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业工厂管理制度20110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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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业厂车间管理制度

木业厂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业厂车间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业厂所有车间的生产、操作、安全、卫生等方面。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三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由生产部根据销售订单和库存情况制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2. 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任务、原材料需求、生产时间、责任人等。

第四条原材料管理1. 原材料采购需经采购部审核,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2. 原材料入库需进行验收,并做好入库记录。

3. 原材料领用需填写领料单,由生产部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生产流程1. 生产操作人员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合格。

2. 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需立即停止生产,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3. 生产完成后,需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安全生产1. 员工上岗前需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 生产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个人防护1. 员工需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2. 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应急处理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九条车间卫生1. 员工需保持车间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2. 定期清理生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工作场所不得存放垃圾,定期进行卫生清洁。

第十条噪音控制1. 限制噪音设备的使用时间,减少噪音污染。

2. 使用隔音材料,降低噪音对员工的影响。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奖励1. 对在生产、安全、卫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惩罚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2.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木业厂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木业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木业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木业车间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木业车间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木业车间生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为本,持续改进;3. 科学管理,合理配置资源;4. 严格执行,奖惩分明。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车间员工应具备一定的木工技能,熟悉木业生产流程及操作规程。

第五条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车间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团结协作。

第七条员工应按要求着装,佩戴工牌,保持车间环境整洁。

第八条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九条员工请假、离职、辞职等手续,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条车间生产计划由生产部制定,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车间应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生产进度。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车间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间应加强原材料管理,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应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损耗,降低生产成本。

第十六条车间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车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车间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安全。

第十九条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章奖惩第二十一条对在生产和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车间规章制度、影响生产秩序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木业车间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木业车间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确保员工安全。

请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木业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木业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木业加工厂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木业加工厂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安全生产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储存和使用。

4. 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6.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7.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8.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人安全。

四、安全教育1. 新员工进厂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3. 对违章操作、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2.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和分析。

3. 事故原因查明后,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对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木业加工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要求1. 员工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好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

2. 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饮酒。

3. 严禁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串岗。

4. 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嬉戏、打闹。

5. 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6. 严禁在车间内使用手机、电子设备等。

7. 严禁在车间内乱扔垃圾、杂物。

8. 严禁在工作区域内擅自操作他人设备。

9. 严禁在工作区域内私自拆装、改装设备。

10. 严禁在工作区域内乱涂乱画。

木材厂管理制度范文

木材厂管理制度范文

木材厂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木材厂管理制度是公司为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而制定的行为准则。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该制度,做到知规、守规、用规,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生产管理1、原材料管理木材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原材料供应体系,确保原木来源合法、品质优良。

在进货过程中,应当对原木进行验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原木要及时退货或处理。

2、生产工艺木材厂应当制定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标准要求。

对于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3、产品质量木材厂必须确保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要及时召回或退换。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可追溯。

三、安全管理1、生产安全木材厂必须重视生产安全工作,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2、防火防爆木材厂内部存放大量的木材原料,防火防爆工作尤为重要。

要加强防火防爆意识教育,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防火设施的完好有效。

3、职业健康木材厂要定期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接触有害物质的员工要进行定期体检。

对于有职业病危险的岗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员工健康。

四、环境保护1、环境监测木材厂要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进行监测,确保不超标排放。

2、资源节约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

对于产生的废弃物要分类处理,尽可能实现资源化利用。

3、生态保护木材厂要尊重生态环境,保护周边的森林资源和水体资源。

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做到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

五、员工管理1、招聘培训木材厂要建立完善的员工招聘、培训制度,确保招聘到的员工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2、激励机制木材厂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木业公司工厂规章制度

木业公司工厂规章制度

木业公司工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业公司工厂的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业公司工厂所有在册职工,并包括进入工厂厂区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各职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间的良好工作环境。

第四条木业公司工厂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职工有权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职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规定第六条木业公司工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所有职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了解企业的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

第八条职工在工作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

第九条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时,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禁止穿着拖鞋、长裙等不安全的服装和鞋帽。

