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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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

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简称研发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4]3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资金是自治区财政为支持科技创新与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下达和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研发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三条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的支持对象是在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具有较强自主研究开发能力的科研机构(包括转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第四条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讲求效益的原则,并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在管理与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议和服务作用。

第五条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要按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科技计划项目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的管理。

第二章支持方向

第六条研发资金主要支持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载体和服务体系建设等科技创新活动,主要有:

(一)基础研究

主要支持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需求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对自治区支柱和优势产业中,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给予优先支持。

(二)科技攻关

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三)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通过支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产品,实施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产业化园区基地等载体,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1、科技成果推广。主要支持重大、共性和社会公益性

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建设完善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

2、星火计划。主要支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农牧业产业高新技术集成示范,提高农牧民生活环境水平的新技术示范,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与创新。

3、火炬计划。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平台建设。

4、科技产业化园区基地。主要支持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科技产业化园区、创新型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基地等产业化载体的发展建设。

5、重点新产品。主要支持符合相关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标准、市场前景较好的新产品。

6、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主要配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支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四)科技基础条件与能力建设

通过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科研仪器设备、文献服务网等科技基础条件设施,构建面向重点产业振兴和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1、重点实验室

通过资源优化集成,加强重点学科中具有研究优势的实

验室建设,增强开放能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供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凝聚和稳定人才队伍,培养学科带头人。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通过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间环节,提高科技成果的工程化、配套化和系统化水平,推动工程化成果向行业辐射、扩散,提高行业技术水平,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3、企业研发中心

主要支持和引导行业优势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形式,增加科技投入,建设企业研发中心,增强开放服务能力,带动行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4、科研条件

主要支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推动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共享合作,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推进创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5、地方科技能力与环境

主要支持地方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载体和地方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旗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建立自治区科技进步发展进程评价体系,促进区域科技进步环境提升,加快地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地方科技创新能力。

6、科技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引进和培养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五)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主要支持建设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行规范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加强面向农牧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科技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突出科技信息网络、科技咨询评估、技术转移、生产力促进、科技融资、科技培训、科技会展与科技宣传等具有现代服务业特点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

(六)软科学研究

主要支持促进科技发展的政策法规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问题研究,自治区科技发展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研究,围绕国家科技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方案研究,重点产业技术发展需求和预测研究,重大工程前期经济环境问题研究等。

(七)科技合作交流

围绕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大力吸引国外区外高层次专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各类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加快引进关键技术、先进工艺和技术专利。

(八)知识产权

主要支持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示范,进行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九)富民强县

主要支持培育具有较强区域带动性的特色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农牧民致富和财政增收,促进建立富民强县长效机制,加快旗县科技进步,强化旗县科技公共服务能力,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十)惠民计划。主要支持开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与社会管理与社会发展相关的领域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推广,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推动成熟、具有导向作用的技术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转化应用普及。

(十一)重大科技战略、科技行动和科技工程

围绕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落实国家科技部总体工作部署,加快创新内蒙古建设进程,推进重点科技工作而开展的重大科技战略、科技行动和科技工程。

(十二)其它

主要支持上述专项计划外,经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确定予以支持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其它计划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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