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道路限高架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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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设置限高架法律规定(3篇)

县道设置限高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道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道路等级和密度不断提高。

然而,道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县道等低等级道路上,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县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我国制定了《县道设置限高架法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本文将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县道限高架设置提供法律依据。

二、县道限高架设置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最高法律,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设计、建设、养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这一规定为县道限高架设置提供了法律依据。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我国公路安全保护领域的行政法规,其中第三十条规定:“公路养护单位应当对公路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公路设施符合安全、畅通的要求。

”这一规定明确了公路养护单位在县道限高架设置中的责任。

3.《县道设置限高架规定》《县道设置限高架规定》是针对县道限高架设置的具体规定,明确了县道限高架的设置原则、标准和程序。

三、县道限高架设置的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县道限高架设置应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2.科学合理原则县道限高架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原则,充分考虑道路实际情况,确保限高架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便民原则县道限高架设置应兼顾便民原则,尽量减少对群众出行的影响,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经济合理原则县道限高架设置应遵循经济合理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建设成本。

四、县道限高架设置的标准1.限高架高度县道限高架高度应根据车辆通行需求、道路等级和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而言,限高架高度应不低于4.5米,具体高度可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相关规定。

2.限高架间距县道限高架间距应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和车辆通行需求确定。

洛阳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洛阳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洛阳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1999年10月15日洛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12月24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洛阳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市政设施管理。

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涵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和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其他市政公用设施。

第三条市政设施管理实行管养并重、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政设施的相关管理部门(含产权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保障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四条新建、改(扩)建、大修城市道路时,其他市政设施应当与其配套,统筹规划,同步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进行施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市政设施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使用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提高市政设施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对维护市政设施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养护与维修第七条市政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转入正常养护维修。

市政设施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第八条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市政设施临时占(利)用和挖掘审批制度,加强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保持设施完好,维护城市道路景观。

限高架安装要求

限高架安装要求

限高架安装要求
限高架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建设项目,它可以有效地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为了确保限高架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性,有一些关键要求需要被遵守。

限高架的安装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的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流程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符合标准。

施工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限高架的安装要求考虑到了自然环境和地质条件。

在选址和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土壤条件、地质构造和地下水位等因素,以便选择合适的建设方法和技术。

同时,还需要进行充分的勘察和调查,以确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和处理。

限高架的安装要求还包括对材料和设备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材料和设备,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需要对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测和监控,以确保其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限高架的安装还需要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

同时,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
工人员和周围群众的安全。

限高架的安装要求是严格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顺利。

只有遵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才能保证限高架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只有这样,限高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城市交通运输做出贡献。

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依据

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依据

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依据摘要:一、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的必要性二、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三、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的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四、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的法律依据和行政许可规定正文:一、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的必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乡村道路交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乡村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然而,由于乡村道路的复杂性和差异性,部分乡村道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其中之一就是车辆超高行驶。

为了保障乡村道路的安全畅通,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显得尤为必要。

二、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的规定,乡村道路限高架的设置标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的限高架设置标准为不得低于5 米,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的限高架设置标准为不得低于4.5 米。

在公路的限定净高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物,包括交通标志和限高架。

此外,限高架的设置位置一般为一个车长,即此涵洞设计通过的最大车辆的一个车长,宽度与涵洞同宽。

三、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的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1.施工方法:乡村道路限高架安装首先需复核混凝土基础的轴线及基础顶面标高,采用分件吊装的方法,先吊装所有钢柱,待校正固定后,依次吊装框架钢梁,随吊随调整,然后进行安装加固。

2.注意事项:为保证限高架安装质量,施工前应严格检查钢构件,确保钢构件出厂合格,安装前按图纸查点复核构件。

安装过程中,应保证构件安装顺序和位置准确。

同时,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防护,防止人员和设备受伤。

四、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的法律依据和行政许可规定乡村道路安装限高架的法律依据为《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对于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 米、总宽度未超过3 米、总长度未超过20 米且车货总质量、轴荷未超过规定标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作出。

道路限高架设置规范

道路限高架设置规范

限高架位置一般是一个车长,也就是此涵洞设计通过的最大车辆的一个车长,宽度与涵洞同宽(一般来说宽度不会造成事故,有多的),限制高度一般是涵洞净高-20cm(但也不能完全保证车辆通过限高架就不会在涵洞内出事,比如货物松动了、地面不平车辆蹦起来了等等。

