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担保客户十五级评级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如下:(一)客户申请(二)担保受理(三)尽职调查(四)项目预审(五)风控调查(六)项目评审(七)出具意向担保函(八)项目终审(九)签订担保合同(十)落实反担保条件(十一)签订正式保证合同(十二)银行放款(十三)保后管理(十四)担保终结(十五)担保业务流程的文档清单:1、客户申请:《委托担保申请书》2、担保受理:(1)《客户信息收集表》(2)《担保项目申请表》(3)《担保项目受理通知书》(4)《担保项目登记表》3、尽职调查:《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4、项目预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预审意见部分)5、风控调查《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风控意见部分、律师意见部分)6、项目评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评审会意见部分)7、出具意向担保函:《意向担保函》8、项目终审:《担保项目审批意见表》(终审成员意见部分)9、签订担保合同:(1)合同签订前客户确认《担保项目确认函》(2)准备空白合同文本1)委托担保合同》2)《抵押反担保合同》3)《质押反担保合同》4)《保证反担保合同》(3)审核空白文本《合同审核表》(4)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10、落实反担保条件:(1)《反担保条件落实表》(2)《担保业务费用收缴表》11、签订正式保证合同:(1)《正式担保函》(2)《保证合同》(银行固定格式)12、银行放款:(1)《担保业务联系函》(2)《贷款担保台帐》13、保后管理(1)《在保项目调查表》(2)《担保到期通知函》(3)《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14、担保终结:(1)《还贷凭证》(复印件,银行固定格式)(2)《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第四条企业申请贷款担保需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第3号)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八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0.18•【字号】鲁金监发〔2023〕7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担保物权正文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鲁金监发〔2023〕7号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属融资担保公司:现将《山东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类标准第三章分类依据第四章监管措施第五章组织实施山东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工作,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我省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和《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金监发〔2020〕1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辖区内依法设立且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的融资担保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类监管,是指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设区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有关信息,综合分析评估融资担保公司总体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状况,依据评估结果将其归入特定监管类属,并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的行为。
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提出分类监管评级初评意见,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复评。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初评意见基础上,对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提出分类监管评级复评意见,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评定。
担保业务五级分类办法

担保业务五级分类评分办法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业务风险,提高担保资产质量,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风险监测、风险转化、风险责任约束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担保业务五级分类评分是指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定,对担保、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用量化的方法进行测评的一种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所有公司融资担保、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委托贷款等各类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五级分类包括:正常级、关注级、次级、可疑级、损失级。
第五条具体评分指标由五大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
每大部分下设若干量化的指标及对应的打分说明一、企业基本面评价(占30分):主要反映企业过往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信用状况,所处行业及在行业中的竞争力等情况;二、担保项目指标情况及项目能力评价(占30分):主要反映第一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即项目的进展情况或销售收入的情况及所能产生现金流量对还款的保证;三、反担保措施评价(占40分):主要反映第二还款来源的保障性,从反担保物的价值、反担保物的变现能力、反担保物的抵、质押手续的完备性及合法性、过程控制手段、反担保措施和过程控制的落实情况等方面对担保项目质量的保证;四、其他因素评价:(加、减分指标各占10分):主要是对上述一至三项所未涵盖而对项目的评价有辅助影响的指标进行补充;五、级别限制指标:主要是针对担保业务的特殊性而确定的各类对级别进行限制的指标。
