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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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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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文献综述范文导读:本文是关于论文文献综述范文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刑法论文文献综述范文】一、有许多学者认为我国现行仲裁法中的“其它财产权益纠纷”的规定应当更加明确化。

谭兵在《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一书中认为:调整中国现行仲裁范围的主要思路是明确、统一、扩大和规范。

对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应有更加明确的解释。

其认为“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解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首先,“财产权益争议”一词,是指交付仲裁的事项应是与财产有关的事项,与财产无关的争议则不可以仲裁。

其次,对“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的“财产权益”的范围,存在着界定不清的情况。

为有利于仲裁实践,建议在修改仲裁法前,司法机关及时对“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统一的司法解释。

二、现行的仲裁实践中所通用的有关“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界定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仲裁制度本身的发展。

许多的学者建议将更多的民事纠纷纳入到仲裁中来。

乔欣、李莉在《争议可仲裁性研究》一文中提到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具有可仲裁性。

认为争议的可仲裁性不因破产而改变,仲裁协议仍可执行,裁决所确定的权益可作为破产财产或破产债权向法院申报。

同时还认为应将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争议纳入到仲裁。

其认为:民事权利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侵权行为也是一个开放型的概念。

由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争议不涉及财产权益,但涉及的权利内容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或可以和解的,这样的争议应具有可仲裁性。

同时,很多学者建议将知识产权中的更多纠纷纳入到仲裁中来。

郑书前、宋新宇在《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之可仲裁性》一文中谈到: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只规定了“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但对于其他的知识产权纠纷如专利权、商标权有关的纠纷并未规定其可以提请仲裁。

仲裁方式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和其他方式相比有其独到的优势。

如果不充分利用这种优势,会造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增加、资源浪费。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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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文献综述范文模板法学文献综述。

引言。

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学科,其研究对象包括法律的形成、实施和适用等方面。

法学文献综述是对法学领域内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的一种学术性文章,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综合分析,可以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依据。

本文将对法学文献综述的范文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为读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一、文献综述的研究背景。

在这一部分,作者可以对法学文献综述的研究背景进行介绍,包括法学研究的发展历程、研究热点和趋势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也可以对法学文献综述的研究意义进行阐述,指出其在学术研究和实际应用中的价值和作用。

二、文献综述的研究内容。

在这一部分,作者可以对文献综述的具体内容进行介绍,包括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也可以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指出不同研究观点和结论之间的异同,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

三、文献综述的研究方法。

在这一部分,作者可以对文献综述的研究方法进行介绍,包括文献收集、文献分析和文献综合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也可以对不同研究方法进行比较和评价,指出其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四、文献综述的研究成果。

在这一部分,作者可以对文献综述的研究成果进行介绍,包括对相关问题的分析和总结、对研究观点和结论的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也可以指出已有研究成果的不足之处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

五、文献综述的结论。

在这一部分,作者可以对整个文献综述进行总结和归纳,指出已有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和结论,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展望。

同时,也可以指出文献综述的不足之处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建议和指导。

结语。

通过对法学文献综述的范文进行分析和总结,我们可以看到,法学文献综述在相关领域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证价值。

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综合分析,可以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依据,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有关法律的文献综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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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的文献综述范文一、引言。

法律,这个神秘又强大的东西,就像一个超级英雄,守护着社会的秩序和公平。

从古至今,无数的法律条文和相关理论就像超级英雄的各种装备,不断发展和演变。

今天,咱们就来唠唠关于法律的那些文献综述,看看这个超级英雄背后的知识宝藏。

二、古代法律文献。

1. 汉谟拉比法典。

这可是法律界的老祖宗之一了。

这部法典就像是古代巴比伦社会的生活指南。

它规定了各种各样的事儿,从买卖奴隶到婚姻关系。

比如说,如果一个人盖房子,结果房子塌了把房主砸死了,那盖房子的工匠就得被处死。

这听起来有点残酷,但在当时,那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方式。

就像咱们现在说的,自己得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只不过那时候的惩罚相当严厉。

2. 罗马法。

罗马法那可真是影响深远。

它的体系相当庞大,就像一个巨大的法律拼图,一块一块地把罗马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拼起来了。

罗马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那是相当重视,就好像在说:“你的东西就是你的,别人别想乱动。

”这种对私有财产的尊重观念,就像一颗种子,在后来的很多国家的法律体系里都生根发芽了。

三、近现代法律文献及理论发展。

这部法典在近代法律史上可是个大明星。

它简洁明了,把很多法律概念都规范化了。

就像给法律穿上了一件合身的西装,让大家都能看得清楚明白。

它强调平等,不管你是贵族还是平民,在法律面前都得按同样的规则来。

这就好比在一个游戏里,大家都得遵守一样的游戏规则,没有特权玩家。

而且这部法典还对世界各国的法典编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很多国家在制定自己的法典时都要向它取经。

