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质量责任追究及奖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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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金科世界城东地块二期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及奖罚细则
编制:
审核:
审批:
如皋金科世界城东地块二期项目部
2018 年 3月
一、综合奖罚细则
1、奖励
(1)项目创优质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班组,按局和公司创优有关办法进行表彰与奖励。
(2)每层楼(施工段)分项工程包括钢筋工程经监理验收一次通过、无整改项,奖励钢筋工长50元,质检员50元,施工班组200-300元。
(3)模板、混凝土工程,每月(施工节点)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检查评比,对质量好的工区、楼层奖励有关负责工长每层(区段)50元,质检员50元,施工班组30元。
(4)在每层楼(施工段)施工中,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检查,杜绝质量通病的,奖励专业工长50元,质检员50元,作业队300元。
(5)对发现或防止重大险情发生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或旁站人员应及时给予奖励100-1000元;
2、罚款
(1)钢筋工程同一部位经监理一次验收未通过,每次处罚责任工长50元,质检员50元,施工班组200-500元。
(2)模板、混凝土工程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参观检查外观检查,观感质量差,每层楼(施工段)处罚有关负责工长50元,质检员50元,施工组200-500元,质量事故另作处理。
(3)每层(施工段)钢筋、模板完成后,不进行自检程序的,对负责工长罚款30-50元,施工班组罚款200-400元。
(4)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查不合格就插入施工的,对负责工长罚款30-50元,施工班组罚200-500元。
(5)对上道工序或本道工序不进行成品保护,造成返工损失或质量缺陷的,对施工班组罚款200-400元,损失另计。
(6)施工中因质量问题,质检员、监理、甲方代表提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的,对施工班组罚款200-800元,对整改责任人按处罚作业队金额的10%进行处罚,直至质量问题整改完毕。
(7)质检人员由于漏检造成质量缺陷的罚款30-100元。
(8)施工班组因为施工质量造成返工或既成事实。
除对施工班组处以300-1000元罚款外,对浪费的材料还将估价赔偿。
(9)质量罚款由项目经理部授权质量部执行,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被罚人员或单位,一份送财务,一份由质量部保存。
对拒绝签收的处理意见,生产经理、质量总监协商知会后联合签字直接生效。
二、钢筋工程质量奖罚细则
1、经检验为不合格严重锈蚀的钢筋禁止使用到工程上,否则视情节轻重对施工班组处以200-1000元罚款。
2、钢筋接头连接未验收合格即进行钢筋绑扎,对施工班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3、梁、柱等构件内箍筋、拉勾不得多放,也不得少放。
每多放或少放一道箍筋(拉勾),对该施工班组处20元的罚款。
4、剪力墙、暗柱、竖向钢筋采用绑扎搭接的(支撑梁采用绑扎搭接或单面搭接焊的),严格控制搭接长度,误差控制在0至100mm之内,否则造成搭接接头未错开,对施工班组处罚50-100元。
5、若垫块漏放,绑扎漏绑扣数等项超过允许误差,且经质检人员,监理指出仍未整改的,对施工班组以100-500元的罚款。
6、柱、剪力墙筋偏位超过20mm,每处罚款50元。
7、现场抽检按照规范要求10%的外观检查,出现一次不合格视情节轻重处以100-300元罚款;提出整改后,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或经第三方两次验收不合格的,对施工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
8、若违反了主控项目的任何一款,造成返工或既成事实,通过其他途径处理解决的对有关责任的管理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
对施工班组估价处罚。
9、机械连接接头未打磨用于现场施工的,每根钢筋罚款2元人民币;
10、机械接头丝扣加工不符合规范及项目部交底要求的,每根罚款1元人民币;
11、剪力墙单支箍、拉钩绑扎不规范的,每处罚款1元人民币;
三、模板工程质量奖罚细则
1、未按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施工,对施工班组罚款100-500元。
2、预留、预埋漏掉或虽有但不准确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经指出仍未整改的对施工班组每处罚款100-300元。
3、结构各部位模板线偏移超过规范允许范围5mm对施工班组每处罚款50-100元,超过规范允许范围10mm每处罚款100-200元。
4、由于支模不牢,造成跑模、涨模、爆模等质量问题的,对施工班组罚款100-800元。