第十条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主管报告,严禁擅自维修设备或擅自处理危险情况。

第十一条严禁在工作中酗酒滥用药物,严禁疲劳驾驶,保证工作时间内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火灾是企业的大敌,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明火。

第十三条职工在工作中应当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通风,消防通道必须畅通,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四条在搬运重物时,要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具,不得单人操作过重物品。

第十五条其他安全生产事项由管理部门另行制定规定。

第三章工作纪律规定第十六条所有职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的分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七条迟到早退的职工应当向主管请假或补班,连续三次迟到早退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

第十八条完成工作任务前不得提前下班,未完成工作任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工作时间。

第十九条职工之间要相互尊重,不得恶语相向,不得诽谤他人,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木业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木业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木业加工厂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3. 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四、安全操作规程1. 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2.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工具、原材料等,确保其安全可靠。

3. 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4. 操作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

五、设备安全管理1.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防止设备故障。

3. 设备维修、改造、报废等事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六、消防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七、危险化学品管理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2. 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3. 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八、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3. 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事故报告和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木材厂管理制度

木材厂管理制度

木材厂管理制度在木材厂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证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以及保护环境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木材厂的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管理木材厂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化学品储存和处理的安全规定等。

2. 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木材厂应制定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应急避险能力。

3. 安全生产监督木材厂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二、质量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木材厂应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标准,确保采购到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 生产工艺控制木材厂应制定生产工艺控制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都符合技术要求,并设立相应的质量检测点,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3. 产品质量检测木材厂应建立质量检测实验室,进行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并及时处理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三、环境管理制度1. 环境保护措施木材厂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废气、噪音等的处理和排放标准,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最小化。

2. 资源利用和节约木材厂应提倡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包括木材的利用率、能源的节约使用等方面,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环境监测与评估木材厂应建立环境监测与评估制度,定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排放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改进措施。

四、人员管理制度1. 岗位职责和权限木材厂应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做好相应的工作,并划定权限范围,避免人员越级操作。

2. 员工培训和晋升木材厂应建立员工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综合素质。

木业工厂管理制度

木业工厂管理制度

木业工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业工厂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工厂的正常运转,保障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业工厂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木业工厂管理以安全生产、质量第一、节约为宗旨,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保障员工的生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木业工厂管理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设立工会组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第五条厂务经理是木业工厂的首要领导,对全厂生产经营负有全面的责任,责任心和使命感,带领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共同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制度等方面。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木业工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木业工厂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九条木业工厂强制员工佩戴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严禁超负荷作业,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条木业工厂加强安全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木业工厂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强危机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置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第三章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木业工厂加强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的质量,提高企业的盈利。

第十三条木业工厂要求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杜绝浪费和错工。

第十四条木业工厂强化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及时消除设备故障,确保生产连续进行。

第十五条木业工厂鼓励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推动生产工艺的不断发展,减少成本,提高质量。

第四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木业工厂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材工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材工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行政等部门。

第三条木材工厂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至上,精益求精;3. 以人为本,注重培训;4. 规范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木材工厂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生产经营部:负责木材工厂的生产计划、销售管理、市场开拓等工作;2. 技术研发部:负责木材工厂的技术研发、工艺改进、设备维护等工作;3. 质量管理部:负责木材工厂的产品质量、检测、认证等工作;4. 安全生产部:负责木材工厂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安全培训等工作;5. 行政人事部:负责木材工厂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生产经营部:(1)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分配生产任务;(2)组织市场开拓,拓展销售渠道;(3)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生产进度;(4)监督产品质量,降低不良品率。

2. 技术研发部:(1)开展技术研发,提高产品质量;(2)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3)负责设备维护,降低设备故障率;(4)跟踪行业动态,及时调整技术方向。

3. 质量管理部:(1)制定产品质量标准,组织实施;(2)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3)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提高企业知名度;(4)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 安全生产部:(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处理安全事故,总结经验教训。

5. 行政人事部:(1)制定行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2)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3)提供后勤保障,确保生产、生活需求;(4)维护员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木材工厂应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木业公司车间管理制度