2.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

孟德斯鸠这个老哥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就像给国家权力打造了一个平衡木。

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开,互相制约,就像三个小伙伴互相监督,谁也不能太任性。

这个学说对现代民主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构建那可是至关重要的。

比如说美国,它的宪法就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总统负责行政,国会负责立法,最高法院负责司法,大家各管一摊,又互相盯着,这样就不容易出现权力的独裁和滥用。

刑法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完整版)

刑法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完整版)

刑法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刑法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中所剩的可‎以支持双方论点的‎范畴已经寥寥无几‎了,我们的研究已‎经走火入魔了‎。

这里我并不否定‎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成果,而是‎强调刑法研究中,‎在引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时首先需‎要弄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

‎那么,为什么必然‎说和必然偶然说都‎能从马克思哲学中‎找到所谓的根据而‎争论不已呢?这主‎要是对其中的必然‎、偶然、原因、结‎果诸范畴的不同理‎解,结果是双方各‎执一端。

拿哲学上‎的论据来支持其观‎点,实则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可‎双方为什么又能自‎圆其说呢?偷换概‎念是双方共同的弊‎端。

故在用必然和‎偶然、原因和结果‎研究刑法因果关系‎时,前苏联已有学‎者指出:‎人的活动和它造‎成的结果,彼此间‎是处于必然联系还‎是偶然联系,对于‎刑法毫无意义。

‎以上分析仅是涉‎及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研究中必然说和‎必然偶然说的内部‎之争,那么,因果‎关系是否仅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实际上,必然‎说还是必然偶然说‎法是建立在其为客‎观方面上的一个要‎素展开讨论的,即‎我国学者提出的刑‎法因果关系客观性‎问题。

我认为,刑‎法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无非是指,刑‎事案件发生了,犯‎罪行为与结果以及‎行为人对行为与结‎果的认识这些客观‎事实,不以我们的‎主观认识存在与否‎,都实际存在着。

‎而这些参在的客观‎事实,包括行为人‎行为时的行为状态‎事实,与由这种心‎里状态支配的行为‎与结果的关系的事‎实。

这样因果关系‎既是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又是行为‎人主观方面所具有‎的认识因素。

而必‎然说、必然偶然说‎之争从这个角度看‎仅是因果关系在犯‎罪构成理论的客观‎方面的争论,把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等‎同于客观方面的片‎面认识。

而我们在‎研究因果关系时,‎应同时注意主观方‎面的因素,即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来理解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

一、引言法学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法学领域或某一法学问题相关文献的梳理、总结和评价。

本文旨在对近年来我国法学领域关于“法治建设”的研究进行综述,以期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1. 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有学者认为,法治建设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由之路。

法治建设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其中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石。

还有学者认为,法治建设应注重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既要依靠法律规范,又要依靠道德规范,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有学者对司法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

例如,有学者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进行了梳理,认为改革旨在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有学者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了探讨,认为改革旨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学者对监察体制改革进行了分析,认为改革旨在构建一体化的反腐败体系。

3. 法治建设的国际比较我国法学界还关注法治建设的国际比较研究。

有学者对西方国家法治建设的历史、现状和经验进行了梳理,认为我国法治建设可以借鉴其成功经验;有学者对发展中国家法治建设的困境和挑战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法治建设应结合自身国情,探索适合本国发展的法治道路。

4. 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中涌现出许多热点问题,如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网络空间治理等。

有学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

例如,有学者对司法公正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应加强司法独立性、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有学者对人权保障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应完善人权法律制度、加强人权教育;有学者对网络空间治理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应制定网络空间治理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监管。

三、结论总之,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法治建设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本文对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实践探索、国际比较和热点问题进行了综述。

刑法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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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中所剩的可以支持双方论点的范畴已经寥寥无几了,我们的研究已经“走火入魔”了。

这里我并不否定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成果,而是强调刑法研究中,在引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时首先需要弄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

那么,为什么必然说和必然偶然说都能从马克思哲学中找到所谓的根据而争论不已呢?这主要是对其中的必然、偶然、原因、结果诸范畴的不同理解,结果是双方各执一端。

拿哲学上的论据来支持其观点,实则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可双方为什么又能自圆其说呢?偷换概念是双方共同的弊端。

故在用必然和偶然、原因和结果研究刑法因果关系时,前苏联已有学者指出:“人的活动和它造成的结果,彼此间是处于必然联系还是偶然联系,对于刑法毫无意义。

”以上分析仅是涉及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研究中必然说和必然偶然说的内部之争,那么,因果关系是否仅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实际上,必然说还是必然偶然说法是建立在其为客观方面上的一个要素展开讨论的,即我国学者提出的刑法因果关系客观性问题。

