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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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机关党建目标管
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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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工作是机关党建一项日常性工作。
党建目标管理以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作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
第二条机关党建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与要求,应根据上级要求和每年的实际情况确定。
其基本内容是:
(一)组织领导;
(二)组织制度建设;
(三)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内监督;
(五)党员管理与发展。
(以上机关党建目标管理的基本内容与要求详见附表实施细则)
第三条党建目标管理实行责任制。
组织领导方面的工作由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制度建设、党员管理与发展方面的工作由组织委员、群众(青年)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工作由宣传委员负责;党内监督方面的工作由纪检委员负责。
年度总体目标管理,考核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打分由书记或副书记负责。
日常工作由专(兼)职党务岗位的干部具体承办。
第四条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实行量化管理。
年初要有计划,活动前要报方案。
考核采取打分的办法进行。
第五条考核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在年底前由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检查。
考核前,各支部要认真对照目标管理细则的要求,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具体要求视情况而定。
第六条考核方法主要通过平时的工作登记,检查各类工作原始记录(包括工作台帐),召开党内外座谈会和听取支部工作汇报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考核的积分:总分在分以上为达标;分的为基本达标;分以下或某一大类别未得分的为不达标。
总分在分以上的方可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
考核结束后,机关党委应通过适当方式通报考核情况与分值。
第八条先进党组织的评比必须是每年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达标党组织,否则不能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
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类别序号目标要求基本分值评分标准得分
组织领导(分)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做到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总结。
未落实要求的扣分
每年不少于两次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少研究一次的每次扣分
支持党务干部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参加上级会议和学习。
未参加有关会议和学习的每次扣分
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有保障,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未落实的扣分
落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抓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出现困难及时解决,对重要工作亲自组织实施。
未落实的扣分
组织、制度建设(分)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党组织改选、增补支部(总支)委员,保证组织健全。
未按要求落实的扣分
支部(总支)一班人分工负责,团结协调,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会议,研究重大工作。
少开一次会议的每次扣分
按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未报送的每次扣分
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台帐,资料齐全。
未建立健全的扣分,不符合要求的扣分。
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全年组织生活(专指党员支部大会、党小组生活会、党课)不少于次,其中党小组会(指专题小组生活会,不含日常的学习等活动)不少于次。
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次扣分
党课教育一年不少于两次,其中一次须由书记上课未落实的扣分
每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率达以上。
每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单位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分
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讨论研究他们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围绕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积极参加工、青、妇组织的各项活动。
未支持群团组织活动的每次扣分
思想政治工作(分)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进行解放思想、统一思想教育。
组织好全体干部开展自学理论活动,年内每人完成理论学习体会篇,做到学习教育的计划、人员、时间和考核四落实。
学习体会少一篇的扣分;学习参学率低于的每次扣分。
思想政治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制度,有措施。
坚持季度思想分析、汇报制度,协助领导有针对性地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问题,成效较好。
季度分析制度未坚持扣分,党员出现违纪行为的有一起扣分,直至扣完。
党内监督(分)按照《条例》规定的八项监督方法对机关党员实施监督,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年集中进行两次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抓好“以案说纪”教育活动。
未按照要求落实的每次扣分
发现违纪问题一周内上报,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认真查办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未按照要求办理的扣分
协助行政领导抓好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落实市局“转变作风年”实施意见,督促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没有完成“转变作风年”实施意见中明确的任务的扣分
党员管理与发展(分)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转进、转出手续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党员进出手续不全、不及时办理的每人次扣分
坚持按标准、按时收缴党费。
党员少缴或党费发现一人次扣分;党组织滞缴的扣分,截留党费扣分
坚持按计划和规定发展党员,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
未按照规定发展的扣分;未实行“公示制”的扣分
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未按期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扣分;未填写登记表的少一人扣分
按照要求上报年度积极分子名单和参加培训名单,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培训。
未落实的扣分
说明⒈总分在分以上为达标;分的为基本达标;分以下或某一大类别未得分的为不达标。
⒉总分在分以上的方可参加先进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