二章机动车辆通行管理第五条学校对进校机动车辆实行授权准入管理。

学校师生员工及常住校内的单位和人员的车辆,申请办理车辆电子标签注册(车辆信息登记审核、录入系统),获得通行和停放授权,进出校园时门禁系统电子自动识别放行;外来车辆进校门实行门禁系统自动计时,出校门计时收费放行。

第六条机动车进出校园,应当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从的校门出入,避开高峰期,限定时间、限定路段行驶,并服从门卫管理。

(外来车辆从西大门进出南校区、从西三门进出北校区。

)第七条校园内限速1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禁止学车、练车;划定的区域内(教学、公寓等)禁止车辆通行。

第三章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第八条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

在未明确划定泊车位的地点临时停车,应以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损坏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为基本原则。

第九条下列道路及地点禁止停放车辆:(一)校内主干道(设置禁停标志的);(二)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人行道;(三)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馆、食堂、学生公寓等进出通道;(四)其它妨碍交通通行的地方。

第十条因施工、维修等公务需要临时在主次干道停放车辆,应提前与保护部(处)联系,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车辆通行。

2024年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2024年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样本一、除官方校车、上级单位的机动车辆及校内教职员工的私家车外,其他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非校内人员驾驶的机动车辆,需获得学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进入。

三、所有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以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课间时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为食堂、超市等提供货物运输的车辆,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向学校保卫处申请校园通行证(限早7:30前,晚5:30后)。

如需在规定时间外入校,须由相关部门派人到校门口协助接待,并在非上课时间进入。

五、本校教职工驾驶私家车进出,需将校内停车证显眼放置,并按指定位置停车。

如因违反规定导致校园内交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全年奖金和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通常情况下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放行。

七、对于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保安应立即放行并指示行驶路线。

八、若有校外人员参与的学校活动,组织部门需提前通知保卫处,提供活动时间、地点及车辆信息,协助管理车辆停放。

九、访问教职员工的访客车辆请停放在校门西侧的指定停车场,教职员工有责任告知访客。

十、对于违反《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若劝阻无效,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入内,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024年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样本(二)为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的出入安全及校园内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规定:1、所有车辆在进出校门时,应将车速限制在____公里以内。

2、在上下学的高峰期,教师车辆应优先让行给学生。

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需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不得随意停放。

校车应停在行政办公楼前,而西侧传达室停车场预留为接待上级领导使用。

教师的轿车应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侧、中学楼北侧停车场以及小学学生厕所以南的区域。

2024年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3篇)

2024年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3篇)

2024年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学校机动车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公务车辆、上级单位机动车辆以及本校教职员工的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入校。

三、所有机动车辆在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鸣笛,以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在下课期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需凭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至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

此类车辆仅可在规定时间(早晨7:30之前,晚上5:30之后)内入校。

若未能在此时间内入校,则由需求部门派人至校门口接待,并安排在上课时间以外进入校园。

车辆入校后,应遵守校园内的交通指示标志,规范行驶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五、学校为校车及教职工车辆划定了指定停车区域,并固定了车辆停放位置。

校车和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出入校门时,须将校内停车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导致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扣除全年奖金及当月绩效工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原则上禁止进入校园。

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任务需出入校园的,保安应迅速放行并指引路径。

八、学校相关部门举办的包含校外人员参与的活动,组织部门应提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及车辆情况告知,以协助保安进行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的随行机动车辆,请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并由教职员工向探访者提供相关信息。

十、对于违反《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仍不听从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保发[2006]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实施细则

保发[2006]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实施细则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保发[2006]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优化育人环境,依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校园交通管理实行管理、教育、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保卫处是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实行处机关与各校区校卫队分级管理。

第二章校园道路管理第四条校园道路是指在本校范围内修建的道路、桥梁、地下通道。

凡在校园内(含生活区)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五条严禁在校园道路上设置障碍,堵塞交通。

第六条不准擅自占用校园道路、人行道,不准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堆放物资。

第七条在校园道路上破路施工应事先经保卫处、后勤处审核同意,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竖立明显指示标志,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路面畅通。

