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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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活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生生活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和日常生活管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旨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思想政治教育第四条大学生应当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条学校定期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三)道德品质、文明礼仪、心理健康教育;(四)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教育。

第六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相关理论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七条大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勤奋学习。

第八条学生应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宿舍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第九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展现良好的团队精神。

第十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不得参与赌博、酗酒、吸毒等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不得擅自离场。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爱护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或占为己有。

第四章日常生活管理第十三条学生应当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合理规划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娱乐时间,提高时间利用率。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自身免疫力。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食堂秩序,合理搭配膳食,注重营养均衡。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爱护校园环境,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随意涂鸦、刻画。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关注自身安全,遵守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规定。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基本要求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 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4. 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5.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重个人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四、具体管理规定1. 学籍管理(1)新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教育。

(2)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籍审核,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3)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关于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课堂纪律(1)学生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上课期间,保持安静,专心听讲,不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睡觉等。

(3)学生应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打断教师讲课。

3. 住宿管理(1)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2)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进行违章用电。

(3)学生应按时作息,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4. 食堂管理(1)学生应遵守食堂秩序,保持就餐环境整洁。

(2)节约粮食,不浪费食物,提倡文明就餐。

(3)遵守食堂规定,不随意丢弃餐具,保持食堂卫生。

5. 公共秩序(1)学生应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随意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

(2)爱护校园绿化,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草。

(3)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不闯红灯,不逆行。

6. 课外活动(1)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课外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2)在课外活动中,应遵守活动规则,服从组织者安排。

(3)注意个人安全,遵守活动场所的规定。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总则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大学生的日常行为,提高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为我国培养高素质人才。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校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依法办学。

(二)教育引导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民主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实行民主管理。

(四)奖惩结合原则: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人文关怀原则: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关心学生成长,提供人文关怀。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成立学生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一)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课堂教学,确保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

(三)学生处:负责学生奖惩、资助、就业、心理健康等工作。

(四)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基础设施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

(六)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第九条大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集体利益。

第十条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模板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日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制度内容应紧密结合学生实际,切实可行。

2. 激励性原则:通过制度激励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3. 严肃性原则: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权威。

二、作息时间管理第四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作息时间规定。

第五条学生每日作息时间如下:1. 上课时间: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执行。

2. 午休时间:中午12:00-14:00。

3. 晚自习时间:晚上18:00-21:30。

第六条学生应按时就寝,不得晚归、夜不归宿。

三、课堂纪律管理第七条学生应按时到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第八条课堂上,学生应专心听讲,不得交头接耳、睡觉、玩手机等。

第九条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秩序。

四、宿舍管理第十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安静。

第十一条学生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

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作息,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

五、校园秩序管理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校园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第十四条学生应爱护校园环境,不得乱扔垃圾、践踏草坪。

第十五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展示青春风采。

六、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遵守本制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学校将依法予以开除学籍。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大学生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术风气,提高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籍大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为核心,通过考核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术水平。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业成绩:考核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2. 课堂纪律:考核学生在课堂上的出勤情况、发言情况、课堂表现等。

3. 宿舍管理:考核学生在宿舍内的卫生状况、用电安全、人际关系等。

4. 社会实践:考核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包括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等。

5. 学术道德:考核学生在学术研究、论文撰写等方面的诚信表现。

6. 违纪情况:考核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存在违纪行为,如作弊、打架斗殴、损坏公物等。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五条考核方式分为日常考核和期末考核。

1. 日常考核:由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等负责,通过观察、记录、反馈等方式进行。

2. 期末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堂纪律、宿舍管理、社会实践、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 优秀:综合表现突出,各科目成绩优异,无违纪行为。

2. 良好:综合表现良好,各科目成绩较好,无违纪行为。

3. 合格:综合表现一般,各科目成绩尚可,无违纪行为。

4. 不合格:综合表现较差,各科目成绩不理想,存在违纪行为。

第七条考核结果将作为以下方面的依据:1.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的评选。

2. 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

3. 学生就业推荐。

4. 学生转专业、休学、退学等事宜。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等。

第九条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生,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进行警告,并要求其整改。