那么想要在道路安装限高架,具体需要符合哪些要求呢?
第一:企业在选购限高架时,首先要对本企业的使用范围、工作频繁程度、利用率、额定起重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第二:就是考虑到现场使用的场地,比如地基的松软程度,天气的恶劣程度等等,比如,野外使用的限高架,就必须配备防风绳,因为野外经常起风,如果风较大,这个时候使用限高架就可能造成强烈的摇晃,很容易出现危险,所以必须使用防风绳才能保护限高架作业人员;所以,限高架如何选择才最合适现场使用是要必须认真测试数据的结果。

第三:提醒选择适合本单位使用要求工作级别的升降机.特别是特殊环境使用下的限高架,比如油田、加油站、化工厂等等,这个时候就要选择防爆型限高架,这类限高架采用防爆型电控箱以及包括线路的外部保护都是经过严格多次的实验的,确保万无一失。

以上就是限高架安装的一些设置规范!。

限高架管理制度

限高架管理制度

限高架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限高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防范限高架事故的發生,保護路面設施安全和沿途人民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限高架,是指通過一定設備,對車輛的載貨高度進行限制,從而防止過高車輛進入某些區域。

限高架包括地下通道、橋梁、隧道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全體辖区内的限高架管理。

第二章管理機構第四條限高架管理的責任單位為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具體職責包括監督管理限高架通道,制定相應的管理規章和操作流程,日常巡查和維護限高架通道的安全,及時處理限高架通道的問題。

第五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並接受相關的培訓。

第六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定期開展限高架通道的安全檢測和評估,發現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整改。

第三章管理規范第七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限高架通道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行規定、危險品運輸管理、限高標示標識管理、應急救援措施等常規管理規定。

第八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限高架通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時更新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確保通道的安全運行。

第九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限高架通道的監控系統,對通道的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并能夠及時發現問題,進行應對。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運營企業的監督管理,要求相關企業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運行許可證。

第十一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運營企業的安全培訓,提高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第十二條限高架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限高架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系統,對限高架通道事故及時進行調查分析,發布通報,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

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十三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限高架管理機構有權依法予以警告處罰,通報上級主管機關,建議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第六章附則第十四條本制度由當地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限高龙门架标准

限高龙门架标准

限高龙门架标准
限高龙门架标准是指车辆通过的龙门架最大高度,超过此高度的车辆无法通过。

限高龙门架一般设置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铁路、港口和隧道等场所。

不同场所的限高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典型的限高标准:
1. 高速公路:一般为4.5米左右,部分特殊路段可达到5.0米。

2. 城市快速路:一般为4.2米到4.5米之间。

3. 铁路:根据需要设置,一般为
4.8米到
5.0米之间。

4. 港口:根据码头设施和作业要求设置,一般为
5.0米以上。

5. 隧道: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设置,一般为4.0米到4.5
米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道路的限高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而且在实际使用中,由于龙门架的测量误差和车辆载荷变化等因素,车辆通过时也需要留一定的余地。

因此,在行车前应该了解当地的限高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安全通行。

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10.10•【字号】•【施行日期】2004.12.02•【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经河南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9月25日审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2日起施行。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00四年十月十日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04年9月4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5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交通、城建、规划、农机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四条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车辆的管理工作,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对本单位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查制度,保持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二)教育所属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建立对本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实现交通安全目标。

第五条每年12月2日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日。

第六条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机动车临时牌证,临时牌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二十日。

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doc

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doc

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失效]发文单位: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1998-3-31执行日期:1998-8-1生效日期:2004-12-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员第三章车辆行驶和车辆装载第四章行人和乘车人第五章道路第六章停车第七章责任第八章附则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由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

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上述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交通、城建、规划、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投入,加快道路网络建设,改善交通环境,逐步优化车辆结构。

第五条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

单位应当建立或参加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

第六条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市、县(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在特定范围、特定路线、特定时间,采取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履行职责,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必须着装整齐,忠于职守,热情服务,文明执勤,秉公执法,模范遵守交通法规。

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人员,应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民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和支持交通警察依法管理。

关于高架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doc

关于高架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doc

关于高架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架道路的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架道路是指与地面保持一定空间或快速路与主干道分离、实施主线封闭、专供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第三条、凡进入高架道路的车辆、作业人员,均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本《通告》规定。

第四条、高架道路上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专用车)和下列机动车辆通行:(一)二轮、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二)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三)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四)带挂车的汽车和载质量在八吨以上(含八吨)的货运机动车;(五)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车辆。

高架道路养护、维修、保洁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条、全天禁止外地货运机动车在南环高架、西环高架通行。