第八条严禁在校园道路上玩耍、溜旱冰、嬉戏打闹及进行其它妨碍道路交通的活动。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动、破坏校园内的交通标志和设施。

第三章校园车辆出入管理第十条出入校门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减速行驶,服从指挥,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第十一条外来车辆经门卫检查、登记、按《规定》标准收费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二条教育系统车辆、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邮政车、军车、120急救车及地方党政机关车辆验证登记不收费,但必须服从管理。

第十三条大型货车、工程车、拖拉机按指定入口出入校园。

北校区由北门出入,南校区由农博园西侧临时大门出入,并按《规定》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夜间大门关闭后,出入校园车辆必须严格检查、登记,查验车辆行驶证,准确无误后方可出入。

第四章校内机动车辆管理第十五条严禁无证车辆、报废车辆进入校内;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在校内道路上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试车、飙车,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十六条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限速1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学校后勤车队交通运输服务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

学校后勤车队交通运输服务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

学校后勤车队交通运输服务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后勤处交通运输服务标准与责任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禁止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确保安全行驶,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服务热情、周到,准时出车,准确送达指定地点。

3、驾驶员可向乘客提出到达目的地最佳行驶路线建议,由乘车人决定。

二、设置专门电话提供服务和接受监督。

三、交通运输服务收费办法和标准
1、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过路、过桥、隧道、停车等费用及驾驶员的住宿费用由用车单位负担。

2、用车里程的计算,以用户实际起点和到达点计。

每次用车起始和结束时,驾驶员应向用户说明里程数,并由用户在用车单上签字。

否则用户有权不予结算。

3、校内用车不计起步价。

收费基本价小车为:50公里以内每公里1.8元,50公里以外每公里1.6元。

商务车7座以上为:每公里2.5元,大巴车为每公里6元。

4、长途用车(100公里以上含双程),另按每天一个台班计收台班费。

其中轿车、每个台班200元。

商务车、中巴车每个台班350—450元,大客车每个台班700—800元。

5、交通费每月结算一次。

由用车单位领导签字后交财
务处校内直接转账。

学校后勤车队
20xx年XX月XX日。

校园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校园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校园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一、车辆入校申请1. 学生车辆入校申请1.1 学生车辆入校申请需提前24小时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1.2 学生需填写入校申请表,包括车牌号码、车辆型号、车辆颜色等详细信息。

1.3 学生须提供有效驾驶证和汽车行驶证作为申请的依据。

1.4 学生车辆入校申请审批通过后将获得校园车辆通行证。

2. 教职工车辆入校申请2.1 教职工车辆入校申请需提前72小时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2 教职工须填写入校申请表,包括车牌号码、车辆型号、车辆颜色等详细信息。

2.3 教职工须提供有效驾驶证和汽车行驶证作为申请的依据。

2.4 教职工车辆入校申请审批通过后将获得校园车辆通行证。

二、车辆进入校内管理1. 车辆进入校内须主动停车,避免占用教学区域、行人通道等非指定停车区域。

2. 车辆进入校内后应按指定通行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违规停车、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

3. 车辆进入校内后不得随意更改停车位置,须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4. 车辆进入校内后不得私自携带非学校人员,严禁擅自接送学生、教职工。

5. 车辆进入校内后应保持车内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三、车辆离校管理1. 学生车辆离校须提前24小时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 教职工车辆离校须提前72小时向学校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3. 车辆离校时应按指定通行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违规停车、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

4. 车辆离校时应按指定时间段离开,不得滞留在校内。

5. 车辆离校前应主动从校内清理个人及车辆产生的垃圾。

四、违规处理措施1. 学生或教职工违反校园车辆出入管理规定者,将被扣除通行证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2. 违规停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将被记录,并扣除通行证的相应分数。