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学生的日常管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旨在:1. 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2. 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维护校园秩序;3.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习效率;4. 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六条各学院设立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第七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学校荣誉和集体利益。

第八条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九条学生应保持宿舍整洁,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尊重教师。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图书馆管理规定,爱护图书资料,按时归还。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食堂管理规定,维护食堂秩序,文明就餐。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校园网络安全规定,不传播、制作、复制、发布有害信息。

第十四条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

第十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损坏绿化。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第十七条学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学风建设第十八条学生应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

第十九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学术素养。

第二十条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作弊、不抄袭,诚实守信。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大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制度

大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教育、引导、规范、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为目标。

第二章日常作息时间第四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第五条学生每日作息时间如下:1. 上课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自习时间:19:00-21:00。

2. 课间休息时间:上午、下午各20分钟。

3. 午休时间:12:00-14:00。

4. 晚休时间:21:00-次日早上7:00。

第六条学生应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参加早操。

第七条学生应按时就寝,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宿舍安全。

第三章课堂纪律第八条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第九条学生上课时应保持教室整洁,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第十条学生上课时应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不得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不得随意打断教师讲话。

第四章宿舍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整洁。

第十三条学生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

第十五条学生应合理使用宿舍电器,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六条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课外活动第十七条学生应积极参加课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十八条学生应遵守课外活动纪律,不得在活动中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九条学生应尊重他人,友好相处,不得在课外活动中发生冲突。

第六章安全教育第二十条学生应树立安全意识,遵守校园安全规定。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安全教育讲座,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了解并掌握应急处理知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章考勤制度第二十四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大学生日常封宿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封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宿舍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生活安全,提高学生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封宿管理是指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封闭宿舍楼,对宿舍楼进行整体封闭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封宿管理工作由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保卫处等部门共同负责,各学院(部)应积极配合。

第二章封宿条件第五条以下情况可实施封宿:1. 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需要确保学生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2. 宿舍楼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需紧急维修的;3. 学校举办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封闭宿舍楼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校园安全秩序的;4.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批准,认为有必要封宿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封宿前,相关部门应进行充分论证,制定封宿方案,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三章封宿程序第七条封宿前,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 向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保卫处等部门通报封宿情况;2. 向各学院(部)发布封宿通知,告知封宿时间、原因和注意事项;3. 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4. 做好封宿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八条封宿期间,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 严格执行封宿方案,确保封宿工作顺利进行;2. 加强宿舍楼的安全巡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 及时处理封宿期间学生提出的合理诉求;4. 对封宿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九条封宿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 对封宿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2. 恢复宿舍楼正常秩序,保障学生正常生活;3. 向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保卫处等部门汇报封宿结束情况。

第四章封宿期间学生管理第十条封宿期间,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宿舍楼;2. 保持宿舍内整洁,不得在宿舍内乱扔垃圾;3. 封宿期间,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影响封宿工作顺利进行的行为;4. 封宿期间,不得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设备。

大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宿舍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学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调整第四条宿舍分配原则:1. 按照年级、专业、性别进行分配;2.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 保障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基本需求。

第五条宿舍调整原则: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辅导员审核批准;2.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 调整宿舍应确保宿舍居住环境、设施条件符合要求。

第六条学生宿舍分配与调整的具体实施由学生工作部负责。

第三章宿舍卫生与安全第七条宿舍卫生要求:1. 保持宿舍整洁,每天打扫一次;2. 床位、桌椅、地面、墙壁等保持干净;3. 不乱扔垃圾,不堆放杂物;4. 定期进行大扫除,保持宿舍清洁。

第八条宿舍安全要求:1. 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2. 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违规电器;3. 注意防火、防盗、防骗,提高安全意识;4. 遵守宿舍楼内消防设施的使用规定,不损坏消防设施;5. 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楼内公共秩序,不得在楼内大声喧哗、吵闹。