第六条根据打分的结果确定级别:正常级,得分在80分(含)以上;关注级,得分在60分(含)-- 80分;次级,得分在40分(含)-- 60分;可疑级,得分在30分(含)-- 40分;损失级,得分小于30分。
第七条担保风险度的高低用得分的大小来表示,得分高的风险低,得分低的风险高。
在项目报批时,如得分低于80分,原则上不予以受理。
第八条评分、定级的组织:一、企业类业务:1、业务部门上报项目时,由项目经理、风险经理进行初评,风险管理部进行复评,以风险管理部的评分结果为准;2、对在保项目进行保后监管时,由负责保后监管的人员进行初评,风险管理部进行复评并定级;3、当担保项目情况发生变化、逾期、代偿等状况时,由风险管理部进行评分并定级;二、委托贷款类业务、个人类业务:只要是项目通过公司内部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的项目均视为正常。
担保公司业务风险评估管理规定

担保公司业务风险评估管理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担保业务风险评估、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辽宁李卓)为规范担保业务操作,防控担保业务风险,提高担保业务运作效率,保障担保业务发展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担保业务风险评估系统担保业务风险评估系统主要指本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风险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授保额度状况及被担保企业反担保措施状况进行的初步判断和系统评估。
(一)被担保企业风险状况初步判断。
该系统主要针对被担保企业的担保申请、会计报表、担保业务经理出具的被担保企业调查报告及风控经理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被担保企业信息等资料,初步判断该企业是否可作为担保对象。
风控经理认为能够接受的担保对象,可将该企业列为重点关注企业进行分析考察。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风控经理向主管经理和总经理报告后,可直接予以否定。
①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涉及诉讼的企业;②企业负责人被金融企业列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请求合作银行协助查询);③被担保对象经营不足一年的企业;④属于国家政策限制或淘汰行业的企业(登录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参照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二)、被担保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系统。
该系统主要对被担保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是否为我公司合作被担保对象。
1、被担保对象评级体系内容本公司被担保对象评级体系包括被担保对象风险评价以及行业风险评价两部分;被担保对象自身风险评价。
主要评估和度量其信用风险水平及抗风险能力,包括信用履约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价、经营及发展能力评价、综合评价等5个方面。
综合评价包括领导者素质、管理水平、发展前景和与我公司业务合作情况等4个方面。
行业风险评价。
主要评估和度量被担保对象所在行业全部企业的整体信用风险水平,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部分内容。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评价个人客户信用状况~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建立规范有序的业务管理机制~根据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及业务基本规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客户是指向本公司申请个人贷款业务的自然人~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
第三条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根据个人客户的基本情况、信用记录、还贷能力以及与银行的信用往来关系等指标~综合评价个人客户的资信情况~并据此确定个人客户信用等级。
第四条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遵循“客观、真实、高效"的原则。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个人客户信贷风险识别、计量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评定结果是我公司个人客户准入退出、授信额度核定、贷款定价的重要依据~属公司内部管理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第二章评定对象第五条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对象按个人客户收入来源分为工薪供职类和个私业主类两大类~分别适用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工薪供职类客户是指以单位工资薪酬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自然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个私业主类客户是指以个人经营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非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业主等。
第三章评价指标与信用等级设置第八条工薪供职类个人客户信用评价指标包括个人基本状况、个人信用状况、收入及还贷能力、合作关系等。
个私业主类客户信用评价指标包括个人基本状况、信用履约情况、经营发展情况、偿债能力、合作关系等。
第九条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评级结果按得分高低及特别规定~分为AAA+、AAA、AA+、A、A+、A、B、C八个级别。
第十条个人客户信用等级核心定义及客户特征:AAA+级~得分?95分。
客户整体实力极强~家庭、居住及职业极为稳定~职业发展或个私经营发展获得显著成功且前景十分看好~经济收入高~家庭综合经济实力强、还款能力极强~信用品质佳~信用风险极小。
AAA级~90?得分,95分.客户整体实力很强~家庭、居住及职业的稳定性很强~职业发展或个私经营发展获得很大成功且前景看好~经济收入很高~承贷及还贷能力很强~信用品质很好~信用风险很小。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最新版)