木业公司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木业车间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木业车间,包括原材料库、加工车间、组装车间、成品库等区域。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木业车间设立车间主任一名,负责车间的全面管理工作;设生产主管一名,负责生产计划的执行和生产过程的监督;设质量主管一名,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设安全主管一名,负责车间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岗位职责如下:1. 车间主任:- 负责制定车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组织协调车间生产,优化生产流程;- 监督车间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定期召开车间会议,分析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2. 生产主管:- 负责执行生产计划,协调生产进度;- 监督生产过程中的设备使用和操作规范;- 指导工人完成生产任务,提高生产效率。

3. 质量主管:- 负责监督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定期对工人进行质量意识培训。

4. 安全主管:- 负责车间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确保安全生产;- 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由生产主管根据销售订单和库存情况制定,报车间主任批准;2. 生产计划应明确生产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等。

第六条生产过程:1. 工人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2. 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七条质量控制:1. 质量主管负责监督产品质量,对关键工序进行抽检;2. 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追溯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扩散。

第八条质量记录:1. 工人需做好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记录;2. 质量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检查:1. 安全主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工人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木工厂的管理制度

木工厂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工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工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后勤等部门。

第三条木工厂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质量至上,持续改进;3. 以人为本,公平公正;4. 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木工厂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工厂的总体发展战略,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工厂目标的实现。

2.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任务的执行和生产现场的监督。

3. 技术部: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工艺改进、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的整理。

4. 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检验和改进,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6. 后勤部:负责工厂的物资采购、仓储管理、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管理委员会:(1)制定工厂的年度计划、经营目标和预算;(2)审批重大投资项目;(3)监督各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4)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2. 生产部:(1)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2)监督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3)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4)协调生产与质量、安全、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 技术部:(1)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改进;(2)制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3)组织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4)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 质量部:(1)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2)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检验和改进;(3)组织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质量评审;(4)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和纠正措施的实施。

5. 安全部:(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6. 后勤部:(1)负责物资采购、仓储管理;(2)负责设备维护和保养;(3)负责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4)负责员工生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木业工厂管理制度

木业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业工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业工厂的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业务。

第三条木业工厂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木业工厂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木业工厂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管理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过程的监督和产品质量的检验;3. 技术部:负责新产品的研发、技术改进和设备维护;4. 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和检验;5.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6. 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成本控制和资金管理;7. 保卫部:负责工厂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的职责如下:1. 管理部:(1)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2)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3)负责组织员工的培训和考核;(4)负责处理员工投诉和纠纷。

2. 生产部:(1)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和实施;(2)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和协调;(3)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和控制;(4)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 技术部:(1)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改进;(2)负责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维护;(3)负责生产工艺的优化和改进。

4. 质量部:(1)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和检验;(2)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负责质量改进项目的实施。

5. 人力资源部:(1)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2)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3)负责员工关系的管理。

6. 财务部:(1)负责财务核算和成本控制;(2)负责资金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3)负责税务申报和审计工作。

7. 保卫部:(1)负责工厂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2)负责门卫和巡逻;(3)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计划:1. 生产部应根据市场需求、库存情况和生产能力,制定月度、季度和年度生产计划;2. 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任务、生产数量、生产周期、质量要求和材料需求等;3. 生产计划一经批准,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木业厂管理制度

木业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业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业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销售、技术、行政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管理、科学合理、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木业厂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木业厂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厂长:全面负责木业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对厂内各项事务具有最终决策权。

2. 副厂长:协助厂长工作,分管生产、技术、销售等部门。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对部门内的各项事务负责。

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和改进工作。

5. 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

6.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等工作。

7.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筹措等工作。

8. 行政部:负责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2. 技术部门:负责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培训工作。

3. 销售部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和销售渠道拓展工作。

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和改进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6.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等工作,提高员工素质。

7.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筹措等工作,确保企业财务稳健。

8. 行政部:负责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为各部门提供支持。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经厂长审批后执行。

2. 生产计划应明确生产任务、生产时间、质量要求、材料消耗等。

3. 生产部门应定期检查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第七条生产过程:1. 员工应按照生产计划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木制品厂生产管理制度