第九条学生工作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与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宿舍作息时间第十条宿舍作息时间:1. 晚上宿舍熄灯时间为22:00,学生应按时就寝;2. 早上起床时间为6:30,学生应按时起床;3. 休息日作息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改变宿舍作息制度。

第五章宿舍违纪处理第十二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纪:1.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宿舍结构;2. 乱扔垃圾、堆放杂物;3. 使用违规电器;4. 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5. 损坏宿舍设施;6. 违反宿舍作息时间;7. 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

大学生日常返寝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返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生活秩序,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主要场所,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宿舍秩序。

第二章返寝时间与要求第四条学生应按时返回宿舍,具体返寝时间如下:1. 周一至周五晚22:00前;2.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23:00前。

第五条学生返寝时,应遵守以下要求:1. 保持宿舍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2. 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3.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4.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5. 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6.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第六条学生因病、事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寝,需向宿舍管理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返寝。

第三章宿舍安全与卫生第七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遵守以下规定:1. 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2. 不得在宿舍内私自改装电路、水暖设施;3. 不在宿舍内存放火种,不使用明火;4. 不在宿舍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5. 遵守消防法规,不乱扔烟蒂,不堵塞消防通道。

第八条学生应自觉保持宿舍卫生,遵守以下规定:1. 每日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室内整洁;2. 定期清洗床上用品,保持床铺干净;3. 不乱扔垃圾,分类投放;4. 保持公共区域整洁,不乱贴乱画;5. 不在宿舍内乱倒污水、垃圾。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学生违反本制度,按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在宿舍墙上张贴违规名单;2. 一般违规: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相应学分;3. 严重违规: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相应学分;4. 情节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模板

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1. 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2. 规范大学生日常生活,提高生活质量;3. 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大学生日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大学生日常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设立大学生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大学生日常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学校关于大学生日常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对本学院大学生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3. 协调解决大学生日常管理中的问题;4. 开展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调研和评估。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第八条大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第九条大学生应当遵守以下基本行为规范:1.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2. 保持宿舍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维护校园环境;3. 诚信考试,不作弊;4. 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尊重师长,团结同学;5.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浪费;6. 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不得传播有害信息;7.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8. 不得酗酒、吸烟、赌博等不良行为;9. 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文明上网;10. 服从学校的管理和调度。

第十条大学生违反上述行为规范,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大学生学籍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大学生应当按时注册,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大学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应当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注册。

第十四条大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大学生考勤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生考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学生考勤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出勤率,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严格的考勤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时间观念、纪律观念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分为日常考勤和请假考勤。

第五条日常考勤:1. 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 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 学生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或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视为旷课。

4. 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勤,应提前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请假考勤:1. 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2. 学生请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事假证明等。

3. 学生请假期间,如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应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4. 学生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或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视为旷课。

第七条考勤记录:1. 班级辅导员负责每日考勤记录,及时汇总上报。

2. 学院教务部门负责汇总各班级考勤情况,定期公布。

3. 学生本人应定期查阅考勤记录,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教务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章考勤结果处理第八条学生考勤结果分为正常、迟到、早退、旷课、请假五种。

第九条对考勤结果的处理:1. 正常:学生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考勤记录良好。

2. 迟到:学生上课迟到,但未影响课程进行。

3. 早退:学生提前下课离场,但未影响课程进行。

4. 旷课: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请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5. 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经批准离校。

第十条学生考勤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评先、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学生考勤情况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四章考勤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学院设立考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大学生日常出勤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出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纪律观念,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出勤管理是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学生的出勤率,确保学生按时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出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出勤制度第五条出勤时间1. 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包括上课、实验、实习、实训、讲座、研讨会等。

2. 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文体活动等。

3. 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考核、答辩等。

第六条出勤要求1. 学生应按照课程表和活动安排,提前做好上课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应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并说明原因。