3. 违反校园车辆出入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理。

五、附则1. 严禁学生未获得车辆通行证或超过通行证有效期进入校园。

2. 教职工车辆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

校内车辆限行及停车区域调整通知

校内车辆限行及停车区域调整通知

校内车辆限行及停车区域调整通知亲爱的师生们:大家好!随着学校的发展和师生数量的增加,校园内的交通流量也日益增大。

为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出行安全,提高校园道路的通行效率,学校经过认真研究和规划,决定对校内车辆限行及停车区域进行调整。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车辆限行规定1、工作日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7:30 8:30,下午 17:00 18:00 为限行时段。

在限行时段内,非本校教职工车辆禁止驶入教学区域。

2、特殊车辆限行(1)大型货车、工程车辆等,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

3、节假日限行在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校外车辆需提前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并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停车区域调整1、教学区停车(1)教学区停车场主要供本校教职工停放车辆。

(2)学生车辆禁止在教学区停车场停放,学生可将车辆停放至指定的学生停车区域。

2、学生停车区域新开辟了具体位置作为学生专用停车区域,能够容纳更多的学生车辆,方便学生停放。

3、访客停车区域在学校正门附近设置了专门的访客停车区域,方便外来访客临时停车。

三、车辆停放要求1、所有车辆应按照划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占用通道或他人车位。

2、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向一致,整齐有序。

3、禁止在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化带等禁止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

四、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学校保卫处将予以劝离。

多次违反规定的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其进入校园。

2、对于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保卫处将张贴违规通知单,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锁车、拖移等措施。

3、因违规停车或违反限行规定导致校园交通拥堵或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施时间本次校内车辆限行及停车区域调整措施自具体日期起正式实施。

请广大师生及访客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学校保卫处(联系电话:_____)。

校园车辆收费管理制度

校园车辆收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校园车辆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提高校园环境质量,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费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

2.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车辆类型、使用性质、停放区域等因素,分类制定收费标准。

3. 诚信经营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收费,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4. 实际需求原则:收费标准应与校园实际情况相符合,满足师生员工合理需求。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1. 停车收费(1)收费区域:校内停车场、道路两侧临时停车区域。

(2)收费标准:根据车辆类型、停放时间等因素,制定不同收费标准。

A. 小型汽车:首小时5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3元;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30元。

B. 大型汽车:首小时10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5元;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50元。

C. 特种车辆: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2. 车辆进出校园收费(1)收费区域:校园出入口。

(2)收费标准:根据车型、进出次数等因素,制定不同收费标准。

A. 小型汽车:每次进出5元。

B. 大型汽车:每次进出10元。

C. 特种车辆: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3. 车辆清洗服务收费(1)收费区域:校内车辆清洗区域。

(2)收费标准:根据车辆类型、清洗项目等因素,制定不同收费标准。

A. 小型汽车:每次清洗20元。

B. 大型汽车:每次清洗40元。

C. 特种车辆: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四、收费流程1. 车辆进入校园,须在入口处领取临时停车证。

2. 停车时,车辆须按照指定区域停放,并自觉遵守停车规定。

3. 车辆离开校园时,须在出口处缴纳停车费用。

4. 车辆进出校园,须在出口处缴纳通行费用。

5. 车辆清洗服务,须在服务区域缴纳清洗费用。

五、监督管理1. 校园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收费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校内外来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校内外来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校内外来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
随着校园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师生人数的不断增加,校内外来车辆管理已成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外来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环境秩序,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以下管理规定,请各位师生积极配合执行。

校内外来车辆的准入条件
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必须向校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相关登记信息。

外来车辆应当遵守校内交通规则,服从保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如需长期在校内停放的外来车辆,应当事先向保卫处申请校内停车证。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停车区域停放。

校内外来车辆的管理措施
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制,禁止一切无关人员私自驾驶进入校园。

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批准。

对未经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保卫人员有权限制其驶入或驱离,并依法进行处理。

对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的车辆,保卫人员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对长期违规停车或擅自占用他人停车位的外来车辆,保卫处有权进行车辆拖移或锁车处理。