木制品厂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制品厂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制品厂所有生产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合理、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木制品厂设立生产管理部,负责全厂生产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生产管理部下设以下部门:1. 生产计划部:负责生产计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2. 生产调度部:负责生产过程的调度、协调和监督;3.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检验和改进;4. 安全管理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事故处理。

第三章生产计划管理第六条生产计划部根据市场需求、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编制月度生产计划。

第七条生产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生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2. 生产时间安排;3. 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设备、人员;4. 质量标准;5. 成本预算。

第八条生产计划一经批准,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四章生产调度管理第九条生产调度部负责生产过程的调度、协调和监督。

第十条生产调度部应确保以下工作:1. 合理安排生产工序,确保生产进度;2. 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 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4. 确保原材料供应充足;5.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检验和改进。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部应严格执行以下工作:1. 制定产品质量标准;2. 对原材料、生产过程、成品进行检验;3. 对不合格品进行追溯和整改;4. 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5. 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培训。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应严格执行以下工作:1.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3.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4. 确保生产设备安全可靠;5. 及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章原材料管理第十五条原材料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保管。

木业厂规章制度

木业厂规章制度

木业厂规章制度【篇一:木门公司规章制度】木门公司规章进度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切实更好地服务于客户,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1.每个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签到制,每天两签到。

严格本人签则,不得他人代签,若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 元;迟到者无特殊原因每人每次罚款 50 元;早退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两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直接开除,并且扣发因旷工给公司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为完成突击订单需加班的,应由生产厂长报办工室并做好加班记录,加班记录为:加班完成生产任务事项,加班人姓名及加班时间,由生产厂长填写审核报办公室。

3.请假应实行逐级请假制度,生产工人请假必须写请假条,由生产厂长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对于批准擅自不来者的视为旷工。

办公室人员请假应向公司总经理申请,不能请假。

二、劳动纪律1.每天上午 7: 20 由生产厂长开晨会,支制当日生产工作,全体生产人员参加,办公室到席监督,对不参加晨会者无特殊原因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

2 .生产员工必须服从生产厂长的安排,对不服从管理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情节严重者报公司处理。

3 .生产区及车间门口严禁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 元。

4 .生产期间严禁说关打闹、串岗、每人每次罚款50 元。

5. 员工之间文明团结,不说别人闹话,不造谣,不挑拨事非,不打仗,更不能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否则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

情节严重者公司可走法律程序处理。

6.上班时间不得饮酒,更不能醉酒上岗,发现每人每次罚款 200 ,屡数不改者劝退处理。

7.各个工序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8.每天下午下班前,生产厂长检查当日安排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简要汇报,以便办公室及时、发货、信息。

9.每天下班前把车间卫生区根据生产线厂长统一布署、统一安排。

10.公司生产任务紧急,全体员工要有踊跃加班的觉悟和热情,服从领导安排的加班任务,对拒绝加班的公司将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理。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材工厂的生产和经营行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材生产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分支机构。

第三条木材工厂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企业管理规范,强化企业责任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木材工厂应强化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第五条本制度由木材工厂制定并不断完善,逐级上报并得到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木材工厂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选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原材料和生产工艺。

第七条每台设备和机器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减少故障率。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原材料的最大利用率和产品质量。

第九条木材工厂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意识,增强生产安全和质量保障。

第十条木材工厂应加强对废料和废水的处理,保护环境,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木材工厂应建立并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提高产品合格率。

第十二条木材工厂应采用先进的质量检测设备和工艺,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木材工厂应加强对原材料的检验,做好原材料的入库检验和出库验收。

第十四条木材工厂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和追溯体系,对每一批产品都要留下相应的记录和资料。

第十五条木材工厂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产品进行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的出具和保存。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木材工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产工序和操作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木材工厂应制定并不断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木材工厂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木材工厂应建立有效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木材工厂应加强对生产场所的环境管理,做好场地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