xx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xx银行〔下称“本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本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xx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银监发[2008]67号〕以及《xx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政策〔试行〕》,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本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
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条本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方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
同一客户在本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
(二)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三)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AA、A、BBB+、BBB、BBB-、BB+、BB、BB-、B+、B-、CCC、CC、C、D十五个信用等级。
D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
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
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B级。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BBB级。
担保公司评级划分

担保公司评级划分
担保公司评级一般按照其资本实力、盈利能力、风险管理水平等指标进行划分,常见的评级划分包括以下几个等级:
1. AAA级:资本实力强,盈利能力稳定,风险管理水平较高。
2. AA+级和AA级:资本实力较强,盈利能力相对稳定,风险管理水平较好。
3. AA-级:资本实力一般,盈利能力较为稳定,风险管理水平
较好。
4. A+级和A级:资本实力稍弱,盈利能力较为有波动,风险
管理水平一般。
5. A-级:资本实力较弱,盈利能力有较大波动,风险管理水
平较一般。
6. BBB级:资本实力较弱,盈利能力较为不稳定,风险管理
水平较一般。
7. BBB-级及以下:资本实力较弱,盈利能力波动较大,风险
管理水平较低。
担保公司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办法(3页)

XX担保公司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担保业务保证金收取、使用和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服务水平,根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和鲁金办发(2012)21号文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融资性贷款客户担保担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依据公司《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确定的融资性担保客户担保收费率为基础,结合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得分确定,按不超过银行收取该项担保保证金的标准收取。
第三条非融资性贷款客户担保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一般不超过贷款额的10%。
第四条收取客户保证金时,应与担保客户明确保证金为质押资金,如担保贷款到期,客户按时足额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将无条件退还客户缴存的保证金。
第五条公司选择一家合作金融机构开设保证金专户,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客户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和代偿,不得与基本账户等其他账户混用,并与该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签订客户保证金专户三方管理协议,专户管理办法根据保证金监管协议有关要求制定。
明确各方履行的责任义务,指定合作银行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按要求向市监管部门报送客户保证金专户管理情况等材料。
第六条公司对收取的客户担保保证金全额存入开设的“客户担保保证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存入保证金”科目对客户保证金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收取的客户保证金用途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违约代偿,不得用于委托贷款、高风险投资等其他用途。
要通过各种手段依法查处公司高额收取、变相收取、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行为,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第八条当担保客户与债权人主合同到期,担保客户如约偿还贷款后,可向公司申请退还客户保证金。
审核合格后,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返还客户保证金。
第九条当担保客户与债权人主合同到期,担保客户未足额偿还贷款债务时,公司将依法合规处置该担保客户保证金,用于担保代偿,保证金与担保贷款的差额,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等级评价管理规定

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等级评价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等级评价管理规定(试行)1.目的为加强对我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更好地识别、度量和防范担保公司作为我行客户融资担保方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级相关原则,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总行经营部室、各分行、北京地区管理部、在京各支行。