我认为,刑法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无非是指,刑事案件发生了,犯罪行为与结果以及行为人对行为与结果的认识这些客观事实,不以我们的主观认识存在与否,都实际存在着。

而这些参在的客观事实,包括行为人行为时的行为状态事实,与由这种心里状态支配的行为与结果的关系的事实。

这样因果关系既是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又是行为人主观方面所具有的认识因素。

而必然说、必然偶然说之争从这个角度看仅是因果关系在犯罪构成理论的客观方面的争论,把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等同于客观方面的片面认识。

而我们在研究因果关系时,应同时注意主观方面的因素,即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来理解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以往我们的研究,忽视了对行为人主观方面因果关系认识的研究,按照以往研究的逻辑,客观方面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确定之后,进一步查清主观方面行为人的认识则是很容易的事,殊不知,某些案件在客观方面的条件关系查清后,其主观认识也具有重大意义。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法学文献综述范文700字近年来,法学研究在我国取得了长足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学的研究领域也在不断拓展。

本文综述了近年来国内外法学领域的一些研究成果。

在刑法领域,研究者们关注着如何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及强化刑罚执行等议题。

近年来,犯罪率的上升和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使得社会治安问题愈发突出,对刑法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些研究通过对不同地区刑事政策的比较,分析了不同刑事政策对于犯罪率的影响,并提出了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议。

另外,一些研究还关注了刑罚执行问题,分析了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刑罚执行的可行性。

在民法领域,研究者们主要关注的是合同法和侵权法的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同的缔结和履行成为了经济交往的主要形式。

因此,如何完善合同法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研究者们关注的重点。

一些研究通过对国内外合同法的比较,提出了我国合同法改革的建议。

此外,侵权法的研究也是近年来的热点之一。

研究通过对侵权行为的界定和责任的归属进行论证,对侵权法的完善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行政法领域,研究者们主要关注的是法治国家建设和行政执法的问题。

随着行政法治的不断推进,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些研究通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进行研究,提出了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此外,一些研究还关注了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改革建议,以提高行政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近年来,我国法学研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本文所综述的文献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许多其他重要的文献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希望未来的法学研究能够更加深入,为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有关法律的文献综述范文

有关法律的文献综述范文

有关法律的文献综述范文法律就像一个超级复杂又超级重要的大拼图,每一块都有着独特的意义和功能。

在研究法律相关文献的过程中,就像是在探索这个大拼图的各个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宪法类文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就像一个大家庭的家训一样,管着所有其他的法律。

在查看宪法类文献时,发现有很多学者都在探讨宪法的修订问题。

比如说,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社会现象不断涌现,像网络的普及,就给言论自由、隐私保护等宪法权利带来了新的挑战。

有的文献提出,宪法的修订要谨慎又灵活,既要保证其权威性,又要能够与时俱进。

我看到有个有趣的例子在一本宪法研究著作里提到,关于选举制度方面,不同国家的宪法规定差异很大。

有的国家是按照人口比例划分选区,而有的则兼顾地域等多种因素。

这就像不同的游戏规则,都是为了让这个国家的政治“游戏”能够公平、有序地进行。

而且,宪法的解释也是一个充满争议又很关键的部分。

有些法律专家认为应该从立法者的原意去解释宪法条文,而另外一些人则主张按照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和需求进行动态解释。

这就好比对于同一句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而这些不同的理解会影响到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运行方向。

二、民法类文献。

民法就像是处理民间琐事的大管家,从人与人之间的借钱纠纷到房屋买卖,都归它管。

在众多的民法文献里,合同相关的研究占了很大一部分。

合同嘛,就像是两个人或者多方之间的一种特殊约定,就像大家约定一起去旅行,谁负责订酒店、谁负责规划路线,都得写清楚。

在商业领域,合同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我读到过一个案例研究,讲的是两家大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合同,但是因为对合同中的一个条款“违约责任”的定义模糊不清,结果产生了巨大的纠纷。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民法中的合同条款一定要严谨细致。

而且,在现代社会,电子合同也越来越普遍,这又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比如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有些学者在文献中提出,要建立完善的电子认证体系,确保电子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样本)《浅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文献综述在当代,判例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但在司法实践中,判例却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社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成文法自身的缺陷也表现得比较明显,对判例法进行研究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中国当代法制建设仍然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制约,而中国古代法律具有鲜明的判例法传统。

在这种背景下,考察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能够为当代法制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一、研究意义笔者认为,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有以下意义:第一,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能更深入的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形式的演变过程及其发展历史。

第二,中国法律发展进程中,判例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判例在中国法律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及其价值。

第三,判例法特征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的一个特性,对该课题的研究有助于加深对中国古代法律特征的认识。