木材厂管理制度

木材厂管理制度

木材厂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木材厂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木材厂的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木材厂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落实责任,推动木材厂的稳健发展。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修改、更改本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进行变通。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木材厂总经理负责解释,木材厂总经理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2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木材厂的组织机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品质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木材厂的日常管理、生产计划、财务、人事、品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第八条生产部负责木材厂的生产调度、生产计划执行、人员安排、原材料采购等事务性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木材厂的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编制、成本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木材厂的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品质部负责木材厂产品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改进等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部负责木材厂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工作。

第3章人事管理第十三条木材厂的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木材厂的员工要加强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岗位能力。

第十五条木材厂的员工要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得擅自串岗、旷工、逃工。

第十六条木材厂的员工要积极参与员工培训和技能竞赛,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作贡献。

第十七条木材厂的员工要珍惜公司的财产,不得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物资和设备。

第十八条木材厂的员工要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私自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4章生产管理第十九条木材厂的生产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提高生产效率。

第二十条木材厂的生产部门要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检测,确保原材料的质量达标。

木业公司规章制度

木业公司规章制度

木业公司规章制度江苏靖江赢家木业有限公司管理条例(暂行)赢家木业有限公司热忱欢迎各位朋友的加盟,公司有您的融入与支持会更加充满活力。

公司将会给各位良师益友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及施展才华的平台,让各位朋友一展才能,尽情发挥。

您的一言一行塑造着公司的形象您的工作状态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希望各位同仁通过了解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厂纪厂规,加强自律观念,不断提高管理执行力度,个人工作素质及道德修养,为公司及自己的事业而努力拼搏,我们一起共同学习、共同发展,让我们共享劳动成果。

基本制度:以人为本,给予每个员工同等的发展的机会人才原则:引进人才,用活人才,留住人才,知人善用,大胆起用内部员工。

公司理念:积极,进取,拼博,务实,创新,责任,沟通,服务。

企业文化:培养素质,提高积极性,提倡主动性。

对工作1充满激情,执着。

公司厂规:加强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

一厂纪厂规1、热爱工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遵守各项工作制度,服从管理安排,下级服从上级安排,坚守工作岗位;3、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4、不得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扰乱工作及生产秩序;5、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6、不得偷窃工厂的生产材料等或私自变卖工厂物品;7、应严格遵照安全生产规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8、爱惜工厂财物,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损毁公共财产、私占公物;9、上班时间内,不得睡觉、游荡、窜岗;10、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11、上下班必须登记考勤,(打卡,不得代人或托人打卡);12、爱护公共卫生,注意防火安全,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或于非吸烟区吸烟;13、不得怠工、扰乱工厂生产秩序;214、遵守公共规定,不得涂改、撕毁工厂公告、通知;15、不得在厂内外打架、斗殴。

二招聘制度1、公司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由本部门主管写书面申请交到管理部,再由管理部呈交总经理审核,经批准后,再由管理部进行招聘。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木材工厂的生产和管理,提高木材加工品质和加工效率,保障生产安全,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木材加工的工人。

2. 组织管理2.1 生产部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生产过程的监督和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

生产部门应依据客户供给的订单或库存情况,订立生产计划。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部门应定期检查加工设备,适时发觉并排出设备故障,保证生产顺当进行。

同时,生产部门应抽检所生产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2 质量部质量部门负责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在产品检验中,应依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

质量部门应订立检验标准,充分发挥质量掌控的作用。

2.3 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订立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生产过程中显现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安全保卫部门应加强安全学问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变本领。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适时进行矫正。

3. 作业管理3.1 加工准备加工准备时要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形,使其处于正常状态。

加工前,应检查所要加工的木材的尺寸、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在加工前,还要清理加工设备,把杂物清除干净。

3.2 加工操作在加工过程中,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

对于显现故障的设备,应停机检修,排出故障后再开机。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3.3 加工质量加工质量应依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进行。

加工出的木材应符合订单或生产计划要求。

对于显现次品,应进行标记,以便后续处理。

4. 仓库管理4.1 入库管理在木材入库前,应检查木材的质量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以免将不良品或无法使用的木材存入仓库。