本办法适用于与我行开展合作,办理公司信贷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同时办理公司、个人信贷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委托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以基金额度承担风险的担保基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3.定义、缩写和分类3.1定义(1)融资性担保公司:本文件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为向银行申请办理公司或个人类融资性业务的企事业法人或个人提供居间担保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等级评价:指对担保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和连带清偿义务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是对其债务偿还风险进行的综合评价。
(3)客户信用等级:是反映融资性担保公司违约风险大小的相对尺度,共分为六等十个级别,分别是AAA级、AA级(AA+、AA、AA-)、A级(A+、A、A-)、BBB级、BB级、B级。
其中:A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具有行业所要求的经济规模、很好的发展前景、很稳定可靠的利润来源、很强的担保履约能力,市场竞争力很强,管理水平很高,信誉状况很好,从而对降低我行融资风险有很高的业务价值。
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管理水平、净收益、担保履约能力有部分处于优秀水平、部分处于良好水平,从而对降低我行融资风险有较高的业务价值。
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管理水平高,有着稳定可靠的利润来源,担保履约能力强,信誉状况良好,从而对降低我行融资业务风险有较高价值。
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管理水平、净收益、担保履约能力、信誉状况有部分处于良好水平,部分处于较好水平,从而对降低我行融资业务风险有较高的价值。
融资担保公司企业信用评级制度

企业信用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评价公司类客户的资信状况, 控制担保资产风险, 提高担保资产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根据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安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在对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信用等级标准, 综合评估确定。
第三条企业信用评级采取公正、公平的原则, 采用受理时“当时评定, , 的方式。
第四条评级对象包括担保申请人及其保证人(金融机构除外)。
评级对象按其行业属性分别适用本办法的对应或相近的行业的评级量表。
第二章评级量表各信用等级设置第五条按行业差异及资金运用特点设置工业运输、商贸服务、房地产建安、进出口和综合五种类型的评级量表(见附件)。
第六条企业信用设AAA.AA.A和B级四个等级。
AAA级, 得分在9 0分(含)以上。
表明企业信用程度高, 获利能力和还本付息能力强, 发展前景很好, 投资风险很小。
AA级, 得分在7 5分(含)一一9 0分。
表明企业信用程度可靠, 安全度较高, 获利能力和还本付息能力较强, 发展前景很好, 投资风险较小。
A级, 得分在6 0分(含)一一7 5分。
表明企业信用程度比较可靠, 具有一定获利能力和还本付息强能力, 有一定的发展前景, 现阶段投资风险较小。
B级, 得分在6 0分以下。
表明企业信用程度一般, 获利能力较低, 企业投资风险较大, 企业发展前景暗淡。
第三章评级指标及计分第七条企业信用评级按企业信用及偿债能力、经济实力、经济效益、非财务因素、企业发展能力及前景五大类设置。
每大类下设若干量化和非量化指标。
第八条企业信用评级采用定量分析为主, 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绝对值与相对值分析、企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相结合的方法, 将各种指标分别量化, 对无法量化的指标, 则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按定性评审的标准核分。
第九条企业信用评级采用“百分制"。
各类企业指标体系的分值见计分量表。
第四章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权限、程序和管理第十条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组织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 并确认评级结果。
融资性担保公司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融资性担保公司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客户担保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管理,保障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担保公司在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时,对客户收取的保证金的管理。
第三条保证金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保证金的收取第四条担保公司在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第五条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担保金额、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六条保证金的收取应通过合法的金融渠道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三章保证金的管理第七条担保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缴纳的保证金。
第八条保证金账户应与担保公司的其他账户分开管理,不得挪用保证金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明确保证金的收取、使用、退还等操作流程,并定期对保证金账户进行审计。
第四章保证金的使用第十条保证金只能用于以下用途:1. 客户违约时,用于弥补担保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产生的损失;2. 客户提前解除担保合同时,用于支付违约金;3. 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用途。
第十一条担保公司使用保证金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五章保证金的退还第十二条客户履行完毕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担保公司应及时退还保证金。
