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的发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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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案例
分析报告
(第一组)
组长: 李谦
组员: 白叶汪明萍云峰
刘烨李慧芳杜湃时间: 2015年3月
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案例
鄂托克旗出口螺旋藻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园区
创建过程
鄂托克旗螺旋藻产业园区简介
内蒙古鄂托克旗螺旋藻产业园,是依托其丰富的天然碱湖资源和碱化工副产品,按照“突出特色、扩大规模、提高品位、完善功能、服务经济发展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为总体要求,以发展循环经济和高技术产业规划建设为起点的螺旋藻专业生产区。
园区位于鄂托克旗乌兰镇哈马太嘎查境内,三面环草原,南临哈马太碱湖,园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完善的水、电、路、讯、天然气、绿化、集雨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园区位于北纬39度螺旋藻黄金生长带,是世界上唯一低温螺旋藻产地,年日照平均超过3000小时;地下500米矿泉水;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昼夜温差大、气候干燥,特别有利于养殖中的螺旋藻蛋白质等有机物质的积累;拥有48座天然的碱湖和中国自己的螺旋藻藻种—鄂尔多斯钝顶螺旋藻藻种。
园区总规划面积12400亩,一期规划养殖面积6000亩,已入园企业26家,已建成养殖大棚3613亩(座),产能占全国产能的40%,已成为集螺旋藻养殖、加工、研发和销售为一体的世界最大的螺旋藻生产基地,2013年,年产螺旋藻粉1852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2以上,实现产值1.5亿元,已具备了螺旋藻下游精细领域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已入园的26家企业,有18家取得了
《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本案例取材于园区建设过程中申请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园区整个过程。
2011年2月-5月,W检验检疫局针对辖区出口食品园区特点及优势,积极与E旗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对食品工业园区未来发展方向、规划提出合理建议,通过多次协商,签订了《质量安全合作协议》,初步达成创建出口食品示范区合作意向。
2011年9月,W检验检疫局通过几个月的调研,向E旗政府递交了《出口螺旋藻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思路》,并与园区螺旋藻企业进行了座谈。
2012年8月,一份更为详尽、具体的《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及实施要求》送交了E旗政府。经过近1年的努力,工作进入了最后实施阶段。
在建设期间,直属局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科学运用各地出口食品示范区的经验,扎实调研,广开思路,多措并举,对W检验检疫局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与肯定。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W检验检疫局根据《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要求》和《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积极引导地方政府建立了由“政府组织协调、检验检疫引领、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的出口螺旋藻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示范区建设体系,切实提高检验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促进E旗对外经济的发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合理整合行政资源
(一)部门联管,职责明确。自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双方积极开展工作,建立协作监管工作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明确了双方在建设出口螺旋藻质量安全示范区域化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双方采用联席会议等形式通报工作进度及重大疫情疫病防控、食品添加剂及农业投入品等情况,合理利用行政资源。
(二)园区管委会牵头,成立出口螺旋藻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出口螺旋藻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全面领导和协调工作,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设立出口螺旋藻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办公室,组长由旗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管委会、农业、工商、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承担,负责示范区建设的具体事宜,包括执行管理和技术支持。
二、建立完善六大体系文件,有效助推示范区管理上档升级
(一)建立示范区管理文件。制定并发布实施《螺旋藻产业园区管委会岗位责任制》,争取国家促进示范区建设各项扶持政策,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园区管委会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出台落实扶持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推广使用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认证,进行种植备案管理,积极引导出口螺旋藻企业完善质量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设。
(二)建立示范区生产投入品监管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督促出口螺旋藻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采购验证、入库查验、领取投料等记录制度,要保证记录真实、完整、准确,票证保留完备。指导企业不购入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农业投入品;不超范围、超限量和滥用农业投入品;不添加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三)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质量安全全程追溯。要求各生产企业规定产品批次号管理方法,编制《产品批次号管理规定》并实施。做好螺旋藻品种来源、养殖过程、收获、加工、销售等方面的记录,保证从产品的批次号可以追溯到养殖大棚和相关的生产和养殖工艺,包括养殖投入品。要求各企业建立撤回制度,制定并发布实施《螺旋藻产品撤回程序》,规定撤回的时机、有权启动撤回产品的人员、撤回的流程、撤回产品的安全评估及撤回程序的演练和效果评价等内容,并评价撤回方案的有效性。相关文件全部上报管委会备案,管委会对企业追溯系统和产品召回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及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运行。管委会组织开展道德、法律教育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提升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制定失信行为举报、诚信信息甄别、被惩戒者申诉及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施《螺旋藻产业园区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园区企业诚信档案、产品质量信誉记录、诚信企业表彰记录、失信企业处理记录等。
(五)建立监控评估预警控制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能力。园区管委会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