第四,通过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明晰该特征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影响,能够从判例法角度为当代法制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资料来源和范围(一)图书馆馆藏图书在图书馆馆藏图书D类政治法律类中搜索到以下相关资料:张晋藩著《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通史》;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等书籍。

(二)期刊数据库检索主要利用CNKI数据库(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

数据库访问地址为:。

在使用上述数据库搜索的过程中,笔者选择哲学政法类期刊,在“摘要”字段中,以“判例”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文章结果显示有20多篇相关论文,对笔者拘泥于历史分析法,缺乏将中国古代的判例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进行比较性研究的成果;关于古代判例法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影响也缺乏辩证的分析,也未能提出更多的建设性意见。

参考文献[1] 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2] 张晋藩.《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3] 谢天.《论中国古代法中的例》[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4):98-100.[4] 吴雪元.《谈我国实施判例制度的条件》[J].法学,1991,(12):21.[5] 汪世荣.《中国古代的判例研究:一个学术史的考察》[J].中国法学,2006,(1):82-89.[6] 汪世荣.《陕甘宁边区刑事调解判例判词点评》[J].中国审判,2007,(4):76-77.[7] 武树臣.《“混合法”——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J].政治与法律,1996,(5.):1.[8] 汤唯.《试论中国法律文化的发展道路》[J].新疆社会科学,1994,(6):63-68.[9] 姚旸.《清代刑案律例发展的内因浅析》[J].历史档案,2007,(2):25-31.[10] 李玉年.《元代法律体系之构建——元代法律组成解析》[J].安徽史学,2007,(3):39-43.[11] 王贵东.《我国古代判例法的特征及其启示》[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6):123-124.[12]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13] 赵玉环.《中国古代判例制度及其特征》[J].政法论丛,2005,(5):86-88.。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共10篇完整篇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共10篇完整篇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_共10篇范文一:文献综述范文献综述摘要:随着当代科技的不断深入,世界**国的经济生产越来越国际化,不同制度、不同水平的国家都被纳入到统一的全球经济体系之中。

我国已加入**,对于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市场里处于弱势的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研究经济全球化问题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世界市场经济一、经济全球化理论流派(一)主义经典的经济全球化理论1。

恩格斯的经济全球化思想。

最初,把经济全球化寓于“世界历史”之中,生产力的导致**国人民的普遍交往、彼此紧密联系是世界历史的主要内容.恩格斯则认为,大是导致经济全球化的根本诱因,经济全球化的最根本内容和基础是以世界市场为纽带的世界性的物质生产和消费。

在马恩看来,只有在**地区、**民族广泛分工的基础上世界市场,才意味着从根本上消灭了**地区、**民族相对孤立的状态,从而最终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的世界市场;同时,随着世界市场的,**地区、**民族之间的其他方面的交往必然也随之起来。

由此可见,马恩在这里认识到了经济全球化与民族问题、国际分工的关系,并意识到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非经济影响。

后来他又指出,“资本输出的目的有两种,一种是作为支付手段或购买手段的输出,另外一种是作为为目的的输出。

”马恩不仅找到了经济全球化执行主体——跨国,分析了经济全球化的具体运行方式:生产全球化和资本运作全球化,而且还指出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动力是对利润的追求以及经济全球化对民族的影响。

2.现代西方主义的经济全球化思想。

当代西方主义结合当代经济的实际,论述了经济全球的新特点与经济全球化相联系的世界经济格局的,以及对家经济的影响。

3。

新主义流派的经济全球化理论。

S.Amin、A。

Callicos和S.Gill是该流派的代表.该流派的主要观点是,当今的经济全球化就是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生产方式的帝国主义化,他们认为,今天的全球化代表了反动的全球帝国主义和的胜利,其结果必然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国际治经济秩序与贫富两极分化,当今**国府已经沦为国际垄断资本的人。

法学论文文献综述例文

法学论文文献综述例文

法学论文文献综述例文法学论文的文献综述是指通过查阅文献,分析研究某一特定问题的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等,并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总结、评价和启示,进而为自己的研究提供指导和参考。

本文将以“法学论文文献综述例文”为主题,介绍一篇法律文献综述的例子,从而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文献综述的方法和技巧。

一、选题背景本文的选题背景是“如何建立更为健全的刑事侦查制度”,这是当前中国司法改革中比较重要的一环。

我国刑事侦查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不少无罪案件的发生,这对被错误告刑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及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贻害了法制建设和司法公正。

因此,建立更为健全的刑事侦查制度是当下中国司法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经之路。

二、文献概述在收集和筛选相关文献之后,本文共综述了15篇文献。

其中,有14篇为研究文章,1篇为案例分析。

这些文献涉及的范围相对比较广泛,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我国刑事侦查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这方面的文献主要从我国刑事侦查制度的内部机制、审判实践、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分析并总结出我国刑事侦查制度存在的弊端和不足之处。