第十三条退还保证金时,担保公司应扣除客户应支付的违约金、利息等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保证金的退还应通过合法的金融渠道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担保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保证金或者未按规定退还保证金的,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客户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缴纳保证金或者未按约定使用保证金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担保公司负责解释。
关于《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解读

关于《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解读银保监会日前下发1号文——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具体配套制度如下:《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即1个通知+4项制度。
一、通知解读通知内容较为简洁,具体如下:一是对于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地方金融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工作完成以后实施;二是《条例》施行前发生的保本基金担保业务,存量业务可不计入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但应向监督管理部门单独列示报告(为中投保等保本基金业务体量巨大的担保公司留了个活口);三是各地可根据《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出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符合《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的规定和原则,且只严不松。
二、《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解读该《办法》的要点有:1.办理融资担保业务必须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牌照不得开展业务;2.融资担保业务包括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3.其他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发行基金、信托、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等提供担保的行为。
三、《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解读该《办法》的要点有:1.融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对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占比50%以上且户数占比80%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倍数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2.融资担保公司对同一被担保人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5%。
对被担保人主体信用评级AA级以上的发行债券担保,计算集中度时,责任余额按在保余额的60%计算。
3.担保责任余额=借款类担保余额+发行债券担保余额+其他融资担保余额,借款类余类中小微、三农类的可以打7.5折,债券类余额中AA以上的可以打8折,其余的权重都是100%四、《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解读该《办法》将融资担保公司的资产分为Ⅰ、Ⅱ、Ⅲ级,并对资产比例进行管理,以保证流动性。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信贷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贷款通则》及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公司为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同行业统一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体系和标准,以偿债能力为核心,分别对企业法人客户、事业法人客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评定其信用等级。
信用评级是信贷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基础性工作。
评级结果是信贷准入、退出和核定客户授信额度、定价、期限以及确定担保方式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评级分为内部评级和委托评级。
(一)内部评级是指公司自行组织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其结果不得对外公布,也不得告知任何单位或个人。
(二)委托评级是指根据客户申请,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依据公司的评级办法和评级指标体系,评定其信用等级,其结果经客户申请可对外公布。
第四条评级采取“以定量分析为主,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评级应实事求是,做到指标统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科学、客观、公正、严谨。
第二章评级对象和分类第六条评级对象。
除经营期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已满一个会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财务数据的新建客户、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和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外,其他客户应该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
具体对象包括:(一)已建立信用关系的客户;(二)申请建立信用关系的客户;(三)为公司贷款客户提供保证担保的客户(不含担保公司)。
第七条根据客户行业特点和评级需要,将客户分为以下八类。