同时应检查仓库场地和容量是否符合储存要求,防止由于仓库储存不当而导致的损失。

4.2 出库管理在出库前,应检查存储的木材是否符合要求。

出库时应依照出库单的要求进行。

出库单应由有关部门或工人签字确认,以保证出库的精准性和安全性。

4.3 库存管理库存应适时统计,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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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业工厂管理制度2011年5月13日目录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一、生产员工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二、员工待遇三、员工培训制度四、考勤和请假制度五、奖惩制度六、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七、考核内容及标准八、考核流程及处理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一、卫生管理规定二、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三、餐厅管理制度四、食堂管理制度五、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六、值班室管理制度第三章木业工厂安全管理准则第四章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五章机械设备维护细则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木业工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木业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业工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本厂管理人员编制在集团公司的,参照集团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创美集团公司所有。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生产员工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第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3、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4、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5、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6、未满十六周岁者;7、精神病患者;8、经济犯罪者。

第二条木业工厂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七天向综合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试用期间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再调岗仍未胜任的,公司有权予以解雇处理,提前期为1天,且用人部门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厂长批准后到综合部办理辞退手续,并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试用期后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厂长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综合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未经逐层领导审批的辞职书均视为无效处理。

(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综合部申请由厂长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

第六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和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三次后仍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

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部核实,经由厂长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综合部办理辞退手续。

未经综合部核实和由厂长批准的,不得辞退。

辞退员工,公司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

第八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员工可与公司续约或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三次情节严重、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处理。

第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

否则,人力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延发工资直至交清后为止,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等额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综合部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公司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视为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有权要求员工办理合同期满的离职手续。

第二节员工待遇第一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需依本章各条办理。

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月工资/计件工资。

第二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1、车间生产员工的工资结算方式为:按每个月生产完成的产品记件数量核算工资,如果记件工资达不到基本保底工资水平要补齐发放,前提是在公司订单满足不了生产需求的情况下。

公司订单能够满足生产需求,生产员工没有按计划时限完成生产任务的,按照记件数量核算工资,达不到基本保底工资水平不予补齐发放。

2、管理人员工资按月发放。

3、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3、试用期间按拟定基本保底工资的80%发放。

第二条工厂提供员工宿舍免费食宿,伙食餐标按15元/天给予保障员工的正常生活和体能(三餐)。

第三节员工培训制度第一条为提高本厂员工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木业公司综合部负责内容:1、全厂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材料的编撰与修改;2、全厂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3、各类培训制度的制订/修改及审议;4、培训实施情况由综合部和集团人力负责督导、跟踪、考核;5、全厂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6、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7、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三条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综合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各项培训的测验如果缺席,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四节考勤和请假制度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综合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三条考勤工作办公人员由综合部负责进行,车间工人由部门主管负责考勤。

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四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5号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综合部作为核发工资和扣罚款的依据。

第五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应出示医院的病假证明)。

第六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综合部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综合部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对于责任不清的工伤处理,需经过集团公司法务人员核准。

)第七条普通员工请假1天的向主管请假,向厂长备案;普通员工请假2天以上,主管请假向厂长请假。

所有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提出书面申请,突发情况可电话请假,但上班后1日内需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节奖惩制度第一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

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

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工厂将予以奖励: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工厂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三千元以上或挽回经济损失五千元以上,经核实确有其事的;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6、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7、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9、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扣款50元/次,当月工资中处理:(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聊、打电话、发信息行为的;(4)厕所、浴室、洗盥室等用水后龙头不关的;(5)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厂区树木、花草的;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6)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7)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9)工具、材料等,不按规定存放的;擅用他人工具及设备者;(10)拒绝门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1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12)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扣款100元/次,当月工资中处理: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以及旷工半天的、谎报考勤的;2、在禁烟禁火区擅自明火的;3、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4、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6、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7、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8、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五百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五百元以下的;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五百元以下的;9、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10、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11、半年内受警告二次者;(对给工厂和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可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1、有赌博行为,教育后仍不改的;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2、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3、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4、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5、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6、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防害工作秩序者;7、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8、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9、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10、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11、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事故者;12、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13、一年内记过三次者;第六节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厂所有新入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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