2.国外关于刑事侦查制度的设立及改革的比较研究。

这方面的文献通过对国外刑事侦查制度的分析和评价,对我国刑事侦查制度的健全建设提出了建设性的启示。

3.我国刑事侦查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这方面的文献与第一方面有所重合,但重点在于对我国刑事侦查制度的未来发展进行多角度的创新思考和前瞻,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实际意义的建议和政策建议。

三、文献综述1.我国刑事侦查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我国刑事侦查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完善对于保障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目前我国刑事侦查制度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却大大影响了其正常运转和有效性,导致了不少无罪案件的发生。

从制度内部机制的角度,文献综述发现我国刑事侦查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目前我国刑事侦查工作多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机构协同完成,各机构之间的职责和权力划分、实践标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疑问和问题,因而容易造成案件审批和执行上的复杂性和困难性。

刑法毕业论文参考范文

刑法毕业论文参考范文

刑法毕业论文参考范文篇1论我国死刑的改革体现公共意志的法律憎恶并惩罚谋杀行为,而自己却在做这种事情;它阻止公民去做杀人犯,却安排一个公共的杀人者。

我认为这是一种荒谬的现象。

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利,我已经证明这是不可的。

[1]还认为: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等许多观点建议撤销死刑。

他的这一主张可以说为死刑的改革拉开了一个巨大的帷幕。

一、当代死刑改革我国关于死刑的改革是从1997年刑法典的修订开始的。

在97年之前,我国的死刑罪名要远多于72种。

在97年刑法修订时,对死刑的态度是限制的,限制了死缓适用的对象,并且对死刑的适用条件也进行了限制,此时死刑罪名余68种。

[2]直到2022年为止,虽然我国一共颁行了七个刑法修正案以及一部单行刑法,但从全局上来看,我国死刑的数量几乎没有发生变化。

2022年是中国死刑制度立法改革的关键性的一年,它迈开了中国逐步废止死刑的步伐。

2022年3月,《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种犯罪的死刑,使得死刑罪名减至55种。

相关立法人员解释说:自从《刑修(八)》除去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我国总体的社会环境依然稳定,一些严重高发的犯罪甚至有减无增。

[3]2022年10月27日,《刑修(九)(草案)》被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初次审查。

在死刑的变动上有了两个重大的改革:一是继续减少裁处死刑的罪名,又废除了9种相关犯罪的死刑;二是在研讨中,强调了对死缓犯步入执行程序的严格要求,还对死刑的适用对象以及适用标准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4]这都昭示着我国死刑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而且取消的这些罪名中诸如集资诈骗罪走私罪等犯罪的死刑适用与否在实务中都引起过强烈的讨论,取消这些犯罪的死刑,容易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

二、死刑改革的必要性(一)符合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际,而《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也在此之际被提上议程,这一举措无疑是对我国依法治国策略的进一步响应和预落实,对我国法律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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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文献综述范文模板前言法学文献综述是法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可以帮助研究者了解当前研究领域的研究进展和研究热点,同时也可以帮助研究者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

本文将介绍一篇法学文献综述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对法学研究者有所帮助。

正文一、研究背景在这一部分,需要介绍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研究领域的重要性:介绍研究领域的重要性,为什么需要对这个领域进行研究。

2.研究问题的重要性:介绍研究问题的重要性,为什么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3.研究目的和意义:介绍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结果对学术界和实践界有什么贡献。

二、研究现状在这一部分,需要介绍当前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国内外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包括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方法和研究进展等。

2.研究热点和趋势:介绍当前研究领域的研究热点和趋势,包括研究的重点和未来的发展方向等。

三、研究方法在这一部分,需要介绍研究所采用的方法和技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方法:介绍研究所采用的方法,包括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等。

2.数据来源和采集:介绍数据来源和采集方法,包括文献调研、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等。

3.数据分析:介绍数据分析方法,包括统计分析和内容分析等。

四、研究结果在这一部分,需要介绍研究的结果和发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结果:介绍研究的结果,包括数据分析和实证研究等。

2.研究发现:介绍研究的发现,包括对研究问题的回答和对研究领域的贡献等。

五、研究结论在这一部分,需要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结论:介绍研究的结论,包括对研究问题的回答和对研究领域的贡献等。

2.研究不足和展望:介绍研究的不足和展望,包括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的方向等。

结语以上就是一篇法学文献综述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对法学研究者有所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每篇文献综述的具体内容和结构都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刑法参考论文】刑法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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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参考论文】刑法论文参考文献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以及刑事责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代表国家力量的公权力对私人的一种制裁。

下文是本文库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刑法参考论文篇1浅析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构成与立法完善(一)从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认定关于危险驾驶罪的主观要件,我过刑法界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笔者认为,行为人在违反交通法规的主观上明显是故意,但其对发生使公共安全陷入危险的后果应当是持一种放任的心态。