3. 学生请假应遵守以下规定:a. 短期请假(1天以内)需班主任批准;b. 长期请假(1天以上)需班主任审核后报学院批准,并报学生处备案;c. 请假期间,学生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请假审批的及时性。

第七条迟到与早退1. 学生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课。

2. 学生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应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如实记录。

第八条旷课与缺课1. 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缺课,每缺一节课,视为旷课1次。

2.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课,每缺一节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审核后报学院批准。

第三章出勤记录与考核第九条出勤记录1. 学院应建立学生出勤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

2. 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出勤管理,定期向学院报送学生出勤情况。

第十条出勤考核1. 学生的出勤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2. 学院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违规处理原则1. 违规处理应遵循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五篇)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五篇)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五篇)高校学生管理制度1一、宣传部的宣传工具一般不可外借,其他组织或社团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协会宣传部申报批准方可使用。

二、宣传部的宣传工具由宣传部人员管理,任何个人及团体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外借三、宣传部每周五周六为专业技能练*时间,全部成员进行宣传技能练四、宣传周期结束后,按时对前一次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有关规定:宣传部分为部长、副部长和干事。

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名。

大致工作岗位分为:部长负责整个部门的运转情况,确定每个学期的发展目标,在学期之初拟定计划书,在活动中起到统筹的作用,并且完成对每次活动的详细记载和整个学期资料的总结。

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日常工作,具体督促干事的工作情况,并在工作中培养干事的能力。

干事是完成具体工作的实施,可对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参与每次宣传任务的前期创意和经验总结。

宣传部的成员应具备的重要素质有:对宣传有较强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耐心,能吃苦耐劳。

另外,能掌握基本常用的电脑软件,如Office,Photoshop,3dsmax等等。

如果以前接触过美术绘画更好。

同样也欢迎有书__底的同学加入。

总而言之,宣传部欢迎绘画、电脑、书法各方面的人才。

管理制度:1、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2、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3、对于长期缺*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4、宣传部内部成员*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5、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6、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7、要处理好工作和学*的关系。

8、凡例会及各种需要宣传部各成员出*的场合,成员必须准时参加9、协会任何会员所发的通知,收到后必须回复。

10、宣传海报规格:半张或整张的卡纸。

大学生日常量化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量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习惯,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日常量化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础,以教师指导和监督为辅助,实现学生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目标。

第二章量化管理内容第四条量化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习方面1. 出勤率:包括课堂出勤、自习室出勤、实验课出勤等。

2. 成绩:包括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等。

3. 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

二、生活方面1. 宿舍卫生:包括宿舍内务整理、个人卫生习惯等。

2. 饮食安全:包括食堂用餐秩序、饮食卫生等。

3. 消防安全:包括宿舍用电安全、火灾逃生演练等。

三、纪律方面1. 校园秩序:包括课堂纪律、自习室纪律、公共场所秩序等。

2. 纪律处分:包括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处罚等。

3. 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实习等。

四、思想道德方面1. 思想政治表现:包括参加政治学习、党课培训等。

2. 道德品质:包括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等。

3. 社会责任感: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关爱弱势群体等。

第三章量化管理方法第五条量化管理采用分值制,根据各项内容的权重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一、学习方面1. 出勤率:满分为10分,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扣分。

2. 成绩:满分为20分,根据成绩等级进行评分。

3. 学术活动:满分为10分,根据参与程度和活动成果进行评分。

二、生活方面1. 宿舍卫生:满分为10分,根据宿舍内务整理和个人卫生习惯进行评分。

2. 饮食安全:满分为5分,根据食堂用餐秩序和饮食卫生进行评分。

3. 消防安全:满分为5分,根据宿舍用电安全和火灾逃生演练进行评分。

三、纪律方面1. 校园秩序:满分为10分,根据课堂纪律、自习室纪律、公共场所秩序进行评分。

2. 纪律处分:满分为10分,根据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和处罚进行评分。

大学生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实施考勤管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学习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

