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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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市XX
关于印发《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的
通知
各医共体成员单位:
根据XX 市《XX 市城乡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方案》
(XX[2018]212 号)文件的精神要求,现将《XX 市XX 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并认真落实。特此通知附:《XX 市XX 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草案)
XX市XX
2017 年12 月30 日附件:
XX 市XX
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益,加快县、乡、村紧密医疗共同体。根据XX 市《XX 市城乡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方案》(XX[2013]238 号),组建以XX 市XX 为核心,由乡镇卫生
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同)及所属村卫生室组成紧密型一体医疗共同体(简称“医共体” ,下同),医共体内XX 市XX 发挥“龙头”作用,力争90% 以上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
第二条运行原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共同发展。
第三条目标: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第四条组建:由茅坝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机构组成。
组建理事会。医共体内个成员单位均为理事,理事会设理事长1 名(由核心医院院长担任),副理事长3 名,由医共体内全体理事会议推选产生。
设立理事会办公室。理事会办公室设在核心医院内,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由理事长提出拟任人选,报理事会审核批准;成员若干名,由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指定的专门联络人组成。理事会办公室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医联体及成员单位职责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
(一)制定医共体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在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
和职责规范。
(三)科学合理地确定医共体内各紧密型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功能。
(四)建立医共体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五)制定医共体紧密型医疗机构管理层的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六)对医共体紧密型医疗机构人力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七)对医共体紧密型医疗机构资金、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八)建立医共体各医疗机构物资统一配送体系,实现后勤保障系统资源共享。
(九)统筹医共体内各紧密型医疗机构的专业学科发展、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及重要人才的引进。
(十)统一组织科研项目以及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
(十一)规范各种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资源的共享。建立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逐步建立医共体统一标准的信息平台,实现网络系统和数据信息的共享。
(十二)对医共体松散型成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管理指导。
(十三)拟定医疗收入和医保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核心医院拟定草案。
(十四)修改章程。决定医共体其它有关事项。
第七条核心医院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医共体内各项规章制度,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实现与成员单位有效对接,做好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
(二)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做好医务人员上下交流和和出诊工作。
(三)承担成员单位专科对口扶持、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和远程会诊等工作。负责组织医共体日常工作例会,做好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及时向市卫计局医改办报送。
第八条成员单位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治疗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负责接受上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病人的后续治疗。
(二)负责宗旨卫生室开展居民签约服务工作的推广,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居民签约就诊,引导患者优先在基层、县内就诊,逐级转诊,确保本区域内病人县域就诊率逐年提高并达到90% 左右。
(三)接受医共体理事会的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医联体理事会决定,服从理事会纪律,支持医联体工作,维护医联体的利益,完成医联体理事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核心医院权利与义务。
1.负责医共体的日常工作运行,组织制定双向转诊、对口扶持、人员培训,检验检查绿色通道,建立面向成员单位的会诊、诊断、检查中心,医师多点执业等鼓励措施和医共体工作计划。
2.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开展具有较高
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努力控制县域住院病人外转,为实现将90% 左右住院患者留在县内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成员单位上转病人的接受及治疗,并确保建立上转病人接诊绿色通道,为上转患者提供良好服务。
3.负责联系上级医院,确定县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作为县级外转定点医院,与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做好县内外转病人的转诊服务。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并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病人满意度等。
4.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的后勤化社会服务。
5.拟定医保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草案,并享有结余资金受益权。
第十条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医联体成员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共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
医共体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医共体内的资源共享权。
(二)核心医院挂牌为“ XX 市XX ,”成员医院挂牌为“ XX 市XX** 分院”牌子,所属行政村卫生室挂牌“ XX 市第一医疗共同体** 镇**村卫生室”牌子。
(三)对医共体的工作进行监督。
(四)享有医保资金结余的受益分配权。
(五)享有向核心医院提出技术帮扶需求的权利。医共体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六)医共体管委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一)紧密型成员执行医共体理事会的决议,服从医共体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