(一)工业类:包括加工制造业、矿产开采等;(二)农业类: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等;(三)商贸类: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娱乐业、宾馆酒店业、租赁业、外贸业等;(四)交通运输类:包括铁路、公路、航空、管道运输、水上运输等;(五)房地产类: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六)建筑安装类:包括建筑、工程公司、设备安装企业等;(七)公用事业类:包括医院、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业等;(八)综合类:上述以外的其他企业。
担保公司担保客户十五级评级管理办法

天正担保有限公司十五级评级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1.1条十五级评级是指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定,对担保、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用量化方法进行测评的一种管理办法。
第1.2条天正担保公司的经营性融资担保业务、非融资保函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消费性融资担保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
第1.3条本办法所指的十五级评级包括:正常 1 级、正常 2 级、正常 3 级、正常4 级、正常 5 级、关注 1 级、关注 2 级、关注 3 级、次级 1 级、次级2 级、次级 3 级、可疑 1 级、可疑 2 级、可疑 3 级、损失。
第二节评级规则第2.1条十五级评级指标体系及评分十五级评级指标体系由客户信用评分(用“A”表示)、反担保物风险评分(用“B”表示)或过程控制风险评分(用“C”表示)、必备条件扣分(用“D”表示)构成,计算方式如下:若选择核心控制为反担保物,则过程控制不计分,计算公式如下:十五级评分=客户信用评分(A)×50%+反担保物风险评分(B)×50%-必备条件扣分(D)若选择核心控制为过程控制,则反担保物不计分,计算公式如下:十五级评分=客户信用评分(A)×50%+过程控制风险评分(C)×50%-必备条件扣分(D)1、客户信用评分是指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和评价;客户信用评分指标由财务结构、偿债能力、运营效率、盈利能力等财务定量指标,和竞争力、从业经验、产品和技术、资源控制、过往信用记录等定性指标构成。
客户信用评分详见附件《十五级评级指标体系及计分表》第一部分内容。
2、反担保物风险评分是指对客户提供的用以抵押和质押的反担保物进行评分,是评分指标体系中最核心的计分指标。
常用反担保物包括房地产、金融资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存货、应收帐款、无形资产、其他公司股权等,其明细及折现率见下表:常用反担保物及折现表:反担保物风险评分要重点评价反担保物清算值对担保项目风险敞口的覆盖比率。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和借款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正常运作,促进融资市场的发展和稳定,根据法律法规和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取得了经营担保业务的许可,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银行业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遵循以市场为导向、规范经营、风险可控、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审批和备案第六条申请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的,应当向风险评估机构提供风险评估报告,向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报告,向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意见书,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文件。
第七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许可的,发放《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注明经营期限;不许可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开业前应当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备案材料,包括公司章程、经营计划、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规程、监督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
第三章经营行为第九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担保服务。
第十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关注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开展风险较低的担保业务,切实提高担保风险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把握市场需求,以客户为导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担保费率,并在担保业务明细中充分公示。
第十二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担保风险评估和管理程序,严格遵守风险防范原则,控制风险水平。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厦门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范本)(仅供参考,请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完善,并务必在条文中加入应急机制措施)总则为了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和统一管理,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本公司优良信誉和资产安全,优化资产和客户结构,促进担保业务开展,完善服务功能,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贷款通则》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公司各类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遵循资金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
本公司担保业务种类为融资担保业务、保函业务两类。