三、考勤内容1. 上课考勤: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课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上课期间,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2. 晚自习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晚自习,不得无故缺席。

晚自习期间,学生应专心学习,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 社会实践活动考勤: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应遵守活动纪律,按时参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4. 寄宿生考勤:寄宿生应按时参加晚寝,不得私自离开宿舍。

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寝,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

四、考勤管理要求1. 教师负责课堂考勤,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并在课后及时将考勤结果反馈给学生。

2. 班主任负责晚自习、社会实践活动和寄宿生的考勤管理,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

3. 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4. 学生请假需遵守以下规定:(1)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事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因特殊情况需要离校的,需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五、考勤奖惩1. 学生全月出勤满勤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学生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学生无故缺课、旷课或违反学校纪律,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勤记录与公示1. 班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学生的考勤记录,每月底将考勤情况向家长公示。

2. 学校将定期对学生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考勤制度的执行。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勤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

学校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本制度坚持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入学时,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入学手续,接受入学教育。

第六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注册,未按时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专业和班级进行编班,不得擅自更改。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八条学生学籍管理遵循“学籍统一、管理规范、服务学生”的原则。

第九条学生学籍包括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十条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业,不得擅自更换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

第十一条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手续按照学校规定办理。

第四章课程学习与考试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三条学生应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得作弊。

第十五条学生考试成绩不合格,应按照学校规定补考或重修。

第五章宿舍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应保持宿舍整洁、安全。

第十七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第十八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第十九条学生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六章校园秩序第二十条学生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私占。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现大学生风采。

第七章社团活动第二十四条学生应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十五条社团活动应遵守学校规定,不得损害学校声誉。

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二)教育与自律相结合,强化学生自我管理意识;(三)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四)注重实效,逐步完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大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学生日常生活教育,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三)负责学生日常生活违规行为的查处;(四)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设立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学生日常生活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日常生活管理内容第七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秩序。

第八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第九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宿舍、教室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第十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占用、转借他人物品。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校园网络安全规定,文明上网,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三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第四章日常生活违规行为及处理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等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律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三)严重影响校园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第十五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三)影响校园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

大学生考勤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生考勤日常管理制度

大学生考勤日常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大学生日常教学秩序,加强学生课堂出勤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勤日常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规范学生的行为,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三、工作时间1. 学生的正常工作时间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执行,包括上课、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

2. 学生的课外自主学习时间,由学生自行安排,但需保证不影响课堂教学。

3. 特殊情况下,如学校组织的活动、比赛等,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学生需在每节课开始前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各学院或教务处规定,可采用电子签到、纸质签到卡或教师点名等形式。

签到将作为学生出勤记录的重要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次课程开始前进行一次签到,课程结束后进行一次签退。

(2)签到时间为课程开始前15分钟至课程开始后5分钟内,签退时间为课程结束前5分钟至课程结束后10分钟内。

(3)学生应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时间,将视为旷课。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学生如因学校组织的活动、实习、竞赛等公务活动未能按时签到,需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免予旷课处理。

4、忘记签到处理学生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及时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教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签机会。

若教师同意补签,学生需在课程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补签手续。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任课教师负责监督学生的日常考勤工作,确保学生按时签到,及时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

(2)各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汇总学生的考勤数据,定期向学生和相关部门通报出勤情况。

(3)学生本人需对自己出勤情况负责,如发生异常,应及时与教务办公室或任课教师沟通解决。

(4)学校教务处负责监督全校学生的考勤工作,对考勤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处理考勤相关的投诉和纠纷。

大学生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大学生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习惯,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大学生的日常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

第六条各学院设立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班级设立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等职务,协助班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1. 制定和修订本制度;2. 审批重要事项;3. 指导各部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办公室负责:1. 负责制度的宣传、解释和实施;2. 协调各部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3. 收集、整理和上报日常管理工作相关资料;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1. 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2. 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3. 对本学院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四)各班级职务负责人负责:1. 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2. 负责本班级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3. 收集和上报班级学生的违纪情况;4. 协助开展班级活动。