校内外来车辆的监管机制
学校将持续加强校园内的监控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

定期组织校内外来车辆的检查和清理,规范车辆进出及停放秩序。

对恶意破坏校园环境秩序的外来车辆,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鼓励师生及时反映校内外来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良好的校园环境离不开全体师生的共同维护。

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管理措施,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氛围。

校内外来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到此结束,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保卫处联系咨询。

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法规,以及《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AA农业大学劳动服务公司经营天河区五山路AA农业大学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进入AA农业大学校园内的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乘车人、行人以及参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校园道路安全管理,遵循依法依规管理与方便师生、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学校保卫处是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第五条学校实行智能化门禁系统管理凡进出我校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学校管理规定,自觉配合服从系统管理人员的指挥,并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在校正式教职工、合同制员工、全日制学生、教职工家属、校内住户、租户及友邻单位的车辆可向学校申请办理登记为校内月保车进出校门(需自备粤通卡和ETC 标签方可办理),以下简称"校内车辆";未在校内办理登记且因需入校办事或探亲访友的机动车辆,以下简称”校外车辆”,必须从各校门领取临时停车卡或自带粤通卡进出各校门。

(二)领取临时停车卡进出学校的机动车辆,其停车保管服务费按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严禁校外车辆借道穿行校园,必须遵循"从原校门进,原校门出"的规定, 没有从原进校门离校的车辆,视作借道穿行校园,无论时间长短,均按发改委核准的价格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离校。

(四)学校适时实行校外车辆预约进校制度,所有校外车辆必须事先进行预约申请,待申请同意后方可入校。

第六条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听从各岀入口值班人员及校内道路交通指挥人员的指挥。

学校禁止车辆入校管理制度

学校禁止车辆入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提高校园环境质量,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及其车辆。

三、禁止入校车辆类型1. 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2. 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3. 特殊车辆:包括洒水车、垃圾车、清洁车等。

四、禁止入校时间段1. 上下学高峰时段(上午7:30-8:30,下午4:00-5:00);2. 校园活动期间;3. 校园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4. 学校规定的其他禁止时段。

五、管理措施1. 严禁任何车辆在校园内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2. 校园内禁止鸣笛,确保校园安静;3. 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4. 非机动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5. 特殊车辆进入校园,需提前向学校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6. 学校门口设立车辆引导员,负责指挥车辆有序进入和离开校园;7. 学校安保人员负责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进入校园的车辆,学校有权将其拖离校园,并依法进行处罚;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在学校内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行为的,学校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宣传教育1. 学校通过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对禁止车辆入校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2. 学校组织学生、教职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安全意识;3. 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一、校园内机动车管理规定1. 校园内机动车准入管理- 校园内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家交通法规的要求,包括必备的行驶证、车牌号码等。

- 校园内机动车准入以学校签发的特定许可证为准,未持有许可证的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

- 学校有权制定机动车准入的具体标准与程序,并向全体师生发布公告。

2. 校园内机动车停放管理- 校园内机动车停放必须遵循规定的停车区域,不得随意停放在道路上、人行道、绿化带等非指定区域。

- 学校将规划停车区域,并划定停车位,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上。

- 校园内机动车停放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扣分等。

3. 校园内机动车行驶管理- 校园内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在校园内限定时速范围内行驶。

- 机动车驾驶人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确保身体健康、无酒驾等违法行为。

- 学校有权针对校园内交通情况制定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并及时向全体师生发布。

二、校园内非机动车管理规定1. 校园内非机动车准入管理- 校园内非机动车准入不受限制,但非机动车主人须对其非机动车负责,保证遵守交通法规。

- 学校有权针对校园内非机动车的停放情况制定管理措施,如规划停车区域、提供停车设施等。

2. 校园内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指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不得占用道路、人行道等交通通行区域。

- 非机动车主人应当合理停放,并确保停放不影响交通、人流等正常秩序。

3. 校园内非机动车行驶管理- 非机动车主人须遵守交通法规,如不得闯红灯、逆行、超速等。

- 校园内遇到交通状况时,非机动车主人应积极配合交通指挥,保持相对安全距离。

三、违规处理及处罚1. 对于违反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予以处理。

2. 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情节严重者可能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校园。