5、模板内未认真进行清理每处罚款20-50元,模板未涂刷脱模剂每处罚款20-50元。
6、拆梁板模板须待技术部门认可后方可拆除,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将对施工班组处以200-500元罚款。
7、其它木工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处以100-800元罚款。
四、混凝土施工质量奖罚细则
1、施工前,必须提前完成混凝土施工的一切准备工作。
若因准备不充分而造成不利影响,则每次罚款100元。
2、混凝土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观察混凝土坍落度,发现过大或过小应及时向工长、质量员或试验员汇报。
严禁擅自往混凝土内加水,
若发现擅自加水每次罚款50元。
3、楼板施工中,如因混凝土堆载过量造成楼板模板下沉或者垮塌将给予责任队伍500-1000元的罚款。
4、抹实收光阶段,应掌握好时间,并严格控制混凝土面标高,保证混凝土面标高准确,平整度好。
若板平整度差超过标准4mm,则每处罚款30元;层面标高差超过30mm,则罚款200元。
5、在浇筑吊模内混凝土时,混凝土应用钢筋捅捣密实,严禁出现蜂窝麻面、漏振。
若出现,则每处罚款50元;
6、楼梯间混凝土浇筑必须分层浇筑并振捣密实,若发现一次性浇筑或不振捣,罚款200-500元。
7、每次混凝土打完后,应及时对施工用机具进行整理维修保养;跳板、架子要拆除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堆码整齐;搅拌机要清洗干净;对落地混凝土进行清理,并用水冲洗,所有操作面均应干净整洁,为下一道工序创造工作面;以上各条每违反一条罚款50元;
8、混凝土施工完之后确保7天以上塑料薄膜覆盖并人工浇水养护,要及时安排人对混凝土进行浇水养护,若人员不到位或浇水养护不到位,每次给予罚款50元。
五、混凝土现浇结构质量奖罚细则
1、结构各部位轴线位移、截面尺寸、标高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5mm,每处罚款式50-100元,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10mm,每处罚款100-200元。
2、结构各部位垂直度、平整度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5mm每处罚款50-100元,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10mm,每处罚款100-200元。
3、因混凝土振捣原因,产生蜂窝、麻面、漏筋、孔洞、爆模、跑模、涨模质量问题的,对施工班组罚款200-800元,不及时上报私自处理的加倍处罚。
4、不按混凝土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施工班组处以100-600元罚款。
5、拆模严禁使用大锤,柱、墙模板拆模后,阳角及时做护角,缺损较大或不做成品保护工作处以每处50元罚款。
6、其它混凝土质量问题对施工班组罚款100-800元。
六、成品保护质量奖罚细则
1、对钢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
(1)柱、墙水平筋绑扎完毕后,不得在钢筋上踩踏攀爬。
主要对象-钢筋工、木工、安装工。
违者罚款20元/人次。
(2)梁、板钢筋绑扎,从面筋绑扎开始,其他工种不得将施工面作为主要通道,施工面内尚有作业内容的(如安装工、混凝土工)须避免任意踩踏、踢动钢筋。
违者罚款50元/人次。
(3)在浇注混凝土的过程中,混凝土工不得任意扳动柱墙竖向钢筋;有影响浇注或振捣的部位须及时向现场值班工长反映,协助处理。
违者罚款20元/人次。
(4)柱墙钢筋上的塑料垫块不得任意取下。
违者罚款10元/人次。
(5)钢筋半成品按要求分类堆码,不得任意践踏,尤其是雨雪天不得脚底带泥践踏钢筋。
违者罚款20元/人次。
(6)塔吊吊运材料不得图快,要避让柱墙竖向钢筋。
违者对相关人员(班组人员、塔吊指挥等)罚款50元/人次。
2、对模板(地胎膜)的成品、半成品保护
(1)所有模板的阳角保护。
不得以模板阳角为支点翘钢筋等。
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所有吊模的保护。
厨房、卫生间、阳台等不同标高混凝土面的吊模,楼梯吊模在安装加固完毕后,任何人不得在其上践踏。
违者罚款20元/人次。
(3)不得在成品梁板模板面上直接堆放材料,破坏、污染模板,尤其是混凝土泵管。
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得在成品模板上任意开孔,尤其是安装线管在模板上开孔位置不准确,之后再改动。
违者罚款50元/次。
(5)梁板模板成品(已清理干净)不得脚底带泥踩踏。
违者罚款10元/人次。
(6)不得在刚浇注(12小时内)的砂浆地胎膜成品上行走或直接堆放材料,破坏、污染地胎膜。
违者罚款50元/人次。
3、对混凝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
(1)混凝土成形后模板拆除不得使用大锤,柱墙模板拆模时由于混凝土强度不高,不得用翘棍从一侧蛮力翘取。
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梁板混凝土浇注完,24小时内不得上荷载(成捆的大批量钢筋、钢管等),同时加强对混凝土面层的保护。
违者罚款500-1000元/次。
(3)梁板混凝土浇注完,48小时内梁板受力薄弱部位加载不得超过2吨,尤其是大跨度板中位置(成捆钢管),同时加强对混凝土面层的保护。
违者罚款500-1000元/次。