第三章日常管理内容第九条学习管理1.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自习,认真听讲、做好笔记;2.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3. 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4. 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十条生活管理1. 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爱护公共设施;2. 学生应合理使用网络资源,遵守网络安全规定;3. 学生应文明用餐,爱护食堂设施;4. 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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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大学生日常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应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主动关心学校发展,立身为公,学以致用。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按培养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平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延安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并附有所在街道、乡镇证明。

请假须经学校招生部门批准方为有效。

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从规定报到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分别由院系学生工作组查阅本院系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

政治、思想品德及身体等全部复查合格者,填发学生证,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延安大学学籍.第九条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对于政治、思想品德复查有疑问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由院长(系主任)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

情节恶劣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查究.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包括新患疾病),经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由本人申请,经院长同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及时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入学申请,经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具体见《延安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节考勤第十一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军事训练、时事政治学习等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

教师可以根据本《规定》的原则、所授课程的特点和学生人数多少等情况制定本门课程考勤办法(如点名、签到等)进行考勤,并将学生出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对学生旷课等情况应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反映,由班主任(辅导员)汇总后报教学秘书备案。

采取全程考勤或抽查方式考勤所发现的旷课现象,教师可参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处理.学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程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自习时间每两节按1节计算,无故不参加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社会调查或其他集体活动者,按每天4学时计算。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旷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二)旷课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旷课—学时,给予记过处分;四)旷课-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旷课学时以上(含学时),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

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或学校附属医院证明。

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内由所在学院院长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教务处批准.事假不得超过两周。

请假期满,请假学生须及时向班主任、院长、教务处销假。

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续假批准与否,应回复学生本人。

学生请病、事假的申请书、医院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存院系教务办公室备查,学生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时,应报教务处备案,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按第十九条规定办理.学生在校期间(假期除外)无论因何种原因自行离校,且连续两周(含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节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三条学生要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校规校纪.模范遵守者,应予表扬和奖励;违犯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个人小结和鉴定,应以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为目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由学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学分及重修成绩等均记入学生成绩单,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十五条学生参加每门课程的考核资格由任课教师认定,本规定涉及到的考试管理等有关规定见《延安大学考试试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资格由所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认定,本规定涉及到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的具体管理见《延安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对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由认定人或领导小组提出,学院主管领导审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六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考试方式包括闭卷、开卷、口试等.课程考核方式须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执行,考试的具体形式按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基本要求执行。

凡考试课程(包括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的成绩评定皆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及格以上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学位课程的考核成绩须执行《延安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

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一般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 学生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含课堂讨论、作业、论文、出勤等)、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期中、期末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按《延安大学考试试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初向学生公布本课程的考试方式及成绩评定办法。

公共体育课考核成绩按《延安大学公共体育课手册》进行。

学生因体残、体弱上保健体育课,须有校医院或附属医院诊断证明,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查,体育教学部主任批准,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

因培养方案调整,列入教学计划内的课程按正常课程记入。

第十七条学生必须持有效考试证件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考试,并遵守《延安大学试场规则》。

第十八条学生旷课、旷考和考试违纪作弊按下列办法处理:一)在全程考勤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1/3者,除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在抽查考勤情况下,有3次抽查未到课的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不参加实验、不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达规定次数1/3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二)擅自不参加考试皆以旷考论。

凡旷考的学生,该次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并计入该课程总成绩的评定。

在旷考学生认识错误之后,经本人申请,院长批准,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履行相应手续后,可随下一年级参加该课程重修。

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考试违纪、作弊。

学生在课程考试时有违纪行为,该课程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有作弊行为并经核实认定,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按退学试读处理.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和处理具体见《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违纪作弊课程的重修应由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批后,由学院及开课单位组织实施。

四)对于考试作弊累计两次的学生,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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