如果其主观上主动追究危害公共安全后果的发生则应当根据其行为手段的不同,以危害公共安全按罪中的其他罪名定罪处罚。

在这点上容易引起争议的是醉酒驾驶的主观认定。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说明我国采用的是"原因行为自由理论",就行为人知晓其行为将造成自身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下降,仍然实施该行为,其应当对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后行为造成的后果予以负责,这也符合刑法中的"可期待性理论",这一处罚原则将行为人喝酒前至案发时的主观看做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过程。

从这一理论来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明显对其醉酒后造成的使公共安全陷入危险状态的状况持一种放任的心态,属于间接故意。

(二)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行为认定1.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性质认定。

关于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危险犯,还是程度犯,抑或是行为犯,在刑法界存在较大争议,该认定影响到该罪的认定问题。

是只要出现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即构成犯罪,还是借助其他情节、案发现场情况来具体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使公共安全陷入到危险状态才认定够罪。

笔者认为,从该罪的立法愿意上来看,由于此前的醉酒驾驶与驾驶竞逐行为未造成后果即给予行政处罚,造成后果便以交通肇事罪或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但行政处罚难以遏制这两类行为的频繁出现,处于预防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使人们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才设定此罪,该罪的设置也是公共安全这一法益在未遭到实际侵害之前就对可能对其造成危害的行为予以规制,用刑罚的手段来避免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的发生,这属于法益保护的提前,是因为这类行为具有高度和极为严重的社会危险性,一旦该行为发生极易造成危害后果同时造成的后果往往极为惨烈,所以刑法将这类未遂或预备行为作为既遂行为对待,直接规定为独立的构成要件。

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法学文献综述是研究者在其提前阅读过某一主题的文献后,经过理解、整理、融会贯通,综合分析和评价而组成的一种不同于研究论文的文体。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法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篇1浅谈法律论文暴力方面的文献综述一、暴力的对象国内关于暴力对象有以下几种观点,崔希泽在其《刑法各论》中就指出:“暴力的对象就是泛指人或者物。

”王作富的《刑法分则务实研究》这本书中以抢劫罪为例,认为“抢劫罪中暴力的对象应当只局限于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持有人。

”他的这种观点为一部分学者所反对,反对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暴力的对象还可以包括其他的“在场人”。

但是王作富对此的观点是:对其他在场人实施暴力,是当着控制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持有者的面,对其他在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暴力打击,迫使前者交出财物或者做某事,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暴力已经对前者起到了胁迫作用,对在场的其他人实施暴力要求财物所有者、持有者、保管人交出财物或者做某事属于胁迫行为,而不能认为是在抢劫罪中对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持有者实施暴力。

如果在抢劫现场对和被害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实施暴力,则不构成抢劫罪。

在《刑法中的暴力研究》这篇文章中,作者和崔希泽的观点一致,也认为暴力的对象包括人和物,高铭瑄教授的《刑法专论》中也提到:“暴力指使用非法的有形力,包括对人身的暴力和财物的暴力。

”林山田在他的著作《刑法特论》中提出了间接襁褓的概念,间接强暴指的就是:“行为人间接地对行为客体之外的第三人,或行为客体之所有物施以强暴。

”《法学词典》中也对暴力的解释分为两个层次,其中一个层次为:“泛指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强暴犯罪。

”英国的判例也认为暴力犯罪中对物的强制,表明行为人有施暴于人的直接故意,已经形成了暴力。

综上,大部分学者还是认为犯罪中暴力的对象应该包括人和物,在我国的刑法中很多关于暴力的法律条文的规定也基本都包括了对物的暴力,比如妨碍公务罪。

大学生犯罪问题文献综述

大学生犯罪问题文献综述

大学生犯罪问题文献综述一、前言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的人数和比例都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大学生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财产犯罪在大学生犯罪里始终占据较大比重;故意伤害案也属大学生犯罪的高发犯罪类型;伴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犯罪的数量明显增加;女生犯罪数量在各高校明显增加;时有震惊全国的重大案件发生。

造成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正处于青春期,情绪情感不稳定;法律意识欠缺;扭曲的价值观;学校教育对德育的忽视;受不良文化的影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人格歪曲大学管理体制的不健全。

要减少大学生犯罪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高校应该加强对大学生心理状态的关注,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加强大学生和父母之间的交流。

二、正文一、当代大学生犯罪主要在以下几个特点:(一)财产犯罪在大学生犯罪里始终占据较大比重根据上海检察机关的最新统计,在2000年至2002年三年中,由公安机关提请,经上海市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大学生共有48人,另有3人自首,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盗窃犯罪30人,抢劫犯罪的8人,在这些“校园犯罪”案中,财产型犯罪占了75%。