第六条、禁止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和宽度超出车厢的货动机动车在高架路通行。

第七条、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机动车在高架道路上最高行驶速度为八十公里,但车辆行驶上、下匝道和弯道时,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四十公里。

遇恶劣天气条件或突发事件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应按交通情报板信息执行,并减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同方向划有二条机动车道的,自中心分隔带依次向右,第一条车道为快速车道,第二条道为慢速车道;同方向划有三条机动车道的,自中心分隔带依次向右,第一条车道和第二条车道为快速车道,第三条车道为慢速车辆。

第九条、在正常通行情况下,快速车道的最低行驶速度不得低于七十公里;低于六十公里的,只准在慢速车道内行驶,但慢速车道的最低行驶速度不得低于五十公里。

第十条、在高架道路,车辆不准掉头、倒车,不准临时停车,不准从上匝道行驶至地面道路。

第十一条、上下匝道需要变更车道时,应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

上匝道车辆驶入慢速车道时,应注意避让正常行驶车辆。

限高架设置规范

限高架设置规范

限高架设置规范
限高架设置规范是指在城市高速公路或其他需要限制车辆高度的道路上,为了保障车辆安全通行和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规定了针对车辆高度的限制措施和标志设置。

首先,限高架应根据道路设计标准和实际需求确定限高标准。

一般来说,针对不同车辆的高度限制可以分为三个等级:大型车辆(如客车、卡车等)的限高标准、中型车辆(如轻卡、运输车等)的限高标准、小型车辆(如私家车、摩托车等)的限高标准。

其次,限高架的高度限制应明确标识在架顶的可见位置,方便驾驶员及时、准确地了解限高信息。

限高标志可以采用标准图案和文字标识,以确保标志的可辨识性和易读性。

同时,限高标志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限高架的设置要考虑到各类车辆的实际情况,例如,应考虑到道路上可能出现的车载货物、车载设备对车辆高度的影响,并在限高标志上进行相应的标注和说明。

此外,限高架的设置还应考虑道路的特殊情况,如车辆通过限高架时需要转弯、压线等操作。

为了保障车辆安全通行,应在限高架的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最后,限高架的设置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限高标志的清晰度和可读性。

如果限高标志存在损坏、模糊等问题,应及时
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保证限高架的有效性和道路交通安全性。

总之,限高架设置规范是为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防止车辆因高度不符合要求而发生事故,保障城市道路的交通畅通和安全。

限高架的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限高标准,并采用明确的标志和标识,定期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关于增设两处限高龙门架的公告

关于增设两处限高龙门架的公告

关于增设两处限高龙门架的公告尊敬的市民朋友们: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随着我市城市规划和经济快速发展,市区交通流量逐渐增加,道路交通的繁忙程度随之加剧,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情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我市决定增设两处限高龙门架。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设限高龙门架的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建筑物数量不断增加,高层建筑逐渐成为城市地标,特别是在市区繁华商业区域,高层建筑聚集,超高层建筑比比皆是。

这些高层建筑的存在给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避免高层建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我市决定增设两处限高龙门架,以保障道路交通通行畅顺,减少交通堵塞,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效率。

限高龙门架的设置可以限制高大建筑物的高度,防止高层建筑影响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同时,限高龙门架的设置还可以增加道路安全系数,防止高大建筑物的坠物对行人和车辆造成伤害,确保市民的安全。

二、增设限高龙门架的具体位置与设置方案根据市区交通流量和高层建筑分布情况等因素,我市决定在市区设置两处限高龙门架。

具体位置和设置方案如下:1.限高龙门架一:位于长安路与建华街交叉口该龙门架设置在长安路与建华街交叉口南侧,限定通过该路口的车辆高度为5米,建筑物高度超过5米的车辆禁止通行。

该限高龙门架设置为电子限高系统,采用自动识别和信号控制技术,能够实时监测车辆高度并自动控制交通信号。

2.限高龙门架二:位于人民路与解放街交叉口该龙门架设置在人民路与解放街交叉口东侧,限定通过该路口的车辆高度为4.5米,建筑物高度超过4.5米的车辆禁止通行。

该限高龙门架设置为机械限高系统,采用机械臂控制和红绿灯信号配合的方式,提醒司机注意限高情况。

三、关于限高龙门架的通行规定与注意事项为了确保限高龙门架的正常运行和市民的交通安全,请市民朋友们遵守以下通行规定和注意事项:1.严禁超高车辆穿越限高龙门架。

驾驶员应提前了解自身车辆的高度情况,并根据合理高度选择通行路线。

洛阳龙门站高架方案规划

洛阳龙门站高架方案规划

洛阳龙门站高架方案规划背景洛阳龙门站是洛阳市重要的铁路客运枢纽,目前已连接京广高铁、洛阳至南阳铁路等多条线路。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和交通压力的不断增大,龙门站附近的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交通运输效率和城市形象,因此需要对龙门站进行交通设施优化,提高通行效率,改善交通状况。