本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流程分7阶段13个步骤:一是业务受理;二是项目调查并撰写《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三是初审、复审、公司评议通过(超权限业务准备评审会资料报经董事会评审通过),整理评议/评审会决议、出具《担保承诺函》;四是办理反担保手续、与贷款行签署《保证合同》;五是收取保费;六是保后监管;七是解除担保、项目资料建档。
本公司与客户发生的担保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公司担保业务管理主要有保后监管、风险分类、业务稽核、解除担保项目手续和业务数据统计等5个方面工作。
第一部分担保业务种类融资担保业务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自然人、法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处进行贷款、票据、贸易、项目、信用证等融资时,因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应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按类型划分,分为公司法人融资担保和个人融资担保两类;按业务品种划分,可经营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保付代理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房屋按揭/加按/转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贷记信用卡透支额度担保、个人创业贷款担保、个人投资经营贷款担保和个人消费贷款担保等。
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等级评价管理规定

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等级评论管理规定(试行)1.目的为增强对我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更好地辨别、胸怀和防备担保公司作为我行客户融资担保方的风险,依占有关法律法例以及风险评级有关原则,拟订本方法。
2.合用范围本方法合用于总行经营部室、各分行、北京地域管理部、在京各支行。
本方法合用于与我行展开合作,办理公司信贷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同时办理公司、个人信贷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拜托其余公司供给担保、以基金额度肩负风险的担保基金参照本方法执行。
3.定义、缩写和分类定义(1)融资性担保公司:本文件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建立,为向银行申请办理公司或个人类融资性业务的企事业法人或个人供给居间担保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等级评论:指对担保公司执行担保责任和连带清账义务的意向和能力进行评估,是对其债务送还风险进行的综合评论。
(3)客户信用等级:是反应融资性担保公司违约风险大小的相对尺度,共分为六等十个级别,分别是 AAA级、AA级(AA+、AA、AA-)、A 级(A+、A、A-)、BBB级、BB级、B 级。
此中:A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拥有行业所要求的经济规模、很好的发展远景、很稳固可靠的利润根源、很强的担保履约能力,市场竞争力很强,管理水平很高,信用状况很好,进而对降低我行融资风险有很高的业务价值。
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发展远景、管理水平、净利润、担保履约能力有部分处于优异水平、部分处于优异水平,进而对降低我行融资风险有较高的业务价值。
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强,发展远景好,管理水平高,有着稳固靠谱的利润根源,担保履约能力强,信用状况优异,进而对降低我行融资业务风险有较高价值。
A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发展远景、管理水平、净利润、担保履约能力、信用状况有部分处于优异水平,部分处于较好水平,进而对降低我行融资业务风险有较高的价值。
A+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发展远景、管理水平、净利润状况、担保履约能力、信用状况有部分处于较好水平,部分处于中等水平,进而对降低我行融资业务风险有必定的价值。
公司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担保业务管理暂⾏办法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担保项⽬业务操作⾏为,保证业务有序、科学地进⾏,强化内部管理,防范与化解担保风险,提⾼经济效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业务主要包括对资⾦需求企业或个⼈提供委托贷款、贷款担保、履约保函三⼤类。
⼀、贷款业务:是指客户在企业⽣产经营过程中,找不到投资合作伙伴,⼜没有其它融资渠道的情况下,提供我公司认可的抵押物,向我公司申请进⾏直接资⾦拆借、委托贷款的融资⾏为过程。
⼆、贷款担保业务:是指客户在条件未能满⾜贷款银⾏要求⽽银⾏愿意接受我司担保的情况下,向我司申请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为过程。
包括:流动资⾦贷款担保、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项⽬开发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出⼝退税质押贷款担保、投资经营贷款担保。
三、履约保函业务:是指客户在企业⽣产经营过程中,向我司申请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客户的债权⼈承诺,当客户不履⾏其债务时,由我司按约定履⾏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过程。
包括投标保证、加⼯履约保证、质量保证、维修保证、预收(付)款退款保证、分期付款保证、以及其它与珠宝⾸饰企业有关的保证业务。
第三条本公司与客户发⽣的担保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平等、⾃愿、公平和诚实信⽤的原则。
第四条担保业务⼈员、风险审核⼈员、评审⼈员应本着对客户负责、对担保公司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尽职调查、撰写报告、评价审查项⽬,不受任何单位与个⼈的⼲预与影响,坚决禁⽌与客户恶意串通、歪曲事实、损害担保公司利益的⾏为。
第五条⼯作⼈员因⼯作失职,给担保公司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主观恶意⾏为造成损失的,必须进⾏⼀定的经济赔偿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担保业务要严格按操作流程操作,注意防范和化解各种可能发⽣的担保风险。