3. 学校保留对于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并有权随时对规定进行调整。

以上为《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的内容,旨在维护校园内的交通秩序,确保师生的安全和畅通。

外来车辆进校管理制度

外来车辆进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内所有外来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接送学生、教职工、家长及来访人员的车辆。

三、管理部门1. 校园保卫处:负责外来车辆进校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 各学院(部、处、室):负责本学院(部、处、室)外来车辆进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进校申请(1)外来车辆进校需提前向校园保卫处提出申请,填写《外来车辆进校申请表》。

(2)申请内容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进校时间、进校目的、预计停留时间等。

(3)校园保卫处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外来车辆进校许可证》。

2. 进校规定(1)外来车辆进校时,应按照校园保卫处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路线。

(2)外来车辆进校后,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外来车辆进校时,驾驶员需出示《外来车辆进校许可证》。

(4)外来车辆进校后,驾驶员需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闯红灯等。

3. 停车管理(1)校园内停车区域由校园保卫处统一规划,各学院(部、处、室)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停车区域。

(2)外来车辆在校园内停车,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等。

(3)外来车辆停放时,驾驶员需将车辆熄火,确保车辆安全。

4. 出校规定(1)外来车辆离校时,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2)外来车辆离校时,驾驶员需出示《外来车辆进校许可证》。

(3)校园保卫处对离校车辆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车辆,校园保卫处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扣车辆等。

2. 对故意破坏校园交通安全设施、扰乱校园交通秩序的外来车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外来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保障校内交通安全,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XX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XX 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第一条车辆进出。

学校对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实行智能识别门禁系统管理。

车辆进出校门必须减速缓行。

车辆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经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出。

送货车辆一律须经门卫查验允许方可进出。

第二条校内行车。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管理。

车辆在校园内应严格遵守校园相关交通管理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严格遵照交通标志行驶,校园环线道路限速30公里/小时,其他道路限速25公里/小时,夜间严禁使用远光灯,严禁鸣喇叭、超速。

第三条停放管理。

机动车驾驶员在规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场内有序停放车辆,严禁在人行道路、车行道、消防通道、禁停路段上停放车辆,任何车辆均不得堵塞出入口和校内交通,不得妨碍管理人员执勤。

否则张贴校内违章标识并纳入校园车辆出入管理系统黑名单。

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非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过夜。

严禁损坏各种交通设施和各类设施设备,违者按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条车辆安全。

学校只提供停车场(位),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做好防范工作,停车后要关闭好车辆门窗,上好锁,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有物品丢失和发生车辆损坏、刮擦、被盗等其它任何损害和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文明卫生。

驾驶员应自觉维护校园停车位或停车场的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第二章车辆信息审核及录入第六条录入管理。

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及申请办理月卡、季卡、年卡的车辆,应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由保卫处统一办理信息录入。

第七条公用车辆录入。

学校公用机动车辆由使用单位填写《XX学院车辆通行登记表》(以下简称《车辆通行登记表》),报党政办公室审核盖章后,交由保卫处备案存档录入。

外来车辆入校管理制度

外来车辆入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区、院系、部门及校内各类场所,适用于所有外来车辆。

第三条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外来车辆入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外来车辆入校前,须向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1. 车辆行驶证;2. 驾驶员驾驶证;3. 车辆保险单;4. 外来车辆入校申请表;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车辆可予以登记:1. 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合法行驶资格;2. 驾驶员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且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3. 车辆保险齐全,保障在校内行驶期间的责任;4. 外来车辆入校目的明确,符合学校规定。

第六条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外来车辆入校申请,审批车辆通行证,通行证有效期为一个月。

第三章车辆停放与行驶第七条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后,应按照指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第八条外来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车、闯红灯;2. 限速行驶,不得超过规定速度;3. 注意交通安全,保持安全车距;4. 遇有行人、自行车等,应减速慢行,礼让行人;5. 不得在校园内鸣喇叭、乱扔垃圾等。