检察院公布的一项在校大学生犯罪调查表明:从2005年至2006年,该院受理审查批捕的在校大学生犯罪总计85件,114人。

其中盗窃犯罪占到50%以上。

(二)故意伤害案也属大学生犯罪的高发犯罪类型根据大量的资料数据都可以发现,在大学生犯罪类型里,故意伤害案的数量是仅次于财产性犯罪的第二大类犯罪。

大学生故意伤害案多发生在同学之间,并且是越熟悉的同学之间越容易发生,案发地点大多是在校园和宿舍,陌生人之间发生故意伤害的情形较少。

(三)伴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犯罪的数量明显增加伴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已经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而大学生更是和网络结下了不解之缘。

网络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的信息,也给我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许多便利,然而正如核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样,网络也是如此,网络不仅为大学生们提供了学习上的方便,也成了一部分大学生犯罪的工具。

罪刑法定原则论文文献综述(共5则)

罪刑法定原则论文文献综述(共5则)

罪刑法定原则论文文献综述(共5则)第一篇:罪刑法定原则论文文献综述罪刑法定原则又称为罪刑法定主义。

它的基本意思是说:任何人受到何种处罚应由法律明文规定,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受任何形式的处罚。

贝卡利亚则将其解释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追究罪刑法定原则的最早渊源,则应该追溯到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自由大宪章》,宪章中第39条明文规定:不经贵族依据法律审判,自由民不受拘留、监禁、没收财产、放逐、伤害、搜查、逮捕。

学界普遍认为,这一条具体的法律条文所隐含着“以适当法律进行合理的审判”的潜在意思,认为这一条文是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萌芽。

伴随着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反对封建专制制度下的罪行擅断的革命胜利,这些思想家极力倡导制定明确的成文法,于是系统地提出了罪刑法定思想,并与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中得以确立。

其中,第8条明文规定:法律只应规定确定需要和显然不可少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罪前已制定和公布的且依法施行的法律以外,不得处罚任何人。

这条法律的明确提出,为后来确定罪刑法定原则打下了理论基础。

由于这一原则蕴涵着民主与法制,既能有效保障人权,同时也可以限制刑罚权的滥用,还可以保护社会,比较符合人民的公共意志,所以普遍被世界各国人民所接受,将其写入本国的刑法中,使其成为最普遍和最重要的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首要原则,它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也属于根本性问题,一直为刑法学家所高度重视。

近几年来,刑法理论研究者和司法实务人员纷纷对罪刑法定原则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研究,同时也发表了很多有价值的见解。

罪刑法定原则自提出到现在,其内容一直在不断的演变和补充之中,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具有历史的嬗变性。

学界对罪刑法定所蕴涵的价值认识不一致,出现了不同的观点。

有一种观点认为,现代刑法对罪刑法定的看法已偏离了其本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罪刑法定不但具有限制刑罚权的滥用和保障人权的作用,而且还具有保护社会的功能,其内涵一直处于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之中,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研究者用不同的角度与方法去观察、去思考、去分析,所以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刑法文献综述范文模板

刑法文献综述范文模板

刑法文献综述范文模板1. 文献综述怎样写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材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文献综述是反映当前某一领域中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和建议的它往往能反映出有关问题的新动态、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术等等。

要求同学们学写综述,至多有以下好处:①通过搜集文献材料过程,可进一步熟识医学文献的查找方法和材料的积累方法;在查找的过程中同时也扩大了学问面;②查找文献材料、写文献综述是临床科研选题及进行临床科研的第一步,因而学习文献综述的撰写也是为今后科研活动打基础的过程;③通过综述的写作过程,能提高归纳、分析、综合力量,有利于独立工作力量和科研力量的提高;④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可难可易,可依据本人的力量和爱好自在选题。

文献综述与“读书报告”、“文献复习”、“讨论进展”等有相像的地方,它们都是从某一方面的专题讨论论文或报告中归纳出来的。

但是,文献综述既不象“读书报告”、“文献复习”那样,单纯把一级文献客观地归纳报告,也不象“讨论进展”那样只讲科学进程,其特点是“综述”,“综”是要求对文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更精练明确、更有规律层次;“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特地的、全面的、深化的、系统的论述。

总之,文献综述是作者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辩焦点、讨论现状和进展前景等内容进行评论的科学性论文。

写文献综述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即选题,搜集阅读文献材料、拟定提纲(包括归纳、整理、分析)和成文。

一、选题和搜集阅读文献撰写文献综述通常出于某种需要,如为某学术会议的专题、从事某项科研、为某方面积累文献材料等等,所以,文献综述的选题,作者一般是明确的,不象科研课题选题那么困难。

