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政文[2005]23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31

【实施日期】2005.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闽政文[2005]237号)

省教育厅、泉州市人民政府:

省教育厅闽教发〔2005〕99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省政府《关于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在德化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市德化技术学校、德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及德化县矿物质分析中心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名定为“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院址设在德化县城关凤凰山。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