方案规划为了解决龙门站周边交通问题,我们提出了高架方案规划,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高架路段在龙门站周边规划一条高架路段,该高架路段将贯穿龙门站,桥梁高度约为10-15米,路面宽度约为30米。

该高架路段主要连接龙门站出站口、周边商业区和居民区,使交通流线分离,减少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

2.高架出口在高架路段设置2-3个高架出口,方便驶入或驶出高架路段的车辆。

高架出口主要设置在商业区、居民区和连接龙门站北广场的路段,以方便市民进出站,并缓解交通压力。

3.步行天桥为了方便市民步行通行,同时减少驾车压力,我们还规划了一座步行天桥,该天桥与高架路段相连接,地面与高架路段通车道分离,可以直达龙门站广场,大幅提高市民步行效率。

4.停车场改建龙门站周边的停车场将进行改建,将原来的平面停车场改为立体停车库,通过合理规划停车位和停车流线,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停车效率,缓解龙门站周边停车难的问题。

同时,立体停车库将腾出更大的土地面积,有利于龙门站的地面交通设施的优化。

实施效益高架方案规划将带来以下实施效益:1.减少龙门站周边交通拥堵,缓解市民出行效率低下的问题。

2.减少汽车排放,改善周边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形象。

3.提高龙门站的交通通行能力,优化交通设施,提高客户体验。

4.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沿线商业和住宅区的房地产价值。

总结高架方案规划将是龙门站周边交通设施优化的重要举措,该规划具有实施效益明显、投资回报期短等优势,可以有效解决龙门站周边的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城市形象和服务水平。

希望相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公众参与,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透明性,最终为市民带来更加便捷、高效、舒适的出行体验。

限高架设置的国家标准

限高架设置的国家标准

限高架设置的国家标准在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中,限高架的设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限高架的设置不仅关系到车辆的行驶安全,还关系到城市道路的通行效率和交通秩序。

因此,国家对于限高架的设置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首先,限高架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国家对于不同类型的道路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限高架标准,根据道路的等级和车辆通行情况,确定了相应的限高架高度。

这些标准是经过科学论证和实践验证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于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次,限高架的设置应考虑道路周边环境和交通需求。

在确定限高架的高度时,需要综合考虑道路周边的建筑物、电线、桥梁等设施,以及车辆的通行需求,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和交通的影响。

同时,还需要考虑未来的城市发展规划和交通需求,合理预留限高架的设置空间,以便未来的道路扩建和改造。

另外,限高架的设置应与交通信号灯和标志配合。

在道路交通中,限高架的设置不仅仅是一个高度的限制,还需要与交通信号灯和标志相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交通管理系统。

通过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和标志,可以有效引导车辆通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最后,限高架的设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随着道路使用时间的增长和城市环境的变化,限高架可能会出现老化、损坏等情况,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因此,需要定期对限高架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限高架的正常使用。

综上所述,限高架的设置是道路交通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限高架的设置,合理考虑周边环境和交通需求,与交通信号灯和标志配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道路交通的需求,推动城市交通建设和发展。

洛阳城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洛阳规划局

洛阳城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洛阳规划局

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规划设计第三章建筑间距第四章建筑退让第五章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第六章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及临时建筑第七章建筑基地、绿地和停车第八章附则附录1 制订依据附录2 名词解释附录3 计算规则—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洛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洛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筑工程。

各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的建筑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临时建筑、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及历史遗留私有房屋改建、农村个人建房以及城市旧城区私有房屋修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系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及其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定标准,为建筑规划管理的基本标准.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应符合本规定.各项建筑工程,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根据城市规划有关规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章建筑规划设计第五条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

第六条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涉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等控制指标的应当符合规划技术条件确定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内容及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应有以下内容:1。

总平面规划图;⑴场地的区域位置。

⑵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座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

⑶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场—2 —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

⑷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⑸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⑹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城市道路限高架标准

城市道路限高架标准

城市道路限高架的标准主要根据道路的性质、宽度、净空高度以及载重限制等因素进行设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标准:
●净空高度: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机动车道路设计的最小净空应为4.5
米。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净空高度小于5米时,其他道路净空高度小于4.5米时,应设限制高度标志。