第九条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设立交通警示标志,提醒外来车辆注意安全。

第四章车辆离校第十条外来车辆离开校园时,应将车辆驶出指定出口,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外来车辆离校时,应确保车辆内无遗留物品,以免影响校园环境。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来车辆,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未登记或未获得通行证进入校园的,责令立即离校,并处以罚款;2. 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 驾驶员酒后驾驶、毒驾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 乱停乱放、损坏校园设施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集美大学校园道路与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

《集美大学校园道路与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

《集美大学校园道路与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附件1集美大学校园道路与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道路与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美大学校园内的所有道路与机动车辆。

第三条保卫处是校园道路与机动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主要负责校园道路安全管理和机动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管理,联合公安机关进行校内违章查处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收费管理第四条学校配置的公车,由使用单位向保卫处申请免费通行。

第五条本校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私人用车,凭单位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申请办理免费通行。

第六条外单位驻校内机构人员用车,凭单位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申请办理免费通行或申请交纳固定停车费用。

第七条校内经商、务工人员私人用车,凭有关材料申请交纳固定停车费用。

第八条临时外来车辆,除交纳固定停车费用的车辆外,出租车、外来进校送货车、校外进校接送人员车辆、进校探亲访友车辆及其他车辆使用停车票(卡),按临时来车标准收费。

第九条进校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参加“110”联动的车辆;金融押运车、邮件运送车、垃圾清运车、殡葬车,经学校批准的校内施工车辆,凭保卫处签发的标识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进出的,均不实行收费。

第十条住在校内的校外人员,在校区车位允许的情况下凭有关材料申请交纳固定停车费用。

第三章出入管理第十一条车辆出入校门时,须自觉接受门卫查询和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进入校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标识和路线文明行驶,合理使用灯光,禁止鸣喇叭,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限速每小时15公里。

第十三条车辆携带贵重物品和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等出校门,必须主动出示并递交相关单位的有效证明或由相关单位事先联系保卫处,经门卫查验后方可通行。

第十四条在校园内举办大型活动,凡涉及车辆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问题,主办(或承办)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事先书面报告保卫处,由保卫处审核并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否则保卫处有权谢绝参加活动车辆进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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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机动车入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改善校园交通状况,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营造“平安、优美、节约、和谐”的校园环境,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农林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收费是指机动车进入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区校园内(包括生活区)所产生的资源占用费,适用于所有进入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校园的机动车。

第三条学校成立校园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由校办、财务处、纪委、监察处、宣传部、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产业处、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科学管理机动车入校收费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委托保卫处进行机动车入校收费管理工作。

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收费。

保卫处指派保安员负责收费,财务处每周负责结算一次。

第五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福建农林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第六条学校在校门安装机动车智能收费管理系统,所有机动车均应凭智能管理卡(以下简称“智能卡”)进出校门。

智能卡分为固定智能卡和临时智能卡,其中固定智能卡分为免费卡、年卡、月卡。

持固定智能卡的车辆,经智能收费管理系统远程自动识别后,实现自动升闸放行。

其它临时来车在进门时领取临时智能
卡,出门时经识别系统读卡、验证,收费后放行。

第七条学校依实际情况对进校机动车进行分类,适用不同的收费标准。

具体分为:
(一)本校公车。

执行公务的本校车辆可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公务车辆确认证明》并办理免费卡。

(二)本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私车
学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的私车可申请办理免费卡。

(三)本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配偶及直系亲属私车
学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私车可申请办理免费卡,须交卡片成本费。

(四)在校学生私车
在校各类学生凭单位证明可申请办理免费卡,须交卡片成本费。

(五)校内租房户私车
校内租房户可依本办法规定条件申请办理年卡、月卡,并依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收费。

(六)外单位驻校内机构车辆
、西边村、下安新苑居民的车辆,可申请办理免费卡,每户仅限张。

、其余驻校机构、经营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车辆,可申请办理年卡、月卡,并依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收费。

