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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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黄河北~羑河北(委托建管项目)焦作2段第三施工标段
(合同编号:HNJ-2008/J2/SG-003)
重大节假日期间事故
应急预案
批准
审核
审核(安全)
编制
中国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焦2-3项目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
目录
目录 i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
3组织机构及职责 2
3.1应急组织体系 2
3.2指挥机构及成员职责 2
3.2.1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2
3.2.2 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3 3.2.3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的职责 3
3.2.4事故救援联络协调机制 3
4预防与预警 4
4.1危险源监控 4
4.2预警行动 5
5信息报告程序 5
5.1信息报告与通知 5
5.2信息上报 5
5.3信息的传递 6
6应急处理 6
6.1响应分级 6
6.2应急响应 6
6.3应急处理措施 7
6.3.1 紧急处置 7
6.3.2指挥和协调 7
6.3.3应急结束 8
6.3.4 信息发布 8
6.3.5 后期处置 8
7保障措施 9
7.1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9 7.1.1经费保障 9
7.1.2应急队伍保障 9
7.1.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9 7.2卫生医疗保障 9
7.3交通运输保障 10
7.4 其他保障 10
8 附则 10
8.1术语、定义及说明 10 8.2维护和更新 10
8.3制定与解释 10
8.4实施时间 10
8.5有关应急部门、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
为了积极应对承建项目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维护我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正常施工秩序,确保事故发生时项目部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有效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集团公司《关于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部承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部施工区和生活办公区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一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遵循科学原理,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四)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五)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故对公众的健康危害和影响。
(六) 科学决策,资源共享。科学做好人力、物力、财力储备,资源共享,合理利用,动态管理,减少浪费。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根据安全紧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中国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焦2-3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
组长:王保春(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建军(副经理)王历(安全总监兼安全环保部主任)
组员:鲁旭(总经济师)杨小兵(总工程师)
陈瑞忠(经营管理部主任)朱才宏(调度室主任)
姚玉岭(综合事务部主任)李晋安(工程技术部主任)
王敏哲(质量管理部主任)李结社(机电物资部主任)
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王建军负责整个救援指挥工作,王建军未能到现场时,由王历负责整个救援指挥工作。
由于工程处于开工阶段,各工区暂未成立,人员组成难免补充调整,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将根据项目部人员增减调整予以补充。
3.2指挥机构及成员职责
3.2.1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本预案程序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本预案实施情况,并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小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7、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卓著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2.2 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指挥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