公铁桥限高为3.5~4.5米。

●载重限制: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为5m,
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为4.5m。

●限高架设置:在城市道路中,一般会在特定的地点设置限高架,如高架桥和立交桥等,
其限高值一般在2.8~3.6米之间。

同时,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等地方也会设置相应的限高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城市道路限高架标准可能会因地区、道路类型、安全需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设定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考虑。

对于不同等级的道路,限高架的设置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限高架设置标准为5米,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限高架设置标准为4.5米。

这些标准是基于公路或市政路建筑限界的规定,旨在保护公路和市政道路的设施,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

河南限高限宽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河南限高限宽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河南限高限宽设施管理制度范文河南限高限宽设施管理制度范一、导言河南省作为中国的中部省份,交通发达,经济繁荣,交通设施密集。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保护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河南省制定了限高限宽设施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河南限高限宽设施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限高限宽设施的定义限高限宽设施是指设在道路上方的限高、限宽标志、限高杆、网线、吊车架等设施,以及设在两侧的限宽杆、限高标志、限高线等设施。

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旨在规范道路交通,确保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安全通行。

三、限高限宽设施的分类1. 道路限高限宽设施:主要包括限高标志、限高杆、网线、限宽标志等。

2. 桥梁限高限宽设施:主要包括限高标志、限高线、明示桥体净高、明示桥体净宽等。

3. 隧道限高限宽设施:主要包括限高标志、限高线、明示隧道净高、明示隧道净宽等。

四、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原则1. 安全原则: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确保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安全通行。

2. 合理性原则: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得超过实际需要。

3. 明确性原则: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应明确地标示出限高限宽的大小,以便行人和驾驶员能够清晰地辨认。

4. 统一性原则: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应统一规格、统一标志,避免混乱和不适应。

五、限高限宽设施的管理责任1. 道路管理者:负责道路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维护、修复和检测工作,确保限高限宽设施的有效运行。

2. 桥梁管理者:负责桥梁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维护、修复和检测工作,确保限高限宽设施的有效运行。

3. 隧道管理者:负责隧道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维护、修复和检测工作,确保限高限宽设施的有效运行。

4. 监督机构:负责对限高限宽设施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限高限宽设施的合规设置和管理。

六、限高限宽设施的检测与维护1. 检测要求:限高限宽设施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交通安全的要求,特别是在有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造成限高限宽设施损坏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

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6修正)

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6修正)

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6修正)【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批准部门】河南省人大(含常委会)【批准日期】2006.12.01【发布部门】洛阳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6.12.01【实施日期】1992.11.0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失效依据】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2年10月9日洛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2年11月3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06年9月19日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偃师市城市规划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及县以下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区。

本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各区以及因城市发展和建设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偃师市的城市规划区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县以下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区,由偃师市、县、镇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各项建设,系指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各类房屋建筑,市政管线、架空杆线、铁路、道路、桥梁、人防、防洪、公园、城市绿地、行道树、河渠水系、水源井、围墙、停车场、堆料场等建设工程和一切构筑物,以及城市雕塑、广告设施等。

第四条城市规划实行合理发展,健全功能,提高整体素质的方针。

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保护文物古迹、自然景观、森林植被、城市风貌,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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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城市发展的速度非常快,各个中等城市、大型城市周边都能看到小型、大型、固定式限高架的影子和智能自动升降起杆的限高架,对于这样一款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并不是盲目的,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规范的,那么关于它的设置规范到底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简单的给大家说一说。

公路在设置升降限高架时必须有一定的净空,高速、一级、二级公路是5.0米的净空要求,三四级公路是4.5m。

限高3.5m估计是为了避免大型车辆超载,或者是有涵洞桥梁之类的道路环境,设置时我们要想到升降限高架设置的标准应该参考那些规定。

不是可以随便设置的,必须是经过当地交通部门审批。

最简单的限高架一般是在路口位置用钢管焊接成一个矩形框,高度和宽度按想要限制的规格进行加工,为了安全警示在上面贴上黄黑相间的反光条。

厂区内道路通行车辆的高度限制应该如何制定!一般在3.5米以下,根据《公路法》有
关规定,县道乡道公路的责任主体是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既然交通主管部门是其主体,当然也就有权限对公路设置必要的标志以保证其安全。

三级公路的限高是4米,为了保护立交桥梁或隧道等跨越物的安全,一般都会根据升降限高架设置的标准在路口位置设置限高栏。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限高、限宽、限载重等都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所设立的安全行
驶限制措施,由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是合法的。

以上就是今天带给大家的简单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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