(七)临时停车
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须经保安员同意。

无正当理由或与学校无关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除使用固定智能卡或本办法另有规定的车辆外,出租车、校外进校送货车、校外进校接送人员(包括幼儿园)的
车辆、进校探亲访友车辆及其它外来车辆一律使用临时智能卡,按临时来车标准收费。

校内有接待任务的单位可到保卫处领取接待卡。

外单位来校的公务车辆,进校门领取临时智能卡,出校门时可将临时智能卡和由接待单位提供的接待卡一并交给保安员,不收取费用。

一张接待卡限一车一次进出校门。

(八)不实行收费的车辆
除本办法规定应办理智能卡但不收费的车辆外,下述类别的车辆亦不收费:
、进校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
、参加“110”联动的电信维护车、移动通讯维修车、供水供电抢修车、环境监测车、卫生防疫检测车等;
、金融押运车、邮件运送车、垃圾清运车、殡葬车(包括送殡车队);
、经学校批准的校内施工车辆,凭保卫处签发的标识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进出的,不实行收费;
、新购的按规定可以办理免费卡的公、私车辆,车主在申请办理车辆牌照期间须进出校门的,可向保卫处申请有效期为天(自购车之日起起算)的免费卡,以便通行。

第八条收费标准(根据福州市物价局榕价服【】号文件精神)(一)办理年卡、月卡车辆收费标准
、证驾驶范围的车辆每月元,年费元。

、、证驾驶范围的车辆每月元,年费元。

(二)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①小车:白天(:(含)到—:)每辆次元;夜间(:(含)—次日:)每辆次元。

②座以上的客车(含座),核定载重量吨以上(含吨)货车按占用两个车位计费。

③摩托车:白天(:(含)—:)每辆次元;夜间(:(含)—次日:)每辆次元。

④跨白天、夜间两个时间段停车,收费元,跨白天、夜间三个时间段停车,收费最高不超两个时间段相加的标准,并以此类推。

第九条固定智能卡的申请与管理
(一)申请。

申请办理固定智能卡,应按规定填写《福建农林大学停车收费智能管理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可从福建农林大学官方网页“公示公告栏”下载。

、本校公务用车《申请表》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保卫处审核。

符合条件的,由保卫处发放免费卡。

、各类私车《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后,由保卫处办理相应固定智能卡。

除在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外均应交卡片成本费。

、在校各类学生可凭单位证明可申请办理固定智能卡,须交卡片成本费。

、各类申请人送交《申请表》时,系首次办卡的,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集体申办的由部门审核可不提供行驶证原件);
()车主和申请人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集体申办的由部门审
核可不提供驾驶证原件);
()车主和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申办的由部门审核可不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系本校教职工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应提供单位证明;系校内租房户的,应提供租房协议书等文件;外单位驻校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二)审核与管理
、相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及采用欺骗手段办理固定智能卡。

、固定智能卡的申请人与机动车行驶证的车主不符的,不予办理固定智能卡。

但若申请人居住在校外,且有材料证明车主为申请办卡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车辆实际使用人为申请人的,可按“一户一车一卡”准予办理固定智能卡。

、无有效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与所申请办卡车型不符的,不予办理。

、中、大型以上私车,不予办理。

、各类固定智能卡仅限于申请人在准驾车辆上使用。

、固定智能卡损坏、丢失的,可以申请重新办理,收取两倍成本费;临时智能卡损坏、丢失的,使用人应赔偿成本费。

第十条法律责任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依其严重程度采取包括追缴所漏年费、撤销智能卡使用权限、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等措施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一)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及采用欺骗手段办理智能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或故意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智能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三)伪造或变造我校各类智能卡,及私下售买、出租各类智能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四)违反本办法的其它情形。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办法所称本校教职员工,是指学校在编人员或与本校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借用合同或派遣合同的人员以及本校离退休人员等。

(二)校内重大活动的来宾车辆,由主办单位事先申报,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发印有活动标识的出入证,凭证进出校门。

(三)校庆、迎新或毕业生离校等特殊期间的车辆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四)本办法由福建农林大学校园交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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