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大到一个领域、一个学科,小到一种疾病、一个方法、一个理论,可依据本人的需要而定,初次撰写文献综述,特殊是实习同学所选题目宜小些,这样查阅文献的数量相对较小,撰写时易于归纳整理,否则,题目选得过大,查阅文献花费的时间太多,影响实习,而且归纳整理困难,最终写出的综述大题小作或是文不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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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在我看来,马克思主义中所剩的可以支持双方论点的范畴已经寥寥无几了,我们的研
究已经“走火入魔”了。

这里我并不否定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成果,而是强调刑法研
究中,在引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时首先需要弄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

那么,为
什么必然说和必然偶然说都能从马克思哲学中找到所谓的根据而争论不已呢?这主要是对
其中的必然、偶然、原因、结果诸范畴的不同理解,结果是双方各执一端。

拿哲学上的论
据来支持其观点,实则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可双方为什么又能自圆其说呢?偷换概念
是双方共同的弊端。

故在用必然和偶然、原因和结果研究刑法因果关系时,前苏联已有学
者指出:“人的活动和它造成的结果,彼此间是处于必然联系还是偶然联系,对于刑法毫
无意义。


以上分析仅是涉及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研究中必然说和必然偶然说的内部之争,那么,
因果关系是否仅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实际上,必然说还是必然
偶然说法是建立在其为客观方面上的一个要素展开讨论的,即我国学者提出的刑法因果关
系客观性问题。

我认为,刑法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无非是指,刑事案件发生了,犯罪行为
与结果以及行为人对行为与结果的认识这些客观事实,不以我们的主观认识存在与否,都
实际存在着。

而这些参在的客观事实,包括行为人行为时的行为状态事实,与由这种心里
状态支配的行为与结果的关系的事实。

这样因果关系既是客观方面的一个要素,又是行为
人主观方面所具有的认识因素。

而必然说、必然偶然说之争从这个角度看仅是因果关系在
犯罪构成理论的客观方面的争论,把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等同于客观方面的片面认识。

而我
们在研究因果关系时,应同时注意主观方面的因素,即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来理解刑法
上的因果关系。

以往我们的研究,忽视了对行为人主观方面因果关系认识的研究,按照以
往研究的逻辑,客观方面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确定之后,进一步查清主观方面
行为人的认识则是很容易的事,殊不知,某些案件在客观方面的条件关系查清后,其主观
认识也具有重大意义。

而我们的必然说、必然偶然说之争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由因推果
的思维倾向,最后导致因果关系判断的“毕其功于一役”。

二、英美法系的双层次原因学说
在英美国家中,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同作为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条件之一的因果关系理论,是一脉相承的,即把原因分为两层:第一层是“事实原因”,第二层次是“法律原因”。

“事实原因”类似于大陆法系条件说圈定的原因,由“But
for”公式判断,意指如果没有被告的行为,就不会发生这一危害结果,则行为是
结果发生的原因。

但事实原因并非最终都能被认定为刑法原因,还需要运用一定的标准进
行限制筛选,找出其中应当让行为人对结果负责的行为,这就是所谓“法律原因”。

不难
发现,“法律原因”理论同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宗旨想同,都是为了限定刑法上因果关系范围。

然而对于如何选择法律原因,“近因说、“普通观念说”、“政策说”、“预见说”
等各执己见,表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

我认为,“近因”所谓的最近,不必是时间或空间上的最近,而是一种因果关系的最近,其实质要求也就在于危害行为对于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不能过分微弱,应当是足以令
行为人承担责任的。

本来因果关系问题应当是在责任之前考虑的问题,近因说却把确定因
果关系等同于追究刑事责任,而要回答为什么可以让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时,又必然以因
果关系的参在为前提,完全倒果为因。

预见说的缺陷是考察因果关系以行为人主观上对所
发生的结果是否有认识或能认识来决定,正如有人批评《模范刑法典》因果关系条款是
“因果关系和主观责任循环论证”。

而在判案实践中,由于实用主义的影响,其具体判断
标准极富灵活性,随着案情涉及的环境、当事人的特定状况、时代背景不同和伦理价值观
念的变异,法官可能会对相同的事实得出不同的结论。

以致有的人对于刑法中是否存在一
个能够用来解决所有因果关系问题的基本原则都产生了怀疑。

刑法因果关系历来是刑法理论上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一个新论迭出的问题,在我国
刑法学的研究当中,历史上就有偶然因果关系说与必然因果关系说之争,现在又有高概率
之说、条件说、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区分说之论,这些观点的出现,表明刑法因
果关系的研究正在深化,为我们进一步研究开阔了视野,但同时又给了我们一种不是隔靴
搔痒——抓不到实处,就是只提出问题却没有说明如何解决问题的浅尝辙止的感觉,刑法
学作为一门应用科学和解释学,其立论的出发点应该是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刑法学的重要
课题刑法因果关系的研究,当然也不能例外,但是,从我国目前有关这个问题的研究来看,情况似乎并不如此。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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