(4)为了保护好混凝土面层,满堂架立杆不得直接立在混凝土面层上必须垫木方或小块模板;在梁板面堆载材料必须垫木方。
违者罚款200元/次。
(5)木工在拆模后,必须对主要通道周边柱墙混凝土阳角进行保护处理(用废模板条包角保护),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拆下保护条。
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6)安装人员在找接线盒时,不得任意凿打混凝土成品,且线盒边角必须修方正。
违者罚款100元/处。
4、对安装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
(1)任何人不得将混凝土或其他异物灌(塞)入线管中。
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2)振捣混凝土时不得直击安装线管。
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3)不得破坏安装接地钢筋、避雷钢筋等设施。
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得破坏厨卫预留洞口处的套管,不得随意将套管移位。
违者罚款20元/人次。
(5)在混凝土施工、搭脚手架、装拆模板及楼层清理的过程中不得破坏预留在砌体中的线管接头。
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5、对安全设施的成品、半成品保护
(1)任何人不得破坏外架安全网。
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2)任何人(队伍)不得私自拆除外脚手架及其拉结加固设施。
违者罚款500元/次。
(3)木工脚手架加固不得连接到外架上。
违者罚款200元/处。
(4)混凝土泵管支撑架不得连接到外架及模板加固架子上。
违者罚款200元/处。
七、其他质量奖罚规定
1、砂、石粒径或含泥量超标,使用时未冲洗干净罚款500元。
2、不按监理程序进行工序质量报验,未经监理认可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局部)停工整改并罚款500元。
3、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和批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罚款500元。
4、未经监理检查和批准,对混凝土缺陷擅自修补罚款300元。
5、未经监理批准,混凝土未到龄期就脱模罚款500元。
6、砌块不提前湿水就砌筑上墙罚款300元。
7、砌体墙不按照图纸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锚拉钢筋罚款100元/处。
8、安装预制构件时底部不座浆罚款100元。
9、构造柱钢筋上端未与顶部结构连接罚款300元。
10、未按照监理要求时间对屋面、厨、厕做灌水(淋水)试验罚款500元。
11、施工中不按规范要求施工,偷工减料的,责令返工每次罚款200元,不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管理的加倍处罚。
12、无质量责任体系罚款500元。
13、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不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不经监理认可擅自使用的责成停止使用外罚款500元。
14、特殊工种无上岗证清退罚款200元。
15、钢筋车丝完成后(安装到结构且连接完成前)没有按要求套带保帽的,每个罚款1元。
16、外露(预留或后插)钢筋没有按要求进行防锈处理,在接到整改单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的,对施工班组罚款200-800元,对整改责任人按处罚作业队金额的10%进行处罚,直至问题整改完毕。
17、任何人不得踩踏安装完成的止水条。
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18、项目部管理人员或旁站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1)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或工序,明示或暗示允许施工队施工的;(2)明示或暗示施工队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的;(3)未实行旁站的;(4)滥用职权或与施工队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5)在旁站过程中发现危害工程质量行为不予制止的或制止无效未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6)旁站不力或旁站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19、对施工队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1)拒不接受旁站人员监督管理的;(2)拒不服从整改指令的;(3)在旁站记录上拒不签字的;(4)威胁旁站人员或项目管理人员的;
20、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如皋金科世界城东地块二期项目部所有。
八、质量责任追究及奖罚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