基本操作流程包括业务受理、尽职调查、审批、⼿续办理、保后监管、担保责任解除六⼤环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正担保有限公司
十五级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1.1条十五级评级是指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定,对担保、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用量化方法进行测评的一种管理办法。
第1.2条天正担保公司的经营性融资担保业务、非融资保函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消费性融资担保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
第1.3条本办法所指的十五级评级包括:正常1 级、正常2 级、正常3 级、正常4 级、正常5 级、关注1 级、关注2 级、关注3 级、次级1 级、次级2 级、次级3 级、可疑1 级、可疑2 级、可疑3 级、损失。
第二节评级规则
第2.1条十五级评级指标体系及评分
十五级评级指标体系由客户信用评分(用“A”表示)、反担保物风险评分(用“B”表示)或过程控制风险评分(用“C”表示)、必备条件扣分(用“D”表示)构成,计算方式如下:若选择核心控制为反担保物,则过程控制不计分,计算公式如下:
十五级评分=客户信用评分(A)×50%+反担保物风险评分(B)×50%-必备条件扣分(D)若选择核心控制为过程控制,则反担保物不计分,计算公式如下:
十五级评分=客户信用评分(A)×50%+过程控制风险评分(C)×50%-必备条件扣分(D)
1、客户信用评分是指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和评价;客户信用评分指标由财务结构、偿债能力、运营效率、盈利能力等财务定量指标,和竞争力、从业经验、产品和技术、资源控制、过往信用记录等定性指标构成。
客户信用评分详见附件《十五级评级
指标体系及计分表》第一部分内容。
2、反担保物风险评分是指对客户提供的用以抵押和质押的反担保物进行评分,是评分指标体
系中最核心的计分指标。
常用反担保物包括房地产、金融资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存货、应收
产、其他公司股
权等,其明细及
折现率见下表:
常用反担保物及
折现表:
风险评分要重
点评价反担保
物清算值对担
保项目风险敞
口的覆盖比率。
根据实际操作
中反担保物有
完备产权和不
完备产权之分,
相应地设计了
“可抵押(质
押)登记备案的
资产清算值覆
盖率”和“不
能登记备案的
资产清算值覆
盖率”两项计分
指标。
为鼓励客户提供更多的产权完备的反担保物,分值权重先100%分配给“可抵押(质押)
登记的资产清算值覆盖率”,且对该项考核得分另行上浮10%--20%(B1≤120)。
当该项得分确
定后再按差额补进方式确定“不能登记备案的资产清算值覆盖率”的分值权重(B2≤50)。
反担保
物风险评分详见附件《十五级评级指标体系及计分表》第二部分内容。
3、过程控制风险评分是指对选择反担保核心控制为过程控制而对过程控制进行的评分,过程控制得分由运营公司随评审项目一同上报并由总公司评审会最终决定,最高分不得超过80 分。
若过程控制为补充反担保措施的,则不单独计算得分。
过程控制评分详见附件《十五级评级指标体系及计分表》第三部分内容。
4、必备条件是指客户核心(主要)控制人和法人代表的个人保证和企业的股权质押,是任何一个担保项目都必须满足的条件(特殊情况下豁免必备条件须经授权审批人批准)。
必备条件在评分指标体系中设计为扣分项,达到要求不加分,达不到要求则扣分。
必备条件扣分标准详见附件《十五级评级指标体系及计分表》第四部分内容。
a)核心控制人+法人代表提供个人保证,该项指标不扣分;
b)若核心控制人+法人代表不提供个人保证,但有主要控制人+法人代表提供个人保证,该项指标扣7 分;
c)既无核心控制人(加法人代表)也无主要控制人(加法人代表)提供个人保证,该项指标扣10 分;
d)申请担保企业的股权100%质押反担保、且能办理质押登记,该项指标不扣分。
对未达到100%股权质押的按比例扣分(最多扣5 分),对未能办理质押登记,也相应扣分(最多扣6 分)。
第2.2条十五级评级及专项准备金的计提标准
根据第2.1 条得分的结果确定十五级级别;根据得分定级的结果,提取相应的专项准备金,具体的计提标准为:以担保项目的担保余额或委贷项目的委贷余额为基数乘以该项目评级对应的准备金计提比率。
具体详见十五级评级及专项准备金的计提标准表:
第2.3条十五级评级和定级程序
i. 经营性融资担保业务
1. 业务部门申报项目时,由客户经理A 角进行初评,风险管理部进行复评,以风险管理部的复评结果为准;
2. 对在保项目进行保后监管时,由负责保后监管责任人根据第2.4条进行定级,风险管理部进行复核,并上报总公司风险部核准确认;
ii. 委托贷款业务
1. 经审批通过的委托贷款项目均为正常3 级;
2. 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贷后监管时,当委托贷款项目情况发生变化、逾期、无法收回等状况时,由负责保后监管责任人根据第2.4 条进行定级,风险管理部进行复核,并上报总公司风险部核准确认;
iii. 非融资保函业务
1. 经审批通过的非融资保函项目均为正常3 级;
2. 对非融资保函项目进行保后监管时,当非融资保函项目情况发生变化、逾期、代偿、损失等状况时,由负责保后监管责任人根据第2.4 条进行定级,风险管理部进行复核,并上报总公司风险部核准确认;
iv. 消费性融资担保业务
1. 经审批通过的消费性融资担保项目均为正常2 级或正常3 级;
2. 对消费性融资担保项目进行保后监管时,当消费性融资担保项目情况发生变化、逾期、代偿、损失等状况时,由负责保后监管责任人根据第2.4 条进行定级,风险管理部进行复核,并上报总公司风险部核准确认;
第2.4条在保(或委贷)项目十五级定级标准
i. 原则上,如果项目在申报、批准前后情况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维持项目申请时给予的评级;
ii. 若项目发生如十五级评级在保(或委贷)项目监管定级表(具体详见十五级评级在保或委贷项目监管定级表)中列述事实/情形,其项目评级应调整到表中所列定级描述对应的十五级评级;
iii. 十五级评级在保(或委贷)项目监管定级表未能列示商业环境中的所有变化,要求保后监管责任人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作出合理的商业判断,给予适当评级。
十五级评级在保(或委贷)项目监管定级表——经营性融资担保业务
十五级评级在保(或委贷)项目监管定级表——委托贷款业务
注:委贷期限届满办理展期的,应按原委贷期限计算逾期期限
十五级评级在保(或委贷)项目监管定级表——非融资保函业务
第2.5条在保(或委贷)项目十五级定级的上报审批
各分公司风险管理部每月应将在保(或委贷)项目监管情况及十五级评级结果提交给总公司风险管理部和总经理,以总部风险管理部核准确认的结果为最终评级结果。
运营公司风险管理部和总部风险管理部有权根据在保(或委贷)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第2.4 条调整评级。
第三节附则
第3.1条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有关其他评级事宜由风险管理部审批后方可实施;第3.2条本办法由天正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3.3条本办法自2014年月日起正式实施。
天正担保担保有限公司
2014年月日。